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同時也有1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呱吉,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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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1081120變更佳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 的評價
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市府應通盤檢討都市計畫,還地於民。
早年新竹市都市計畫在劃設時,因為當時房屋多集中在舊城區及外圍,再往外幾乎都是田,再加上相關人員沒辦法一一到現場看現況,有些地方就直接在圖上畫上土地分區及計畫道路,結果造成不少問題。
今天會勘的案件就是其中一個狀況,明明幾十年前就存在一條既成巷道,但是計畫道路卻畫在相隔不到 1 至 3 公尺的地方,導致即成巷道的土地和計畫道路的土地都無法被妥善運用,原先就蓋在計畫道路上的房子也因此無法翻修,造成民眾極大的困擾。
況且市府光是要開闢這段寬 6米,長不到 30 米的道路,加上徵收補償,就要花上約 3~5 億元,根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因為本來就有一條路了。
所幸遇到新竹市都市計畫正在通盤檢討,我將民眾的意見反映給市府後,都發處很迅速就安排會勘。相關人員到現場觀看後,既有巷道的寬度確實與計畫道路幾乎一致且就緊鄰在隔壁,因此市府同意納入此次都市計畫變更案。
感謝邱顯智委員也特地派代表到場關心。這個看似簡單的一件事情,卻困擾了當地民眾 30 幾年,如今終於有了改變的曙光。
這絕對不是個案,因為先前光是檢討沒使用需求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就多達 50 幾案。我們認為市府應該積極檢討不合時宜的公設保留地及計畫道路,儘速還地於民。
假如各位或身邊的人有遇到相同的狀況,請儘速讓我們知道,也許事情會有轉圜的餘地。
#全民監督市政
#彥甫解決問題
#第十屆第5次定期會質詢
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小朋友要讀書跟科三真的有關係嗎?】
▶️洋洋縣長回覆二重國中要升格完全中學還有諸多考量
▶️目前二重國中還有已劃定學區用地未徵收
▶️二重國小尚有土地可使用
非常恭喜竹北市獲得建校經費的補助,
在2020年竹北學區大亂鬥以後,
其實大家明顯感覺得到縣府有要認真解決竹北市學區問題的誠意,
但我想請問竹北市獲的許多教育資源,是因為竹北要開發甚麼地方嗎?
有綁任何都市計畫嗎?我想很明顯是沒有。
僅是因為新竹縣政府必須去彌補現有的學區問題大洞,
僅是因為選舉快到了,竹北市人口多,楊文科丟不起這個票倉。
--
從三年前開始,新竹縣政府開始這種帶風向,
把竹科三期的通過與竹東二重國小、
二重國中的擴建綁在一起。
其實二重完全中學的事情在去年竹北學區問題時,就有家長會與我多次陳情,
所以在去年中的定期會總質詢,我就已經質詢過縣長竹東二重國中校舍不足,是否可以升格的問題。
楊縣長回覆是:「要升格完全中學有很多考量」,接下來就是無消無息。
後續我就開始去追蹤二重國中、國小的校地問題,
發現現有的校地 ,國中部份有9塊已劃定的學區用地尚未徵收,
(但是教育處長上次跟我說還有11塊,我要再確認)
二重國小也還有土地尚可使用,
所以在上個月我已經要求地政處去二重國小做逕為分割
(對都市計畫施行區域內之都市土地範圍及其土地使用分區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界線)。目前已經完成進度!
把二重國小的邊界部份與可利用土地找出來,
再要求縣政府未來儘快推動校舍的增建。
--
在二重國中土地問題上,在上次定期會,
二重熱心民眾甘大哥則找到都市計畫書,
寫明二重國中有9筆土地範圍已經劃定是學區用地,
在這次定期會我也向教育處長提出必須儘快做校地的徵收,
因為甘大哥已經向每一位地主了解過了,
徵收對於地主利益來說才是比較有吸引力,加上租用也並非長久之法。
--
至今還要把園區三期的開發與二重國中已經要爆掉的問題綁在一起,
讓我真的開始思考科三是不是肉很大塊,
所以狗咬了以後都不想放,
甚至威脅民眾必須支持科三?
那如果科三未來十年都無法通過….
請問二重的孩子要流浪到哪裡去呢?
孩子義務教育的受教權,本就不應該跟都市計畫綁在一起,
成功國中都拆跑道蓋教室了,請問二重呢?
楊文科縣長跟有沒有心解決問題,
再請大家睜開眼睛看清楚,
林思銘委員提出二重學區必須與科三綁在一起,
積極附和新竹縣政府的風向,
究竟對二重好嗎? 是我們應該去思考的。
#二重學生不流浪
#請問二重國小何時才可以辦運動會?
