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錄
專頁創立至今一晃眼也快4年了,雖然平常工作忙碌,僅能在休息時間不定時發文,但至今不知不覺也發了近50篇文。
這些文章大多都是鎖定新聞時事,以及一般人常會遇到的法律問題。目的是希望讓大家可以多懂個幾招防身(畢竟如果你不懂法律,法律可能也很難保護你)
為了讓大家能更快找到有興趣的主題閱讀,以下統整、分類至今所發過的文章(本篇將置頂並隨時更新):
👮刑事犯罪
👮 頂新推定無罪❓-無罪推定原則(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73441539518111/?extid=r6mTZ3SZb4Nnx6vA&d=n)
👮 飆車撞死人是「故意」還是「過失」❓(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20326631496265/?extid=ifsdYuhi2JI9kB5a&d=n)
👮 提起刑事告訴不成是誣告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73441902851408/?extid=rBIPWHrhX1nv7dy4&d=n)
👮 犯罪嫌疑人、被告=兇手❓(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618331108362487/?extid=Lwr5n9Xy3N6vXQW8&d=n)
👮 國家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對我們進行搜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767321676796762/?extid=8rDhI8Yzt097Jo7R&d=n)
👮 報警提告可以請求賠償金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25093321019597/?extid=MIzalixJ2C24aaF8&d=n)
👮 外國人在我國犯罪可依我國法律處罰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6947193834209/?extid=CWSdcLlGQfhCAvVW&d=n)
👮 電話中錄音是否觸犯妨害秘密罪❓(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3385159857079/?extid=7RZTTojR4TuqH8BF&d=n)
👮 對於犯罪行為該怎麼提告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1798315682430/?extid=Xdbfi8nFWlCLsPmF&d=n)
👮 關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反思-殺人償命、以牙還牙,不是很好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29488550580072/?extid=RHCE35kLLhFbaCZ9&d=n)
👮 從「鐵路殺警案」思考「正當防衛」(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80495705479356/?extid=tVkY3RjuRZv5kL1n&d=n)
👮 犯罪後多久就不能再追訴了呢❓什麼是追訴權時效❓(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194143720781220/?extid=zuTdiS2gjeXMuOpn&d=n)
👮 立委收賄案-為何不將被告全都羈押❓(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00363593492564/?extid=PhupU00IRaHIpnke&d=n)
👮 用別人遺失的悠遊卡消費,構成詐欺跟侵占❓(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03243869871203/?extid=hCbHz0jl7HxPevdY&d=n)
🏠不動產
🏠鄰居太吵可請求精神賠償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7579013771027/?extid=LUbQYWAUQKP9hax4&d=n)
🏠天花板漏水樓上屋主要負責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8966613632267/?extid=XXQBZct973qUM4OF&d=n)
🏠買到漏水屋可以解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8857165976545/?extid=K6GADGbhsymSm6I9&d=n)
🏠共有土地「沒有全部人同意」可以賣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2636165598645/?extid=o0acOhNwnaVVZPFf&d=n)
🏠共有房地沒有全體同意也能分割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87567708105490/?extid=0DEEtfxajfkeI1fU&d=n)
🏠分割共有房地有哪些分法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0197003509227/?extid=mLSB0Ww60MEI7ak4&d=n)
👥繼承
👥誰有權繼承遺產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8162839379310/?extid=xz6ALi8fvPQf6E0C&d=n)
👥什麼情況會喪失繼承權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9278965934364/?extid=KsUtZDUJoLNwtIIB&d=n)
👥遺產可以只留給其中一位子女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5707555291505/?extid=Yh3GJny4C1IVKRxo&d=n)
👥遺囑該怎麼立才有效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6869538508640/?extid=zn0qSprK4ACJtNf5&d=n)
👥子女可在父母在世時預先拋棄繼承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22224011306526/?extid=dxyLg02XHm1rXJyA&d=n)
🛠勞資爭議
🛠公司可與女員工約定「結婚就離職」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86453054883623/?extid=in60Ura0AZ6aiT9v&d=n)
🛠勞工罷工是合法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88207498041511/?extid=w91SecZECOPYnhjh&d=n)
🛠老闆要我加班,可以拒絕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47745015421092/?extid=9FdvqlOWhQlx4aNz&d=n)
