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察院的報告可以得出幾個明確的事實──
1、台灣人前往黃潔夫設立的器官移植部門(廣東中山大學附設第一醫院)獲得器官的數字最高,78人次、天津第一中心醫院32人次、廣州一大學附屬第二醫院27人次、長沙中南大學湘雅醫學第三附屬醫院20人次。
2、這些醫院都被列為強摘器官的重災區,尤其是法輪功學員被害;
基於這兩個事實,台灣人有沒有手染鮮血,帶著法輪功的器官繼續活著?這件事情,台灣能夠不面對嗎?
重點是,上面的數字只有依法應通報數量的極少數,還有高達80%通報不清楚,以及其他犯罪黑數(根本不拿台灣健保給付藥品,無從追查)!
我們正在逐步逼近真相!但您的心臟能夠承受真相嗎?
一
中共保健委員會副主任黃潔夫說:「沒有武漢就沒有中國的器官移植」,和武漢大學生失蹤有關嗎?
一「BBC電話迅獲中國肝臟 黃潔夫「我不想回答」
【活摘罪惡,正在揭開!黃潔夫,等著上國際法庭回答法官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98604376946305&id=584986081641475
#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幹什麼系列【人體經濟】
➡「獨立人民法庭裁定:中共強摘器官證據確鑿 反人類罪名成立」
➡「習近平被告了!菲國前高官控他犯下「反人類罪」」
➡「中國如何開發人體經濟」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68026643337411&id=584986081641475
🔔你必須知道的器官移植亂象🔔
在中國,「器官移植」已然成為一項非法交易。據《新京報》今(2020)年5月7日報導:「廢棄廠房裡的腎移植交易:買腎55萬,賣腎只得4.5萬。」文章當中,一名21歲青年李瑞(化名),因作為擔保人必須還債,透過網路介紹選擇賣腎,最後售得4.5萬元人民幣,但不幸術後成為殘疾,終身不得「長時間熬夜、劇烈運動」,一跑步傷口裡就會疼痛。
而在2017年至2018年的統計中,介紹李瑞的中間人王海濱,一共給該醫院介紹了26次器官移植手術,而李瑞只是其中之一。直到2020年1月23日《新京報》記者在案發現場,依舊看到病例檢查資料、手術刀、引流管等醫療器械,甚至一個黃色小桶中還有3根縫合針,針上帶著血跡。然而,這些移植手術都是非法進行,且看似是地下組織有系統地進行。
中國的非法器官移植問題,也逐漸受到國際關注。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美國國務卿龐培歐(Michael Pompeo)6月10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中指出,中共警察持續逮捕宗教團體或信仰人士,且逮捕與拘留期間會使用暴力和毆打。關押中有人死亡或被迫失蹤,甚至被摘取器官。中共當局將宗教信仰人士列為攻擊目標,即使這些對象出獄,但仍被限制其行動自由。
在2019年期間,有兩個國際學術中心研究中國的移植系統,這些研究揭露中共當局強迫摘取犯人器官,包括被關押的宗教信仰人士。其中醫學雜誌《BMJ Open》發表一篇學術研究指出:「在445篇數據來自中國政府與醫院的研究論文中,其中440篇論文未能報告器官捐贈者是否已同意移植,致使這些論文成為一種不道德的研究。」該研究甚至提到政府與醫院竄改了對外的相關數據統計。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提到英國《衛報》一篇報導,該報導顯示《BMJ Open》445篇研究中,共涉及85,477例器官移植。而在2016年一份研究中,中國政府報告每年僅執行10,000例移植手術,但醫院數據卻顯示每年要移植60,000到100,000例移植,將近是官方的10倍。而這中間的數據差距來源就是良心犯所填補。
💥中共強制器官移植持續到今天💥
儘管中國宣稱要在2015年停用死刑犯器官,然而卻與這些數字相衝突。在一份今年3月1日,英國調查中共強制活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首次發布160頁的全文判決報告中,最終結論提到:「多年來,強迫器官收集一直在中國各地進行,而且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器官供應的來源之一,而且可能是主要來源。對維吾爾人的迫害和醫療測試相一致,這是最近才出現的,也許是在適當的時機,出現了這一群體被迫摘取器官的證據。法庭當前沒有證據表示與中國移植業有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已被拆除,並且對容易獲得的器官來源,沒有令人滿意的解釋,因此得出結論認為,強制器官收集一直持續到今天。」
🌧中國從官方到民間上下其手🌧
器官移植亂象在中國顯得格外矛盾,在中國網路防火長城的牆內資訊中,中國法院制裁這些器官移植的地下組織成員,這些社會底層被剝削的案件令人憤慨。而在中國微博上搜尋「賣腎」卻沒有相關搜尋結果,顯示相關言論在中國境內網路受到一定的限制。來到國際社會的牆外,卻可以找到中國官方主導更多的這些活摘器官行為的證據,而且是大量、殘忍、有系統地在進行。
✨台灣現行法規✨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會於2015年6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國人無論在國內、外提供移植或取得器官都應以無償方式為之,禁止買賣非法器官;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應強制登錄。同時規定赴境外移植病患,返國進行後續醫療時,必須提出境外移植器官醫院、器官種類、醫師姓名等文件。
其中條例第16條明確指出:「仲介器官移植或器官之提供、取得,違反第十二條規定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之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醫事人員違反第一項規定且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事人員證書。」
⚠未完整通報者健保將不予給付抗排斥藥物⚠
衛福部表示,為加強落實國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之通報,自2019年起將透過健保申報資料庫,每月比對新增使用抗排斥藥物之境外器官移植病人名單,病人及醫院如未依法完成通報者,將由健保署進行抗排斥藥物費用核扣,待其完整登錄後,始辦理給付作業。
🔔器官移植從醫療行為轉為人權問題🔔
