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在 司法院- #大法官怎麼說 「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 的評價 警察勤務條例並沒有授權警察人員可以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 如果要對人實施臨檢,必須要#相當理由足以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