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紓困孤兒 政府負責:政院紓困4.0無力 國民黨籲搶救餐飲「慘業」
國民黨針對政院紓困4.0,點出四大缺失如下:
一、涵蓋面不夠,超過半數人口未獲得紓困:迄今紓困4.0個人紓困僅約八百餘萬人次,涵蓋率不到五成。
二、紓困力道不足,補助杯水車薪:深受疫情衝擊的多項產業,諸如餐飲業、客運業、觀光旅遊民宿等仍須加大補助。
三、行政效率不彰:等待紓困撥款者,如各地幼兒園尚未拿到紓困金。
四、掛一漏萬:仍有以下八大類紓困孤兒,尚待政府積極給予援助:
1. 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需照顧長者的「家庭防疫補貼」: 目前「家庭防疫補貼」發放標準,僅限家有國小以下孩童、國高中、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的家庭,家有國高中、五專前三年學生的家長,不僅無法領取「家庭防疫補貼」,亦不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但國高中學生雖不一定須家長停工陪伴,居家學習還是要花費,家長收入減少,花費還要增加,政策不應該區分所謂國小、國高中的差別對待。
此外,防疫照顧假津貼未提供給照顧家中長者的人,因社區長照據點暫停運作而須請假照顧老人者沒得領,亦屬不公。
2. 未在政府紓困範圍內之服務業:包括移民、室內設計、就服、中藥、寵物、保代、保經、不動產仲介經紀、租賃住宅服務等九大行業受到疫情影響嚴重,卻不在政府紓困範圍之內,政府有必要針對沒有編列紓困預算的部會所轄的受創產業,給予必要的協助。
3. 個人接案者、自由教練、才藝班及其授課教師:許多「個體戶」沒有投保職業工會,又不算有固定雇主,不符合經濟部和勞動部的紓困條件。包括健身房或運動中心的教練或老師;自由接案的獨立工作者、經營或受雇於才藝班、畫室或音樂教室,或在社區從事各項團體才藝教學者,以及影視產業個人接案工作者等,都因疫情停工而案量驟減,甚至零收入。
4. 不符紓困資格之導遊領隊人員:政府規定帶團時限內帶國旅團體導遊、領隊才能申請紓困,若依規定期間無派案者,無法申請補貼;另外,接待外國人士來臺的導遊人員,以及專職帶領國內旅遊團的領團人員或國內領隊,亦未列在紓困對象中。甚至許多負責地方創生及文化導覽的解說員、協作人員也失去收入,卻未列在紓困對象中。
5. 觀光系講師、大專院校推廣教育教師:受到疫情影響,停止招生的觀光系所老師,或因疫情而減少開班的推廣教育教師等。
6. 華語文教師:非屬學校編制,又不被認定為僱傭關係,不受勞動法規保障:華語文教師受衝擊的情況比許多行業嚴重,但未有專屬適用的紓困措施,得到的紓困條件低於其他勞工。
7. 僑生:非「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被排除在教育部「大專校院受影響學生」方案之外。但許多來自弱勢家庭的僑生因學費較低來台讀書,經濟困頓,甚至三餐無以為繼。
8. 庇護工場營運費用補助:如果要申請勞動部補助,營運條件其中一項是減班休息;如果真的減班休息,恐影響到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工作及收入,庇護工場多半不願意減班休息,因此也領取不到勞動部補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作所 ----【身心障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在協助身心障礙朋友進到職場上扮演的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很多人其實不太清楚小作所是什麼?我們大概都去過喜憨兒麵包,或是看過這些身心障礙朋友在職場第一線工作的情況,但不是每個身障朋友一開始就能上手,或是直接面對人群。在進入這些庇護工場前,訓練與教導這些身...
庇護工場法規 在 吳沛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是 #國際人權日,包括上週的 #國際身心障礙者日,都揭示友善身障者是基本人權,政府保障身障者權益,更是責無旁貸的義務。
這個會期,我在多個部門質詢指出台北市無障礙環境諸多不足之處,並連署三個提案:
1⃣ 台北市公廁無障礙改善
台北市7648處公廁 #僅一成 設有無障礙廁間,其中還被發現有許多根本不符合無障礙廁所規定。
我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要求公廁主管機關的環保局,清查公廁無障礙狀況。結果,環保局轄下 79 處公廁,原先資料上 13處 的無障礙廁所 #只有2處 真正符合規範。
我要求環保局調查本市列管公共廁所無障礙廁間設置情形,並訂定改善計畫。
2⃣ 身障者職訓機構無障礙環境檢討
台北市身障者職業訓練機構相當多,包括勞動局的 #庇護工場 與社會局的 #小作所,共計57處。
我收到家長陳情,社會局小作所竟未設置無障礙廁所,排擠輪椅族孩子職訓服務的機會。
未免其他機構有類似狀況,我要求建管處清查身障者職訓機構之無障礙環境,並針對不足者盡速改善
3⃣ 北市公廁全面增設照護床
近年來,許多身障團體呼籲公有場所應設置 #無障礙照護床,以滿足年長者與身障者於戶外如廁、更換尿布的需求。
事實上,去年台北市即做出 #13處公廁設置照護床 的決議,但我追蹤後發現,至今卻僅4處完成,進度嚴重落後。
我要求建管處監督各單位盡速完成餘下9處公廁照護床設置,並擬定全市公廁增設照護床之方案與期程。
台北市作為首都,應該是對身障者友善的城市。
公文上的幾筆數字,對待的是真實的,生命的尊嚴。我們必須做到優於法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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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場根本找攏嘸! 北市無障礙廁所超不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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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城市?北市無障礙公廁、身障停車優惠遭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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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9成公廁 對身障者不友善
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1004000487-260107?chdtv
古亭小作所 未設無障礙廁所 身心障者不「方便」
news.ltn.com.tw/news/Taipei/paper/1404548
#吳沛憶我陪你
庇護工場法規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幾天邀請衛福部醫事司、長照司、社家署、社救司、中醫藥司、內政部人團司銀行公會、合作金庫、台灣銀行、信保基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和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勵馨基金會、伊甸基金會)、芒草心協會。針對我持續關心尚待釐清或未能解決的紓困措施舉辦"因應武漢肺炎社會福利產業及個人相關紓困措施"協調會。針對四個主題討論後獲致十一項結論。