器官移植原本是立意良善的醫療行為,但在利益的誘惑下,延伸出人權問題。雖然非法器官移植在中國依舊持續發生,但在器官來源不明與法律保障下,政府呼籲國人不參與、不引薦買賣非法器官。並且了解中國器官移植現況,不要成為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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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新京報網:廢棄廠房裡的腎移植交易:買腎55萬,賣腎只得4.5萬
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20/05/07/724880.html
2019國際宗教自由報告-china
https://www.state.gov/…/2019-report-on-international…/china/
英國衛報:Call for retraction of 400 scientific papers amid fears organs came from Chinese prisoners
https://www.theguardian.com/…/call-for-retraction-of-400-sc…
英國獨立人民法庭-全文判決報告
https://chinatribunal.com/final-judgment/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4
衛福部為加強落實境外器官移植通報 未完整通報者健保將不予給付抗排斥藥物
https://www.mohw.gov.tw/cp-4259-46729-1.html
日韓台《東京宣言》設中國器官移植濫用亞洲諮委會
https://www.ntdtv.com.tw/b5/20200131/video/263091.html
「東京宣言」- 針對中國器官移植濫用問題
https://www.organcare.org.tw/Article/240
世界器官移植及中國活摘器官大事紀
https://www.organcare.org.tw/HHRecords
引用「國際宗教自由報告」段落
「There were reports of deaths in custody and forced disappearances, and organ harvesting in prison of individuals whom, according to sources, authorities targeted based on their religious beliefs or affiliation. There were reports that authorities tortured detainees, including by depriving them of food, water, and sleep. NGOs reported some previously detained individuals were released but still denied freedom of movement.」
引用「英文獨立人民法庭全文判決報告」結論段落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has been committed for years throughout China on a significant scale and that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have been one – and probably the main – source of organ supply. The concerted persecution and medical testing of the Uyghurs is more recent and it may be that evidence of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of this group may emerge in due course. The Tribunal has had no evidence that the 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associated with China’s transplantation industry has been dismantled and absent a satisfactory explanation as to the source of readily available organs concludes tha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continues till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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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陷阱”作者談及台灣友達,威盛,HTC,相繼被美國搞垮的往事
不知道台灣人是不是還記得,當年台灣友達液晶面板,在和韓國三星日本夏新爭奪世界第一的時候,被美國以反壟斷的名義調查,高管在韓國被抓(事後證明充當了污點證人,指控了友達),副董事長鄭泫彬在美國被判六年,直到放出來也不承認友達存在低價傾銷和壟斷市場行為。
儘管我看台灣的一些網站總喜歡噴HTC,但是你們要清楚,HTC是智能手機的開創者,蘋果居其後,但是2011年蘋果對HTC發起了32個月的知識產權訴訟,美國市場被禁,歐洲市場也跟隨美國。
威盛是台灣的集成電路公司,曾經是世界最大的獨立芯片設計公司,2000年挑戰英特爾成功,拿下全球市場的50%,2008年美國司法部查到威盛協助大陸政府開後門監控法輪功,發起訴訟,罰款,處罰,市場被英特爾佔領,人才流失。
我其實搞不懂,在youtube很多台灣人把台灣的經濟問題歸咎於大陸,還很高興華為被美國修理,事實上,台灣曾經不是僅僅做代工,無論威盛,還是友達,還是HTC都證明是有能力研發出頂尖科技的,可惜........責任你們還是去找美國吧!
至於威盛似乎和大陸政府監控法輪功有關,大陸沒承認過,威盛高管認罪了,可是認罪代表一定存在嗎?給你們讀一本法國阿爾斯通前高管皮耶魯齊最近出的書《美國陷阱》,他在2013年去美國出差的時候被抓,美國司法部指控他在印尼的一起投資案行賄當地政府,逼他認罪,皮耶魯齊被和死刑犯關在一起,200多天沒見太陽,據他說折騰得受不了了,認罪了,但是他搞不懂就算真的在印尼行賄當地政府和美國什麼關係?
