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知識:台灣大學》饅頭主播
此資料主要摘譯、整理自美國CDC、Uptodate、各大期刊網站、學會及專家資訊,主要針對COVID-19疫苗常見疑問、疫苗簡介、特殊族群及罕見的不良反應,進行面向家庭醫師/基層醫療人員的介紹,一般民眾可先參考COVID-19疫苗Q&A、美國CDC Q&A或美國CDC疫苗迷思。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資料本來大多是基於有明確研究證據的脈絡來書寫,某些政策與醫療行為可能跟台灣狀況不盡相同。
感謝費城兒童醫院提供的FAQ與Addison Lin團隊翻譯的中文版本。
Fact sheet:NEJM Vaccine FAQ, Canada, Canada, Ontario, Toronto, HSE (Ireland)
Q:打疫苗可以預防COVID感染嗎?
A:接種第一劑疫苗21天後,仍有少數機會會罹患COVID-19,但可有效預防COVID-19重症,大幅減少住院機會及死亡。目前無足夠證據顯示,接種疫苗後若仍感染,是否可降低病毒排出或傳染給他人的機率;但接種至少一劑21天後,似乎可減少家庭內傳染,且以色列研究顯示接種第一劑BNT疫苗後可減少體內病毒量,英國研究也有相似的結果。因此接種完疫苗後,仍須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Q:什麼樣的人建議暫緩施打或選擇適當疫苗?
慢性病控制不穩定、發燒或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且病情不穩時。
曾有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避免接種AZ疫苗。
對核磁共振顯影劑(gadolinium)、電腦斷層含碘顯影劑(Ultravist、Omnipaque、Opitray...)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
其他暫緩或選擇疫苗可參考下方特殊族群。
Q:什麼樣的老人建議暫緩打疫苗?
A:老年人若感染,重症的比例較高,因此衡量利大於弊之下,都建議接種疫苗。挪威專家指出,在生活完全無法自理且輕微病症就難以康復、預期壽命很短(少於6個月)的老人接種疫苗應謹慎評估利弊,因為輕微的副作用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更多詳細資訊請見年長者。
Q:AZ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58%)、疲倦(52%)、肌肉痛(48%)與頭痛(37%);發燒18-49歲約32.7%、50-64歲約13.8%、65歲以上約4.6%,並且不超過2天。第二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45%)、疲倦(25%);發燒約佔3.0%。常見不良反應低於第一劑。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Moderna疫苗的常見副作用有哪些?
A:第一劑接種後,主要副作用為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81%、50-64歲約62%、65歲以上39%)、疲倦(35%)、肌肉痛(28%)、頭痛(18%);發燒(3.1%)通常不超過2天。Moderna第二劑接種後,三日內常見不良反應高於第一劑,主要有注射部位疼痛(18-49歲約90%、50-64歲約77%、65歲以上57%)、發燒有35.6%,18-49歲接種後疲倦(>57%)、注射部位腫脹(>52%)、肌肉痛(>43%)、頭痛(>37%)、發冷(>22%)。這些症狀通常隨年齡層增加而減少,並於數天內消失。其他副作用可參考下方。
Q:打完疫苗後注射的手臂很痛,我該怎麼辦?
A:建議參考: 台灣運動醫學學會以及台灣復健醫學會(詳細圖文建議)
注射部位疼痛是常見的疫苗副作用。手臂請盡量放鬆並保持活動,避免僵硬。也可以輕微冰敷,等到消腫後(約1~2天),改為間歇性溫敷。如果真的非常疼痛,合併發燒,紅腫範圍持續擴大,可以諮詢醫師。參考資料:CDC、EM、healthgrades。
Q:打完疫苗會讓我變成萬磁王嗎?會讓我的手臂可以吸附金屬嗎?
A:不會!! COVID疫苗成份沒有任何金屬或是磁力物質。美國CDC、臺灣事實查核中心。
Q:我打完疫苗之後發燒,要去看醫生嗎?可以預防性吃普拿疼嗎?
A1:接種後2天內發燒可先使用acetaminophen退燒, 其他藥物(如ibuprofen)請與醫師討論,未持續超過2天原則上無須採檢,於退燒24小時後可返回醫院或單位上班,但如為有較高暴露風險者或經評估有採檢需要者,仍應進行通報採檢。其他資訊請參考下方。
若接種2天後持續發燒,甚至出現新的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改變,建議請醫師評估。
A2:注射疫苗前不建議預防性使用普拿疼Acetaminophen或NSAID藥物,因為可能會影響免疫反應。(NEJM FAQ)
Q:是否可以使用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預防嚴重的過敏性休克呢?
