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癮是需要治療的疾病! 國衛院發展專業整合成癮治療與復元模式】
濫用安非他命類的中樞神經興奮劑所造成的健康與治安危害是國內藥癮防治的重要議題。國內安非他命施用族群遍及青壯年各種職業類別,施用理由從提振精神、排憂解悶到娛樂助性,施用方式也愈發多元,反映國內安非他命濫用型態正日趨複雜。
然而,協助施用者戒用、治療並持續復元面臨許多挑戰,須從生理、心理與社會適應等提供多重專業的治療協助與支持關懷,為提升國內成癮治療品質達到防治成癮問題的目標,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自107年起即委託國家衛生研究院開發具有實證依據的本土成癮治療模式。
國衛院神經及精神醫學研究中心研究團隊自107年起召集國內精神與成癮醫學、心理學與社會工作等跨領域專家,開發本土「專業整合成癮治療與復元模式」,進行種子師資與專業治療人員培訓及多中心試辦,並於8/30召開記者會發表計畫成果,邀請相關個案分享治療過程中的甘苦談。
根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107年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執行的「全國物質使用調查」顯示,安非他命是國內最常被使用的非法物質,其盛行率在12至64歲的民眾中達到0.42%。根據法務部統計,每年有逾四萬民眾因為施用安非他命為主的第二級毒品而遭偵辦,佔整體施用毒品而遭偵辦人數的七成。
近年更開始出現混用多重新興精神活性物質,反映國內安非他命濫用型態正日趨複雜。但安非他命使用疾患的治療與復元面臨諸多現實的挑戰,包括:
一、施用者輕忽成癮風險及嚴重性,影響其治療動機。
二、施用者除了成癮症狀亟待處理,也涉及其他生理、心理與社會適應等複雜議題,需要借助多重專業的協助與照護。
三、施用者在復元歷程中可能面對復發的風險,除了專業治療外,也需要支持與關懷。
因此國衛院研究團隊參考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自1980年代開發的中樞神經興奮劑使用疾患的整合治療模式(Matrix Model),發展一個為期16週,每週三次療程的本土「專業整合成癮治療與復元模式」,整合逾三十名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與個案管理員等專業人員提供治療,其目標是以密集門診團體治療為核心,同時結合藥物治療、個別治療、家屬衛教、社會支持團體與尿液成癮物質檢驗等治療元素,協助興奮劑施用者及早復元並預防復發。
截至目前為止,已有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林森中醫昆明院區及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等三家醫院參與進行5個梯次試辦,自願參與的安非他命中、重度成癮者對於此治療方案的平均完成率達72%,在16週療程期間的尿液檢驗可維持平均14.5週的成癮物質陰性反應,顯示此一國內當前最具強度的成癮門診治療模式確有推廣與可執行性,而成癮者族群對此治療方案也有極佳之接受度,並可達成早期戒除的目標。
希望藉由分享本模式的開發與執行經驗,期待更多專業機構與人才投入成癮防治工作,並鼓勵有成癮困擾的民眾尋求專業治療與協助,也期許社會大眾理解成癮是需要治療的疾病,從而建立支持成癮者復元的友善氛圍。
■完整文章: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https://bit.ly/3yTPI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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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28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人已經跑了!?都發局打臉柯市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至今仍在職 柯市長是被蒙在鼓裡的笨蛋?還是知情卻在議場欺騙議員的壞蛋!?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11日總質詢時,針對「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提出質詢,市長柯文哲答...
