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 在 立法院會議,須有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 - Facebook 的評價 (一)立法院職權行使法§7規定:「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憲法§72規定:「立法院法律案 ... ... <看更多>
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 在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YouTube 的評價 張竹芩領銜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聽證會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107.11.21)~文字轉語音~條文背誦~加強記憶【唸唸不忘條文篇】(憲法類-院務目).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