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三倍券還是發現金?】之探討-發現金真的不好嗎?
#撇開政治的口水就去正常消費吧!
#方同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1.#怕人民存起來,而不能達到刺激經濟的目的?
2.#一次性使用:浪費紙張不環保、有使用期限、不能重複使用?
3.印製花費須龐大金額,9億直接補助#弱勢團體,其效益更大!
🔴#依據凱因斯消費函數探討
依據「#戰後繁榮之父」經濟學家「#凱因斯」的理論:#凱因斯消費函數(註1)若要讓民眾有「#自發性支出(註2)」產生#邊際消費,以產生#乘數效果(註3),達到經濟活絡促進就業的目的,則要讓民眾產生「#超額消費」以「#振興經濟」,促使民眾花#平常不會花到的錢,達到「#享受消費」,例如旅遊、高級餐廳用餐、娛樂3C產品購買...等等。
民眾若獲得這些振興補助,不論是「#三倍券」或是「現金」,只用「#日常消費」則難達到凱因斯理論中透過「#超額消費」達到振興經濟的目的。
🔴「#2008馬政府-災後」=「#2020年蔡政府-役後」?
不論是「2008馬政府」因應金融海嘯後的#消費券振興措施,或是「2020年蔡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的疫後 #振興三倍券,若要促使民眾「#超額消費」而達到振興經濟的目的,就要使用 #不找零 的 #高面額券,才能達到其效果,否則若流於日常生活開銷使用,便無印券必要,不如 #發放現金,能更快速便捷的在市場流通。至於兩時期的探討和觀點就交大家評論分析。
🔴 #現行政策之探討
📌#「中低收入戶」由政府匯一千至帳戶領出換三千真的好嗎?
希望政府多多體察民意或諮詢第一線社會局社工,許多「#經濟弱勢家庭」會有常見的與銀行債務問題及難解的家庭關係,若匯入的帳戶名有與銀行的卡債或強制執行、亦或被銀行注記為詐騙人頭帳戶,這一千元可能直接被扣走或是根本進不了弱勢者戶頭,也就無法領出換券產生經濟效益了。
另外,也有很多不符政府「#中低收資格」(例如直系親屬有房產)的經濟弱勢,也遭遇到生活困境,一家人要拿出現金兌換的確有困難,也應多方考量保障他們的權益。
📌「#一次性使用」符合環保減碳原則嗎?
據華視新聞報導,本次的三倍券印製預算為9億元,特地從德國進口紙張多重防偽設計。光用紙成本就所費不貲,遑論加上油墨印製、運送、教育民眾及機關第一線人員換卷手續、商家收卷識別真偽及兌現手續的人力及媒體資源也是成本。若是面額太小或可找零,達不到「超額消費」的目的,只是讓民眾用於「日常消費」的話則與發放現金無太大差別(想儲蓄的人拿三倍券買1元塑膠袋找零再存起來還是一樣),不如發放現金不用繞一大圈。
若請民眾拿1000元以上消費發票兌換3000元現金,而這九億的經費加碼補貼給弱勢族群,則不用等到7月現在就可以開始促進經濟了。另外,亦有學者專家認為,#直接隨退稅發放更為便民。
📌#國外經濟學家難道比國內學者專家差嗎?
國外學者專家很多都是我國專家的同學、學長、老師,難道對於振興經濟的評估判斷會比較差?
目前美國、英國、日本、韓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新加坡...等等皆為發現金紓困促進經濟活絡,減緩消費緊縮下連環而來的經濟危機。雖我國國情、對儲蓄的觀念跟歐美國家不盡相同,但仍有許多#亞洲國家採取發現金的政策。
📌#如何避免不肖商人鑽漏洞?
自三倍券遭受批評至今,許多擁護者直言「不要賣我」、「你不要我2千收購」,可見我國民情賺錢頭腦轉得飛快、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意即未來有可能有人透過「低價收購」獲得此不記名的三倍券,若有不肖商人收購此券直接使用公司名義向政府兌現,豈不是不用透過實際經濟活動就能賺錢了,如此一來還達得到政府刺激消費的目的嗎?
📌#若是年底使用期限過後,#仍有未使用完畢的振興三倍券面額怎處理?
