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朵朵研習
#兒童性侵防治
#兒童自主權與參與權
#身體隱私
《蝴蝶朵朵分享—#什麼是身體自主權》
🌟「身體自主權」是一個人對自己生理以及心理上管理與主張的權利及能力。
例如:當他人要向你借東西時,只有你可以決定要不要借,這就是自主權。#孩子的身體是屬於孩子自己的,他們有身體自主權。即便是父母與家人,也不能擅自幫孩子做決定。
#尊重孩子的感受#只要孩子不願意就要停止觸碰孩子
💚如何幫助孩子學習身體自主權?
✅#可以利用繪本,#讓孩子認識自己的身體部位及隱私部位,#了解男女生的身體特徵的不同。讓孩子明白自己才是身體的主人,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觸碰,包含父母家人。
❣️而學齡前的兒童,則需要學習分辨「可以」「不可以」的觸碰。
✅#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空間與感覺)
🔍何謂空間?就是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好比現在防疫期間的社交距離;每個人都有自己能接受的距離範圍。
🔍何謂感覺?只要孩子產生不舒服、不悅或是困惑感,例如:即使是被觸碰頭髮,孩子不喜歡或不舒服,這就是他的界線。
✅另外也可以使用「身體泡泡」「紅綠燈」的方式引導孩子。
🔹身體泡泡表示空間上的距離
🔹紅綠燈🚦
綠色:普通朋友或基於禮貌的
黃色:與自己親密的人,才可碰觸的
紅色:任何人都不能的(包含父母、家人、師長)
🔺紅色:穿著泳衣時,所遮蓋的部位就是個人的隱私處,是絕對不可隨便觸碰的
✴️ 同樣的身體碰觸,每個人的感覺可能不一樣,例如有人喜歡被摸頭、 有人就不喜歡。因此,#每個人在身體碰觸上的安全界線也可能不一樣
❣️讓孩子明白 #沒有人可以隨意觸碰自己或觸碰他人身體
✅#幫助孩子了解且正視自己的感受,當其他人接觸孩子時,有不舒服感、害怕感、生氣感、困惑時,就應當下拒絕對方,並且告知師長父母。
⚠️當有長輩、親友想要抱抱孩子、摸一下孩子或是親一個時,但是孩子卻不願意;這時候正是很好落實孩子的身體自主權時刻。
⭕️我們應當溫和切堅定的向對方表示:孩子目前不想要被抱,可以晚點在問問看。
若是對方有靠近的動作時,我們可以用其他理由,陪孩子離開現場。
❌別因為怕尷尬或是覺得孩子害羞不大方,就因此強迫孩子,甚至是威脅利誘方式,逼孩子照做
⚠️與對方熟識的人是我們大人自己,而不是孩子,不應認為孩子就應該要接受對方。
試著想想,如果換成是成人的你,應該也不會喜歡沒經過你同意,就抱你、親你、捏你摸你吧。
前一篇課程分享:https://www.facebook.com/we.growingtogether/posts/140856927624273
#如果有需要身體紅綠燈的教案請留言或私訊喔
#需要蝴蝶朵朵說故事也可以喔
#以上皆無料不收取任何費用
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 在 遜媽咪交換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成為朵朵的光工作坊—課程紀錄】
文/諶淑婷
《蝴蝶朵朵》出版後,全國各地開始了一連串地方團體自發組成的讀書會、分享會,傳遞以繪本宣導兒童性侵害防治的策略,「成為朵朵的光工作坊」是第一場由公部門發起的增能培訓,對象是社工、心理師、輔導老師、幼保人員、故事志工等第一線工作者或陪伴者,他們是最有機會察覺或處理孩子性侵害問題的人。
曾出版《不再沉默》述說童年經歷的插畫家陳潔晧與伴侶徐思寧是《蝴蝶朵朵》的繪者,潔晧遭受性侵的年紀是三至五歲階段,五歲回到原生家庭後,逼迫自己忘記所有的事,20年後才慢慢回想起來。伴侶徐思寧成為這段傷痛復原期的重要陪伴者。她懊悔的是,這麼晚才發現伴侶是性侵受害者,根據國外研究, #性侵受害者首平均要花24年才能揭露自身遭遇。
