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民眾勿私下至中醫診所求診,至中藥行抓藥!】💥
衛生福利部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於2021年5月18日核准「清冠一號」(Nricm101)的緊急授權,讓這個在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以下簡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所研發的藥物可以在臺灣合法的銷售。
就在疫情開始發燒之際,「清冠一號」似乎也成為大家引頸期盼的救命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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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清冠一號在2020年就已經在國外上市,但當時是衛生福利部緊急授權「外銷專用許可證」。不過,在國外是以「食品」販售,並非「藥物」。
此外,對於清冠一號的「治療Covid-19的功效」:有學者認為清冠一號目前唯一的一篇研究論文「沒有對照組、沒有隨機分派、沒有嚴謹的臨床試驗,也不是第二期或是第三期的臨床試驗」,僅有細胞研究及12個病人的病歷報告作為證明,
因此清冠一號是否能作為有效的治療藥物,在醫學研究上,看起來還是存在爭議的。
#並非預防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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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的新聞稿中,「清冠一號」被列為「治療用藥」而非「預防用藥」,而且是只有中醫師才能開立的處方藥。
後來衛福部再度發佈的新聞稿提到:「清冠一號」核准的適應症為傳統中醫傳染性疾病的統稱「外感時疫」,所以不必確診為「新冠肺炎」,只要中醫師診斷民眾症狀上符合「流行性傳染性疾病」均可以處方使用。
所以,看起來衛福部核准的「清冠一號」,在預防、治療上的功效認定上,還是有模糊空間的存在。
只是,這個「中醫師開立處方藥」,是僅限於有設立中醫科的醫院?還是一般中醫診所也能給處方呢?🤔
如果一般中醫診所也能給藥,于凱在此呼籲,認為自己有感染風險的民眾,不要自行到中醫診所求診或是拿藥,請通報1922,遵循指揮中心指示,才能降低傳播風險。
#請民眾遵照醫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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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清冠一號的藥方已經在坊間流傳,于凱也呼籲民眾不要自行到中藥店抓藥,因為這是違法的。
民眾若有確診的疑慮,應該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前往各篩檢站進行篩檢,或向1922回報,而非私下前往中醫診所求診,甚至是自行至中藥行抓藥,導致疫情擴散。
同時,也請 雄健康-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針對這樣的情況提出宣導,在正確的醫療資訊下,才能讓防疫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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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章:
1.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澄清新聞稿
2.清冠一號:世界熱銷,唯獨台灣買不到,關鍵在於模糊隱晦 | 科學的養生保健
3.清冠一號的後續效應
4.魏正宗醫師FB
#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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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冠一號
#Nricm101
陳其邁 Chen Ch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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