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紐約時報
*【聯合國大會實時更新】
#拜登在聯合國首次亮相,呼籲全球團結起來應對共同威脅。拜登總統在聯合國世界各國領導人年度聚會上發表了他的首次講話,外界對他在前任宣揚“美國優先”孤立主義之後能否讓美國重新成為全球領導地位的能力產生了強烈的懷疑。
#塔利班提名一名聯合國特使,使大會陷入困擾。聯合國官員表示,塔利班提名一名大使在聯合國代表阿富汗,這為該全球組織本已微妙的外交困境注入了新的變化。被推翻的政府特使Ghulam Isaczai迄今仍保留其職位。
#習近平說,中國不會在國外建造更多的燃煤電廠。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上表示,中國將停止在海外推動世界上造成嚴重汙染的化石燃料增長,這是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一步。
#伊朗新總統對美國進行了憤怒的譴責。伊朗新任強硬新總統在大會上發表了美國最有力和最憤怒的譴責,指在有關威脅的核協議的談判中,幾乎沒有表現出靈活的跡象,並將美國描述為世界上,一個試圖利用經濟制裁向其敵人施壓但未成功的禍害。
#拜登誓言將在氣候變化方面的援助加倍,這是領導人面臨的關鍵問題之一。拜登總統表示,將尋求將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援助增加一倍,將他在4月份做出的承諾,提高到 2024年每年約 114 億美元。
#抗議者譴責巴西和伊朗的領導人。隨著世界各國領導人就最緊迫的問題向聯合國大會發表講話,抗議者週二走上紐約市集會外的街頭,活動人士抗議巴西總統波索納洛的環境和經濟政策,批評人士稱,這些政策導致亞馬遜雨林遭到破壞,並導致巴西普遍存在飢餓現象。還有抗議者手持伊朗國旗、身穿#FreeIran 襯衫和帽子,舉著標語譴責稱伊朗是犯罪政權。
#杜特蒂指責富國囤積新冠病毒疫苗,而窮人則只能慢慢的等待。
#習近平責備美國,“民主不是個別國家的特殊權利“。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大會演講中駁斥美國將其政府描述為專制、掠奪性和擴張主義的說法,聲稱他支持各國人民的和平發展,民主不是“為個別國家保留的特殊權利”。
#100 萬觀眾收看了聯合國直播,收看韓國流行天團BTS。
#聯合國秘書長敦促各國解決“一連串危機”。古特雷斯呼籲各國採取行動的發人深省的演講中警告說,受到戰爭、氣候變化和持續流行病的威脅,世界正變得越來越分裂。
#巴西總統波索納洛未接種疫苗,他為使用無效藥物來治療冠狀病毒進行辯護,並反駁對其政府環境政策的批評。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9/21/world/un-general-assembly#xi-jinping-chastises-the-us-saying-democracy-is-not-a-special-right-reserved-to-an-individual-country
*【拜登首次在聯合國發表講話】
在川普政府推行“美國優先”的孤立主義後,拜登試圖使美國重回全球領導地位。他在聯合國大會上呼籲盟友團結一致,應對新冠大流行以及中國、俄羅斯等專制國家的崛起。但在塔利班控制阿富汗、美國幫助澳洲部署核潛艇引發國際爭端後,其外交政策越來越令外界失望。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world/americas/un-general-assembly-biden.html
*【恒大危機背後:中國房地產市場出現裂痕】
恒大曾是中國最高產量的開發商,如今卻被3000多億美元的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專家們對恒大在沒有政府救助的情況下堅持下去的能力以及可能倒閉的後果做出了越來越悲觀的預測。但當前面臨風險的不僅是這家公司的命運,恒大的困境還引發了人們對中國住宅和商業地產市場可能崩潰的擔憂。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business/china-evergrande-bailout.html
*【美英澳防務協議會否加劇亞洲軍備競賽】
隨著中國崛起為軍事超級大國,印度、越南和新加坡已經增加了國防支出,日本也傾向於這樣做。而在美國和英國的支持下,澳洲也參與其中,讓與中國的軍事競爭在亞洲進入一個緊張的新階段。作為回應,中國可能會加快其軍事現代化。這將迫使該地區其他國家升級支出,試圖保持中立的國家也將面臨更大壓力。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world/asia/australia-submarines-china.html
*【杜魯多以微弱優勢贏得加拿大大選,其政黨未能拿下多數席位】
這次選舉選民人數創下新低,杜魯多領導的自由党在議會中的席位幾乎與選舉前相同,其他政黨也是如此。一些加拿大人認為這次選舉毫無結果。批評人士稱,這次投票可能削弱了杜魯多的可信度,並強化了許多人認為他是政治機會主義者的看法。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world/canada/justin-trudeau-election-parliament.html
*【檔案顯示,川普競選團隊自知“選舉陰謀論”毫無根據】