徐思寧一直以為伴侶擁有幸福童年,是在完美家庭成長的孩子。原來,孩子的家庭狀況不代表成長是否順遂,即便是高社經家庭、中產階級也不能因此排除兒童性侵害的可能。
受性侵兒童大多不只經歷一種不適當對待,九成可能同時遭受暴力、疏忽照顧…屬於複合式創傷,潔晧一直非常怕冷,原來奶媽曾經惡意虐待,不給他被子蓋,而三歲的孩子是不明白為什麼的。離開了奶媽家後,他的身心出現各種反應,眼睛一閉上就做惡夢,演變成嚴重失眠;青春期開始出現持續兩三天至一週的嚴重頭痛;缺乏安全感、常自我懷疑,情緒壓抑,認為說出感受只是惹麻煩,自己是「無意義的」。
被性侵的傷痛會長期影響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與他人的互動,思寧常問潔晧:「什麼事讓你不開心?」潔晧總是否認,或說:「說出來也沒用。」因為經歷創傷的兒童為了適應艱難的生存環境,必須用不同的神經系統來體驗世界,壓力系統也長期失衡,才能壓抑內在的混亂,大部分性侵受害者無法享受生活、計畫未來,因為內在問題太過龐大,即便已經離開創傷環境,身體還是會持續散發壓力荷爾蒙,提醒著不存在的危險。
有些人以為,取得兒童同意就不是性侵害,或是沒有直接身體觸碰、沒有性器官插入也不算性侵害,這些錯誤觀念讓許多受害兒童求助遭到漠視與經驗否定。其實就連要求兒童觀看性行為,也是一種不當對待,撫摸自己或對方下體,也已構成性侵害事實。
性侵受害者常被質疑,為何事隔多年才說出來。潔晧以自身狀況說明揭露的困難,「孩子會先自我怪罪,懷疑自己有錯在先才會遇到不好的事。他們害怕他人眼光,更擔心說出來,隔天所有人都會知道。而且如果加害者與家人關係良好,會不會因為自己的揭露,改變所有人的關係?對孩子來說是沈重的壓力。」
他記得當時每當有和父母見面的機會,他就和媽媽說,「奶媽這家人對我很壞、他們是壞人、我要離開。」這是三歲孩子所能想到最直接的求助,媽媽卻忽視,從此他不知道可以相信誰、誰能幫助自己,這也是許多受害兒童的痛苦--沒有人能幫助自己。
#如何回應兒童性侵受害者
當兒童說出自己的遭遇時,傾聽者若回應不當將造成二次傷害重。要成為一位好的聆聽者,除了必須判斷如何能協助受害者離開環境、讓他們願意相信自己處境能有改變;也要注意自己的肢體語言是否可以鼓勵對方說下去、說得更深入,例如臉部表情不過大(避免揚眉、翻白眼等讓人退卻的表情),不需要微笑以對(即便是為了緩和聆聽者自己內在的壓力),身體不往後躺亦不翹腳,而是否眼神相對,需要從孩子當場反應來決定,眼神可能是鼓勵也可能造成壓力。
聆聽者要給予適當回應,不用頻頻回話,也不該轉移話題、加入自己的經歷等等。只要發出專注聆聽的聲音即可。若要追問可選擇開放性問題,「你可以告訴我你的感覺」,並給予正向回應,不說:「那是小時候的事、不要再想了」、「你應該放下來、往前看」。
#藉由蝴蝶朵朵和孩子談性侵害與性教育的10個提醒
1.繪本中有不同年紀、不同性別的孩子圖像,不刻板化受害者模樣。加害者不是挑選「人」去加害,而是「情境」讓他可以傷害某人。
2.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只要不喜歡都該受到成人尊重,家人也不能威脅或要求孩子做不喜歡的事,就算是很喜歡的搔癢遊戲,也可以自己決定喊停。
3.朵朵由叔叔幫忙洗澡,許多受侵害的情境就發生在洗澡、睡覺、更衣時。詢問孩子誰幫他洗澡、怎麼洗?用平常的對話察覺孩子是否遭遇不當對待。
4.注意孩子不尋常的訊號,朵朵開始尿床、出現退化行為,對生活的興趣與樂趣消失,只說了一句奇怪的話:「小兔兔想穿衣服。」傳達她需要更多保護。
5.朵朵說出自己的遭遇後,媽媽給予支持,承諾保護、阻止傷痛繼續發生。可惜兒童性侵害以家內性侵為大宗,受害者往往被家人警告不准再說出去。
6.繪本並沒有畫出明確的加害者外型,因為無法透過一個人的身分背景、工作、外貌來判斷。問孩子,一定是壞人才會做出自己不喜歡的事嗎?