A:美國CDC不建議,因為抗組織胺藥不能預防過敏性休克(Anaphylaxis),如果預防性使用可能會掩蓋皮膚症狀,導致延誤診斷和處理過敏反應。Moderna約百萬分之2.5~24、BNT約百萬分之11.1~13.63、AZ約為百萬分之16.83。其他資訊請參考施打站準備、過敏性休克。
Q:怎樣的人比較會發生疫苗誘發的血栓呢?
A:目前因全球發生個案數太少無明確的風險因子,且主要發生於AZ及J&J。一開始認為年輕人、女性較易產生血栓,但可能起因於早期施打疫苗群體主要也是年輕、女性為主而造成偏差,後來男性案例較多可能因女性施打減少。目前粗估血栓約為每十萬人中0.79至3.77人(跟一張統一發票中三獎、四獎的機率差不多),而感染COVID住院中發現靜脈血栓約為3-20%。
Q:如果打完疫苗引發的血栓會有什麼症狀?
A:施打COVID-19疫苗後 4-28 天內,開始發生以下症狀之一
1. 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或癲癇(任一皆為腦靜脈竇血栓之可能症狀)。
2. 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 24 小時以上(腹內靜脈血栓之可能症狀)。
3. 下肢腫脹或疼痛(深層靜脈血栓之症狀)。
4. 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肺栓塞之可能症狀)。
5. 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其他資訊可參考下方。
Q:什麼是疫苗保護力? 我打了保護力 95%的Moderna是不是代表只有5%機率會得病?
A:可以分成兩個部分:Efficacy(效力) 與 Effectiveness(有效性)。
Efficacy(效力)是Relative risk reduction(相對風險下降率)的概念。在臨床試驗中會把受試者隨機分成兩組,一組為安慰劑組,另一組為疫苗組,如果安慰劑組有80%得病,疫苗組有10%得病,那Efficacy就是 (80%-10%)/80%=87.5%,也就是疫苗組相對安慰劑組減少87.5%的感染機率。此外,臨床試驗設定的outcome也會影響疫苗效力的結果:有症狀感染、重症、死亡,各自所計算出的efficacy就會不同。所以打了保護力95%的Moderna疫苗代表跟沒打的人比起來可以減少95%的有症狀感染的機率。
Effectiveness(有效性)是在真實世界中,觀察有施打疫苗與沒施打疫苗的人染病的差距,與臨床試驗不同,真實世界中包含較多無法準確控制的因素(如:接種者的年紀、本身疾病/用藥、疫苗儲存溫度...),但也較符合實際狀況,讓社會能整體評估這個疫苗的實用性。
CDC vaccine effectiveness study
Q:為什麼兩種疫苗的效力不能直接比較?
A:因為臨床試驗進行的時間與地點不一樣。Moderna和BNT在流行尚未大爆發的時候在美國國內進行研究,所以相對得病的比例可能較低。相反的J&J剛好在美國國內疫情大爆發的時候做研究而且有包含其他國家受試者(南非、巴西),可能有較高比例的變種株(傳播力較強,致病力較高)。因此,如果要直接比較兩種疫苗,必須在相同臨床試驗,相同地點、時間、相同收案/排除條件,才有比較上的意義與價值。
Vox:Why you can't compare Covid-19 vaccines
Q:兩劑型的疫苗是否可以只打一劑就好?
A:目前仍建議完整接種兩劑。此處不討論公衛政策與國家施打涵蓋率。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說明只打一劑疫苗有多少的保護力,但目前研究(大型前瞻性研究、小型研究)指出,施打一劑疫苗後,觀察28天後可達到臨床上8成以上的效力。但也有研究指出BNT疫苗若只打一劑恐怕無法對英國和南非變種病毒產生足夠保護力,且施打兩劑後抗體表現也較痊癒者高。
Q:是否可第一劑打AZ, 第二劑打Moderna (Mixing and Matching)?
A1:台灣CDC目前不建議,因為尚無足夠安全性與疫苗效力證據。但若已如此施打,也不需補打。如接種疫苗後出現症狀經醫師評估懷疑與疫苗施打有關,且通報疫苗不良事件通報系統(VAERS)者,建議依原第一劑疫苗廠牌之接種間隔、以不同技術產製的疫苗完成接種。
A2:根據臨床試驗(RH Shaw, CombiVacS, D Hillus, Hannover, Saarland)及專家建議,加拿大NACI於2021/06/01更新疫苗mixing-matching建議,考量有疫苗不足、VITT風險、增加短期免疫反應,可於第一劑AZ/COVISHIELD疫苗後間隔8~12週施打mRNA疫苗(BNT/Moderna),但是會增加輕度到中度的不良反應;若第一劑接種mRNA疫苗則可混打他種mRNA疫苗,但是第二劑不建議改為AZ/COVISHIELD疫苗`。後續Com-COV研究針對AZ/BNT混打也有類似的結果,混打可增加抗體表現,且似乎並無相關嚴重不良反應。瑞典針對AZ/Moderna混打也有增加抗體表現、副作用較多的情形(但無統計學上差異),似乎對南非變種有較好的保護力。
* 歐洲似乎相對較接受混打的策略,甚至認為可以減少對vaccine virus vector本身產生的immunity,也可能對不同病毒株有更好的保護力。參考:歐盟執行委員會
Q:COVID疫苗對變異株的保護力為何?
