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簡稱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一時之間引起各方論戰。
「制服」向來是校園不能戳的爭議之一,為了讓討論更聚焦,以下簡單釐清幾個與《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相關的問題。
長期被關在籠中的鳥兒,可能會暫時忘了怎麼飛。從威權走向審議式、參與式民主,難免會讓人無所適從,只能透過更多討論、溝通,尋求共同的未來。校園民主的課程,我們一起來補課。
#修正重點是什麼?
《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第21點明確增訂「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https://goo.gl/KUhEox
#這代表制服被廢除了嗎?
《輔導管教注意事項》並未否定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可能性。只是要求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程序」必須涵蓋適當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行政人員代表(辦法二、學校訂定之程序),並應以舉辦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進行全校性問卷調查等方式,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辦法二十一、訂定校規、班規之限制)。
只要經過正當程序制定,學校仍然可以有制服相關規範。
#管得到私校嗎?
全國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都必須遵守教育相關法規。
#學校就是不甩教育部規定照樣處罰該怎麼辦?
根據教育部頒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果高中學生因違反服裝儀容規定被處罰,可依申訴評議辦法向學校提起申訴。不符評議委員會決議者,可向教育部提起訴願(申訴評議辦法11條)。
申訴評議辦法全文:http://goo.gl/IZF0Zz
#違規卻不能處罰規定豈不是形同虛設?
嗯,確實,無法排除沒有處罰就不願遵守規定的可能性。
例如,2007年6月,教育部在《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就清楚寫明「學校不得限制學生髮式,或據以處罰」。但頒布近9年來,因為髮禁而被學校處罰的學生還是多不勝數;全國許多學校(尤其國高中)明目張膽違反規定處罰學生,還振振有詞。這就是典型的「沒有處罰,不願意遵守規定」的案例。
如果學校都不願意遵守教育部訂定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又要基於什麼理由,主張應該以處罰的方式要求學生遵守不符合《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規定之程序所產生的服裝儀容規範呢?
#學生不穿整齊制服不統一要天下大亂啦
關心(別人的)品格道德教育頭髮鞋子襪子的人們有福了,這裡有教育部2003年的《世界各國推動品格及道德教育與學生行為規範概況》調查,供您參考:
http://goo.gl/CLqa7g
第6頁以下是「有關中小學學生服裝、髮式及儀容相關規定」,歡迎舊雨新知留言前多加點閱。
#可是穿制服有很多好處.....
這次修正,並沒有禁止制服規定。重點是,制定服裝儀容規範的過程,必須是符合民主參與的正當程序;同時,不能以處罰的方式強求學生遵守繁瑣的服裝儀容規定,以避免侵害學生的身體自主與人格發展。
制服存廢的辯論,不是非黑即白的是非題,而是價值取捨的申論題。教育的目的,在於培養什麼能力?寫標準答案、服從權威的能力?還是在基礎知能之上再思考、創新的能力?我們的校園文化,到底應該是崇尚統一、服從、上對下的權威指導?還是開放、參與、民主讓師生教學相長、互信的校園文化更有助於培養具備更強競爭力的人才?
教育部已經透過訂定《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確認不得以處罰為手段強求學生遵守服裝儀容規範。但還有很多問題留待校園民主的方式解決。「要不要有制服」是一個層次的問題;有制服,要規定到多細(有必要包括鞋襪、外套、配飾、內衣、襯衫下擺、裙裝長度、褲裝款式嗎?)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我們現在知道的是,不能再用命令、威權、處罰的方式,強制學生犧牲身體自主、人格發展權。而其餘問題的答案,需要由學生、教師等一起生活在校園的人們一起找出來。
#民進黨上台就反了學生們要幹啥都可以了在搞文化大革命嗎?
如果你真的了解文化大革命,你就會知道很多文革參與者都是愛國愛黨、崇拜領袖、守規矩愛穿制服。
基於2007年後的經驗,我想,很多學校還是會延續不甩教育部的傳統,服裝儀容處罰爭議勢必繼續延燒。這裡有兩篇哲學哲學雞蛋糕老闆
的文章,給大家參考。
《制服戰爭中 自以為是的好人》
http://goo.gl/h6cw9s
《穿運動短褲進校門會讓成績變爛嗎?》
http://goo.gl/hEaV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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