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出席社宅研討會時提到「社宅正名」這樣的說法。根據報導,柯市長強調台北蓋的是公共住宅,不是社會住宅;「我們就是公宅,邏輯跟社宅不一樣,我們不是蓋一個房子給最窮的人住,不是這樣」。
忍不住想糾正一下,包括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內,許多人都認同這些年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的成績是全國模範生。但為什麼這個話題仍時常引起許多口水,一部分實在是因為柯市長時常冒出一些似懂非懂、混淆概念的評論,例如之前租金爭議時把 #混居、#自償率、#居住正義 等概念通通混在一起,使政策討論失焦。這次提出的社宅正名又完全只是在玩弄文字遊戲、根本假議題。
為什麼說是假議題,兩個原因:
一、台北市政府過去一直是以公共住宅為慣用名稱,包含柯市長自己的政績影片、都發局的公宅戰情網(現已改為社會住宅戰情中心)等。至少到去年第一會期市長在議會的專案報告,都還是以「公宅政策」為題向議會進行報告。
是直到2019下半年到今年這段時間,不確定是為了和法律文字貼合抑或是為了讓公宅與租金補貼的數字可以加在一起比較好看,台北市政府才統一將 #公宅 和租金補貼、包租代管等一律改稱為 #社宅 。
二、不論是中央的《住宅法》、內政部的《社會住宅興辦計畫融資利息及非自償性經費申請補助作業須知》、北市府的《臺北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市議會訂定的《臺北市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等
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的法令和程序用的全部都是「社會住宅」這個法定名稱,柯市長說要正名,是指這些相關法律全部都要修法改掉嗎?
*
對台北市來說,只有要不要把「公宅」正名為「社宅」,沒有把「社宅」正名為「公宅」的問題。所以這完全就是個假議題。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