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疫情嚴峻,請大家待在家裡的時候,可以順便關心一下 #全國兒童安全日。
時間回到1992年的5月15日,當時桃園平鎮發生一起遊覽車火燒車的事件,共造成23人死亡、9人輕重傷。
當天原本應該是快樂的一天。
私立健康幼稚園180餘位師生和家長,租用5輛遊覽車到六福村野生動物園校外教學日,但因幼稚園未察覺到他們為戶外教學活動所租借的遊覽車為違法改裝,其中一輛車輛電線短路起火,造成1位教師,2位家長和20名學生慘死於大火。
幼稚園老師林靖娟本可以逃離,但因捨身返回車內,救出6位學童後遭大火吞噬而身亡。
這就是全國兒童安全日的由來。趁著這個機會,跟大家談談三個 #兒童交通安全的議題。
#遊覽車安全性
今年3月,一輛騰遊覽車在蘇花公路發生擦撞山壁嚴重事故,車內座椅與車體脫離,造成重大死傷。
當時運安會主委楊宏智透露,遊覽車座椅正常的固定方式,是在車體上打孔,用螺絲穿過去,再鎖上螺帽,且有磅數的規定;而這次車禍會被甩出去的,都是靠窗邊的座位,而靠走道的並沒有問題,因為靠走道的固定方式為打4根釘子鎖住。
但靠窗邊的固定方式,卻只有2根,另外2根卻是夾在車窗薄板上,薄板焊接在車子上。
目前我國現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僅僅規範座椅需要通過740公斤的 #拉力測試,座椅與車身固定方式,並無明確規範。且大客車乘客座椅改裝後,也 #缺乏標準檢查程序及規定。
當時的王國材次長,也求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檢討2008年起試用大客車結構安全檢測基準,並檢視有無按照基準施工,兩個月提出進度報告。
如今兩個月 #期限將至,也希望交通部與車安中心能在這邊提出一個讓大眾滿意的答案。
#幼兒園與安親班接送
學童上放學的接送停車安排,一直是父母、校方、周邊居民、用路人相當關切的議題。
目前,多數幼兒園安親班根據各縣市的 #家長接送區設置準則,將紅線分配時段提供家長作為接送區使用。
但在執行上,仍需各公私幼 #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機關提出交通設施建議表公文申請。
這邊也想提醒交通部,除了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準則新增接送區的停車管制標線種類外,教育部也應將 #相關交通配套設施,納入幼兒園與兒親班設置準則。
讓交通動線規劃,從設校初始就有交通主管機關介入協助,避免 #停車壅塞、#標線不合用 的狀況一再發生。
除此之外,以人本交通的角度出發,內政部也應盡速讓 #通學道相關辦法盡速入法,根據2018年內政部營建署的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提出的技術建議,第五章就有談到通學道的設置,主要目的是為提供安全的通學路徑以降低學童進出校園過 程中發生意外事故之機率。
其中也詳細的寫出了設置辦法,希望內政部能加速法規修訂,讓通學道不只存在技術建議,也能讓學童安全通學。
最後,談談前陣子跟大家聊到的 #兒童安全帽議題。
近年來有許多家長反映,無法順利買到尺寸適合的兒童安全帽,過大的帽體不僅扣不緊,幼兒兒童也可能無法承受帽體重量,會壓迫到成長。
家長的擔憂並非沒有來由,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2年公告之「0-7歲兒童生長曲線」,兒童頭圍約於5歲時趨於穩定,然而此時百分之五十的女童,其頭圍小於50公分,而百分之五十的男童,頭圍小於51公分。
這個數字為何重要?按照國家標準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經濟部標檢局的最小量測尺寸,正是50公分(正負0.5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之重量,目前流通的尺寸,除非廠商另外開模製作,否則頭圍50公分的安全帽,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於沒有保護力。
現實上,呼籲兒童減少乘坐機車,忽略了大多數家長的接送需求以及經濟能力。
並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看看精美的關稅跟貨物稅),或者都有餘裕開車送小孩上學。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學,對一些家庭往往是常態。
未來,我們會督促標檢局應該研議設置對幼兒或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機制和標準,讓業者有所依歸,也讓市場需求和兒童出行安全真正被回應。
全國兒童安全日,莫忘兒童交通安全!
也請大家別忘記,交通事故帶給我們的傷亡是一年三千死亡,近五十萬人受傷,遠高於迄今的COVID-19疫情。
我們活在一個 #政府失職失能,#系統性交通暴力 不斷帶走生命的馬路叢林世界,需要大家一起來關注、行動,才能打贏屬於我們的 #交通戰爭!
遊覽車安全性 在 李鴻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年發生33死11人傷的蝶戀花翻車慘劇,至今已經經過2年多,遊覽車安全性的相關法規仍需持續監督。立委李鴻鈞今(27)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直批,評鑑依車輛、公司、駕駛人的管理分成五級,其中有27家連續4年獲丙、丁評等,沒有淘汰機制的評鑑只是在做表面功夫。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
遊覽車安全性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任勞動部部長林美珠:「駕駛等待時間如果沒有"受到雇主拘束",就算休息,車門關起來,也可以去散步、睡覺、做操和聽音樂」。換來換去,蔡政府依然換了一位漠視基層勞工辛勞的勞動部長。
許多遊覽車司機都得面對超時、過勞問題,從事前準備工作到走完整趟行程,實質工作時間往往超出規定的十小時,更別說若行程延誤導致的超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五條明文規定,勞工工作四小時,必須有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但現實的工作環境卻往往難以達成這樣的標準。請問林美珠部長,您知道現在有多少司機沒辦法每四小時完整休息三十分鐘嗎?
林美珠部長認為,只要沒有受到雇主拘束的時間就算休息;但只要司機出勤,即便沒有受到雇主拘束,司機仍就須保持「待命」,或常常受到行程影響,使得休息時間被切得更為零碎,駕駛能否獲得「實質」休息,我們便必須打一個問號!
以現階段而言,除了對遊覽車安全性檢查再次進行檢討外,解決連續多日、長時、超時的輪班,導致大客車駕駛疲勞的問題,以及落實行車安全措施,如認識逃生門開啟方式,全程繫緊安全帶等,是我們最必須關心與落實的。靠行車的規範以及駕駛人力不足,如何落實連續駕駛不超過四小時規定的問題,才是我們希望從政府官員口中聽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