2020年大選結束兩周後,一個與川普關係密切的律師團隊在共和黨總部舉行新聞發佈會,聲稱一家投票機公司與一家投票軟體公司、金融家索羅斯和委內瑞拉合作,把川普的票給偷走。但法庭檔案顯示,川普競選團隊此前已在一份內部備忘錄中寫到,這家投票機公司沒有使用軟體公司的技術,且與委內瑞拉或索羅斯沒有直接關係。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us/politics/trump-dominion-voting.html
*【邊境巡邏隊對待海地移民的影片引發憤怒】
這段視頻讓外界看到了德州發生的混亂情況,並對拜登總統迅速驅逐數千人的決定提出了質疑。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us/politics/haitians-border-patrol-photos.html
*【Covid-19實時更新】
#嬌生公司宣布,該公司施打第二劑疫苗可增強了其對Covid-19 的保護。嬌生公司報告稱,在一項臨床試驗中,研究人員發現,在美國,兩劑疫苗對輕度至重度 Covid-19 的防護力為94%,高於單次注射的74%。兩次注射顯示對防止重症的療效為 100%,但外界對該估計的確實狀況仍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哈爾濱這個擁有 1000 萬人口的城市中,傳出一名居民確認感染新冠病毒後,週二下令關閉健身房、電影院、浴室、麻將館和其他休閒場所。這些措施正在執行中國政府的“零容忍”方針。
#紐約市下一任市長熱門人選Eric Adams,推動讓關閉的旅店,變成無家可歸者的永久性住所。
#美國旅行禁令的結束,為歐美分離數月的民眾帶來緩解,終於能和家人團圓。
#希臘央行公佈的官方數據顯示,希臘是最早放鬆對旅客的冠狀病毒限制的國家之一,今年夏天外國遊客激增。希臘銀行的數據顯示,希臘在今年前七個月吸引了450 萬外國遊客,比2020年同期增長了 51.4%
#德國一名加油站服務員提醒顧客戴口罩,結果被殺。
#墨爾本的建築工人抗議強制接種疫苗。多達 2,000 名抗議者湧入該市的中央商務區。發佈在社群媒體上的視頻顯示,工人們向警察投擲瓶子並點燃照明彈,而身著防暴裝備的警察則發射橡皮子彈並使用胡椒噴霧。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9/21/world/covid-delta-variant-vaccine?type=styln-live-updates&label=coronavirus%20updates&index=0
*【谷歌斥資 21 億美元打造曼哈頓辦公大樓】
谷歌宣布,將斥資 21 億美元在哈德遜河濱水區購買曼哈頓辦公大樓,這是近年來美國辦公大樓的最高價格之一,為受疫情影響低迷的房地產市場帶來一絲樂觀的情緒。佔地 130 萬平方英尺的物業,目前正在翻新和擴建。該公司在紐約市擁有 12,000 名企業員工,是加州總部以外最大的衛星辦公室,計劃未來幾年在該市再招聘2,000名員工。
https://www.nytimes.com/2021/09/21/nyregion/google-buys-building-hudson-square.html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財團收購,無感覺。第1751成交(堅),【星島日報】財團2100萬增購灣仔舊樓。近年市區舊樓頻獲收購,其中有財團以2100萬增購灣仔聖佛蘭士街3號地庫。董事包括何厚煌等。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灣仔聖佛蘭士街3號地庫於上月17日以2100萬成交,買家以公司名義巧福發展有限公司(HOSTFORD 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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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月旦實務選評 第1卷第1期(2021.7)
本期陳忠五教授選錄2則民事大法庭裁定、18則最高法院裁判進行評析。其中,2則大法庭裁定分別涉及土地法第34條之1及民法第95條之解釋適用,最高法院裁判中有4則的法律意見或見解具理論及實務上重要意義,值得重視。以下摘錄上述裁判所涉及的主要爭點:
📌符合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之共有人(多數共有人)出賣共有土地時,未依同條第2項規定通知其他共有人(少數共有人),以致其不知情而未及時行使優先承購權,若因此受有損害,少數共有人除依民法有關侵權責任之規定,請求多數共有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外,能否另依第226條第1項有關給付不能之債務不履行規定,請求多數共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95條規定,非對話意思表示,以其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係採「達到主義」。若表意人將其意思表示以書面掛號郵寄至相對人住所地,郵務機關因不獲會晤,製作掛號郵件招領通知單置於相對人住所地信箱,通知相對人得隨時至郵務機關領取,此時表意人之意思表示是否已經「達到」而發生效力?