🛠公司可以將員工任意調職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77290012466592/?extid=hH0dO2XMjTWAyBP1&d=n)
🛠公司為防員工將來違約,可以先扣薪嗎❓
🚗交通、車禍
🚗車禍受傷需在多久內提告❓(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0220634506865/?extid=YmplR1OEb3aXzkQv&d=n)
🚗發生車禍可請求賠償哪些項目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2530316609230/?extid=TeIb5UFjAIJmMQkG&d=n)
🚗不知酒精未退而開車會構成犯罪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96864437175817/?extid=cz9sqXGH1EVuZTjs&d=n)
🚗遇到車禍該怎麼辦❓(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13025532226374/?extid=joSnx0x2l9iExI2j&d=n)
🚗肇事逃逸罪違反憲法❓(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58669424328651/?extid=84vbztw82l2qI69C&d=n)
🚗酒後騎自行車構成犯罪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123146437880949/?extid=X12tvOSLNlsy2VlK&d=n)
💔婚姻、感情
💔同性婚姻違反婚姻、家庭結構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584659798396285/?extid=9wAWHQwiyKLsCve9&d=n)
💔送出禮物分手後還可要回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5692265293035/?extid=rLEpqmnfGrshBRdj&d=n)
💔大法官為什麼認為「同性婚姻」受憲法保障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57014234494170/?extid=7KAMx8Ct6QGY3fle&d=n)
💔什麼情況可以要求離婚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79819755546951/?extid=FAVkjtlEvde3dz3Z&d=n)
💔大法官為何宣告通姦罪違憲❓(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345587168970207/?extid=HpbheCfHJgBPjy0U&d=n)
💔沒當小孩監護人,也要付扶養費❓(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410629492465974/?extid=pFZujsQi70jWQ4JF&d=n)
📜著作權
📜你的著作權在授權過程中被騙走了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773373756191554/?extid=dMLvadtFWflfC3z9&d=n)
📜「抄襲」在法律上有明確的判斷標準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99095923619335/?extid=omXUY9InRv5EwyYA&d=n)
🎤妨害名譽
🎤罵人真的有價目表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68162190046042/?extid=92BGAVYaUkGoQhNn&d=n)
💰債務糾紛
💰賭博欠債在法律上可以不還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92561367606125/?extid=hzPA3tngUkCyyD0F&d=n)
💰脫產躲債在法律上會怎麼樣❓(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04340289761566/?extid=50tUfoQigheTRcIr&d=n)
💰簽訂契約該選擇蓋章、蓋手印還是簽名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83984155130513/?extid=VihB3unwGnisVJBe&d=n)
💰找不到債務人財產怎麼強制執行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07617949433799/?extid=oMzm311Rg4R338Z6&d=n)
📺法學、訴訟常識
📺解釋法律只是一場文字遊戲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859480680914194/?extid=oZ5XPedgLfKIlm8b&d=n)
📺「存證信函」是做什麼用的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10022309193364/?extid=MQZRCtkIsiZqNw67&d=n)
📺書狀在訴訟中很重要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49958898533038/?extid=OQQ9JDzbbjnRk4KK&d=n)
📺公投結果可以「超越」憲法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945348848994043/?extid=yvS9jsEz5PA2w7Ek&d=n)
📺如何迅速分辨假律師呢❓(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066617443533849/?extid=SorkX8aEGOkTf4uZ&d=n)
📺到金芭黎的台商只需要罰錢嗎❓(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247041748824750/?extid=EPoLol1AIrJvgzud&d=n)
📺新店王姓直播主事件-為何法律無法保護人民❓(https://www.facebook.com/545271549001777/posts/1285202935008631/?extid=bOhtfR4107GpeZa3&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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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噁心的攝影師!大家要小心!😡😡😡
-----更新:回應惡意言論&假帳號魯蛇
(1)本人從來沒有(never!)跟私人攝影師約拍過棚拍或旅拍,阿倫是假借「網拍試鏡」為由把我騙過去拍攝的,並不是我要跟他單獨約拍,到現場才知道沒有第三人在,而且尺度也是被一步一步誘騙「廠商要看」。
(2)正常工作你會帶著朋友去工作?帶爸媽去工作?從業兩年來正常接案的情況下,帶著朋友到場工作,廠商或經紀會覺得你很不敬業的,就連其他知名度很高的模特兒,工作也都常常是一個人赴約的。
(3)變態一開始會讓你知道他是變態?當你發現怪怪的時候如何應對是一門學問,這點我同意。但是女生當然會很怕起衝突,而且我當下已經很害怕了!我只能婉拒!今天如果是你妹、你女友、你女兒,你再來跟我說活該!
