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10的網紅蔓蔓?蔓時尚 Slow Vashio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還記得當時新冠肺炎爆發之際,第32例確診患者,是一個逃逸移工。 一直存在台灣社會、被當成隱形人的高比例的逃逸外籍移工成了大家擔憂的事情。 只要發生問題,便高呼「徹底查緝逃逸外勞」,彷彿問題就可以被解決💧 誰不愛一份安穩的工作,移工為什麼會要逃跑?政府有檢討政策上對移工的剝削、大眾有承認雇主對移工的剝...
移工逃跑比例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基法與基本工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只要在這片土地工作,任何人都應該領取基本工資以上的薪資,受到相關法令的保障。
然而,為台灣的重大公共工程--捷運三鶯線--付出勞力的印尼移工,卻得到遠低於法令規定的對待。
所以,今天我與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還有印尼移工朋友,召開「血汗捷運三鶯線,揭發榮工工程與印尼國營營造業者聯手剝削印尼勞工」記者會。
1⃣誰承包捷運三鶯線的重大公共工程?
在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中,預算金額共為340億台幣,共有三間廠商共同得標,分別為義大利ANSALDO STS S.p.A.公司、台灣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工公司)以及日本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
在榮工部分,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員會的文件及媒體雅加達專電訊,印尼國營營造業者維卡(PT. Wijaya Karya,下稱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合作承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2⃣捷運三鶯線的印尼移工,受到怎麼樣的對待?
根據移工在印尼與印尼維卡簽署的勞動契約,該份勞動契約載明:
每月薪資為印尼盾「5條」,約台幣一萬元
每週正常工作六天
每小時的加班費為22,000印尼盾,約台幣47元
根據移工的實際薪資單:
每月本薪只有9,677元台幣
每小時加班費僅有47元台幣加班費
每月加班時數最高達176小時
薪資及加班費遠低於基本工資,加班時數更大幅超過法令規定的每月46小時上限。
3⃣印尼維卡與榮工公司是否合謀剝削移工?
根據台灣引進移工的規定,榮工公司必須簽署一份符合台灣《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勞動契約,才能獲得勞動部核發的聘僱許可,印尼移工才能取得台灣的簽證來台。
為什麼移工來台後,移工反而依照與印尼維卡在印尼簽署的契約,來執行勞動條件?而非依照榮工公司的勞動契約?
這兩份契約的勞動條件落差,就是原本應該屬於印尼移工,現在卻憑空消失的血汗錢。
榮工公司與印尼維卡,以合作承攬的模式,共同負責台北捷運三鶯線的建造。
但是,兩家公司具體的合作模式為何?榮工公司是否作為印尼維卡的人頭公司,幫印尼維卡違反法令引進印尼移工,合謀血汗剝削移工?
4⃣受害印尼移工的心聲:
我來台灣工作將近兩年,在三鶯線捷運工程工作。
在台灣工作期間,我的底薪只有4,500,000印尼盾,約9,000塊台幣,直接匯到印尼的帳戶,每個月僅留在台生活費約2,000至4,000塊台幣。
我和其他同事忽然被仲介告知我們必須要回國,因為引進我們的台灣公司和印尼的公司合作關係結束了,所以我們必須要回國。
有很多我們的同事,因為還想在台灣工作而被迫選擇逃跑,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我們的薪資和權利,應該和台灣的勞基法一樣。
5⃣勞動力發展署的回應
今天在記者會現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胡欣野專門委員表示,知悉相關案件,目前地方政府正在處理當中,目前看起來會涉及到未達基本工資、加班超時、沒有依照應有的加班費進行給付。
再者,依照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特別是公共工程,依照法規雇主事實上就是榮工,應負相關責任。又依照勞基法第22條,必須依照法定通用貨幣作給付,也就是新台幣,使用印尼盾與規定不合。在地方政府裁罰後,用一比一的比例,廢止聘僱許可,並協助移工進行轉出。而移工宿舍若違反規定也會有相關處分。
種種離譜的狀況,既讓人憤怒,也讓人為台灣的雇主感到羞愧。請勞動部負起責任,做到下列幾件事情:
1⃣對榮工公司聘用移工的所有工程標案進行全面性的勞動檢查,包括勞工出勤紀錄、薪資給付方式、聘用移工的相關程序與規定是否符合《就業服務法》。
2⃣並積極協助受害移工討回基本薪資差額,同步要求榮工公司符合勞動法令最低標準。
3⃣若有廢止其聘僱許可之狀況,積極協助移工工於需要轉換雇主時在程序給予最大協助。
移工逃跑比例 在 蔓時尚 Slow Vashio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Os6d0hM5dc
#聲聲蔓 生命很脆弱💔聊「#無主之子」影射的五個移工遇害事件
還記得當時 #新冠肺炎 爆發之際,第32例確診患者,是一個 #逃逸移工 。
一直存在台灣社會、被當成隱形人的高比例的逃逸外籍移工成了大家擔憂的事情。
只要發生問題,便高呼「徹底查緝逃逸外勞」,彷彿問題就可以被解決💧
誰不愛一份安穩的工作,移工為什麼會要逃跑?政府有檢討政策上對移工的剝削、大眾有承認雇主對移工的剝削嗎?