A: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佈針對Delta變異株的資料顯示(6/21/2021):施打第一及第二劑後,減少住院的有效性:輝瑞BNT:第一劑:94%, 第二劑:96%。AZ:第一劑:71%, 第二劑:92%。輝瑞和AZ疫苗皆具有高度保護力。能夠避免感染Delta變異株,轉而住院重症的防護率超過九成。根據英國數據顯示,40多歲以下的人,佔Delta變異株病例數的75%。60 多歲的人中,已有90% 的人接種疫苗,僅佔病例數的4%。從數據仍可見疫苗正發揮強大的作用。
完成兩劑AZ疫苗注射,對Delta/Alpha variant的效力可達92%/86% (2021/6/16)
完成兩劑mRNA疫苗注射,對Beta/Alpha variant的有效性可達77%/86%(2021/07/13)
變異株與疫苗政策:NEJM 2021/6/23 SARS-CoV-2 Variants and Vaccines
Q:接種mRNA疫苗會改變我的DNA?
A:否。COVID-19 mRNA疫苗不會以任何方式改變您的DNA或與您的DNA產生交互作用。mRNA疫苗作用機轉是教導人體細胞自行產出SARS-CoV-2病毒蛋白質片段(疫苗抗原),進而誘發體內產生免疫反應。疫苗中的mRNA永遠不會進入細胞核(人體DNA存在的地方)。
Q:腺病毒載體疫苗AZ會鑲入人體的DNA、誘發癌症?
A:非複製型腺病毒載體疫苗是利用修飾後的腺病毒做為載體,病毒的DNA嵌入可表現SARS-CoV-2病毒棘蛋白的基因,此腺病毒不具人體內複製力、亦無人體致病性。接種後進入人體宿主細胞內表達疫苗抗原(SARS-CoV-2棘蛋白),進而誘導宿主對該疫苗抗原蛋白產生免疫反應。由病毒載體所攜帶的基因片段並不會嵌入人體的DNA。 (台灣CDC疫苗原理)
目前也沒有證據顯示病毒棘蛋白有任何細胞毒性。(POLITIFACT)
Q:我有在吃抗凝血劑(anticoagulant)是否可以打疫苗?
A:可以!! 吃抗凝血劑並非施打疫苗的禁忌症。台灣腦中風學會
若您服用的是單線 / 雙線抗血小板藥物,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停藥或調整劑量,但施打後建議加壓施打處2 / 5~10分鐘以上,並確認是否止血或有血腫狀況。
若您服用的是wafarin,在施打疫苗前請確認您回診的凝血功能檢查(INR),若皆穩定且小於3,可直接進行疫苗注射,若您最近的INR不穩定或大於3,則建議回診與您的醫師討論。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若您服用的是新型抗凝血劑(NOAC), 施打疫苗前不需要做凝血功能檢查。若預定施打疫苗時間與服藥時間非常接近,可考慮暫緩服藥,施打完成確認無血腫之後再服用當天藥物。施打完成後加壓施打處5~10分鐘。
2021 EHRA NOAC guide(p.10) 吃新型抗凝血劑(NOAC)病人,一天一次(QD)的藥可以延遲到注射完疫苗之後3小時再服用,一天兩次的藥(BID)可以跳過打疫苗前的那次服藥。
Q:我有在吃賀爾蒙/避孕藥,可以打疫苗嗎? 要停藥多久?
A:不用停藥可以直接打!! 台灣CDC曾建議要停藥28天再打,但已經在5/21修正建議可以直接打!! 吃避孕藥,血栓的風險,大約2000人會有一個(十萬人有50個)打AZ 疫苗,血栓的風險,大約是十萬個有一個。吃避孕藥比打AZ疫苗有高50倍的風險產生血栓。兩種血栓發生的機轉是不一樣的。荷爾蒙是讓凝血因子多了,血液太黏稠,所以產生血栓,發生的位置,大多在深部靜脈。AZ 疫苗發生的血栓,比較像某種自體免疫的疾病,血小板是少的,大多發生在腦膜上的靜脈。(資料來源:雙和醫院副院長賴鴻政教授)
Q:我在吃類固醇(glucocorticoid)若想打疫苗是否需要停藥?
A:若您服用的類固醇劑量<20mg/day prednisolone,基本上劑量不需要調整,也不需要停藥。若劑量>20mg/day,建議要等到減低(taper)劑量到<20mg/day再施打疫苗(BC),並建議與您的風濕免疫科醫師討論。若是可延緩的注射型的類固醇,可考慮接受疫苗後14天再注射類固醇,以達到最好的效果。(ARMA)
Q:我有在吃抗病毒藥物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抗病毒藥物會影響疫苗注射後的免疫反應。
Q:我對某些食物/藥物過敏,可不可以打疫苗?