(4)如果殺人狂殺了人,你們不就要怪死者不會武功?怪死者沒有逃跑?怪死者當初應該好好待在家別出門?狂。
(3)模特兒的工作內容很多,平面、廣告、戲劇、活動、走秀、跳舞、主持,外在部分平常就要勤勞的保養從頭到腳的肌膚,注意飲食多運動去維持身材,不斷學習最新的妝髮,表情、肢體、儀態永遠需要更好!內在的部分要親切、要圓融、要練口才、要跟廠商還有民眾維持良好互動,要有能力應付所有現場的突發狀況,等等每個行業都有困難與辛酸在此不贅述,請不要懷疑我們的專業度。
-----更新:有人要求懶人包
#不斷地叫我們更換他準備的內衣 #更衣間有針孔
#說試鏡誘騙我們一步步增加尺度 #最後要我們躺下
#兩個鏡頭假借不同角度拍照 #其實一台在錄影
#拉動我們的身體非常大力的前後晃動
#逼迫我們做各種變態表情 #我有找藉口沒做
#有很多受害者有被引導 #伸舌頭 #翻白眼
#同樣的是我們要求停止他不讓我們停下來
#大家都一樣很害怕又不敢吭聲
#幾十名女生被錄製模擬被他x的畫面
#更可怕的是更衣室大家的身體可能都被拍了
-----更新:2014年一模一樣的情境還有對話,20多名受害者,攝影師好像改名字又繼續騙女生錄製模擬被他x的畫面,當時有叫警察抓他,他當時有下跪道歉,但之後改名又繼續出來犯案,就是不知羞恥悔改的累犯,希望大家可以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更新:已經有9位一樣遭遇的女生私訊我了,一定有很多其他受害者,記者來幫我模擬情境時,透過錄影鏡頭下我們晃動的身體真的很噁心!希望大家幫我們分享,受害女生勇敢站出來,會保護好你們的個資,只希望不要姑息養奸!私訊我謝謝!------
-
謝謝大家的關心,讓我鼓起勇氣打這篇文章,
其實我原本真的想說算了,因為覺得很心煩,
但朋友說我這樣子是姑息養奸,所以不管了,
此篇非討拍文,事隔三天,傷害已造成,心也麻痺了。
我現在只想要公布這個人!讓大家知道他的惡行惡狀!
也讓其他女孩小心這個人!也能防止遇到類似情況發生!
今天我差點被強暴都是有可能的!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分享,不管是自己分享或是各大社團,
因為他覺得我很蠢、很好欺負、覺得他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這幾天都在詢問律師和媒體朋友,我不知道提告機率多大,但至少先揪出這個人!
攝影師綽號「阿倫」臉書名稱「Lee Mooi」
攝影棚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31號3F
電話: 0939029988
有人知道他的本名是甚麼嗎?
聽說有更名過?請問還有更多關於他的資訊嗎?