財團法人台北市召會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財團法人台北市召會 在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公民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座談會
緣起:
「新冠肺炎」(covid-19)從前年年底至今於全球肆虐。原本依《公民投票法》規定,於8月28日(星期六)要辦理的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與重啟核四等四項公民投票,也因為疫情未能有效控制,「中選會」已公告將該等公投案延期至12月18日投票。對此,國民黨、民眾黨與時代力量等政黨都倡議建立公民投票的不在籍投票制度,透過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等方式,減少投票日人群流動,使人民公投權利的行使不因疫情而受影響。
不在籍投票制度,多數民主國家已行之有年,並將其視為政府應提供給公民的必要服務。我國雖倡議立法多年,卻因政黨利益、政治信任、選務工作等因素糾葛,導致此一擴大政治參與及保障人民政權之制度,至今仍未付諸實行。在疫情嚴峻時期,如何兼顧人民安全與政治意志充分表達,尤其是不涉及政治人事更迭,反映人民公共政策意向的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已成為安全展現民主的重要方式。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將邀請立法委員及專家學者舉行座談,探討我國公民投票建立不在籍投票制度相關議題,以供政府決策及各界之參考。敬邀各位新聞媒體蒞臨指教!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會議時間:1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30
會議地點: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6號一樓會議室
主 持 人:黃德福(內政法制組召集人)
出席貴賓:(依姓氏筆畫排列)
林思銘(立法委員)
俞振華(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廖達琪(國立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
蘇子喬(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
#公民投票
#不在籍投票
財團法人台北市召會 在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人已經跑了!?都發局打臉柯市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至今仍在職
柯市長是被蒙在鼓裡的笨蛋?還是知情卻在議場欺騙議員的壞蛋!?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11日總質詢時,針對「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副執行長洪志生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提出質詢,市長柯文哲答覆時表示「那個人已經跑了」,同時也允諾包括政風處、廉政透明委員會都會啟動調查。但一個星期過去,政風處及廉政透明委員至今沒有接獲柯市長指示要調查,而洪志生也僅以「個人考量」為由提出辭呈,由身為執行長的都發局局長黃景茂核准,目前尚未離職。徐弘庭質疑,向來標榜嚴格管理的柯文哲,竟容許這樣荒謬的貪瀆及首長失職事件發生,甚至被舉發後竟然可以擺爛不調查、不處理,難道是在幫誰護航?
徐弘庭更接獲爆料,107年美國、108年荷蘭都更中心考察行程,洪志生竟然還公私不分、帶妻小一同前往。徐弘庭進一步調閱資料發現,都更中心差旅預算年年增加,洪志生107年10月的美國考察行程,11天2個人的經費竟高達272,617元,相較於其他人的考察經費高出許多,如107年其他同仁前往日本考察,9人花費經費315,261元,109荷比奧行程,2人經費270,280元。而11天的考察行程,沒有行程說明,出國報告也只有2天、2處的參訪照片,幾張紙跟照片就蒙混過關。究竟是公務考察?還是私人旅遊?徐弘庭認為都發局都應該給議會一個交代。
徐弘庭指出,洪志生一人獨領14個月、約156萬高額獎金,而同意洪志生薪資及績效獎金的董事長是副市長彭振聲、建議薪資及績效獎金的執行長是都發局長黃景茂、績效評估會議則由市府都更處召開,都更中心的監察人是政風處處長沈鳳樑及法務局局長袁秀慧,而這樣不公不義且荒謬的事竟然發生柯文哲眼皮底下,柯文哲竟想以「那個人已經跑了」一句話輕輕放下?!在徐弘庭再三追問下,柯文哲才承諾,不僅政風處,還有廉政透明委員會都可以調查。
此外,徐弘庭5月11日工務部門質詢都發局長都更中心副執行長獎金不合理務問題,一個月後柯文哲總質詢時,柯文哲答詢說「那個人(洪志生)已經跑了」,都發局長黃景茂還特別過去跟柯文哲說洪志生已離職。但根據都發局最新回復書面資料,洪志生在5月28日以「個人考量」提出辭呈,6月3日執行長核准,目前在辦理業務移交事宜,尚未離職。徐弘庭質疑,發生可能的貪瀆事件,身為執行長的都發局長黃景茂一個月以來,竟只是批准了洪志生「個人考量」的辭呈?為何沒有調查、沒有懲處?為何不是停職調查而是讓他悄悄辭職?