後來發現,是阿爾斯通和美國通用電氣是最大的競爭對手,在埃及,沙特,台灣,印尼,大陸等地搶走了美國通用電氣的訂單,通用暗中僱傭了龐大的律師團,其中包含大量司法部前官員(書裡列出了名單),最終美國調查認為阿爾斯通在印尼,台灣,巴哈馬,沙特賄賂當地政府7500W,拿到了40億美金的訂單,(注意了,判阿爾斯通的是行賄罪,不是不正當競爭),皮耶魯齊至今搞不懂,就算我真的在台灣等地行賄當地政府拿訂單,那也是台灣等政府起訴我們,讓我們賠償,這和美國什麼關係啊?
後來他發現了,在美國有一大堆的律師和司法部勾結,這些律師很多就是司法部的前官員,專門幫助美國的公司打擊競爭對手,賺取巨額的律師費。美國的很多法律沒有詳細的條款,法律條文都很籠統,一個條文能做出很多方向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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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講 柯醫師仲介器官移植的疑雲-為何我選擇相信伊森‧葛特曼
看完本章節,臉友們要了解
1. 「屠殺」一書𥚃,作者伊森‧葛特曼和柯醫師的訪談,是經過和柯醫師三次電郵往返,由他校稿之後才能出版-柯醫師不僅很勇敢不匿名,還提供大頭照一張 (影片1)。
2. 伊森‧葛特曼不知道器官移植的眉角,在美國聽證會上說柯醫師長年帶著老邁(aged)病人去大陸做器官移植,相信大家由前面的章節知道,大概就是超過65歳患者(影片2,截自民視)。
3. 柯醫師大陸人脈的建立,應該和他去那邊推銷葉克膜脫不了關係。照片1是MG149不起訴書中談到他去了大陸「19次」,照片2與他合照的人,有些是在短時間累績大量器官移植患者的大陸名醫,器官來源一直有很大的爭議,目前有人還是國際人權團體的頭號嫌犯(照片3)。
4. 所有的懷疑,在大陸流程爭議不大,而在台灣如何介紹病人去大陸,洪浩雲醫師不小心說出祕密(影片3)。
看完前面有關器官移植種種,臉友們對它的全貌有概念之後,在此我想戴上鋼盔,談談最近很火紅的話題,就是柯市長在伊森‧葛特曼「屠殺」一書中被描繪成「仲介器官移植」的形象,因為其中有個行家的術語,它和器官移植「等候者」有很大的關係。
在沒有談到重點前,且讓我先介紹一下「屠殺」這本書。
〈「屠殺」這本書談什麼?〉
「屠殺」一書作者伊森是位記者,長年挖掘並報導,中國大陸對於器官移植所涉及的黑暗面,指出這個「器官捐贈率極低」的國家,為何長年來可以從事那麼多器官移植?調查結果發現,原來是透過買賣以及利用死刑犯,尤其是法輪功、維權人士等等良心犯「活摘器官」的逞罰,才能得到這麼大量的成果。
所以本書討論的跟器官移植專業完全無關,這也是伊森抱怨臺灣記者,只想問柯文哲有沒有買賣器官,根本對書重點不感興趣的原因。
〈柯醫師在書中的角色〉
對伊森而言,找到柯醫師專訪真是如獲至寶。因為不管有多少人證明大陸是如此「血腥」從事器官移植,但逝者已矣,被活摘器官的人已死不能出面控訴,剩下的人都是旁觀者;他在書中利用訪談,描述柯醫師利用去大陸演講參訪的機會,了解那𥚃器官買賣的黑暗面,補足了最後一塊「活摘器官最終使用端」的拼圖-伊森因此當然推崇他的勇氣。
這也無怪乎我們可以看到,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伊森出面讚揚柯市長,期盼不要因為這本書譲他變成箭靶。為了替柯市長解套,於是拍了一段影片解釋,避免得罪這位不可多得的見證人,但也是從這本書和這段影片,柯文哲曝露了「道德瑕疵」與「法律爭議」。
〈伊森筆下的柯文哲〉
書裡描述的場景不少,我簡單歸納如下。
首先,柯醫師是一位多次往返大陸的專家(據MG149不起訴書第35頁所示有19次,如照片1),他利用開會之便,認識那𥚃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師,此時他的心中其實也盤算著,是否能有機會為那些苦苦等待器官移植患者,在大陸找到器官來源。
柯醫師免不了和那些「關鍵人士」把酒言歡,酒酣耳熱之際從那些人口中得知,器官大都來自死刑犯,而且很多人是法輪功成員,那些人還說他們身體狀況很好(因為打氣功,伊森的描述)。由於相談甚歡,所以大陸的醫師還對柯醫師說,因為大家是自己人,你的病人可以「半價優待」。
照片2就是那些握有大量器官可以從事移植的大陸名醫,如專精肺移植的陳靜榆,及心臟移植的廖崇先,其中陳靜榆目前還是國際人權團體的頭號嫌犯(照片3)
這事實透過柯醫師的爆料,讓伊森可以在好幾個國家的國會聽證會上(2012年美國((影片2))、2014年加拿大及2018年英國),大喇喇放上柯醫師照片,把大陸器官移植的黑暗面講的十分精彩。
相信大家都有相同的疑問:柯醫師最後到底有沒有安排病人去對岸器官移植呢?根據伊森在「屠殺」一書中的說法,他「set an appointment(安排預約)」,看起來隱晦,但講白一點, 就是「Yes」!