A:基本上可以施打,除非是對前一劑施打的COVID疫苗或已知的疫苗內容物產生過敏反應,但若您有任何疑慮或過敏性休克病史,建議與醫師討論諮詢。若最後決定接受疫苗注射,建議注射後確實觀察30分鐘。若曾經對核磁共振顯影劑、電腦斷層顯影劑或以下藥物(Niflec、Depo-Medrol、Depo-Provera、Micera、Neulasta、Herceptin...)產生過敏反應,應告知醫師,或許可建議施打非Moderna疫苗。(詳細資訊請見下文)
Q:我曾對流感疫苗有過敏反應,可不可以打COVID疫苗?
A:可以,目前尚未有證據顯示兩者之間有相關性。
Q:我在抽菸/戒菸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也強烈建議您放下手中的菸!!! 趁著這次疫情一鼓作氣把菸戒了!!加油!! 吸菸是COVID重症風險之一,吸菸產生的氣溶膠,也可能擴大病毒傳播範圍(電子菸也是同樣現象)。使用戒菸藥物不須停藥(包含戒必適、尼古丁替代療法)。
Q:我剛打完HPV/HBV/MMR…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打COVID疫苗?
A:儘管沒有COVID-19疫苗與其他疫苗一起施打的安全性與有效性資料,美國CDC目前建議COVID-19疫苗可與其他疫苗間隔任何時間甚至同時施打。美國ACIP過去曾建議在施打COVID-19疫苗後的14天內不宜施打其他疫苗,但此建議已經被修正,因為可能造成疫苗施打的延後。目前不確定同時施打會不會造成更頻繁或更強的局部或全身副作用。
*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台灣疾管署2021/06/13修改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應與其他疫苗間隔至少 14 天。如小於上述間隔,各該疫苗無需再補種。
Q:打肺炎鏈球菌疫苗是否可以減少COVID感染?
A:目前沒有直接證據可預防新冠肺炎,但根據研究指出,年紀大於65歲施打肺炎鏈球菌13價疫苗(PCV13)能減少COVID確診、住院及死亡率,而23價疫苗(PPV23)則無統計學意義,但另一篇針對PPV23則有預防確診及死亡率的效果;而針對特殊族群也有統計意義上的負相關,另一篇及病例對照研究顯示施打PCV13可能減少確診率;但也有研究指出,大於65歲施打肺鏈疫苗跟住院率、死亡率並無差異。因此,減少COVID-19感染是否是因為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族群大多為較高收入、較注意健康者或有其他族群特性,而非直接或間接保護,是值得考慮的事。對於公共衛生而言,在無法立即接種COVID疫苗的情形下,或許可先施打肺鏈疫苗提升針對肺炎鏈球菌的保護力,進而降低因細菌型肺炎的住院及死亡率。
Q:是否可在疫苗注射期間做結核桿菌相關檢驗(TST或IGRA)?
A:臺灣CDC建議先完成檢驗(IGRA或TST)再接種疫苗;IGRA抽血完成後可同日或異日接種疫苗;惟TST檢驗須完成判讀後再接種疫苗,以避免疫苗接種後影響TST判讀結果。
美國CDC:目前沒有證據顯示TST或IGRA會影響COVID mRNA疫苗的效力。根據ACIP,非活化(inactive)疫苗並不會影響結核桿菌相關檢驗,而活性減毒疫苗(如:MMR)可能會降低TST的反應造成偽陰性的結果。 COVID mRNA疫苗並非活性減毒疫苗,但目前也不清楚在其接種後的最初4週是否會影響TST/IGRA檢驗結果,因此針對一般無症狀(入住機構等...行政需求)民眾建議在注射疫苗前、當天或注射後4週再接受結核桿菌相關檢驗;其他有症狀或有高風險結核桿菌暴露人員建議與醫療團隊諮商討論。
Q:打完COVID疫苗要隔多久可以捐血?
A:AZ要間隔14天; Pfizer, Moderna不須間隔!! (捐血中心)
Q:我是孕婦/哺乳中可以打疫苗嗎?
A:建議接種!! 雖然目前安全性證據有限,但孕婦也屬於重症高風險族群,權衡感染與安全,還是建議接種。優先選擇mRNA疫苗,但如果第一劑已施打AZ, 第二劑還是建議施打AZ。此外,哺乳中也可以施打疫苗,抗體也會出現在母乳中,可能對新生兒有保護效果。
(其他詳細資訊見內文)
Q:我有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洗腎)/中風/心臟疾病/肺部疾病/氣喘/肝臟疾病/神經疾病/免疫不全疾病/肥胖/吸菸/貧血等,可以打疫苗嗎?