希望有跟這個人接觸過的廠商、模特兒、攝影師、
如果知道他是誰的能私訊告訴我,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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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本人游涵君,被阿倫攝影師進行違反意願之猥褻動作的事實過程陳述:
阿倫8/24經由FB私訊邀約我去他的攝影棚試鏡,
因為我從行兩年來從來不接攝影師拍攝「作品」用的「棚拍」或是「旅拍」,
我只接商業攝影、網拍、形象寫真等等作為商業用途之攝影工作。
阿倫攝影師也是說是「網拍、商攝」的邀請試鏡,
看他的FB也是真的有品質不錯的網拍照,才安心前往試鏡。
------
如果不懂攝影的我大致說明一下
【試鏡照】通常都是半小時以內拍攝完畢,甚至十分鐘內就拍完,
而試鏡照的主要目的是看模特兒本人真正拍攝出來的樣子,
所以可能就拍幾個不同的角度、不同衣服的感覺而已,
主要目的也是防止廠商請的模特兒是「照騙」。
【作品】分成互惠與付費兩種,通常都是攝影師邀請模特兒拍攝,
互惠就是攝影師和模特兒都想要作品,所以互相不用付費給對方,
而本人從來不接互惠,甚至連付費作品邀約幾乎都全部拒絕,目前只接過三次付費小團外拍。
------
我到達阿倫的攝影棚之後,才發現只有他一個人,
也是我第一次試鏡/工作現場是一對一的情況,
但是我接過拍攝工作兩年來,有的是經紀公司接、有的自己接,都沒有遇過變態,
所以當下也沒有非常警惕,只覺得有點怕怕的,但還是盡量表現得自然。
第一套服裝是他準備的白色內衣+吊帶牛仔褲,
著裝完畢他看了後,他要求我把我原本的內衣換成他準備的nubra(黏貼式),
更衣的地方在梳妝台,梳妝台上面和旁邊牆壁都堆滿了許多東西,
然後是有一個簾子把我圍起來,所以我可以在梳妝台的區塊更衣。
第二套服裝是我自己的衣服,黃色短袖上衣+牛仔褲,
第二套拍完之後我想說差不多可以離開了,
他問我如果是bikini網拍能不能接,我說可以,
他突然拿出他準備的bikini,叫我換上,我有點嚇到,
我說「可是我bikini照片很多耶~還是我回家再傳給你~」
他說「拍幾張就好」,說廠商可能也要看現場實際拍攝試鏡照說服我,
然後拿出一些他準備的bikini要給我,
但因為我剛好上一場工作有bikini,我就說「那我換我自己的」,
拍攝幾張之後,他又再要求我換上的白色bikini,他說顏色比較搭,
我覺得有點怪,說「應該不用~我的藍色也可以搭~」婉拒他,
他又拿出他準備的內衣要求我換上,我說「我不要拍內衣尺度」,拒絕他,
我的藍色Bikini拍攝完畢之後,他又再一次拿出他準備的內衣及性感衣服,
說最後一套要拍有點性感的感覺,剛好我中午的工作有準備自己的居家衣,
是小V領也有小性感的感覺,我就說我還是想要穿自己的衣服,
但是他還是要求我裡面要換上他準備的內衣,
在這其中,我有跟他表示時間很晚了,我很想趕快回台中,因為真的拍攝很久了!
換裝完畢他要求我躺在沙發上拍攝,
我跟他說「一定要嗎?躺著拍臉會很醜」試圖婉拒,
但他還是要求我拍看看,拍攝過程中其實我越來越害怕,
男女共處一室,我穿著V領居家衣,躺著拍攝,我只想趕快結束離開。
-
終於拍攝完之後,原本要換裝離開,
他突然要求我「最後讓我換另外一種燈光拍就好」,
叫我躺在地上,然後兩台攝影機是架在我的正上方,
我看到兩台相機,覺得有點奇怪,但是我當下沒有想到甚麼用途,
他突然拿出一個運動器材的圓形彈力環,而他就在我的正上方,
我躺著,他叫我手抓著彈力環,然後他拉著另外一頭,
我都還搞不清楚的狀況下,他就開始拉著我,不停地大力地晃動,
我開始覺得有點奇怪,整個人被拉扯的很不舒服,
我一直問「這樣要幹嘛」他回答我要拍「髮絲的合成」
可是他一直用力拉我,我不停地晃,拉到我手很痛,要求他停止晃動,
可是他繼續晃動,還開始叫我做奇怪的表情,要求我翻白眼和吐舌頭,
我當下有拒絕他說我不想做那些表情,然後他就說「不然你做鬼臉」,
就是不讓我停止,一直逼我做表情,一直拉扯我讓我晃動,
還要求我把肩帶拉下來,再要求我把衣服拉低至露出內衣,
我以覺得露出內衣不好看為由拒絕他,但他還是不停止拉動,
然後我開始真的很害怕、很害怕、很不高興、心裡很不舒服,
很明顯表示好幾次「可以不要拍了嗎?」一直說我不想拍了,
我真的很害怕,可是我也不敢兇他,因為那裏只有我們兩個人,
直到最後我騙他說我男朋友在等我了,才結束拍攝,
不然我真的不敢想像接下來會發生甚麼事情…..
離開之前我真的覺得很奇怪,於是有假借要看照片的名義,試圖問他剛剛晃動在拍甚麼,但他也含糊帶過,我也不敢當場質問他,趁機拍下他的樣子之後,就快速離開現場!(有錄影拍照存證)
-
我離開攝影棚回想後才意識到,我當下應該是被在模擬性交晃動的畫面,
加上他不斷地要求我翻白眼、吐舌頭,而另一台相機應該是在錄影!