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呱吉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這次的質詢題目較難,所以這裡整理個文字懶人包:
台北市有一筆基金今年就會突破一百億大關。這筆基金很厲害,每年固定會多出二十億的現金,所以明年底預估會有130億那麼多。
但這筆越變越多的現金卻是台北市最大的虧損投資之一,你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故事很長,要從一個叫做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東西開始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基於都市計畫的理由,台北市把一些土地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這些土地的所有者很倒霉。因為公保地的意思就是市政府想要買下來建設成道路或公園,但是現在沒錢。可是因為已經被政府保留了,所以地主也不能拿去做別的用途,因為「有一天」政府會來買。
很多公保地就這樣躺在那裡十幾二十年。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2014年市政府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就是讓建商可以去「幫市政府買」。建商可以買公保地和捐現金給台北市政府,換取建商自己建案的‘容積獎勵,讓建商可以蓋更大的房子。通常轉手之間就可以賺到三倍以上的利益,不過政府也獲得公保地,倒楣地主也順利脫手,三贏啊。
但是這個好辦法卻出現一個bug。
這筆錢每年固定會收到建商給付的現金大約30-40億,但是每年都沒花完。例如今年收到35億,只花了15億,剩下20億。
有剩餘好像也不是壞事?但其實這筆錢有法律規定的用途,不能因為有剩餘就改拿來賑災、紓困、或做社會福利。它只能拿來買地。
當錢沒花完放在銀行時,每年利率大概0.1%,但是土地價值每年固定成長1.5%-4%。也就是你今年沒花完的錢,明年會因為土地價值的成長而損失1%左右,以容積代金總額100億來算,等於每年虧損1億以上。
那為什麼不把錢花完?明明被限定使用的公保地還那麼多。
因為公保地是採取標購制,畢竟我們是民主社會,我們不准地主隨便亂搞這些公保地,但我們也不能強迫他賣,所以地主要自己拿著地給市府標。
但是他們也不想賣。
因為按照規定,政府收購公保地的價格只能是土地公告現值的15%。等於要叫地主打1.5折賣給政府,很多地主並不樂意。而且因為依照現行的容積代金制度,建商也可以買公保地,而且不受15%的限制。最後建商與公保地主的成交價常常是在50%或甚至200%以上。建商很樂意出高價,因為容積獎勵可以讓他賺更多。
所以地主幹嘛把土地賤賣給政府呢?
政府不希望調高公保地收購價格是因為怕某些在最近幾年才持有公保地的建商或掮客牟取暴利,但是容積代金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只會看到一筆不能使用的現金變成利息虧損的怪獸。如何在合理範圍內調整土地收購的方法、刺激地主賣出土地的動力,或甚至找到代金的其他使用方法,是台北市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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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陳麗娜呼籲大林蒲公保地解編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26)日質詢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林欽榮,為何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解編?若依市長所言,在公保地上蓋房子的能與住商用地一樣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她也質疑,高市規劃的國土計畫內容有問題,目前高市人口逐年降低,如何達到300萬人?20年要增加7140公頃的產業用地,但新增需求量根本沒這麼多,是在擴大圈地?林欽榮則堅持大林蒲無法進行公保地解編。
陳麗娜指出,大林蒲公共設施保留地有10公頃之多,市長曾說在上面蓋房子的可以一坪換一坪,是否不公平?要嘛得提高住商用地換地比例,要嘛得公保地解編,才能保障公平性。何況,若在公保地上面蓋房子的可一坪換一坪,未蓋房子的卻只能協議價購,是否變相懲罰守法者?林欽榮回應,大林蒲案中他接獲的命令是公保地不能解編,未屬於住商用地的皆採協議價購,以市價1.4倍為主,不過會顧慮在地居民合法權益,特別的事件給予特別的處理,會審慎再做研究。都發局長楊欽富補充稱,由於遷村後會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因此不適宜再解編公保地,但會維護公保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施行都市計畫前的既有房屋,會一坪換一坪,如何等值則再作研討,但若是施行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條件,只能以市價加4成做補償。
陳麗娜也質疑高市府所提出的「高雄市國土計畫」,目前規劃15年後高市人口數為300萬人,尚比目前都市計劃規劃的低,但目前高市人口已逐年降低,單靠遷出遷入未必能達標,因此高雄的產業發展顯得更為重要。她質疑,125年推估新增需求量只有1354公頃,但5年內新增土地面積卻高達2836公頃,更何況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高達7140公頃,甚至高於目前高市法定工業使用土地總面積,產業用地供需之間有所矛盾,是否是擴大圈地?她也關心農地工廠問題,目前高市疑似農地工廠面積有2329公頃,但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相加僅有321公頃,顯然無法容納。包括螺絲起子工廠或資源回收業者等,有許多真正有需求的未被滿足,畫那麼大片地究竟要給誰用,說得清楚嗎?楊欽富稱,產業用地目前不足,但未來高雄6-20年的發展要轉型,需要六七千公頃產業用地;對於農地未登工廠會有所補償,此外還有6大產業發展區規劃,是未來產業規劃重要依據。
此外,陳麗娜也關注大坪頂大型車停車場亂象,並呼籲為避免大型車與民爭道,大型車停車場及其保修廠應納入都市計畫。林欽榮表示,將與地政局、交通局研究,目前大坪頂的大型車停車場占用機關用地,建議正規化,並尋求適當的對外道路,他也將去會勘;此外他也同意,應該在《產創條例》中新設的工業區,在其設置標準中就應納入大型車停車場與保修廠,並規劃好動線。陳麗娜希望下會期能夠對此有正式報告。
都市 計 畫 法 公共設施保留地 在 1081120變更佳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 的推薦與評價
主旨:「變更佳里 都市計畫 ( 公共設施 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等3案自108年10月3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 都市計畫法 第19條及第28條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