A:強烈建議!! 有以上疾病皆建議接種疫苗!男性、年紀超過65歲、住在安養或長照機構及有以上疾病且未控制,可能為COVID感染後重症的高危險群!且接種疫苗後能有效降低住院及重症的情形,因此強烈建議施打疫苗!
注射疫苗前不須停用胰島素、血糖藥、血壓藥、膽固醇用藥,請繼續規律服藥。
對於突發心律失常死亡綜合症的病患(包含LQTS, Brugada syndrome, CPVT等),目前並無相關研究指出不適合哪種疫苗,建議施打前可諮詢心臟專科醫師,過敏性休克時一樣可施打epinephrine;另外,布魯蓋達氏症候群(Brugada syndrome)的患者接種後若發燒則盡早退燒,避免發燒誘發致死性心律不整。
補充:洗腎病人建議施打,近日有新聞指出有洗腎患者在打完AZ疫苗之後過世,讓不少腎友對疫苗卻步。根據2019年台灣腎病年報,2017年這一整年總共的透析患者死亡人數為9753 人,所以平均一天會有 26.7 位透析腎友過世。這些死亡的病人,絕大部分都有糖尿病、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的共病。「在這樣的背景值之下,必須去釐清打疫苗跟死亡的原因是不是有直接的相關:還是這個事件,只是剛好是背景值的呈現!」
Q:中風後多久才可以打疫苗?
A:據台灣腦中風學會,腦中風並非施打新冠肺炎疫苗之禁忌症。但由於腦中風病人,在剛發作之急性期,可能會出現中風症狀惡化、再次中風、心臟血管事件、感染等相關併發症,因此建議在中風急性期(大約1~2週)過後,經醫師評估整體身體狀況已穩定,再施打疫苗。
Q:有腦血管栓塞的病史,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但若腦血管栓塞是屬於腦部靜脈栓塞或與特殊免疫或血液疾病相關,則建議與醫師討論後決定。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後產生之罕見血栓併發症,目前的研究認為上是體內免疫反應產生特殊抗體(如anti-platelet factor 4 抗體)而引起血栓,與多數腦中風栓塞的血管病變或心律不整產生血栓的機轉不同。此外,疫苗可降低感染新冠肺炎本身引起之血栓風險,並減少重症比例及死亡率,因此有腦血管栓塞病史的病人仍可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台灣腦中風學會)
Q:有血栓相關疾病病史(thromboembolic disease)可否施打COVID疫苗?
A:大部分人建議施打!! 疫苗相關的血栓機轉較類似於Heparin-induced thrombocytopenia,目前尚無證據顯示一般靜脈血栓病史(無合併血小板低下)或thrombophilic disorder有較高機率產生此不良反應,但如果過去曾發生血栓合併血小板低下症候群,或肝素引起之血小板低下症者,應避免接種AZ疫苗。
Q:我有巴金森氏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兩天前我接種了COVID-19疫苗,我的顫抖更嚴重,跟疫苗有關嗎?
A:據台灣巴金森之友協會,建議病友施打疫苗,並接種在較不便的手臂(減少健側因痠痛而造成不便)!目前沒有證據顯示疫苗會如何影響巴金森症狀的大量數據。對於部分病友來說,巴金森症狀在短期內會變得更糟,但接下來的幾天內預期能夠恢復到以前的基準。
Q:我有癲癇,可不可以打疫苗? 新冠肺炎疫苗會讓我癲癇發作增加嗎? 疫苗會不會影響到癲癇藥物濃度?
A:可以!! 注射疫苗後可能會發燒,若您的癲癇容易在發燒時發作建議與醫師討論,並可於注射疫苗後服用退燒藥。依藥物動力學及臨床經驗,疫苗與抗癲癇藥沒有明顯交互作用,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會影響藥物濃度。(資料來源:台灣癲癇醫學會)
Q:我有蠶豆症,可不可以打疫苗?
A:可以!!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哪種疫苗較好,蠶豆症患者應施打當地所能提供的疫苗為主。
Q:風濕疾病患者是否能注射新冠肺炎疫苗(COVID-19 vaccine)?
A:基本上可以!! 領有重大傷病之病友,位列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第九順位。
參考資料:TCR COVID20210625 民眾版 (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有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people with HIV),可以打疫苗嗎?
A:目前尚未有完整研究,但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建議可考慮施打疫苗。也有研究指出部分族群,注射AZ疫苗後似乎可產生與對照組無異的抗體濃度。(其他資訊見下方)
Q:我擔心/曾有帶狀皰疹(Herpes Zoster),可以打疫苗嗎?
