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爭議案件重啟調查特別救濟
#實質從嚴認定不能有533準則
#涉案人員依法從重嚴懲
#職務法庭公開審理以昭公信
去年監察院揭發 #石木欽案外案翁茂鍾案,爆出審、檢、警、調等多名司法人員與翁茂鍾有不當交往、收受贈物,報載甚至說翁茂鍾儼然 #喬事中心,有專用的 #茂鍾用箋,甚至還握有27本 #百官行述 筆記本。
今天早上,司法院、法務部終於相繼公布行政調查報告結果。根據司法院的調查報告,共有 #20名現任或曾任職法官者,與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或受贈物品,其中7人情節重大、有移付司法懲戒的必要。
而根據法務部的調查報告, #共有20名檢調人員受調查,其中3人移送檢察機關分案調查者、1人移送監察院審查是否司法懲戒、16人行政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
這樣的結果讓人震驚又遺憾,大批司法人員有不當行為,重創司法形象。
蘇院長已經指示 #徹查向人民交代,我認為後續相關單位應具體採取作為,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爭議案件重啟調查特別救濟
相關司法人員經手的案件結果,既然已無法受到社會的信任,我認為應依法重啟調查;已經判決確定的案件,更應啟動特別救濟(非常上訴、再審)。
司法權、行政權,面對已經發生的錯誤、有引起社會疑慮之虞的案件結果,應用最高的法律標準協助人民救濟,重新確認結果或修復既有錯誤。
#涉案人員依法從重嚴懲
我知道,有年輕司法官在現場履勘時,連一杯當事人遞上來的白開水都不敢接;與友人聚餐,甚至都約在法院附設的餐廳避嫌,這樣努力在維持法官獨立、廉潔的形象。反觀這次翁茂鍾案,相關單位被報載批評用所謂的 #五件襯衫、 #533準則(受宴飲、衣物、禮品各5次、3次、3次)作為調查標準。
今天早上司法院已經否認有所謂的 #533準則,但因為調查報告還沒完全公布,無從檢視個案認定標準為何。
而看法務部發布的新聞稿,調查參考標準確實白紙黑字寫有 #接受翁茂鍾宴請5次以上者、 #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者,被諷刺原來不是533準則而是 #55準則。讓人意外:報載的誇張量化標準居然雖不中亦不遠!
法務部這次的調查名單中,有前監委方萬富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期間,也是接受過宴請五次、襯衫五件,但購買翁的怡安股票50張!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接受過宴請2次、襯衫6件,購買翁的怡安股票10張!
換言之,這樣寬鬆的量化標準,根本無法真正揪出有不當往來餽贈的司法人員!
不論是司法院、法務部或內政部,都不該用寬鬆的形式標準來調查,而應綜合考量實質認定,出現在翁茂鍾 #百官行述 筆記本中的,就該逐一檢視調查,若有不當,就應依法從重嚴懲。
#鬆掉的政風螺絲應檢討
這次司法院受調查的13人,因情節較輕,且已超過行政懲處(職務監督)的5年行使期間,而無法懲處。
這顯示過往司法院的 #政風螺絲鬆了,是否內部政風監督不嚴或標準不一,導致多年以來都未揪出不當的往來餽贈,也應該啟動對政風的檢討。
#職務法庭公開審理以昭公信
目前相關案件有的已在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有的可能即將進入職務法庭審理。但目前懲戒法院對審理司法官懲戒案件的職務法庭,採取 #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 的作法。
有鑑於這次事件已經重創司法形象,石木欽更曾任公務員懲戒會委員長,同時也有現任懲戒法院法官被調查。我認為職務法庭除了依法邀請國民參審,也應例外採取公開審理,已昭社會公信。長期來看,司法院也應評估是否修正《法官法》,改為以 #公開審理 為原則。
《法官法》、《公務員懲戒法》在2019年才有過大幅翻修,全面強化公務員、司法官懲戒的相關規定。這次的事件正給我們一次機會教育,檢視現行法制是否還有強化的必要。
我也會在立法院持續監督、檢視相關法規,希望能重建社會對司法的信任!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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