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故宮很好玩
#ARVR3D通通有
#不用曬太陽就可以逛
大家知道「線上故宮」嗎?前一陣子我去逛了幾次,非常好玩,有AR/VR、3D、Podcast、Google Arts & Culture等各種介面,來跟大家介紹幾個有趣的。
首先是 #720度VR虛擬實境 ,帶你從故宮正門一路往裡走,平常曬太陽走到腳酸的超大場地和樓梯。在線上故宮,點點箭頭,就身歷其境!
也不用擔心不知道從哪裡逛,線上故宮同樣也有設定各種主題精選路線,就像有導覽員帶著你逛各個展間。我最喜歡「皇帝的玩具箱」,可以一覽皇帝過去把玩的珍品、金銀文物!
故宮最有名的 #翠玉白菜 、 #肉形石 、 #龍藏經 等經典收藏。在線上故宮,設計成3D展示,可以左翻右翻、各種角度觀賞,甚至比去現場看的還清楚😍
線上限定和Google Arts & Culture合作的展覽,精挑細選19個主題,也很值得看,未來也期待會有更多的展出。
其他還有開播到第三季Podcast,每一集講述不同文物故事,例如「張大千其實有些叛逆」、「朕知道了!揭露奏摺秘辛」、「古代的移動便利商店」,光是主題就讓人很想一探究竟。
還有 #線上展覽,除了故宮自己策展,也邀請民眾親自參與線上策展,用不同的角度詮釋文物。像是「超想睡特展」,介紹過去各種形態的床以及與床有關的圖畫,我才了解原來床在古代不僅是臥具,更是坐具被當作椅子使用。
Youtube頻道,不僅有文物與展覽精彩的介紹影片,還有一個相當新穎的主題叫作 #古畫動漫 ,讓書畫上的人物動了起來,就像在看動漫一樣。
#線上故宮
#還可以更好
今天正好教文委員會安排國立故宮博物院 National Palace Museum吳密察院長業務報告,我趁機和吳院長討論線上故宮怎樣可以更好。
院長說,故宮自2000年以來便開始投入 #數位 工作,只是過去都統一放在官網裡。隨著數位內容發展越來越多,又因為疫情,便另外成立 #線上故宮 集結所有的數位資源,讓民眾更容易使用。
#實體故宮國外遊客佔快8成
#線上只佔2成
統計顯示,2019年實體故宮遊客共350萬人次,國外遊客276萬人次,佔整體的78.86%。
但線上故宮2020開辦第一年的500多萬瀏覽人次,國外瀏覽量卻僅佔兩成。
還有,實體八成的國外遊客以中國、日本、南韓等國為大宗;線上兩成的國外旅客改變成以美國、日本、香港、新加玻等國為主。
明顯的是 #中國 消失了,院長回應我中國民眾可能是受到網路 #防火牆 的限制而無法瀏覽。
但我也發現,除了中國, #南韓 也不見了。
目前故宮官網的語言設定分別有中文、英文、日文;而線上故宮只有中文與英文。或許是因為語言限制,影響國外遊客瀏覽的便利性,我建議院長可以研究看看增設線上故宮的語言。
故宮作為我國最重要的博物館,實體遊客減少,正是 #化危機為轉機 的機會。
實體故宮外國遊客很喜歡,就要想辦法在線上故宮呈現,拉高線上故宮的國外遊客到訪數及比例。尤其是後疫情時代,台灣民眾有實體到訪的機會。外國遊客實體機會減少,必須要把遊客導入線上;更要努力觸及更多國家。
#線上故宮只計算總瀏覽人次
#改變計算項目才能對症下藥
#改善線上瀏覽品質
目前只有計算 #總瀏覽人次 作為成效指標,無法得知遊客平均在網頁的停留時間、不重複瀏覽量、跳出率、瀏覽頁數等資訊。
舉例來說,瀏覽者在網頁停留的時間越高,也就代表內容品質會讓瀏覽者想看完。跳出率越低,也就代表瀏覽者有再次點擊網站內的其他內容。
所以我也建議院長,要增加線上故宮的成效指標,加以分析研究,才能精進使者的線上體驗。
#線上帶動線下
#更好線上故宮可以吸引更多實體遊客
我認為線上故宮除了因應疫情,還要隨著數位科技發展做整體設計。更好的線上體驗,會促進瀏覽者「想要去現場看一看」的動能;就像我們看到超美的景點照片,也會想著有機會要去看看實體。
線上故宮絕對是一個值得再更多投入的方向,期許故宮進一步行銷到國際各國,帶動臺灣觀光。
#來逛線上故宮
https://theme.npm.edu.tw/npmonline/
邀請大家有空逛一逛、看一看。留言分享發現了什麼有趣好玩的內容,或是告訴我還有什麼可以精進的方向。
也請大家一起分享給你的朋友、家人,讓更多人都能參觀這麼棒的線上故宮!