📌公用財產管理或使用機關違反國有財產法第32條規定,在公用財產預定計畫等範圍之外,同意私人使用公用財產者,其與私人間所成立的法律行為,效力如何?上開國有財產法或其他公用財產管理規定,係屬強行規定中的「效力規定」或「取締規定」?針對此項問題,本期挑選的裁判中,最高法院與原審法院有不同意見,值得注意。
📌某甲未依證券投顧法相關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即擅自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並接受某乙的全權委託,收受乙的匯款並代其操作買賣股票。其後因甲聲稱投資失利,資金賠付一空,乙得否以該全權委託操作買賣股票契約「無效」為由,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甲返還其自乙所收受的匯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彼此間,針對股東會或董事會開會決議時雙方表決權之行使,達成包含違約金條款之協議,則此協議是否有效?此涉及所謂「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生效要件為何的問題。本次所選裁判中,法院即針對當事人間之表決權拘束協議書,釐清其相關條款之生效要件及所生效力,最高法院與原審法院見解一致,顯然值得重視。
📌民法第247條之1為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的一般性管制規定,自2000年施行至今,已累積不少最高法院裁判,大多係關於一般契約關係、尤其是商業交易契約關係的案例;而本期所收錄之裁判,則涉及勞動契約關係中的定型化「留職停薪暨復職條件」條款,對於該條款是否顯失公平的判斷,本案法院見解具參考價值。
完整內容:#月旦實務選評 1卷1期(2021.7),民事法裁判精選/陳忠五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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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太太的女權主義》
蔣:蔣薇
布:布朗太太
蔣:繼上次卡爾先生的訪問後,這次我們會跟布朗太太聊聊有關女權主義的問題,以我所知,妳是二十世紀初爭取基本女權的名人,我想先聊一個比較爭議性的問題,你爭取男女平等之餘,在海難之中,女士和孩子獲得優先登上救生艇的機會,當你爭取男女平等之際,同時亦享受著女人獨有的優先,會不會有利益衝突,屬於輸打贏要呢?
布:的確,救生艇的女士優先,是一種性別上的利益,我承認這是不公平,但我想提出的是,在災難面前,女士和孩子優先,是一種由時間和經驗歸納出來的最好方案。
先把孩子抹去,當男女也是50:50去看會比較容易,女性天生體能和力量不及男性,同等災難之中,女性存活率比男性低,而愈往後,存活率會持續下降的話,用算式去量化一下,你可以得出結論。
救生艇可以載到50人,男性存活率是六成,女性存活率是四成,假如男女公平乘上救生艇,50+15+10,最後可存活的是75人;而如果是女性優先的話,便會是50+30,最終可以多5個人獲救,以人數去看,這便是最佳選擇。
其實還有很多方式去選擇最優解,例如,由對社會貢獻,對最需要者,對最能付出者,也會完全改變得出的結果,而這些方式,可能比起女士優先更有整體利益,可是,你可以想到,在只有不到兩小時的沉船事件中,我們可以選擇的最優解,其實不多,這種方式可以讓緊急時可以有序地進行救援,而不會令場面失控,在混亂中有更多傷亡。
我推崇的女權,並不是只看利益,而不作付出,這或者是你們現代女權被人詬病的部份,而這不代表我的立場。
蔣:那布朗太太你認為女權要爭取的,和付出的又是什麼呢?
布:我們二十世紀初的女性,擁有的不公平太多了,就像是鐵達尼號沉沒調查聽證會中,我作為其中之一的證人,因為女性身份,我並沒有資格在庭上作供;而在一九一四年前,美國參議員並沒有女性存在,都是以男性身份去商討政策,對於女性完全是不公平,我們就連發聲的機會都沒有,連爭取我們想要的都不可以。
任何人也有權利去提出訴求,這裡要弄清一點,提出,不等於強迫,我們提出後大家也可以討論和投票,但就連提出的資格也沒有,你認為合理嗎?
這個年代,我們女性就連騎馬,也不能像男性一樣分開大腿,要兩腿靠一邊的騎馬,這種騎馬方式是正常嗎?
