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8/09 ~ 08/10]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
[110/08/10] 高雄市政府 農民拍照農損,區公所協助認定,加速助農友度過難關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39634385376054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西南氣流豪雨農損救助地區
●高雄市為 #全區域 #全品項農損救助地區
●市府全力協助加速勘災與現金救助發放
○申請對象:受災損失2成以上的農友
○申請時間:8月19日前到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假日照常受理申請)
○申請文件:持 #身分證 #印章 #農會存款簿 #土地所有權狀或 #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
○申請方式: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
●農損災害補助原則
○從簡:不用申請勘查、複查、撥款
○從速:撥款跟認定速度要更快
○從寬:低利貸款,這次免利息至明年四月
●農友復耕需貸款 可洽當地農會辦理
~~~~~~~~~~~~~~~~~~
[110/08/10] 高雄市政府 水井納管快截止囉!鄉親相揪來申報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144E30505F7C833C
為保育地下水資源及加強地下水管理,避免地下水過度使用造成地層下陷,影響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市府積極推動水井管理政策,自106年起辦理水井納管作業,受理申報於99年8月4日前鑿設且未辦理水權登記之既有水井,納管後可避免遭檢舉而封井,且有取得合法水權之機會。申請納管期限將於今年12月31日截止,請尚未申請地下水井納管鄉親儘速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申報方式可就近至各區公所或水利局填寫申報書,或透過水利局網站水井申報系統(網址:https://wrb.kcg.gov.tw/kcg_wellmis_Dev/wellapply.aspx另開新視窗)申報。
水利局統計截至110年7月底,已受理超過2萬2,000件既有水井納管申報,自108年起以分區方式依序進行水井複查作業,並於水井及電錶上黏貼辨識標籤,已完成1萬7,000件複查。111年起輔導已完成複查水井辦理水權登記,可獲得更全面的用水保障,例如: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可請領災害救助金、水井損壞可依法重鑿、取得土地容許使用及養殖漁業登記證等諸多好處,籲請鄉親呼朋引伴儘速辦理申報。
另為減輕農民負擔,自109年10月21日起本市農用水井免收水權規費2,700元,未來水井納管作業進入輔導合法階段,已申報的農用水井也不需繳納任何費用哦!請大家告訴大家,多多幫忙報好康!
~˙~˙~˙~˙~˙~˙~˙~˙~˙
[110/08/10] 衛生福利部 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衛福部提供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53168824849526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8.10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COVID-19疫情造成醫事人員莫大的衝擊,部分醫事人員可能出現身心困擾問題,衛福部提供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醫事人員可自行至本部公布的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或心理諮商所接受服務;必要時,也可以通訊方式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本方案預估可服務5,000人次醫事人員。
●方案說明:
一、補助對象:全國執業中的醫事人員
二、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1年7/5止
三、補助項目及額度:本方案補助醫事人員接受服務之自費心理諮商費用,每人每次2,000元,1年期間至多6次,累計補助上限為12,000元。醫事人員直接至機構接受服務,補助費用由 衛生福利部 撥付機構
四、使用服務流程及服務機構名單:可參考QA的附件>>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62476-107.html
五、若選擇以通訊方式接受心理諮商服務的人,可至合作機構名單內查詢核准執行通訊心理諮商的合作機構;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衛生局指定通訊診察醫療機構也可提供通訊心理諮商服務喔!
●有心理需求的醫事人員,請一定要勇於求助,改善心理健康問題,安心執勤,安度疫情!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
[110/08/09]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快訊 #COVID19 #8月10日至8月23日 #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66613798407
●記者會影片-臉書:https://reurl.cc/vqzOek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n94mo8rvTGU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XNpKI_dqzZ8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vciDzQ75zG8
●指揮中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今(9)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於穩定及參酌其他國家之防疫措施調整經驗,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相關規定如下:
●通案性原則:
1.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若超額則提防疫計畫。
5.餐飲內用原則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婚宴、公祭可開放:
(1)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超商由工作人員服務可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
8.符合主管機關防疫管理得開放: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親子館、桌遊場所(限一般零售交易)、游泳池、職業訓練等。
●仍須關閉之場所:
1.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3.K書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已在可控範圍,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阻絕病毒於境外;此外也積極提升疫苗涵蓋率,讓民眾獲得保護力。指揮中心提醒,防疫不可鬆懈,籲請民眾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才能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疾管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xP90P0
○有傳染病問題?就讓疾管家來幫忙:https://goo.gl/BUFT1r
~~~~~~~~~~~~~~~~~~
[110/08/09] 衛生福利部 疫情二級警戒期間遵守防疫指引 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逐步運作
https://www.mohw.gov.tw/cp-16-62615-1.html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至8月23日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為了讓家中幼童和長輩,可以隨著疫情緩和走出家門紓緩身心, 衛生福利部 發布「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讓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可遵照防疫管理指引,於完備各項查檢表工作後,地方政府得因時因地評估是否逐步恢復運作,提供幼童及家長、長輩適合的服務內容,以兼顧服務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防疫措施。