行政院宣布「振興三倍券」方案,分實體及數位方式,實體部分1000元可換購3000元「振興三倍券」,數位有信用卡、電子票證及電子支付三種方式,也是「1000變3000」,且將從7月15日開放使用至年底。但,「#消基會」6/3表示,因為其中的1000元是由人民自掏腰包,再加上依據定型化契約,禮券是不可以有使用期限規定的,若民眾於年底使用期限過後,仍有低於1000元未使用完畢的振興三倍券面額,應予「#全額退費」。
特別感謝經濟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和行政承辦人員跟相關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三倍券」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不合時宜的方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勿因反對而反對
#撇開政治的口水就去消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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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註1)#凱因斯消費函數
簡單凱因斯模型特別強調當期實質可支配所得與實質消費支出間的關係。當一個人當期的實質可支配所得增加時,實質消費量也會跟著增加,但增加的幅度會低於可支配所得增加的幅度,剩餘的部分則儲蓄起來。
消費量與儲蓄量增加的幅度,決於個人「#邊際消費傾向」(MPC) 與「#邊際儲蓄傾向」 (MPS) 的大小。
⚖️#MPC 衡量 「當可支配所得改變時,實質消費量的變動佔實質可支配所得變動的比率」。
⚖️#MPS 衡量 「當可支配所得改變時,實質儲蓄量的變動佔實質可支配所得變動的比率」。
📌(註2)#自發性支出與景氣循環
凱因斯認為#自發性支出的波動,尤其是「#自發性投資」的波動,是造成#「景氣循環」的重要因素。
當自發性支出升高時,透過乘數效果,會使產出成倍數增加。廠商為了提高產量,會雇用較多的員工,就業量隨之上升,造成景氣的繁榮;反之,當自發性支出下降時,經濟則會陷入景氣衰退。
根據簡單凱因斯模型,當整體經濟的#自發性消費下降 (儲蓄意願提高) 時,將導致均衡產出呈倍數下降。因此,當一國的經濟景氣不佳時,儲蓄意願的增加只會使得經濟陷入更嚴重的衰退,此時「#節儉不但不是美德」,反而會對整體經濟產生禍害。
📌(註3)#乘數效果
總產出增加的幅度,主要取決於誘發性消費增加的多寡;但誘發性消費增加的多寡,則取決於邊際消費傾向的大小。當邊際消費傾向越大時,每一階段所得的增加都會誘發較多的消費支出,而此消費支出又有助於下一階段所得的增加,因此最後總產出的增加幅度亦會較大。
簡單的凱因斯模型中,乘數與邊際消費傾向的關係為:
💰乘數 = 1 / (1 - MPC)= 1 / MPS (因為 MPC + MPS =1)
當 MPC 越高 (也就是 MPS 越低) 時,乘數會越大。由於 MPC 介於0 與 1 之間,因此乘數的值必定大於一。
👉資料來源
英國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
https://reurl.cc/oLqEzv
華視新聞-三倍券開箱
https://reurl.cc/d0v4zD
聯合新聞網-人民花千元換振興三倍券 消基會:未使用完應全額退費
https://reurl.cc/xZkVMV
👉參考圖片:聯合報、東森新聞、網站⋯⋯
禮券定型化契約退費 在 親民黨 People First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振興經濟要有力,消費權益要注意!】
「振興券」政策自前天宣布後,各界檢討聲浪不斷。消基會認為,「振興三倍券」訂定「使用期限」,不符《消費者保護法》授權的定型化契約!因為民眾要花1,000元才能換3,000元,但政府卻設下今年底前必須用完的使用期限,又不退費。政府似有帶頭違規之虞,這下尷尬了!😱 😱
根據消基會說明,「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禮券上不得記載使用期限,這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授權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振興三倍券」中含有民眾所花的1,000元,就等同一般民間發行的禮券。因此,政府應比照禮券規範,不應該限制人民在一定期間內完成消費,呼籲政府,要在年底給予三倍券低於1000元面額的民眾退費,保障基本權益。
馬政府時代所發放的3600元消費券,為什麼無此爭議?🐴
因為,當時消費券是由政府直接發放,民眾無須掏腰包,因此,不構成定型化契約中的問題,政府當然可規定使用期限。
小編有在百貨公司、大賣場掏錢買『禮券』的經驗,百貨禮券上面並沒有使用期限,想何時使用消費,不受限制!這次「振興券」設計,是不是忘了顧及消費者權益呢?政府有必要對外釐清。
👉️消基會:振興三倍券應照禮券規範,可退未用餘額→https://pse.is/NX4ZH
👉️人民花千元換振興三倍券 消基會:未使用完應退費→https://pse.is/SE2SA
禮券定型化契約退費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馬版消費券 有法源、民眾不花錢,但從這次設計三倍券的過程中,卻忘了顧及消費者權益,消基會也從頭到尾未受行政院邀請參與討論,現在距離上路還有一個月的時間,相關配到措施政府必須加緊腳步對外釐清。>
尷尬了!振興三倍券設使用期限,消基會踢爆不符《消費者保護法》授權的定型化契約!為振興國內經濟,行政院2日宣布推出振興三倍券,民眾花1000元可換3000元,盼能刺激消費,但由於使用上處處設限,讓三倍券至今仍爭議不斷。特別是,設下年底前用完的使用期限,又不退費,更被消基會指政府帶頭違規。
消基會昨指出,「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禮券上不得記載使用期限,這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授權訂定的定型化契約。消基會祕書長吳榮達表示,振興三倍券中含有民眾所花的1000元,因此政府應比照禮券規範,不限制人民在一定期間內完成消費,呼籲政府要在年底給予三倍券低於1000元面額的民眾退費,保障基本權益。
消基會律師、消費者報導雜誌發行人徐則鈺認為,政府要民眾拿1000元買3000元的券,就等同一般民間發行的禮券,只是服務內容是由第三方提供,因此「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沒道理只要求民間遵守,而政府可選擇無視。
三倍券設使用期限 消基會批 政院帶頭違規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00604000413-260114
禮券定型化契約退費 在 預付卡儲值 的推薦與評價
等)不得轉至其他中華電信門號使用或退費。 門號逾期回收6個月內,未提出餘額處理之 ... 電信商品或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發行公司:中華電信股份 ... ... <看更多>
禮券定型化契約退費 在 消保博士-波波 的推薦與評價
最後若想要退券:不需理由就可退,手續費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3%。 註:「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貳、應記載事項第四點 「春節用券多留意、年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