一、會議主題:
1. 有關衛福部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規定之短期週轉及員工薪資貸款事宜。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基金會及機構財團法人之申貸,除董(理)事會決議通過外,由誰出面申辦?連帶保證範圍?(人數、或是全體董(理)事)有無專案協助之公股行庫?(1400-1500)
2. 有關紓困急難救助,請 貴部具體說明放寬切結的具體作法,並提供切結書等資料。(特別對於沒有加入勞工保險,或加入職業工會投保金額超過24000的弱勢民眾,如何認定?)(1500-1520)
3. 本席在三月三十日質詢,有關公程會三月六日的公函,提醒政府採購案的因應措施,衛福部是否已經完成透過修約、延長履約期限並免除違約金的相關作為?如何協助地方政府進行修約?(1520-1540)
4. 有關庇護工場及視障按摩對單位及個人的紓困措施說明?(1540-1600)
二、會議結論:
(一)有關單位紓困:
1. 有關紓困貸款事宜,符合紓困辦法及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者,經董(理)事會決議通過者,由單位代表即董事長、理事長或負責人提出貸款申辦,並由董事長、理事長或負責人以自然人身分當保證人即可提出紓困貸款申請。
2. 建請衛福部盡速完成非住宿式機構的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及相關作業規定,以利後續申辦作業之進行。
3. 有鑑於機構(單位)收入屬性不一,例如服務個案自付額收入或捐款收入短少短少,造成固定支出受到影響,但卻因增加其他專案服務而造成收入總和的增加。縱使可依「其他特殊狀況,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或其委任、委託之機關(構)或團體專案認定」辦理,但仍建議衛福部應將總和的百分比或其他分項收入達某百分比做為認定營運困難的條件,乃符合實務面臨情況,衛福部應無兩週內研議放寬收入紛向的認定方式。
(二)有關急難救助:
4. 有關因疫情新增之急難救助的申請要件,為簡便民眾,特別是無家者之申請,如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衛福部社救司同意以切結書方式取代,並僅於必要時才進行家屬戶籍、財稅資料之調查,以及三人訪視小組之訪視。並為落實全國一致的便民措施,請衛福部於一週內公布簡化後之申請書、個案認定表及切結書。
(三)有關政府採購合約調整:
5. 有關社會福利政府採購之合約調整問題,請衛福部社家署於兩週內發函各縣市政府,進行變更契約方向通則性的提醒,並提供諮詢專線以利後續詢問。
6. 補助方案可以採預撥方式辦理之公文亦請提供本辦公室。
(四)有關庇護工場:
7. 庇護工場目前以房屋、土地、設備租金增加補助四萬元,最長可申請六個月。庇護性員工之減班休息,比照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辦理,但不受基本工資以上之限制。
8. 有關庇護工場反應台北市及新北市庇護性員工減班休息,仍須達每月80(84)小時之限制,請勞動力發展署進行了解。
(五)有關視障按摩:
9. 視障按摩部分,勞動部已於今天公告補助視障按摩業者防疫用品2-5萬一次性支出,須檢附支出證明。
10. 另外針對投保視障按摩職業工會,並具視障按摩師資格者,提供生活補助每月1.5萬元,為期三個月,預計下週生效。
11.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師亦針對視障按摩營利事業或小規模商業(按摩小站),符合營運困難者,提供每月1萬元紓困補貼,為期三個月。
庇護工場法規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小作所 ----【身心障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
在協助身心障礙朋友進到職場上扮演的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很多人其實不太清楚小作所是什麼?我們大概都去過喜憨兒麵包,或是看過這些身心障礙朋友在職場第一線工作的情況,但不是每個身障朋友一開始就能上手,或是直接面對人群。在進入這些庇護工場前,訓練與教導這些身障朋友的場所,就叫做小作所。
也因為小作所這麼重要,「一區至少一處」這目標何時達成?
黃珊珊議員進一步指出,在今年之前,台北市共有20處小作所,除了內湖區及萬華區外,分布在其他10個行政區。在今年1月25日後,新開辦內湖一處,中山區唯一一處則因為續約評鑑為丙等已於107年12月31日終止服務。這意味著尚有中山區與萬華區目前並未有小作所佈點,今年內是否能完成這兩區小作所的布點,達成「至少一區一處小作所」這目標,這是社會局今年重要的課題。
另外的課題就是在達成一區一處目標後,台北市究竟需要多少處小作所?
黃珊珊議員最後表示,目前平均每一處小作所大概都還有10名等候者,換算下來等於約有200人在排隊進到小作所,因此目前台北市共計20處小作所,總服務人數為393人,這顯然還無法滿足需求。(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服務辦法規定,每一處小作所至多服務20人)因此社會局必須評估有需求的身心障礙者數量,逐步增加布點,提升供給量,補強社會照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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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下載《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2年度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方案補助原則》(.pdf,604 KB) · 下載《新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申請書》(.odt,18 KB).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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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名稱:, 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公(發)布日期:, 民國97 年02 月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105 年03 月30 日. 法規類別:, 職業訓練目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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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所稱庇護工場,指依本準則設立,提供年滿十五歲,符合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之機構。 第4 條. 庇護工場得由法人或事業機構申請設立。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