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自傷處理流程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青少年自殺死亡率攀升 立委籲檢討心輔機制
2021/08/2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我國青少年自殺、自傷率逐年攀升,根據衛福部去年統計,自殺為青少年族群僅次於意外的第二大死因,自殺死亡率更連續攀升20年。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許智傑、羅美玲今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討現行三級預防輔導機制,改善目前專輔人員供需失衡的嚴重問題,以強化我國校園輔導安全網的量能。
監察院近期發布「青少年自殺防治策略及作為等情案」調查報告,指15至24歲自殺通報逐年上升,從2016年的4365人次至2020年的1萬659人次,已增加逾2.5倍,又去年該人口群通報人次已占所有通報人口群中的26.4%;各級學校通報學生自傷人次更呈現倍數增加,從2016年1029人上升至2020年的8625人,成長超過8倍,顯示我國青少年自殺、自傷率的嚴重程度已不容忽視。
根據教育部統計的高中學生接受輔導處介入性輔導需求人次,2018學年至2019學年增加約3.6萬人次;雖然多數大專院校已聘任了符合規定數目的諮商師,但仍供不應求。邱志偉認為,這代表我國輔導人力資源存在著根本性的問題。邱志偉表示,教育部為改善專輔人員缺額問題,今年起將專輔人員薪點折合率從124.7元調整為130元,以期透過提升薪資待遇,提升專輔人員投入學生輔諮中心的意願。但據統計,今年截至6月專輔人員的缺額數為174人,高於去年的140人,專輔人力缺口問題不減反增,顯示加薪無法達成預期政策效果。另,現行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為「任務編組」性質,非常設單位,產生職權不易釐清、變動性高的問題,更易有「臨時單位」觀念。邱志偉呼籲教育部,應考慮調整學生輔諮中心的組織位階,於「學生輔導法」中將輔諮中心提升至正式機關。
邱志偉進一步指出,專輔人員配置比例的制定為大專院校以上1:1200人;高中職以下1:55班,現行配比失衡問題除導致專輔人員負擔過重,進而影響輔導品質,更無法滿足逐年上升的學生專輔需求;教育部應盡早提出最新專輔人員配置比例,讓相關單位盡早重新精算各縣市學生輔諮中心專輔人員員額需求,以利相關配套政策及資源安排能及時到位。
針對我國現行三級輔導機制的問題,邱志偉提出三點訴求,首先,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督導能量,要求各地方政府落實制定關於專輔人員自治條例、指引或採取的管理措施。另,教育部應透過完善輔諮中心相關辦法,將輔諮的危機處理流程明確化,清楚定位各角色的工作範疇,避免行政凌駕專業。
其次,教育部應「增加」每年補助地方輔諮中心人員、運作等預算,並確實監督預算執行情形。最後,針對我國現行三級輔導機制是否有效達成「學生輔導法」的立法宗旨,邱志偉要求教育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自傷處理流程 在 台南將軍漁港聖宏滿海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聖宏滿海鮮公告(非常之重要)
近來有關魚是否要殺與不殺的問題
我近日經過多方研究終於有答案了
魚確實要吃再殺或去魚鱗會比較好
但根據正常世界性理論 不管存放在多低溫的情況下
魚內臟還是會慢慢的腐敗掉 不會因為低溫而不會腐敗
除非加入一些藥劑 所以一般市面上冷凍品都以殺肚
但是會保留魚鱗的存在 以保持海鮮的肉質還有新鮮度
但基本建議還是不要存放太久才是王道
(這個良心建議有點自傷性大)
因為肉質品有胺基酸跟微菌 所以還是會慢慢分解跟氧化
最後因為長期的分解而造成腐敗
因為必盡我們是新鮮海鮮 沒添加任何東西
以下是分析 只是提供參考 不代表絕對性
第一 要吃在殺 沒有血塊清不好的不良感官
第二 要吃在殺 也不會因為二度清洗造成甜味流失
第三 要吃在殺 也不會因為去除魚鱗造成新鮮度長期性流失
第四 要吃在殺 也會因為有魚鱗的保護 讓肉質不易氧化
第五 要吃在殺 可以快速鎖住海鮮唯有風味
第六 要吃在殺 也能讓自己本身了解魚的新鮮度
第七 要吃在殺 能保存更多蛋白質 讓你更健康
第八 要吃在殺 不會造成水分流失太快
第九 要吃在殺 因為冷凍過在處理也方便很多 不會血流萬里長城
第十 要吃在殺 不會因為去除魚鱗傷到肉質 因為必盡硬如石頭
你不會吃飽太閒真的拿起來敲 比軟身去除魚鱗好多了
因為軟身在去除魚鱗多多少少傷到肉質跟表層
建議退冰八分在殺會比較好跟去除魚鱗 殺完也退到三分了
剛好丟鍋直接煮 多麼完美的流程
魚要吃在殺有那些好處
第一 增加家庭和諧夫妻感情
第二 體驗殺魚的樂趣
第三 增加運動量增加血液循環
第四 增加家庭廚房環境清潔
第五 更加能清楚地了解魚的結構
第六 確保掌握每一尾海鮮的品質
第七 增加自我信心與美感
第八 讓你更加能做出更好料理
第九 讓你專注力細心更上一個高度
第十 讓你更加美顏對身體健康
第十一 收到海鮮整體感覺超優質化 因為沒血水問題
要吃在殺唯一壞處 你會被某人瞪白眼吧 這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基本上我建議的是 魚肚先殺 魚鱗不要去除
這樣會比較好一點 但基本還是不建議冰太久
不管有殺或沒殺 冰太久都會失去一些味道跟營養
但基於本身服務至上的理念 我們還是保持幫殺魚是免費的喔
但會再多問一句 請問你的魚要殺嗎 各位朋友可以選擇
殺與不殺 或單純殺肚不去鱗
不過建議大型魚 還是由我們來殺 因為一般家庭沒大刀
殺殺小型魚樂趣一下就好
聖宏滿團隊 2021/3/19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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