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今日新聞 修憲論壇開始前,讓你第一次修憲就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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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年南京,中華民國憲法正式頒布。
如今已經施行超過七十年,近年從十八歲公民權到廢除考監,大家開始越來越體認到,這部憲法中不少陳舊不合時宜的部分,都需要修正並凝聚社會共識來重新建構。
在此時特別需要重新探討的,是對於年輕世代來說,這部憲法代表什麼?年輕世代想要的憲法,是蘊含什麼內容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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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得大家有共識的十八歲公民權
你是否曾經好奇,為什麼 18 歲可以投公投,但卻不能投選舉?
這源自於憲法的規定,讓我國公民要滿 20 歲才能選舉。
然後這規定真的是合理的嗎?
你要投票給政治人物,要滿 20 歲;成為民法上完整的人,要滿 20 歲。
而在刑法上要負完全責任、當兵、投公投、抽煙、喝酒、去夜店,通通只要滿 18 歲。
到這裡聰明的你應該已發現,大部分用來判斷「成年」歲數都是「18 歲」。只有民法的成人、選舉權是 20 歲,那為什麼民法以及選舉權要等到 2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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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我國獨創到爭議屢起,考監到底該不該廢除?
由孫中山創立的五權分立中的考試院及監察院,起初是為了將大多民主國家中,屬於立法機關的糾舉調查權,和行政機關的考試權獨立出來,以避免有一方權限過大而無法制衡。
但到了今日,廢除監察院和考試院的聲音不斷被提起,究竟是出了哪些問題呢?
首先監察院時常為人詬病的部分,是行使職權的成效沒有有效檢視監督的完整制度,且調查的成本往往所費不貲;另外監察委員是由總統府負責提名,也因此常常被認為是酬庸的職位,進而讓公正性受到懷疑。
而考試院的爭議,在於與公務員培養相關的四大內容,包括教育、考試、訓練、任用,被拆分成行政院和考試院分別負責,前者執掌教育,後者負責考試、訓練與任用。
批評者便主張彼此息息相關的四大內容,不應該分別由兩個院來負責。也有學者指出,負責處理公務員職權的考試院,真的有必要要用憲政機關的角色來做嗎?
立法院前陣子也宣布,成立「修憲委員會」,將開始進行修憲工程
而一向重視修憲議題的《NOWnews 今日新聞》,亦決定在今年12/10舉辦修憲論壇,並邀請重要政界代表、專家學者與學生領袖,共同為台灣憲改找出路,匯聚專家學者的意見,討論如何修出一部最適合我們的憲法,同時讓青年領袖發聲,尋求符合青年公民希望的憲政未來。
而在本次修憲論壇開始前,你知道憲法要怎麼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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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級高的門檻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如果要修憲,要先由 1/4 的立法委員提議,並在 3/4 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委員 3/4 決議後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且在公告半年後,由選舉人投票複決,同意票過總額半數就會通過。
看起來很複雜嗎?我們來算個數學題:
目前第 10 屆立法院有 113 席立法委員,因此在提議階段,必須有 29 名立法委員提議,85 名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其中 64 位同意,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而公告半年後的複決,根據中選會的資料,2020 年的選舉人數一共有 19,311,105 人,如果要通過修憲案,必須得到至少 966 萬張同意票。
2020 年總統大選,順利連任的蔡英文總統總共得到 817 萬票,還是比修憲門檻少了超過 100 萬票。這也代表著,修憲門檻之高,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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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怎麼修?
根據憲法本文規定,憲法修正案由 3/4 以上的立法委員提出,並由國民大會複決。
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是 2004 年第 7 次修憲的版本。過去 7 次修憲分別發生在 1990、1991、1994、1996、1999、2000、2005 年。
其中比較有趣的是 1999 年第 5 次修憲,變更了國民大會的選舉制度,然而修憲的結果卻是將現任的第 3 屆國民大會及第 4 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延長到 2002 年 6 月 30 日。其中,第 3 屆國大延長的任期超過 2 年,被批評為國大代表自肥。
修憲案後來引發輿論譁然,當時的國民大會多數黨國民黨在輿論壓力下,開除議長蘇南成黨籍,並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修憲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後來,大法官作出 499 號解釋,認為本次修憲有重大瑕疵,宣告修憲案失效。
後來,第 3 屆國大進行第 6 次修憲的時候,「自廢武功」將國民大會虛級化,變更為「任務型國大」,只有在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正副總統彈劾案時才會選出國民大會代表,並複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議決正副總統彈劾案,任期 1 個月。
2004 年,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並在 2005 年選出任務型國大,而這次修憲正式廢除國民大會,本屆國大也成為唯一一屆「任務型國大」。第 7 次修憲修正了這些事項:
1⃣️ 立法委員席次從 225 席減半為 113 席。
2⃣️ 立法委員任期從 3 年延長到 4 年。
3⃣️ 立法委員選舉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
4⃣️ 廢除國民大會。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改由公民複決
5⃣️ 立法院提出的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改由大法官審理。
而這次修憲,也成了目前憲法的樣貌。
這些龐大卻又將影響年輕世代深遠的修憲議題,在12/10號舉行的修憲論壇中,將有最詳盡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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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NOWnews #修憲論壇
領土變更案門檻 在 皮筋兒 Journe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又有人問我「蔡英文幹嘛不宣布獨立?」
我不只一次說過台灣是實質獨立,蔡英文政府做的是把台灣走向國際,而非一中框架,至於為何卡在一個實質獨立又還不到獨立的階段呢?