我就這樣持續地晃動至少五分鐘,也完全不知道都被錄了下來。
回想起來真的頭皮發麻,感到非常的噁心想吐!
到外面大馬路後,我崩潰了,打給我男朋友大哭,
一個人在外地,拿著一堆行李,沒吃東西,只為了多一份工作機會,
結果受到這樣子變態行為的屈辱!
我男友知道事情之後說要打給他,我還先告知阿倫說我男友會打過去,
結果阿倫竟然不接我男友電話,還LINE我說他的手機要沒電了,
他的人在工作室不能充電嗎?而且他可以跟我傳LINE,卻沒辦法接我男友電話?
不敢接電話已經是心虛的表現了!
一路哭回台中後,跟我男友會合,我才敢打電話給他,
(我們有錄音存證)
我們問他到底兩台相機架在上面的用意是甚麼,
他的理由是抓不同的角度,可是那兩台相機的距離只有不到五公分!
幾乎是擺在一起的,如果只是拍照要不同角度,怎麼又會放在一起?
而且我看他FB也有很多動態的錄影,所以有一台相機一定是錄影的!
質問過程中,他的回答反反覆覆,時而默認錄影、時而否認、
說一直讓我抖動是要合成照片用、又突然回答不出來、還說出「沒用途」!
後來他有說他會「反省」,他願意賠償我,也有解決這件事情的意願,
還一直跟我們說「我是不是不適合當攝影師」之類悔意的話,
當晚還說要賠償我臨時變成拍作品的費用、以及猥褻我的精神賠償,但他隔天突然改口,說他沒有錯,還回應三點說合理!
(感覺像是原本被抓包當下很慌張,冷靜後變成死不認錯)
還說威脅我如果公布對話內容、公布錄音檔是妨害秘密、公然侮辱!
說我要求拍攝費用和被猥褻的精神賠償,是威脅恐嚇他!
(我已經問過認識的法官說我是在保護自己存證不犯法)
如果他沒做錯事情為什麼怕我公開?
沒做錯事為什麼原本跟我道歉還說願意賠償我?
既然他當晚有道歉、要賠償就代表他承認他就是知道自己在猥褻我了!
今天不是要拿這筆錢!誰願意受到這種屈辱拿賠償金?
而且剛剛去看他的FB版面他已經把留言功能全部關閉!
我網路上都還沒有發布任何他的消息
他先做這個防止大家留言的動作就是作賊心虛!
-
疑點重點:
1. 明明是拍攝試鏡照,卻循序漸進的誘導我拍攝他想拍攝的作品。
2. 明明是拍攝外衣,卻不斷要求我更換他準備好的白色內衣、隱形內衣。更衣間雜物多,懷疑更衣間藏有針孔攝影機
3. 躺著拍攝時有兩台相機,他宣稱兩台相機都是拍照,理由是要有不同角度的構圖,但兩台攝影機只間隔五公分內,而且事後也只有給其中一台相機的照片,強烈懷疑另台相機一定是錄影。
4. 他要我躺在地板,拉著我抖動的時候,不斷的要求我翻白眼、吐舌頭,以及要求我把肩帶拉下來,還要求我把睡衣拉下來要露出內衣。感覺就是要製造衣衫不整凌亂的感覺。
5. 他宣稱抖動我的身體是為了拍「髮絲飄動照」,事後詢問專業攝影師,躺著頭貼地板不斷前後晃動,頭髮根本無法飄逸,而且阿倫攝影師事後說,沒有簽約說一定要給我合成照,強烈懷疑他就是要「模擬性交進行中」的身體抖動畫面。
6. 我有表示不想拍攝,阿倫卻一再要求繼續拍攝,我真的很害怕,直到我騙他男朋友在等候,他才結束拍攝讓我離開。
7. 當晚阿倫有道歉,還說會反省,還說願意賠償我的試鏡照變拍作品的費用、以及對我做出猥褻變態之精神賠償。但隔天卻改口否認,還威脅我不能公布對話記錄或錄音,不然是犯法,如果沒有錯為何要怕我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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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或許會有網友認為是我笨、我反應慢、為何要傻傻的配合?