徐弘庭說,總質詢結束一個星期,詢問市府相關調查進度,政風處表示尚未接獲市長指示,而廉政透明委員會也沒有接到市長指示要調查,而都發局的政風室也僅在徐弘庭辦公室索資時,才表示第一次接到要調查的資訊。徐弘庭質疑,究竟是柯文哲太笨又被底下人蒙在鼓裡?還是整個柯市府太壞,不只在議場欺騙議員,更想輕輕放下掩蓋真相、企圖護航?徐弘庭強調,如果柯文哲再不查辦,就由他來送檢調及監察院查辦。

財團法人台北市召會 在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都更中心肥高層、瘦基層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揪副執行長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
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今(11)質詢市長柯文哲時指出,台北市超過30年的老舊建築高達11.5萬棟,但從柯文哲上任後,申請都市更新的案件數卻每況愈下;「財團法人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以下簡稱都更中心)多數主管及基層同仁每年獎金平均約2至3個月,但副執行長洪志生竟一枝獨秀,一人狂領14個月獎金,金額高達約156萬。徐弘庭質疑,在標榜嚴格管理的柯文哲市府,出現這麼嚴重的貪瀆及局處首長嚴重失職的案件,柯文哲要不是一個知情不報的壞蛋,就是一個毫不知情的笨蛋。
根據資料,柯文哲上任後,都更中心預算年年增加,109年度總預算2億,人事費用不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即高達7400萬(目前員額60人,預計70人),佔37%,相較於中央住都中心年度總預算12億,81人,包括董事長及執行長薪資,預算卻僅約6400萬,僅佔5.3%。徐弘庭實際調閱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竟驚人發現副執行長洪志生的績效獎金如坐直升機,從105年9萬,到106年飆至66.6萬,107年再飆升至111萬,108年則133.2萬,加上年終獎金及專案獎金,洪志生106年獎金7.7個月、107年獎金11.5個月,至108年竟高達14個月。相較於辛苦的其他主管及基層員工平均獎金約2.5至3個月,徐弘庭認為「肥高層、瘦基層」,感到相當不捨與不值,更覺得匪夷所思,難道市府都更推動只靠洪志生一人嗎?才有如此驚人的績效。
都更中心人員薪資所得包括薪資、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專案獎金及專案加給。徐弘庭分析,洪志生的薪資曾在106年調漲20%變成1,296,000元,月薪為10.8萬,至107年再調漲3.6%變成1,332,000元,月薪為11萬,而根據都更中心「員工職等職稱及薪資和定參考表」,副執行長薪資由執行長提出建議報請董事長同意,請問當時的執行長與董事長為何會大幅調整洪志生薪資?
專案獎金部分,依據專案獎金發給實施辦法,由人事單位及主管初審,副執行長、執行長提權值調整,直接參與案件限額13萬元、間接參與案限額6.5萬元,為定額獎金。至於績效獎金的部分,根據都發局書面回覆質詢,都更中心的業務績效評估,由都市更新處每年2月、8月召開績效評估會議訂定,而獎金則依據都更中心人員服務績效考核要點,相關獎金基數是由執行長核定。
徐弘庭質疑,都更推動應該是都更中心及都更處全員辛苦的成果,為何獨厚洪志生一人?更何況,都更申請狀況每況愈下,為何洪志生一人獎金年年攀升創新高,獨領14個月?台北市投資事業及基金會108年年終獎金,最高不過4.4個月,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直接訂定考績及績效獎金以不超過4.4個月為限,究竟為什麼洪志生一人可領14個月獎金?徐弘庭質疑,同意洪志生薪資及績效獎金的董事長是副市長、建議薪資及績效獎金的執行長是都發局長、績效評估會議則由市府都更處召開,都更中心的監察人是政風處處長及法務局局長,在柯文哲所領導的市政府竟然發生如此荒謬的事件,徐弘庭要求柯文哲不能用一句「人已經跑了」就讓整件事情輕輕放下,應該立即移送法辦、監察院調查,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財團法人台北市召會 在 Roman羅曼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雖然The Court是同志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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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北師實驗藝廊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19巷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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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表演:2019/06/15 (六) 19:30
表演者:蔡秉樺、吳愉璇、陳家翊、黃尹
座談會:2019/06/15 (六) 20:00
與談人:黃海鳴、陳家翊
座談會:2019/06/22 (六) 15:00
與談人:陳永賢、姜麗華、陳家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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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單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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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展簡介:
陳家翊長期關注環境的更迭現象,以及植物在非自然狀態下的生長樣貌,透過人工造景和工地物件這兩種客觀的媒介物,作為創作思考延伸,進而反映出個人內在情感與潛藏的意識流動。
她將兒時記憶投射於工地場域,透過交錯真實與虛幻的時空軸線,重塑了一種今昔對比的異空間結構。在此場域中,刻意添加人工植栽介入,使其成為一處可供觀者遊走移動的人造景觀,藉此召喚今日工地明日廢墟的地誌想像。
本展一系列的影像裝置作品,試圖呈現人造場域和自然生態互相混雜的未知狀態,彰顯人類的棲居環境的日常侷限。這些看似正在建構中的場域空間,經由觀者身歷其境的感受情境氛圍,透過AR而看到被遺忘、被重組的形體,顯現一種矛盾而曖昧的場域想像。「未知的未來」轉化觀看方式,聚焦於有形與無形之間的時空象限,反思當代的文明建構與自然生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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