衛福部說明,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是以幼童及其家長、主要照顧者為主要服務對象;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則包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等,是以社區長輩為主。這兩份指引的活動場域接近社區民眾,可以提供便利、可近及在地的服務,要兼顧疫情管控及民眾使用需求,對於逐步開放運作,一定要遵守防疫管理指引的內容並落實執行。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人員進出活動場地的管理最重要,因此,親子館和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要先完成使用場地的查檢表,並報地方政府備查,才可以開放。對親子館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工作人員(包含志工和講師),以及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服務對象(含陪同者),除了要求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或首次提供/接受服務前,提出3日內抗原快篩(含居家快篩試劑)或PCR檢驗陰性證明;也必須要先行造冊及事先預約,再配合實聯制,進行訪客登記;而活動空間要降載使用,可依照每人2.25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且不得超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室內集會活動人數(50人)上限,注意維持社交安全距離。
衛福部強調,考量用餐需長時間脫下口罩,易增加傳染風險,親子館內原則禁止飲食,如嬰幼兒因生理需求而有飲食必要時,應規劃獨立、環境通風之空間,長者社區活動據點僅可提供外帶及外送;另應暫停外展服務、親子活動及課程,與不必要之群聚活動(如:卡拉OK);長者社區活動據點的每日課程活動宜採分組進行,活動設計內容應避免肢體接觸或傳遞物品、共用器材(如:麥克風、麻將、桌遊等);每一服務時段前、後須進行空間、設施設備及教、玩具清潔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加強廁所清潔消毒頻率;確實執行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為落實防疫措施,發生疑似或確診病例,應通報地方社政、衛政主管機關,並配合後續應變處置;這些活動場地,只要出現1名確診者,就要停止服務,並進行環境清消作業,且經地方社政、衛政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恢復服務。
衛福部呼籲使用者、服務對象及服務人員,都應配合並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各項防疫指引,才能在安全的生活環境中,安心接受服務與活動,促進身心健康。
●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pdf https://www.mohw.gov.tw/dl-71014-13d06f14-e729-4ea1-859c-4c73dcb6b4ae.html
●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pdf https://www.mohw.gov.tw/dl-71015-c9616045-6dcf-4e82-8fea-0ef17c1b8234.html
︾︾︾︾︾︾︾︾︾︾︾︾︾︾︾︾︾︾
臉書貼文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LeeShunJin/posts/
LINE貼文連結 >>> https://timeline.line.me/user/_dQCiWURPZDXrxB0r9P0uvfNJRbuv-80TSueOj6Q
●請持續關注並給予指教:
○LINE官方帳號〔市議員李順進顧地方大小事聯盟〕:https://lin.ee/9YhCukt
○臉書粉絲專頁〔市議員李順進〕:https://www.facebook.com/LeeShunJin
#高雄 #議員 #李順進 #環安 #治安 #交安 #工安 #婦幼安 #代言人 #轉傳 #高雄市政府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申請農用證明應備文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24~110/06/30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機電系統整合領域/校務基金進用)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6月24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機電系統整合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研究員
■名額:1
■一般資格條件: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車輛相關系所大學(含)以上學位。(以學士學位應聘者,應具六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機電系統整合)如同時具有以下能力者,尤佳:
1.三年以上從事車輛底盤及線路檢修和整車組裝之經驗。
2.具電動車檢修之經驗。
3.具農用電動車之開發與實作經驗。
4.具車輛變速箱檢修之經驗。
5.具車輛診斷儀操作及數據分析之經驗。
6.具四輪定位機操作及定位檢修之經驗。
7.具廠務和人員管理之經驗。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
■Position:Lecturer Rank Research Fellow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bachelor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of vehicle engineering is required (The applicant with bachelor degree should have more than six years of relevant work experiences.)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Electromechanical System Integration. If applicants have the following criteria,it is particularly good.
1. A minimum of three years of experience on vehicle chassis overhaul, automotive wiring diagnosis and vehicle assembling.
2. Experience with electric vehicle overhaul.
3. Experience o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agriculture electric vehicle.
4. Experience with vehicle transmission overhaul.
5. Experience with vehicle diagnosis instrument operation and data analysis.
6. Experience with four-wheel alignment machine operation and positioning maintenance.
7. Experience with factory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
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6月30日)已具有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3 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mporta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l=ch/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申請農用證明應備文件 在 陳文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在鹿港頂番婆長大,從70年代到90年代,頂番地貌與出口導向的產業變化,大概就是文中提到景像。
當然自90年代中期到2016年,這又是另外一個階段的產業變化。這階段面臨國際金融風暴與產業西進的風潮,期間新設農地工廠的生產內容與污染,又與前20年不同。
2016年520後搶搭的農地工廠是否有被依法拆除?不拆,中央與地方態度不同之處又要如何因應?這是文中沒提到的部分,也是現在進行式,更值得繼續觀察。
總之農地工廠決對不是「農地農用」或稻作生產與污染,這麼非黑即白的問題而已。這是國土規劃與土地政策,特別是「如何遏止土地炒作」政策的結構問題。
如果說「環境保護」是制定《工輔法》最終的道德問題,那我認爲還應加上「遏止土地炒作的不當得利」也就是所謂的「土地正義」。
然而在達陣之前,得先面對現實如何解決問題的技術面。這篇文章告訴我們的就是「面對現實 解決問題」!