但是將心比心…今天是你們家人或朋友、女朋友遇到這種事,
你們就知道真的女生在當下是沒辦法立即反應防範的.....
對我來說他是個會幫我接案、提供我工作機會的人,
我一開始根本也不會想到他是個變態,
就這樣被一步一步誘騙拍攝之後也只剩下害怕…..
好希望這件事情能夠早點結束.....
阿倫現在根本不怕被制裁,還威脅我不准公布,
這種可惡的人真的讓我好生氣..好生氣..感到好無助….
現在只希望盡快處理完一切之後能夠忘徹底忘記這件事….
希望所有停擺的工作能夠回到原本的軌道。
不用擔心我,我現在 很堅強。以後,絕對不會再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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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為阿倫攝影師的臉書、以及對話內容。他默認猥褻我、跟我認錯道歉、說要賠償我的電話對話,也都在錄音檔裡,交給律師媒體了)
妨害秘密 精神賠償 在 水瓶鯨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真感慨啊,愛情這種毒,沒辦法找實驗室查出成分與真偽。
(文◎呂秋遠)
【赤裸的祕密】
男人與女人,對於外遇這件事的看法,其實不太相同。
有些男人,或許會有外遇,但是外遇以後會不會回頭,看看這個幾乎破碎的家?從我處理過的離婚案件中,其實男人回家的可能性不低。但是,一旦女人外遇,永遠不回頭的機會就很高。男人是抱著且戰且走的心情在外遇,但是女人往往是懷著破釜沈舟的覺悟在外遇。所以,如果沒有決心,請不要招惹已婚女。
招惹了已婚女,個個都會是天蠍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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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實面無表情,看不出他心中的激動。雖然我知道,對他而言,這件事情已經煎熬很久。
「我太太『精神』外遇,律師,我應該怎麼處理?」,他鎮定的問我,看不出來他昨天才發現太太的錄音。
「『精神外遇』?」,我眉頭緊鎖,「意思就是,通姦還沒發生?但是你發現了某些事情?」
「是的,我聽到我太太跟另一個男人的對話。」,他說,「至於內容,我實在講不出口。」
都來找律師了,還有什麼講不出口,我心裡想。「好吧,你還是要告訴我,你聽到什麼。」
「我聽到我太太跟另一個男人說,我想跟你上床做愛。」,他說,語氣還是很平淡。我幾乎都要懷疑,他為什麼要來找我。
「問題是,這並不構成通姦罪。」,我說。「所謂的『精神』外遇,就是喜歡上別人,或許談情說愛,即便牽手接吻,但是就是不會構成通姦罪。」
其實這也就是我贊成廢除通姦罪的原因之一。畢竟只要沒有「性器官」的接觸,說你愛我我愛你、牽手、接吻、愛撫都不構成犯罪。但是卻不斷有人前仆後繼,想要用「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強制」等不同的違法方式,來挑戰刑責相當低的通姦罪,我實在不知道意義何在?如果通姦罪在於處罰與第三人發生愛情,難道只有「性器官接合」才會有罪,至於牽手、接吻、愛撫,難道都不構成背叛婚姻?說實在話,我不相信。
「不過」,我補充,「如果另一半真的「『精神外遇』,你可以請求民事賠償。也就是因為配偶權被侵害,所以根據民法請求精神慰撫金,就是所謂的精神賠償。」
他眼睛並沒有一亮,而是意興闌珊。「喔,我不介意。」
我有點好奇了,「那你介意什麼?」
「我不要離婚!」,他總算有點情緒出現了。「我要她回來!」
我搔了搔頭,「這難度很高。你要知道,女人一旦外遇,就算是高鐵列車也拉不回來!」
「她如果提離婚,我會輸掉這場官司嗎?」,他的情緒只有短暫波動,立刻又回復平靜。
「我們來檢查一下民法的離婚事由。」,我說。「最常見的離婚事由,排名第一就是通姦。請問你有外遇嗎?」
「當然沒有。我很愛我太太。」,他說。
「排名第二是家暴,請問你有對太太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嗎?」,我繼續追問。
「我曾經試圖搶他的手機,這算家庭暴力嗎?」,他緊張的問。