A:如果目前正在治療帶狀皰疹,建議暫緩施打直到治療完成。目前觀察、文獻回顧指出,COVID感染1~2周後可能會出現帶狀皰疹。另外個案研究也指出,mRNA疫苗、不活化疫苗施打後,似乎會誘發帶狀泡疹,特別是自體免疫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但帶狀皰疹是有疫苗可注射且可治療,因此仍建議施打,接種後需注意!
*台灣CDC建議COVID疫苗與所有疫苗間隔14天。美國CDC認為COVID疫苗與任何疫苗不需要間隔。英國建議帶狀皰疹的活性減毒疫苗與COVID疫苗間隔7天,避免COVID疫苗造成的發炎去減少對活性疫苗的免疫反應。green book
Q:我擔心/曾有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lre´ Syndrome)、貝爾氏麻痹症(Bell's palsy),可以打疫苗嗎?
A:可以!! 目前沒有明確證據顯示,疫苗會誘發GBS、Bell’s palsy或使這些病症復發,反而是感染COVID後可能會誘發!也因此台灣及美國CDC都未將這些病症列為接種疫苗的禁忌症,但施打後仍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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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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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
其實在中文上許多人常常把這三個詞彙翻譯成國家。
在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就是主權國家,會用sovereign state 來稱呼,有時會簡稱 State (大寫)
為什麼會特別說大小寫?比如像是美國、美利堅合眾國(英語: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縮寫為USA,一般稱為United States(U.S.或US),或America)國名英文中的State ,是指形成美國這個主權國家的構成份子 state(小寫),這個在中文裡翻譯為州。這些州並不是主權國家,只是在美國內部的組成份子。
我們在看條約或者公約的資料時,有時會看到 Contracting State 這個詞,這邊的 State 會大寫,意即指的是主權國家。
因此我們要注意看上下文關係,如果是在看與美國有關的資料,若是小寫的 state 那就是稱呼美國內部的州。
在國際法上主權國家是 sovereign state,但如果有某個主權國家的議員用 country 這個詞時,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 country 可能是指稱某個地域、地區區域,指稱某個上面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但這個地域不一定是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特別是當這個地域缺乏外交能力的時候。
舉個例子,像是英國(其實稱聯合王國比較正確),全名是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國際標準簡稱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縮寫作UK)或不列顛(英語:Britain)
英國由四個構成國組成,分別為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而聯合王國UK國家政府就是用 country 來稱呼她內部這四個構成分子。
因此若看到英國相關資料,看到英國稱台灣為 country,那就是指台灣是不具有國家法人格的自主運作的單位。
因此,如果聽到有人,尤其是屬於大英國協體系的國家,用 country 稱台灣,不要高興得太早。
Nation 著重是人的部分,這個詞合理翻譯是民族而不是國家,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都是Nation State,也就是所謂的「民族國家」。若 nation 翻譯成國家,就會變成「國家國家」。
Nation是指由一群有共同文化、語言、歷史,對彼此有共同感、歸屬感的人所構成的民族。
Nation 這個詞其實就是指人,那為什麼會有人把它翻譯成國家?或者大多數會把Nation、Country、State通用?
原因是,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除非四處飄泊,否則都會長駐某處,並透過長久共同生活 形成共同的文化、語言、歷史,並會在特定範圍內落地生根繁衍後代,進而集結成一個團體。
這群人會共同抵抗外在生存威脅,無論是抵禦野獸、抵抗外敵人、躲避氣候災難、或合作取得糧食。這群人是為了生存而聚在一起,為了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共通語言、文化,因為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歷史、形成共同體的意識。這群人會慢慢建立維持自己生存的專屬區域,進而形成邊界。若有其他族群侵入邊界就會產生競爭。而這群人可能會在對抗外敵的過程中進一步凝聚起來。族群為了生存而形成的專屬區域邊界跟地質上的邊界不一定相符,但可能會有差不多相符的地方,例如以河川或是山脈稜線為邊界。
這群共同生活的人會慢慢形成Nation(民族),而這個Nation的生存邊界涵蓋的區域就會成為Country。因為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會出現領導階層,建立治理機構階來管理這群人跟生活區域,從而符合 country 的定義: 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
那Country怎麼變成sovereign state?
現代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概念,是在十七世紀誕生。當時有一群代表各自 country 的領導者共同簽訂了西發利亞和約,創造出主權平等及領土完整性這些關於 sovereign state 的規則。當一個 country 接受並遵守 sovereign state 的框架與相關規則時,這個 country就會具有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的地位。
所以很多地方Nation、Country、State是可以互換。
基本上,當一個 country 願意遵守國際法秩序,願意遵守主權國家所形成的國際社會的規範,並得到國際社會其他成員的認可,就會得到主權國家的地位。
這時候可能會有人問:是不是沒得到其他國家認可就不是主權國家?
