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賴香伶 表示,太多國家體制受害者,因為行政機關行政怠惰,以「#依法行政」的理由就草草結案了事, #蘇詠盛 案因蘇父始終不放棄,而行政訴訟救濟時,卻發現法院都引用非常過時的判例,因公務員怕瀆職,或執著法安定性而寧願守舊,所以人民權益才無法伸張。大法官也直指,蘇案即使不修法,國防部都可以用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廢止錯誤處分。而賴香伶主動關切修法及督促國防部蘇案進度,促成國防部自行廢止前令,重新更正撫卹為因公死亡。
她認為,公務員若拘泥於法條,不敢調整,民怨就會日深,政府機關要能自行撤銷修復錯誤,除了願意接受新觀點,還要有長官支持。另外許多行政機關人員依照 #函釋 行事。賴香伶強調 #函釋不是法律,怎可超越法律本位?許多函釋卻做了法律所沒有的解釋,使用函釋行政會讓行政人員原地不動、行政怠惰,這是國家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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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基街頭藝人登記制年初上路,釋字806更宣告街頭藝人審查制違憲!】
上週最新出爐的 #釋字806號,指出縣市政府如要求街頭藝人需經過考試、審查,才能核發申請活動許可證,已違反憲法對於 #職業自由 的保障!
這號釋字的緣起,就來自台北市街頭藝人陳源楨。
2014年間,陳源楨因遭記點警告達9點而廢止許可證,便一路從行政訴訟,走到聲請釋憲。街頭藝人們爭取藝術自由的道路可謂十分漫長。
台北市自2006年公布法規、對街頭藝人實施 #審查許可制 以來,一路飽受通過率極低、淘汰理由先射箭後畫靶、以公權力介入藝術評價等批評。
2018年,又有一現場演出、無使用伴唱帶的雙人樂團「流浪浮雲樂團」,在審查中被以「使用伴唱帶」為由刷掉,這荒腔走板的事由也讓他們決定提出訴訟,並在2020年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成功撤銷文化局「不通過」的處分。同時,法官更指出北市的審查許可制有違法疑慮,進而推動了北市 #街頭藝人登記制。
在判決出爐後,我便立即和街頭藝術文化發展協會聯繫討論,希望完善街頭藝人登記制與福利,並在2020年初和市長的 #便當會 上,當面建請市長關心街頭藝人的權益、納入分級投保及展演場地實名制登記的統一窗口。
目前我已 #成功爭取 街頭藝人場地實名制,且公有展演場地需統一由主管機關投保 #公共意外責任險 ,以保障演出者與觀眾的權益。
今年3月,北北基的街頭藝人登記制終於上路、廢止過時的《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
現在,所有年滿16歲,具有藝術才華、具備專長技藝及表演熱忱的民眾,都可以直接在文化局網路上登記成為街頭藝人、申請演出場地囉!
疫情之下,所有的藝文工作者都備受影響、十分辛苦,在中央宣告降級不解封後,許多售票演出的場館或是室外公共的展演空間,都已陸續有活動開辦,希望大家能多多走進場館、支持藝文活動,我也會持續在議會為藝文產業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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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行政處分撤銷廢止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林靜音 和 #只是堵藍 的 #圖解idcc體 被打臉了
[轉錄] 焦佳弘 FB 足球協會副秘書長 https://disp.cc/b/1159-dRtO 『雖然還是很尊敬靜儀,但是有些東西還是要正視聽一下啦,應該說,#至少2017年以後,#就沒有所謂總統管不到單項協會的問題,至少,沒有體育署管不到單項協會的問題。但總統管不管得到體育署,這會是個好問題wwww
更精確地說,在2017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單項協會在國體法的30-43條,對於單項協會的財務、行政、選舉制度以致於國家代表隊業務都被明確賦予了監督考核與輔導的權利。
而在2016年各種亂象中,每次要求體育署去整頓單項協會時,都被以"沒有法律授權的回應,也在修法中一併提供了體育署處分的法源。
國體法43條:
特定體育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各該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部分,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下列之處理:
一、停止全部或一部之獎勵、補助。
二、撤免其職員。
三、限期整理。
四、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廢止許可。
五、移送人民團體法主管機關命令解散。
而體育署有沒有真的用過這條,有,不然,滑冰協會是怎麼被拔掉秘書長的?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871825
但是除了這些鬧上新聞不得不處理之外的呢?改選人頭會員問題、依然是層出不窮的行政爭議、單項協會的財務透明以致於小英希望看到的全民參與......有沒有做,體育署不在意,反正做了也不會多一面奧運金牌。
#沒有管不到 #只有不想管
#良善治理的外部監督無涉插手人事
#政治不干預體育也不是無限上綱
當然,奧會的存在又是另一個狀態,在2017年的修法中,只有27-29條處理了奧會的法人地位,以及最低限度的補助跟委辦的監督。而人事行政組織,基於奧會做為國際窗口的特殊性,人事行政的監理與要求則不在當時的修法標的內。
#當你發現你們國家的奧會有著動不動就會去寄信告洋狀的長輩與從業人員
#真的搞不好修個鼻毛都會被說是政治干預體育
#所以就只能期待傳說中的人民團體會自律能夠出現了
#睡吧夢裡什麼都有
而更關鍵的,對於體育署內部行政的優化,這五年做了什麼?我也很想知道。
#看到靜儀用了idcc體真的嚇死我
#但我會相信這應該是當時委員沒有參與到2017的修法實際討論的印象
#問題也是即便法修了為什麼還是跟修法前單項協會的死樣子長一樣呢
#安安你好你聽過什麼叫做法不入朱崙街嘛wwwww』
#2021東京奧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