這就要從台灣主權未定論的歷史說起:
https://reurl.cc/mdn00l
如果說大方向是從修憲放棄中國本土主權,將主權與治權相符後,就可以再來改國號。
認清楚國家是台灣,目前殖民政權是中華民國(還是非法佔領),以這概念出發。
因為修憲門檻,世界頂級的修憲門檻。憲法增修條文還有條更討人厭的序言!
「需要國會的絕對優勢,至少要達到四分之三席次」
修憲門檻在任務型國代時修了,增修條文§12
所以最低門檻是立院絕對優勢,四分之三,否則對立面只要不出席就不用修了。
修過後還要憲法地位級公投,夠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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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合時宜的中華民國疆域沒有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
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國民大會現在在哪裡?請再看憲法增修條文,領土變更是要修憲的,那可不是立法院就可以決定的。(憲法增修條文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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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吳敦義才說明年目標國民黨拿下86席次,就是搶立院席次。中國國民黨黨綱納入和平協議,又要86席次,目的是什麼大家心照不宣。
我們從李登輝總統時說「中華民國在台灣」,on這個用法,到「中華民國台灣 」蔡英文拿掉on,是經過了多少年的台灣民主轉型過程。目的是換得最大公約數的支持,因為無論華獨或台獨,都要團結抵禦侵略我們的中共,而史明走過一個世紀台獨革命家,不只一次呼籲蔡英文才能實踐這條路,只要方向正確,無論走多遠都得堅持。
好了所以不要再拿完全執政不敢說獨立來跟我對話,我會覺得心好累,麻煩多閱讀好嗎⋯⋯
延伸閱讀🌻憲改 :最熟悉的陌生人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958
領土變更案門檻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作者: 默人 (留日大學生)
媒體報導,行政院希望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訂兩岸之間若要簽定和平協議,須通過一定的公投條件和門檻。這個提案表面上好像是尊重台灣兩千三百萬 人的意見,合乎所謂的民主機制,實際上包藏禍心,和平協議公投才能過,基本上就是順應中華民國憲法,朝向統一的路線而來。
喜樂島聯盟一直要求民進黨政府趁著國會立委過半的時機修改公投法,讓台灣正名,不要再被中華民國綁架,因為這樣子會陷入一中的危機,讓台灣香港化,結果執政的小英政府正事不做,不肯修改公投法,想盡辦法抹黑獨派團體,污名化獨立公投,卻通過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需要經過公投這種荒謬的法令,把台灣的前途放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面,因為根據現行的公投法是冠上中華民國標籤的公投法,位階在憲法下面,所以國號、國體、國旗、領土,變更就是要動憲法。
而憲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因為這些死規定,根本無法更改國名、國號、領土,但是現行的公投法可以投兩岸政策,可以投外交政策,也可以投國防政策,這也是民進黨政府可以大辣辣的把簽署和平協議放在公投法裡面。
既然如此,我們人民也可以提出一下幾項的公投法案,不涉及更改國號、國名、領土,一切遵照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筆者建議提出的公投法案如下:
你是否同意,總統應出訪美國,以台灣總統的身分,向美國政壇及國際社會,呼籲美國與我國締結外交關係。
你是否同意,為維護族群和諧,總統應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先生?
你是否同意,我國政府及由官方成立或控制的民間團體,參與任何國際組織,均應以「台灣」名義,或冠有「台灣」之名稱?
你是否同意,我國應設置獨立機關「台灣國新憲制定籌備委員會」,邀集學者專家,專責研擬籌備台灣國改制建國、新憲法草案的研擬與相關制憲程序的規劃與研究?
以上所提的公投法案,完全合乎現行的《公投法》,不涉及國號、國名、領土爭議,讓我們呼籲各個獨派社團還有全體台灣人一起努力來推動以上的公投法案,在2020年總統大選時一併舉行,完成正名台灣的公投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