我們爭取的,是一種不傷害別人的公平,而不是利用女性的弱勢而得到比男性更好的待遇!
同時,我們女性亦應該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令更多人變得幸福,就像我創立的丹佛婦女會,倡導的是女性掃盲、教育等,同時為教堂和醫院籌措資金讓病人和窮人得到協助;我亦協助過美國建立第一個少年法庭,讓孩子得到更適合的人權和法律待遇;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我們組織在交戰災區為災民重建家員及救援,拯救著生命和減少悲痛。
這些行為,是我認為女性權利者應該付出的,權利和義務需要平衡,而我的初衷永遠也是付出和貢獻,這才能讓男人看得起我們女性,我們並不欠他們,甚至我們比他們做的可以更多!
蔣:這次很多謝布朗太太對於女權的看法,有關布朗太太的更多,請看《離婚挽救系統:鐵達尼篇》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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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承買權大法庭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財團收購,無感覺。第1751成交(堅),【星島日報】財團2100萬增購灣仔舊樓。近年市區舊樓頻獲收購,其中有財團以2100萬增購灣仔聖佛蘭士街3號地庫。董事包括何厚煌等。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灣仔聖佛蘭士街3號地庫於上月17日以2100萬成交,買家以公司名義巧福發展有限公司(HOSTFORD DEVELOPMENT LIMITED),註冊董事為何厚煌及林健忠,而何氏則為澳門前行政長官何厚鏵的堂兄,原業主於12年5月以780萬購入,持貨8年帳面獲利1320萬,物業期間升值約1.7倍。
事實上,該財團早於18年6月已持有聖佛蘭士街3至5號的舊樓逾八成業權,並對該項目申請強拍,至今年3月份獲法庭頒下強拍令,底價1.3億。資料顯示,聖佛蘭士街3至5號樓高3層,連地下及地庫,並於68年落成,樓齡逾50年,項目佔地約1459方呎,若以地積比率9倍發展,總樓面約1.3萬方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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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連結:
https://bit.ly/2VS5iEn
想請問大法庭特別做這個見解,未通知他共有人僅得依照侵權行為而不得依給付不能請求
不知道在區別上有什麼實益?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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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043288.A.A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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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Taxes (稅法要怎麼唸?) 看板: LAW
標題: Re: [問題]大法庭裁定 關於土地法34-1條
時間: Sun Aug 29 01:49:05 2021
對耶,抱歉。我事實的部分沒看清楚,直接跳到理由的部分斷章取義,導致誤解。
謝謝molly大指正。
而出賣全部,亦包含出賣自己應有部分,他共有人同樣有優先承購權,
侵權行為的主張道理是一樣的,所以保留我錯誤事實的原文,讓大家比較參考。
======================================================================
原PO的問題在原文底下已經得到答案,區分實益就是請求權時效差異。
在此因為有位S大的推文提到一些更根本的問題,我試著回答看看,
若有誤再請大家補正指教。
共有人之一就其應有部分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該契約效力並不因未通知,
或未得他共有人同意而受影響。本案為甲乙的應有部分共全部的2/3,而非土地的全部。
有一說見解是把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解釋為具有債權效力,
如此就相當於類似一屋二賣的情況,後契約的效力並不因前契約存在而受影響。
但此債權效力說若成立的話,則因債權就會產生給付義務,就有給付不能的問題,
就會與本案判決的見解相左。故有人說優先購買權僅是期待權。是形成權的一種。
姑且不論該權利的定性為何,均不影響買賣契約的效力,也不影響所有權移轉效力。
應該是說侵權行為是以有權利受到侵害為前提,是損害賠償發生原因的一種,
契約的債務不履行,也有可能發生損害賠償。
在此丙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因為甲乙與A之間的所有權移轉是有效的。
原本的持有狀態是:
甲 1/3 乙 1/3 丙 1/3
甲乙把各自應有部分賣給A
於是持有狀態變成:
A 2/3 丙 1/3
丙持有的比例不變,共有人換人了。
至於賠償的範圍該如何主張,可能依個案而定,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而塗銷移轉登記回復原狀,應該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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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1.1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30172947.A.6B8.html
※ 編輯: MrTaxes (1.200.21.105 臺灣), 08/29/2021 01:53:51
※ 編輯: MrTaxes (1.200.21.105 臺灣), 08/29/2021 02:02:52
謝謝molly大指正。
※ 編輯: MrTaxes (1.200.21.105 臺灣), 08/29/2021 1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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