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逆風文。
先講結論:銓敘部這個解釋,我想除了麟洋外,全台灣古往今來,不可能再有其他公務員能有獲得這麼大尺度的授權
銓敘部為麟洋配找到的解法是:
用「肖像授權」+「機關指派」的方式,迴避掉代言會產生的 #商業經營行為,然後用這個打開前門,給麟洋留個後門,後續只要是被機關用策略聯盟指派參與相關活動,也都不算公服法第13條的 #商業經營範疇。
然後,報酬來源是:公務員得被所屬機關指派從事 #非營利性公益活動,並接受 #指定用途之捐贈(助)
😆把肖像權授予台啤是公益性活動?
(補充:再仔細看了一下,依據這個函釋第二點的認定上,是公營事業派麟洋去合作的商業活動,所以可以享受分潤)
想起以前,我為了做田間有機轉型的生態保育工作,想問說能不能找企業募捐,第一句話就被打槍:「政府不能主動接受捐贈喔!」
看完這個函釋,我是不能認同的,這是很「因人設事」的解釋,不過也不意外,因為麟洋做到了全台灣沒有人能做到的事,他們值得被這樣肯定。
但我也想請銓敘部,從這個案例中,去思考整個制度對於公務員的綑綁,是不是該從制度上來重新檢視,而不是用一個看起來就是量身打造的函釋,來以為過了這關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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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 函 釋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讀者投書【從石明謹當球評遭罰到政府為麟洋代言「解套」,「公務員禁止兼職」法規有什麼問題?】
奪下台灣首面奧運羽球男雙金牌後,王齊麟與李洋一言一行都成為鎂光燈焦點,日前王齊麟在直播時說想代言啤酒,意外讓「公務員身分不可兼職」議題浮出檯面。對此,財政部為此火速研議解套方案,只待銓敘部函釋確認就可執行;而日前推出麟洋配紀念套卡的悠遊卡公司則是透過肖像授權方式合作,試圖避開可能的違法風險。
只是,與其根據個案、對麟洋配代言「法外開恩」,更值得我們思考的或許是,目前針對公務員兼職的種種限制函釋及懲戒流程,合理嗎?
根據《#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不得兼職與經營商業,從民國28年立法至今,對於公務員非上班時間「業外收入」相關函釋有87項,從上班前送報到下班後當Uber司機都有規定。
本文從王齊麟與李洋的案例與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在愛爾達電視台擔任球評、被判違法兼職的判例,指出《公務員服務法》「提供長官濫權空間」、「欠缺合理審查管制機制」等問題,並以國際文官制度提出修法建言。https://bit.ly/2UouORf
#王齊麟 #李洋 #左盃 #奧運 #代言 #公務員 #報導者 #悠遊卡
銓敘部 函 釋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麟洋配為台灣拿下奧運羽球項目首面金牌,王齊麟賽後說「願意代言台酒的金牌啤酒」,引發討論,因為兩人所屬的土地銀行政府百分百持股,兩人是公務員兼勞工的正式職員,要代言或從事商業行為,都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
財政部日前研議企業聯盟合作模式,並由土銀評估可行的商業合作及作法,已向銓敘部函釋等待回覆。時代力量立院黨團認為,政府僅為麟洋配做個案解套,卻仍有許多本職外具有其他專業與貢獻的公務員,需要制度鬆綁。
銓敘部 函 釋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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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齊麟 #李洋 #奪金 #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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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9【七七會員福利】廣告段落
02:25 事件的起因
03:14 公務員兼職的相關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04:15 公務員不能做的事
05:08 判定標準是?
06:11 模糊又微妙的解釋
07:09 如果違法會怎樣?
08:06 我們的觀點1:為什麼爭議這麼大?
09:57 我們的觀點2:公務員真的完全不能兼職嗎?
10:37 問題
11:02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投書】「麟洋配」能否代言廣告?應修正《公務員服務法》避免雙重標準 - 報導者:https://bit.ly/2WFklCl
→麟洋配代言違法?談公服法禁止兼職的合理性 - 鳴人堂:https://bit.ly/3jDXxLL
→台灣運動選手缺的是成熟的經紀公司 - 思想坦克:https://bit.ly/2WKVZGE
→《公務員服務法》:https://bit.ly/3BEkbdd
→《公務員懲戒法》:https://bit.ly/3DHVyy
事件本身
→土銀高層看報才知私接代言 經紀人恐害「麟洋配」違法被迫離隊 - 鏡週刊:https://bit.ly/3t8eWPK
→麟洋遭爆違法代言恐導致2人離隊? 經紀人:不可能傷害土銀 | ETtoday運動雲:https://bit.ly/2YbIe4y
→私接代言風波土銀說話了 麟洋配:沒離隊想法 - 鏡週刊:https://bit.ly/2V9H34F
→為悠遊卡代言風波道歉了 經紀人強調麟洋配不會離開土銀 - 鏡週刊:https://bit.ly/2WO5chN
→麟洋配代言悠遊卡是非多 經紀人:僅肖像授權非代言 - 上報:https://bit.ly/3DJ5jMc
→麟洋代言 擬採企業聯盟解套 - 聯合新聞網 (8/10):https://bit.ly/38A05Em
→麟洋考慮轉任預備球員 土銀:尊重兩人選擇https://bit.ly/3BEktRl
關於法規
→廖恒藝|法律規定當了公務員就不能「規度謀作」,到底不能幹嘛?:https://bit.ly/3BEkNQ3
→公務員服務法適用範圍:https://bit.ly/3BySySD
→公務員兼職的判定標準:https://bit.ly/3zFNpI3
→銓敘部說明 - 公務員是否可兼職外送員:https://reurl.cc/DgN4d5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https://bit.ly/3t9U2zL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得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接受民眾打賞:https://bit.ly/3mWynKy
其他案例
→33警兼職遭懲戒 管中閔、林氏璧也因公職兼差引議 - 蘋果日報:https://bit.ly/2WPxjNy
→從台大醫生兼職部落客「林氏璧」遭記過,談為何公務員不可經營商業?:https://bit.ly/2WFBiMX
→違法兼職遭移送公懲會 交警石明謹親上火線回應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Hcr9z
→【獨家/靠嘴賺外快1】世足球評石明謹延誤交警公務 涉兼職賺200萬遭送公懲會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RHEsm
→法院認定「違法兼職」 石明謹6點聲明:請律師團依法上訴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DT1SV
→警察兼職球評「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反擊:是提升形象!曝283萬用途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L1v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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