這在早期是這樣沒錯。西發利亞主權體系是歐洲出現的,在當時歐洲人會覺得自己文明開化,所以如果有個地區要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時,需要其他既有主權國家的承認。因為在當時的邏輯會認為,既然國際社會是由主權國家構成的,要成為主權國家加入國際社會,就必須被既有成員承認你夠格,而且必須接受主權國家之間的規範。
所以,在當時如果現有的主權國家不願意承認某個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的地區是主權國家時,這個地區就會遇到麻煩。而不願意承認的主權國家還可能會運用影響力,透過政治操作讓其他國家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這時候就會很麻煩。
歐洲許多國家在過去都是開船到處建殖民地,「發現」新大陸。當他們到新大陸遇到當地人時,可能會發現這群人確實是個Nation,他們生活的地域也滿足Country的要求,可是他們不懂sovereign state的原則,所以歐洲人不會承認這群人有soveriegn state,從而不承認這群人能得到領土完整跟主權平等原則的保障,所以歐洲人覺得自己可以任意侵略原住民的地方、把原住民的土地當成無主地 (terra nullius),並利用無主地先占來主張自己擁有領土主權。
當時的「無主地」概念與現在有落差。
在國際法剛出來時,只要不是sovereign state的領土就會被當作無主地,所以才會出現那些殖民者到某地方完全不尊重當地的民族生活的地區,不把他們當成主權國家,認為這不是領土,因此能透過「無主地先占」來取得領土主權:因為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所以否定你控制下的地方是主權領土,又因為不是主權領土就是無主地,於是可以透過佔領來取得領土主權。
這時候就會知道Nation、Country 無法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只有sovereign state能提供法律上的保護。
後來文明進步、重視人權概念以後,所謂的「無主地」概念就重新被檢視。透過尊重人權,而承認人具有決定自身未來的自決權,而由一群長久生活某處的人所構成的民族在與自決權概念結合後,就產生了可以用來建立主權國家的民族自決權。
也就是在國際法規則中,認可民族可以透過行使自決權來建立國家。
在這情況下,當某個民族要行使自決權建國時,通常就會以生存的範圍當作建國後的領土範圍。此時Nation民族生存的範圍不止是Country,也同時是此民族行使自決權建國成sovereign state之後的領土,這就是為什麼這三個詞有時會被當成同義詞的原因。但我們還是必須了解在什麼時候可以通用而什麼時候並不能互換。
之前有說過,一個主權國家可能是好幾個民族共同成立的,一個民族也可能會成立好幾個國家。所以Nation跟sovereign state不是一對一,而是多對多的概念。可以數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數個國家。
所以Nation不能直接翻譯成國家,不然今天遇到數個民族成立的國家時就會很難描述了。
所以要看前後文也要看使用者所處的邏輯,如果是指有這一群人共同成立的主權國家時才可以把Nation翻成國家,只是盡量避免這樣混用。比如說 聯合王國(英國)在使用的Country就不一定是指主權國家,很有可能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史明前輩之所以「台灣民族主義」,正是因為台灣民族還未形成才需要倡議。以現在狀況來說「台灣民族」還在形成中,且邊界還很模糊,再加上一些歷史緣由造成的麻煩,因此法理建國派並不是主張民族自決,而是主張住民自決。
台灣上有原住民族的各族存在,其實可以各自主張行使民族自決權,但問題是各部落人的數量跟資源有限,加上與其他非原住民族在文化、交通、經濟各層面的重疊與結合,要明確切割出領域邊界有許多難關要克服,而在中華民國政權下更是難以克服。
因此我們主張的台澎住民自決權,是以共同經歷過日治時期這個殖民時代的歷史事實為基礎來劃定人的範圍,並不是血統論,而是用客觀史實跟客觀的法律身分,無論屬於哪個民族、哪個民族邊界,只要是曾共同經歷殖民,就是共同體的一份子,可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
目前台灣的情況,有一群人但是Nation還未完整形成,共同體的認知明顯尚未整合完成,地理區域的Country則涵蓋了金馬東沙等中國領土,所以邊界很尷尬,而sovereign state則因為還沒完成建國程序所以不存在。因此,法理建國派在地理界線上,會先將國際法上的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先排除留待之後處理,並主張依據客觀史實,優先以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為範圍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
在國際法上台澎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台灣是一個自主運作的單位,有的人會說台灣是事實獨立,有人說事實上的國家,但在國際法上沒有這樣的說法,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就是sovereign state 。
那些稱台灣是Country的某國議員,他們的國家都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如果了解台灣的狀態覺得很難過的,可以把這心情轉化成建國的動力!
(這邊補充一下,「在建立國家時,『得到他國承認』是否是必要條件」的部分,可分「構成說」(Constitutive Theory)跟宣示說(Declaratory Theory)兩種。前者是必須得到他國承認才能有效建立一個國家,後者是國家是否有效建立與有沒有得到其他國家承認無關。「承認」在國際法通說上不是國家必要條件,但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後「承認」就可以發揮「外交效果」在國與國之間喔!)
