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區監理所指出,酒駕除要罰款犯公共危險罪,今天起,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時數加倍,再犯者到創世嘉義分院探視植物人,上課1小時,駕駛人接獲道安講習通知後,應按指定日帶帶通知單、駕照或身分證報到,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處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駕照6個月。
道安講習通知單 在 關於吊扣駕照及道安講習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關於吊扣駕照及道安講習- 請問一下喔如果駕照被吊扣,領回之前一定要去上道安講習嗎?會不會因為沒上課而無法領回駕照?因為吊扣執行單上寫12/30能領回駕照,道安講習通知 ... ... <看更多>
道安講習通知單 在 臺北市區監理所, profile picture 的推薦與評價
105年2月份道安講習開課日程】 🔸課程:酒後駕車違規、汽(機)車一般違規、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請參加講習的民眾依照講習通知單上面指定的日期及時間,攜帶身分證明 ... ... <看更多>
道安講習通知單 在 [其他] 已經上過道安講習卻收到未上道安講習的罰單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事實經過:
今天收到了板橋監理站的罰單,違規事實:經通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裁罰1800元後通知,請先繳罰款後上課.
但是我已經於四月份去上過道安講習課了,(後來都沒有收到其他違規罰單)
今天看到這張罰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單就有點傻眼,
知道可以申訴,但是發現舉證上有困難
因為當初的講習通知單是,持講習通知單去報到上課,
工作人員收走講習通知單以及國民身分證,給予一張有編號的上課證(號碼只是避免
下課領身分證會亂掉用的吧),上完之後就是直接領回身分證,並且說這樣就已經
銷案了現在變成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我上過課了?
剛剛有在FB查到我上課的日期4/7(因為上課太無聊我拿手機上FB留言:來上課的一
堆都拿手機起來講)下面的時間也為上課的時間
身上還有當初上課擺在桌上的宣教傳單,且還記得上課內容,及講師長相,還有上課
座位
只是裁決是板橋監理站,但我是到屏東監理站上課(去上課前有詢問過,直接過去上
課就可以了),且通知單上也允許越區代訓
問題:
1.該如何舉證已經上過這堂課?
2.如果申訴成功是否可以提請賠償,適用哪一個條文?因為心裡覺得很不舒服
又要浪費時間去處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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