「為什麼?」,我也有點訝異,這當然是家庭暴力!「你為什麼要搶她的手機?」
「因為她在半年多以前就開始跟他在一起。我有天回家,打開門時看到她在講電話,有說有笑。她看到我,表情立刻很僵硬,那種感覺就像是熱水結成冰。一進門我聽到她說『我很想你』,我想看看他是誰,就跟她拉扯手機,想看看那個人是誰。」
「她有報警嗎?」,我問。「這可是構成強制罪。」
日常生活中,其實我們常會不自覺觸犯法律,強制罪就是一個例子。當我們擋住電梯不讓人出入、當跟女友談判破裂,在速食店拉住對方的手不准走、硬搶對方手機要看電話等等,這些都會涉嫌強制罪。所謂強制罪,就是以強制、暴力手段讓對方做沒有義務的事情,或是不讓對方行使該有的權利。
「她沒有,大概是因為她自己也知道她有外遇吧。」,他情緒又略有波動。
我點點頭,「這其實已經是家庭暴力,不過既然她沒有報警,沒有報案記錄,將來在舉證上就會有困難。」
離婚的法定事由,在民法1052條第1項中,大概有十項事由,扣除通姦與家庭暴力,大概就剩下重婚、遺棄對方、殺害對方、對方得了不治重病、對方有重大精神病、生死不明超過三年、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超過六個月等等。依我看,他的配偶應該都沒有這些問題,所以我沒有繼續問下去。
「所以我老婆如果外遇,她想離婚,這樣聽起來我是有勝算的?」,他追問。
以前剛當律師的時候,會覺得我國的民法採行有責主義,也就是有過錯的人不能提離婚,這真是天經地義。直到某件訴訟,一審我幫女方打「贏」,二審「竟然」敗訴以後,我開始懷疑我的看法,以及我對於婚姻本質的理解。一審「獲勝」,是因為對方有錯在先,法官或許被我的陳詞感動。可是二審,我「敗」得一塌糊塗。我反覆的問我自己,為什麼?
後來我才知道,離婚豈有勝負?對於雙方與孩子,十年或二十年的青春,雙方都是勝的,也都是敗的。勝的在於,不必再受這種煎熬,敗的在於,這過去的十年或二十年的青春。婚姻承載的是感情,如果已經剩下空殼子,到底守著婚姻做什麼?有趣的是,地方法院大多依循法條的見解裁判,而高等法院的見解,反而逐漸開放,婚姻,沒有對錯,感情沒了就是沒了。
我腦中閃過許多畫面,但卻只是苦笑回答他,「還有第二項,也就是破綻主義。」
「破綻主義的意思是?」,他有點遲疑。
「所謂破綻主義,就是當兩人婚姻已經出現破綻,任何人處在相同的狀況都不願意處在這個婚姻之中,法院也會判決離婚。」,我說。「不過你太太還是沒辦法適用,依法來說,有過錯的人,既然婚姻的破綻是由他造成的,所以不能主張婚姻破綻,也就是不能依照這一項規定,主動提出離婚的請求。」
「那麼,你的意思是,她提出離婚的成功率極低?」,他問,似乎安心了。
我搖搖頭沒說話。離婚訴訟,誰可以斷定成功率、失敗率?感情在不在,又豈是一人說了算?
我看著他,「我剛剛說過,女人,如果愛上別人,要回頭的機率是零,你應該知道吧?」
「唉,我只是想挽回。」,他嘆氣。「即使可能已經太晚,我還是想挽回。」
「太晚?」,我問。「為什麼?」
「我之前花了太多時間在婚姻以外的事情上,我忽略了她的感受。」,他越說越小聲。
「你來,我當你不會走。你走,我當你沒來過」,我不自覺的也小聲的說了隋棠寫下的這句話。
「你說什麼?律師。」,他問。
「喔,沒什麼。我只是覺得,感情壞了,很難修補而已。有氣魄一點好。」,我說。
他站起身來,還是向我說謝謝。「至少我釐清了法律上的爭議,我大概知道怎麼捍衛我的家庭了。」
「暫時看起來,你不放,她也走不了。不過你倒是可以想想,有沒有必要性。」,我語重心長的說。
我們都沒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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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在同樣忙碌的下午,他來找我,精疲力竭。
「她回來了。」,他說,但是聞不出喜悅的味道。
「喔?怎麼辦到的?」,他竟然有辦法把牛拉不回來的女人心找回來。
「我找了徵信社,請他們幫忙。」,他平靜的說。
徵信社,是我在處理婚姻事件時,最頭痛的單位。他們對於法律經常一知半解,對於當事人,則有許多是極盡搜刮之能事。我甚至有聽過,拍到外遇照片或蒐證後,兩邊兜售。
「我不希望你找徵信社。」,我說。
「找都找了。重點是有效果。」,他回應。
「好,那麼效果是什麼?」,我問。