今天讓我們一起欣賞 民視娛樂 黃鐙輝 李又汝 Yogurt (超會演🤍!)領銜主演的無主之子,層層剖析台灣外籍移工聘雇的生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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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提到:
📍什麼是剝削?
📍一起認識藍領外籍移工吧!
📍漁工夜宿船上的悲歌
📍阿海在橋墩被警察擊中身亡
📍文誠的跳海事件
📍阿好因工作意外殘疾,被雇主遣送回國
📍為什麼文誠 阿海 子涵不報警?
📍文誠劈腿、小蘭破壞家庭,沒有責任嗎?
📍剝削問題的根源-歧視
📍如何幫助他們改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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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源
書店: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 Brilliant Time bookstore 東南亞藝文圖書 - SEAMi 望見書間
媒體:報導者 The Reporter
非營利組織:TIWA Taichung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中辦公室 One-Fo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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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 @slow_vashion
🔗https://www.instagram.com/slow_vashion/
Youtube頻道
🔗https://youtu.be/kOs6d0hM5dc
移工逃跑比例 在 蔓蔓?蔓時尚 Slow Vashio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還記得當時新冠肺炎爆發之際,第32例確診患者,是一個逃逸移工。
一直存在台灣社會、被當成隱形人的高比例的逃逸外籍移工成了大家擔憂的事情。
只要發生問題,便高呼「徹底查緝逃逸外勞」,彷彿問題就可以被解決💧
誰不愛一份安穩的工作,移工為什麼會要逃跑?政府有檢討政策上對移工的剝削、大眾有承認雇主對移工的剝削嗎?今天讓我們一起欣賞無主之子,層層剖析台灣外籍移工聘雇的生態系👁
https://youtu.be/Hmwc0oZu1pc
#海上喋血案
▬▬▬▬▬▬▬▬▬▬▬▬▬▬▬▬▬防雷線▬▬▬▬▬▬▬▬▬▬▬▬▬▬▬
任意門🚪
00:00 無主之子
00:14 什麼是剝削?
00:41 一起認識藍領外籍移工吧!
02:37 漁工夜宿船上的悲歌
03:47 阿海在橋墩被警察擊中身亡
04:45 文誠的跳海事件
07:09 阿好因工作意外殘疾,被雇主遣送回國
08:17 為什麼文誠 阿海 子涵不報警?
10:01 文誠劈腿、小蘭破壞家庭,沒有責任嗎?
12:00 剝削問題的根源-歧視
13:41 如何幫助他們改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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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Dominion (2018) - full documentary [Officia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QRAfJyEsko&t=286s
[2] 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關係圖 Bourgeoisie VS Proletariat
http://sabbott4.blogspot.com/2016/09/bourgeoisie-vs-proletariat-1.html
[3] 資產階級
https://en.gegenstandpunkt.com/books/chapter-1-freedom-and-equality-—-private-property-—-abstract-free-will
[4] 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44CB0EDF55E07A07
勞動統計查詢網https://statdb.mol.gov.tw/evta/jspProxy.aspx?sys=100&kind=10&type=1&funid=wqrymenu2&cparm1=wq14&rdm=I4y9dcIi
[5] 簡介外籍勞工類型與適用法律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477/article/8543
[6] 立法院外籍移工困境問題列點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1808
[7] 關於歐盟黃牌
https://www.wealth.com.tw/home/articles/21286
[8]【南方澳斷橋】第6名移工遺體發現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788074
[9] 斷橋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Z2RuLNb3k
[10] 中國商務部【关于全面暂停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的通知】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e/200212/20021200059456.html
[11] 宜蘭縣長施政總報吿-南方澳岸置中心 未來轉型成多功能會館
https://ws.e-land.gov.tw/001/2015yilan/177/ckfile/01ca60f6-f643-4213-ba9e-fbeff776209a.pdf
[12] 南方澳斷橋事件監察院調查報告
https://cybsbox.cy.gov.tw/CYBSBoxSSL/edoc/download/30448
[13] 越勞手無寸鐵倒臥 遭9槍擊斃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89099
[14] 高雄籍遠洋漁船「福賜群」移工墜海案監察院調查報告
[15] 印尼BBC針對「福賜群」移工被虐致死案新聞內容
https://www.tahr.org.tw/news/2392
[16] 報導者【向世界買賣漁工──台灣為何成為人口販運的幫凶?】
https://www.twreporter.org/i/slave-fishermen-human-trafficking-gcs
[17] 報導者【法律縱放下的權宜船與幽靈船主】
https://www.twreporter.org/i/slave-fishermen-agency-shipowner-money-gcs
[18] 報導者【當漁工成為商品──解析仲介與船東的神祕金流】
https://www.twreporter.org/i/slave-fishermen-naham3-focs-gcs
[19]《奴工島:一名蘇州女生在台的東南亞移工觀察筆記》,姜雯
[20] EJF訪問印尼籍漁工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9&v=DMfKrYz24xc&feature=emb_logo
[21] 燦爛時光
https://www.facebook.com/btbookstw/
[22] 望見書間
https://www.facebook.com/SoutheastAsianMigrantInspired/
[23] The Slave Ship by J.M.W. Turner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5qYAuLejGQ
[24] Jonah by Ryder
https://americanart.si.edu/artwork/jonah-21449
[25] TIWA https://www.tiwa.org.tw
[26] One Forty https://one-forty.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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