因為上述的經驗,柯醫師覺得內心衝擊很大,他向伊森說,自此有了想把自己設計的器官登錄系統,推銷給大陸的意思,希望那𥚃器官來源可以透明-想當然爾這是痴人說夢,大陸人當然沒有同意。
對比「屠殺」一書的內容,伊森在2012年在美國國會聼證會上的證辭更加露骨,因為他強調在兩人祕密會談中,柯醫師告訴他,自己多年來曾經帶了好幾個「老邁(Aging)」的病人去大陸做器官移植。
我特別強調這句「老邁」的關鍵,因為只有從前面我提到器官移植的相關解說,大家一定知道其中的「眉角」。
處在臺灣那個年代的柯醫師知道,超過65歲等待移植的病患,在健保局的名單裡,不僅被排除在外,即便幸運有器官,大抵可能是被「很多」年輕等待器官移植病人拒絕過的「邊緣品」,勉強接受用那個做器官移植手術,可能死得更快。
至於如何介紹病人去大陸?洪浩雲醫師說出了祕密,他在電視節目爆料説,柯醫師主持的台大器官移植小組𥚃,有個「阿姐」會安排那些急於得到器官移植的病人,其中還明目張膽説出價碼(如影片3)!
我們可以知道,對伊森來說,他的書有柯醫師「現身說法」很棒。於是他們之後為了書中內容至少電郵往返三次(如影片1),除了讓柯醫師校稿之外,還要求他是否可以公布姓名?柯醫師不僅說文章內容OK,還同意具名在書中為伊森做見證,並且提供大頭照一張。
<柯市長和伊森到底誰說謊>
首先談到伊森,他可能說謊嗎?
對於一個記者而言,伊森不僅出書爆料,而且還在至少三個國家的國會聽證會上發誓做證,我認為他說謊的機率是微乎其微-所以你會說我指控柯市長說謊嗎?那倒也未必,最有可能是玩「文字遊戲」,他只有「私下安排」,不會明目張膽去仲介器官買賣,關於這點和兩岸器官移植仲介的黑暗面有關。
在臺灣從事器官移植的醫師都知道,大陸一直有死刑犯的器官從事販賣做移植。柯醫師是處在<大紀元日報>報導,及伊森還未出書前的時空背景,泛濫程度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在多次進出大陸演講,透過「關鍵人士」提醒,他和伊森書中所言一様,大概知之甚詳,當然對於價格和如何安排也有一定了解。
對於這種病人,轉介的醫師根本不用親自帶去大陸。大抵是由掮客帶著他們及家屬,去「安排」好的醫院比對死刑犯,等待執行死刑後再做器官移植,回臺灣再到有合作的醫師那𥚃做追蹤,如此才算是有「品質管控」的服務,轉介醫師得到那些不可能查到記錄的「感謝金」和「仲介費」,才符合潛規則 。
這種事是不能公開的祕密。以我為例,雖然沒有去過大陸接觸這些「關鍵人士」,但十多年前也有「掮客」來遊說過,希望我可以替他們轉介手上等待器官的病人,到大陸去做移植-我不曾答應,因為賺這種錢良心如何安寧?
終於將我所讀的資料分析完畢,相信各位臉友一定可以了解,在這場「仲介兩岸器官移植」的疑雲中,為何我比較相信伊森‧葛特曼的原因了。
我想一定有人很受不了,覺得我妖言惑眾,甚至誤導視聽。不過在此我想提醒那些有這種感覺的人,希望你們要將所有的疑問,去請教洪浩雲醫師或柯文哲醫師,當然還有已經來台的伊森‧葛特曼,因為我也是局外人,只能就所掌握的資料做邏輯思考與分析,我不能代替上述三人回答任何相關問題,這逾越了我的權限!
更希望臉友們保持理性,尊重並了解我任何「就事論事」的分析,如果想反駁我,也請像我一様,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