「我請徵信社找了跟我類似的男人去邂逅我太太,然後跟她交往。」,他還是很平靜的述說這段似乎與他無關的故事。「他們真的開始交往,而原來這個跟她交往將近一年的男人,就這麼被她甩了。」
我沒理結局,我比較有興趣「跟我類似的男人」這句話。「什麼樣的男人,可以吸引你太太?」
他苦笑道,「徵信社跟我談過以後,他們認為,我太太喜歡的男人類型就是我。所以他們找了一個年紀、長相、談吐跟我類似的男人,去跟她搭訕。」
「怎麼開始的?」,我問。
他似乎很好奇我很在意過程,不過還是說了。「就是安排這個男人到我太太常去的超級市場,向她請教怎麼買菜,因為他想買菜照顧他年邁的媽媽,反正男人不就都分不清白菜、高麗菜?我太太告訴他以後,他就隔幾天再出現,又是不期而遇,然後堅持一定要請我太太喝咖啡,答謝她的幫忙,然後交換了line與app。每個愛情不都是這樣開始的?」
我倒抽了一口氣,這招果然狠毒,不愧是每個愛情都危險。
「那麼,後來呢?」,我想知道結局。
「總之,這男人後來甩了她,狠狠的,不留情面的。而我發現,她跟原來的外遇對象,竟然也煙消雲散。她回來了!」,他的情緒又有些波動,因為我發現他握緊拳頭。
「回來?回來很好啊。」,我說。「你到底有什麼問題?」,我心裡想,難道是錢花太多?據我所知,這樣的開銷所費不貲。
「沒有問題!我唯一的問題就是找不出問題!」,他情緒終於轉為激動。「我不愛她了!」
我差點懷疑我聽錯話。「你?不愛?她?」,我分段的問,彷彿他說的話不是真話。
「我不知道怎麼了。她想跟我談談的那天晚上,其實我應該要很平靜,因為我早知道她要回來這個家。我等待這一天已經快一年,但是這天來了,我似乎很措手不及。我不知道我在措手不及什麼!」
「我冷眼看著她哭、她笑,她後悔、她告白。但是那些話語,一點也沒有刺痛我的心,在那時候,我知道,我們回不去了。」
「你問我為什麼?我不知道。我沒辦法繼續假裝我愛她,所以我提出了離婚。」
「我很傻嗎?我不知道。因為隔兩天以後,她把簽好的離婚協議書放在我桌上。我們找好了證人,一起到戶政事務所簽字。我們已經離婚了。」
「這是我要的結局嗎?」,他問我,就在一連串的自白以後。
「這是你要的結局嗎?」,我在心裡問他,但是我沒有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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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廁所被偷拍
當下一陣扭打之後,我成功抓到現行犯
並成功從犯嫌手機找到偷拍的影片(有露臉跟生殖器官),並交給警方
此次事件造成我身心受創
已經透過警方提告對方 刑事妨害秘密罪 附帶民事賠償
因為是第一次告人,有些問題:
1. 刑事部分,警方是說不用雇用律師,會由檢察官起訴
但附帶的民事求償部分是否就該請律師來求償(精神賠償以及看心理諮商師費用)
2. 民事求償部分除了 精神賠償外,是否還有其他民事責任告的成?(肖像權?)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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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8.138.24.23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51238131.A.BCD.html
小弟銘記在心 (對沒錯... 我是小弟,被偷拍真的不分男女,這件事顛覆我三觀)
假日做了一下功課,以及參考上面大大們的熱心回覆
假如我理解的沒錯:
妨害秘密附帶民事賠償,需要等檢察官開偵查庭後,"正式起訴" 才能提出
另外小弟有另一問題想詢問:
1. 警察機關日前事幫我提告 "妨害秘密罪" 此案能否再多提告 "性騷擾"?
2. 若刑事上訴後,附帶民事賠償的部分,上民事法庭 這部分各位會需要請律師嗎?
抱歉,問題有點多
謝謝各位
※ 編輯: Omanyte (199.244.49.79 美國), 04/30/2022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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