關於事實獨立這個詞,在國際法上是沒有這個詞彙,這是政治詞彙。
台灣是自主運作的單位,那這個框架情況是什麼?ROC政權治理台澎的這個行為,ROC政權是依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同盟國分區授權佔領劃分了日本的領土,ROC政權就受這指令「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來台,以佔領執行者的角色受降跟實施軍事佔領。
《一般命令第一號》把日本在二戰時佔領的領土跟日本自己的領土,劃分成不同區塊由不同的盟軍成員佔領。
ROC政權是盟佔代管者,它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一般命令第一號》,分區佔領的區域是同盟國劃定好的。佔領者在佔領地扮演的角色相當於一個國家的治理政權(政府),所以能做國家政府能做的事,但絕對不能要求佔領地人民效忠它。
基本上盟軍全體成員都會遵守分區授權佔領的規則,將當地的社會秩序、衛生、教育、醫療等維持在正常運作水準。
ROC政權對台澎南沙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同盟國分區佔領安排,而金馬東沙因為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其他國家當然會基於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不多加干涉「中國領土」金馬東沙,ROC政權就是以中國政權(國家政府)的身分來統治金馬東沙。
台澎人也沒有在1945投票讓ROC政權來台,所以ROC政權絕對不是台澎人叫來的。大家要看清楚ROC政權為何可以在1945年來台澎,如果沒有《一般命令第一號》它是不可以到領土主權在當時屬於日本的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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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護照的作用
passport英文直翻就是通行證,最主要的用途是辨識持有此證件的人從哪來。
實質功能就是如果從某地來的人不能入境,至少還可以回到出發地,不會無處可去。
國家通常會對自己的國民發護照,並告訴其他國家自己將護照持有者當成自己的國民看待,如果護照持有人在海外發生事情,發照國家會為他出口氣。
例如美國護照持有者到加拿大被欺負,回美國跟國家政府哭哭,美國政府就可以要求加拿大給個交代。
在護照內頁,會看到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要求其他治理單位(通常也是國家政府)給予此人合法合理的對待,如果對此人沒好好對待,則發行此本護照的單位會跳出來。簡單來說,就是發行護照的單位會罩他、保護他,所以我們稱之為「護」照。
由於發行護照的單位會保護持有人,而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因此會讓人誤以為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發行護照,所以能發行護照的就是主權國家,這是錯誤的觀念。事實上,不是主權國家的地方也是可以發行護照的。例如港澳不是主權國家,是屬於中國主權國家的領土,而他們的治理單位也會發行護照。港、澳原本都是其他國家為了進行貿易而建立的殖民地,此地人民會去其他地方做生意進行商業行為,所以殖民者就會發給他們一個通行證去做生意。當港、澳回歸中國主權國家治理時,因為當地人民還是要繼續跟其他地方維持貿易關係,所以他們的治理單位發行該地區專屬的護照方便當地人民維持原有的經貿關係。
現在港澳的人拿護照雖然可以方便進出他國,但如果他們到海外被欺負,港澳的人要找誰幫忙出氣?當然是找PRC政權外交部,而不是找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
現在我們說護照很好用,通常是說可以免簽進入許多國家,但其實如果在海外出事,並不是光靠「免簽」可以幫忙的,還是要主權國家透過外交途徑來出面處理。
目前ROC政權發的護照,到國際上那15個承認他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國家還會有點「保護」作用,如果是到其他180個國家,這本護照很難發揮什麼保護作用。
當然,有些國家例如美英,有特別針對ROC政權在台灣的狀況特別立法,把ROC政權這個台灣治理當局「當成」國家政府來看待,讓它可以替台灣人出聲。但如果遇到不把ROC政權看作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甚至把台澎人看成中國人、台灣當中國領土的國家,ROC政權發行的護照就只是單純的通行證,如果被這些國家欺負,找ROC政權就沒什麼保護作用了,搞不好找PRC政權的「中國大使館」還比較有用。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是因為想跟台灣人做生意、覺得台灣人文明水準夠又有消費能力有利本國觀光發展,所以給台灣人免簽,而不是因為ROC政權有多棒。所以不用擔心建國以後,這個國家發行的護照會不好用,因為其他國家仍舊要跟台灣人做生意、歡迎台灣人去觀光。
【文末補充】
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發行的護照可以免簽入境的國家/地區數目,之所以會比PRC政權發行的護照還多,就是因為,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無論喜不喜歡PRC政權所代表的「中國」,他們都還是想跟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人往來,所以給管理香港、澳門地區的特區政府所發行的護照免簽 。台澎建國之後也是一樣。 無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到時候喜不喜歡、承不承認在台澎建立的國家,只要他們還想跟住在台灣的人往來,就會給治理台灣的國家政府發行的護照免簽,給台灣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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