7.兒童性誘騙是長期計畫,與父母建立友好關係取得信任,建立對孩子來說獨一無二的關係,接著測試身體的觸碰(不一定和性有關),下一步開始有性暗示,例如看色情影片,慢慢提升到性侵害行為。並且要求孩子保密,威脅孩子不要讓雙方關係破裂。
8.引導孩子思考:朵朵感受如何?為什麼會害怕?有什麼秘密想跟自己喜歡的玩具說呢?
9.這是一本復原與陪伴的繪本,請讓孩子知道,雖然受傷了,會慢慢好起來的,只要開始治療傷口,再壞的情況都有好轉的可能。
10.想和孩子談性侵害、性教育是必要的。成人可以每年依照孩子的語文能力與認知調整討論的內容深度。
#蝴蝶朵朵
#成為朵朵的光
#兒少性侵害防治
#臺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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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朵朵的光工作坊—課程紀錄】
文/諶淑婷
《蝴蝶朵朵》出版後,全國各地開始了一連串地方團體自發組成的讀書會、分享會,傳遞以繪本宣導兒童性侵害防治的策略,「成為朵朵的光工作坊」是第一場由公部門發起的增能培訓,對象是社工、心理師、輔導老師、幼保人員、故事志工等第一線工作者或陪伴者,他們是最有機會察覺或處理孩子性侵害問題的人。
曾出版《不再沉默》述說童年經歷的插畫家陳潔晧與伴侶徐思寧是《蝴蝶朵朵》的繪者,潔晧遭受性侵的年紀是三至五歲階段,五歲回到原生家庭後,逼迫自己忘記所有的事,20年後才慢慢回想起來。伴侶徐思寧成為這段傷痛復原期的重要陪伴者。她懊悔的是,這麼晚才發現伴侶是性侵受害者,根據國外研究, #性侵受害者首平均要花24年才能揭露自身遭遇。
徐思寧一直以為伴侶擁有幸福童年,是在完美家庭成長的孩子。原來,孩子的家庭狀況不代表成長是否順遂,即便是高社經家庭、中產階級也不能因此排除兒童性侵害的可能。
受性侵兒童大多不只經歷一種不適當對待,九成可能同時遭受暴力、疏忽照顧…屬於複合式創傷,潔晧一直非常怕冷,原來奶媽曾經惡意虐待,不給他被子蓋,而三歲的孩子是不明白為什麼的。離開了奶媽家後,他的身心出現各種反應,眼睛一閉上就做惡夢,演變成嚴重失眠;青春期開始出現持續兩三天至一週的嚴重頭痛;缺乏安全感、常自我懷疑,情緒壓抑,認為說出感受只是惹麻煩,自己是「無意義的」。
被性侵的傷痛會長期影響受害者的身心健康、與他人的互動,思寧常問潔晧:「什麼事讓你不開心?」潔晧總是否認,或說:「說出來也沒用。」因為經歷創傷的兒童為了適應艱難的生存環境,必須用不同的神經系統來體驗世界,壓力系統也長期失衡,才能壓抑內在的混亂,大部分性侵受害者無法享受生活、計畫未來,因為內在問題太過龐大,即便已經離開創傷環境,身體還是會持續散發壓力荷爾蒙,提醒著不存在的危險。
有些人以為,取得兒童同意就不是性侵害,或是沒有直接身體觸碰、沒有性器官插入也不算性侵害,這些錯誤觀念讓許多受害兒童求助遭到漠視與經驗否定。其實就連要求兒童觀看性行為,也是一種不當對待,撫摸自己或對方下體,也已構成性侵害事實。
性侵受害者常被質疑,為何事隔多年才說出來。潔晧以自身狀況說明揭露的困難,「孩子會先自我怪罪,懷疑自己有錯在先才會遇到不好的事。他們害怕他人眼光,更擔心說出來,隔天所有人都會知道。而且如果加害者與家人關係良好,會不會因為自己的揭露,改變所有人的關係?對孩子來說是沈重的壓力。」