同時也有11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白同學DIY教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覺得內容精采想打賞贊助白同學的朋友們,歡迎您贊助打賞~謝謝 綠界斗內入口 https://p.ecpay.com.tw/7799A89...
防火牆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想請教:我媽媽跟我舅舅在95年合買一間公寓,但不知道她們怎麼協調,權狀上面所有權人是我舅舅,但信託給媽媽到125年,想了解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媽在101年過世了,我舅舅剛過世,目前那間房子是我爸爸一個人住,不知會不會影響爸爸住的權利?
似乎是這間公寓由媽媽居住使用30年,期滿就要搬走還給舅舅,但從”法律外觀”,可能影響到你爸爸繼續居住的權利!
首先,讓大家快速了解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為了照顧自己,把不動產交付信託(要過戶登記給受託人),受託人就要依據信託契約的指示管理房產,受託人在信託期間,讓信託”受益人”獲益。
從權狀所有權人名義是舅舅的事實,可能這件並不是依照信託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如果信託給媽媽,所有權人應該是媽媽,登記原因記載:信託。
從產權登記為舅舅的事實,以及信託的表面文義解釋,媽媽是替舅舅管理房產!媽媽已經不在了,是否必須由爸爸繼續管理?或是給爸爸繼續居住?則需要法律的依據。
你也許會問,不是有信託給媽媽到125年嗎?
但沒有註明這房屋信託受益人是誰?也沒有依照信託法的規定,妥善記載信託目的、受託人、受益人….等,並且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這房子到125年以前的受益權就沒有受到信託法保障。
就是因為媽媽與舅舅兩人都不在了,所留下來的文件似乎也不符合信託法的規定,名義上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爸爸搬走,或許你會想,權狀在我這裡,舅舅的孩子未必知道?
舅舅的繼承人會因為辦理繼承的手續,獲知有此棟公寓,他們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要求自己管理房產或出售。
因此,趕快多找找過去的資料,當時媽媽跟舅舅合買公寓,媽媽曾經出錢的證據,還有歷年的繳稅贈明。目的是要證明,當時雙方合買公寓的”真實約定”,是由媽媽享有30年(95年到125年)居住使用權利,之後所有權歸舅舅。
要使爸爸能夠安心居住在公寓內,最好跟舅舅的繼承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媽媽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到125年,如果契約文字不明確,就由法官來解釋契約的真義,最後由法院裁決。
也可能什麼爭議都沒有!
為什麼一切都不確定❓憑著感情為基礎,最後可能還要上法院,讓法官依法來認定?反而家人關係變得複雜?
律師看過很多家人間,一開始因為愛與信任,沒有想太多,權利界線模糊。人不在了,記憶也消失了,之後就留給其他家人拚湊事實,故事版本就「見仁見智」,自然多有爭執....。
如果能先畫好界線,甚至築起防火牆,未來的家人就不會有太多不確定,平安享受財富!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信託
#公寓
#不動產
PS:如果舅舅是把公寓信託給媽媽管理,受益人是爸爸,信託期間是95年到125年,並且依照信託法辦理信託過戶登記給媽媽(受託人),如此一來爸爸就有權利住到125年。
(要看到所有證據才能夠真正判斷,以上謹用一般法律概念分享法律,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
防火牆 在 零壹科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ZeroTrust
#PA400
對於尋求最低整體擁有成本 (TCO) 但希望獲得最佳網路安全成效的企業而言,Palo Alto Networks PA-400 Series 新世代防火牆 (NGFW) 是理想的選擇。這些防火牆可以提供與大型設備相同的世界級安全性,不過採用小型桌上型規格。企業能夠以容易部署的小巧尺寸將零信任網路安全擴展到最偏遠的位置和規模最小的分公司。瞭解更多資訊: https://bit.ly/2XbPqhd
#paloalto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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