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三讀通過✴️
#分享給你的朋友
就在剛剛, 勞動部 針對勞工職災的法案終於通過啦!
根本是勞動節送給勞工的最佳保障
未來勞工朋友們不用擔憂職災後的重建問題,還可以透過這項法案,來預防職業災害
對雇主朋友們來說,雖然強制性地將所有人納保,不過只要支付小小的金額,卻能保障你所有的員工,其實真的是相當不錯!另外如果能雇用職災重建後的勞工朋友,還能另外申請補助,是魚幫水水幫魚的概念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好好地理解這項關於你我權益的法案,讓我們在工作途上,能更安心的好好衝刺,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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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補償申請管道
舊法:
補償制度分散,需要向不同單位申請補助。
新法:
補償制度完全整合,一次取得所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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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範圍
舊法:
4人以下規模公司並沒有強制納保。
新法:
無論你是 #臨時工 、#短期雇用者 、不分領域以及企業規模人數,皆由老闆擴大納保,而自營作業者也能透過工會加保。
#可以在ibon快速加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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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效力
舊法:
要等雇主申報後,保險才正式生效。
新法:
上班當天,保險立刻生效。
老闆沒幫你加保,此保險效力依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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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給付
舊法:
就醫時,健保以外項目不給付。
休養期間補償低。
年資短的勞工則補償不足。
新法:
提高投保薪資上限。
傷病給付額提高。
失能年金會按照失能程度去計算。
遺屬年金不會再以年資計算。
⭐️保險擴大補助
新法:
生活無法自理者,可申請照護補助。
如有需求,可申請器具補助。
勞工退保後,如確診職業病,一樣可以申請醫療補助、失能、或是死亡津貼。
未加保的勞工,不幸發生職災時,也有照護、失能、或死亡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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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與重建機制
舊法:
資源不足並缺乏整合。
新法:
提供預防性職業病健檢。
提供醫療及職業重建的完整服務,且多方協助勞工重回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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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發生後...
舊法:
小公司資源少,除了賠償勞工之外,還需另外負擔因災害產生的費用。
新法:
企業可申請復工計畫協助。
另外如果雇用職災勞工或是協助職災勞工復工,企業都能再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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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懶人包: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posts/4046207932103131
#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
#和我們相關的法律愛注意
職災器具補助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時我們會不經意說出:你手殘嗎?
但這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很難笑。
我們在去年接到一個裝潢工人的陳情,他因為同事操作器具不慎、掉落的機具硬生生的切到他的手,導致神經切斷,差點截肢,雖然後來有救回來,但是基本上已經無法作工。
生活因此陷入困境,還需要額外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
這本來是一個單純的職災案件,但他卻遲遲拿不到他應有的賠償費用,why?
因為,他沒有保勞保。
🙈🙈🙈
臨時工的雇主,可能是無法負擔的工頭。
在我深入了解之後發現,原來他背後的僱傭關係非常複雜,他是透過一名認識的工頭,接洽到這份工作,然後在這個工作現場還有另一個工作場所負責人,然後,還有一個是這個工程案的實際統包,而這三個人,都宣稱他們不具備雇主責任,雖然他們都表達他們願意盡量"幫忙"這位陳情人。
後來,我們研究相關法規,發現《職災勞工保護法》,可以保護「不確定雇主、沒有勞保的勞工*」
可是,卻要等到「雇主確定不賠償」,職災保護法中,由政府協助的職災補助才能啟動 …
這位陳情人 #現在 #馬上 就有各種用錢需求了,但他在法規上,卻還是無法透過職災勞工保護法得到即時救援。
原因是,如果未投勞保的勞工,要適用職災勞工保護法,他必須等到「確定雇主無法給付,才得以適用」。
所以,這個陳情人他必須「找到可以負責的雇主」且「確定無法給付」才能適用,而這個陳情人此時已經退無可退了...
💦💦💦
為何需要一部 #職災保險法?
全台有五成勞工職災死亡發生在營造業,但現行法規僅明定五人以上事業單位需強制納保,像這樣的工地雇用關係,只要一出事,不僅是危害勞工安全,更可能連帶影響到整個家庭。
所以,我們才會需要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此次修法將職災保險的部分單獨立法,內容包含職災認識、職災預防及職災後重建的部分,也 #明定四人以下微型公司也須強制納保,並研議較為簡便的納保措施,提供給不是在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或因故沒有加入工會的勞工可以自行加保。
若是勞工受僱的(登記有案)事業單位沒有幫勞工加保,還是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效力是從到職日(上工日)起算,與雇主是否申報無關,仍可依相關規定請領職災給付。
關於職災保險法的立法重點,我先不贅述,有興趣的朋友,我把連結放在留言中。
透過這個立法,希望確實可以處理勞工因故未被納保的權益保障,另外是,協助主動投保的雇主,分攤職災發生時的補償風險;對於勞資雙方,都提供更有保障的職災保險設計。
🗣職災保險法,其實最早在2014/11行政院就已經有草案送入立院審查,但經過第八屆、第九屆立委任期,都沒有在立院三讀通過;這一次,行政院再把新的版本送入立院,希望能有個好的結果!
*我最近透過人力公司的朋友了解,才發現,很多做按日計酬的工人,他們之所以需要領現金的工作,也不想加勞保,是有很多的「個人因素」。這個現象既然存在,就必須被務實面對。
職災器具補助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kFOrzQ2NDM
每一次的工殤職災過後,並不總是能回復原狀,而有一些,可能就再也好不起來...
不管是哪一種情形,勞工的日常生活就會需要一些 #輔具 的協助!
除了自行購買,或是到輔具中心借用之外,勞動部職業安全署也有提供輔具補助。
只要你是勞工遭遇職災,造成需要輔具使用的情形,無論你是否有勞保都可以申請!(沒有勞保需另行檢附職災相關證明)
📌所需相關書件
(一) 器具補助申請書。
(二) 身心障礙情形經專業人士鑑定須使用輔具之證明
(三) 6個月內購買相關輔具之發票或收據正本
(四) 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補助金額與標準,則是參酌「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辦理,補助金額以每年6萬元為限。
詳細資訊請洽👉🏻
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第二科 02-89956666 #8287
最後要提醒大家,很重要、超級重要
職災發生後,記得一定要到有職災相關門診的醫院進行職災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