他記得當時每當有和父母見面的機會,他就和媽媽說,「奶媽這家人對我很壞、他們是壞人、我要離開。」這是三歲孩子所能想到最直接的求助,媽媽卻忽視,從此他不知道可以相信誰、誰能幫助自己,這也是許多受害兒童的痛苦-\-\沒有人能幫助自己。
#如何回應兒童性侵受害者
當兒童說出自己的遭遇時,傾聽者若回應不當將造成二次傷害重。要成為一位好的聆聽者,除了必須判斷如何能協助受害者離開環境、讓他們願意相信自己處境能有改變;也要注意自己的肢體語言是否可以鼓勵對方說下去、說得更深入,例如臉部表情不過大(避免揚眉、翻白眼等讓人退卻的表情),不需要微笑以對(即便是為了緩和聆聽者自己內在的壓力),身體不往後躺亦不翹腳,而是否眼神相對,需要從孩子當場反應來決定,眼神可能是鼓勵也可能造成壓力。
聆聽者要給予適當回應,不用頻頻回話,也不該轉移話題、加入自己的經歷等等。只要發出專注聆聽的聲音即可。若要追問可選擇開放性問題,「你可以告訴我你的感覺」,並給予正向回應,不說:「那是小時候的事、不要再想了」、「你應該放下來、往前看」。
#藉由蝴蝶朵朵和孩子談性侵害與性教育的10個提醒
1.繪本中有不同年紀、不同性別的孩子圖像,不刻板化受害者模樣。加害者不是挑選「人」去加害,而是「情境」讓他可以傷害某人。
2.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只要不喜歡都該受到成人尊重,家人也不能威脅或要求孩子做不喜歡的事,就算是很喜歡的搔癢遊戲,也可以自己決定喊停。
3.朵朵由叔叔幫忙洗澡,許多受侵害的情境就發生在洗澡、睡覺、更衣時。詢問孩子誰幫他洗澡、怎麼洗?用平常的對話察覺孩子是否遭遇不當對待。
4.注意孩子不尋常的訊號,朵朵開始尿床、出現退化行為,對生活的興趣與樂趣消失,只說了一句奇怪的話:「小兔兔想穿衣服。」傳達她需要更多保護。
5.朵朵說出自己的遭遇後,媽媽給予支持,承諾保護、阻止傷痛繼續發生。可惜兒童性侵害以家內性侵為大宗,受害者往往被家人警告不准再說出去。
6.繪本並沒有畫出明確的加害者外型,因為無法透過一個人的身分背景、工作、外貌來判斷。問孩子,一定是壞人才會做出自己不喜歡的事嗎?
7.兒童性誘騙是長期計畫,與父母建立友好關係取得信任,建立對孩子來說獨一無二的關係,接著測試身體的觸碰(不一定和性有關),下一步開始有性暗示,例如看色情影片,慢慢提升到性侵害行為。並且要求孩子保密,威脅孩子不要讓雙方關係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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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這是一本復原與陪伴的繪本,請讓孩子知道,雖然受傷了,會慢慢好起來的,只要開始治療傷口,再壞的情況都有好轉的可能。
10.想和孩子談性侵害、性教育是必要的。成人可以每年依照孩子的語文能力與認知調整討論的內容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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