#工輔法
#農地工廠
#頂番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34791333500419&id=1608253896154169&__tn__=*s*sH-R
來講一個剛退流行的話題,問了一群產業界的前輩,不然很多東西我自己也沒那經驗。
5k字,超長慎入
==========
終於要處理工廠管理輔導法,這個台灣最大的坑了,為何說是坑?因為這是幾十年的歷史累積,馬政府時代給了十年改善,不過法案沒有、執行手段也沒有,想也知道就是什麼都沒有的過十年。也好啦,總是要處理這個問題,面對總比逃避好。
工輔法整套看下來,重點大概兩個,一個是輔導原先的違章工廠低汙染的合法化,第二個就是中高汙染的,協助降低為低汙染後納管比照處理。這兩個若在時限內做不到,就會斷水斷電改善到拆除為止。不過今天又多了一個落日條款20年,明擺著是受到壓力去制定的,理由後述。其實還有兩個極重要的點,一個比較明顯的已經有人提,就是對於低污染工業的認定標準,這還有得吵。另一個不明顯的還沒看到人講,最後面再提。
有跑過傳產的應該都知道,現行的高汙染產業,像是電鍍、化鍍類的,大致上都在工業區內,不會在路邊一片農地上。現在講的農地工廠主要兩種,一種是在農地上鐵皮搭建的小工廠,雇傭人數沒幾個,像是在台南、嘉義土地比較開闊的偏僻鄉鎮。另一種是早期城鎮擴張,多餘勞力吸引工業,農地搭建鐵皮屋後出租為輕工廠,長期以降成為產業聚落,例如新北的五股、樹林一帶。其他較少的像在產業道路邊,或是地圖上沒有的小路轉進去,整片樹中間有一棟工廠的,這數量也不少,像是桃園的龍潭楊梅之間。
這種工廠的汙染形式,硬要切開有兩大類。粉塵類的只需要集塵設施,酸洗類的通常都會有一個小儲存槽(坑),定期叫車來抽走。這兩類的汙染程度都不高,就算需要改善,也都在可以負擔的範圍內。這類工廠為何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不純粹是和氣生財的理由,以前亂七八糟的年代,地主隨便收租金是一回事,近年新的工廠,要不是農地地主繼承後不想耕作,就是產業聚落擴張後,耕作農地的價值差太多。
會被檢舉的高汙染小工廠,其實你法令也管不到。這大概也分兩種,一種是農地租一間鐵皮屋,然後堆積大量高汙染廢棄物,堆到廢水外流或是臭味太重被抓,老闆反正早就跑路。另一種是擺明就是要開非法的,接高汙染也高利潤生產流程的單,跑去租便宜的農地鐵皮屋,用很簡陋的設備,也不安裝任何處理設施,賺幾年是幾年。利潤很高,也懂得用人頭,被檢舉後關廠跑到隔壁縣市繼續租,看這次可以撐多久。這些老闆沒在管你法規的,真要比喻就是超大型跑給警察追的攤販,要拿這種案例去指控其他工廠,只不過證明自己對工業的完全無知。
關鍵在哪?在用電量,後面會提到。
說到底,農地會有這種問題,就是相對務農來說,改建或是出租作為工廠,還比較有利可圖。出租者想多賺一點,自然不會去舉發,附近的鄰居比照辦理,也沒多少理由想去舉發。幾十年下來,形成一個多重疊合的奇怪結構,然後沒有人能夠處理。
在你罵非法就該關掉前,有些數字要冷靜點看。
閒置工業區大概沒有2,000公頃,而根據政府正式的統計,農地的違規工廠佔地約14,000公頃,若非正式的統計,我個人了解應該是超過30,000公頃。
簡單說,你要他搬家去合法工業區,先不管他有沒有錢應付工業區超麻煩的規定,光看土地面積就知道,要輔導全部工廠都搬家,這一點都不現實。除非你認為,現在開始規劃新的中小工業區,然後就近要求他們搬家,不過這是另一回事,而且這其實鍋更大,連住宅區都要一併處理,經典案例就是整個桃園市的發展軌跡,(不懂我在講什麼的,可能很難理解這怎麼回事)。
因為,之所以形成產業聚落,通常都是有區位優勢,設想一下你家住在新莊,卻要跑去汐止的工廠上班,在二十年前沒有捷運的狀況下會有多痛苦。沒有鄰近高速公路,隨便在一塊空地規劃工業區,是有哪個天才老闆會進駐啊,台灣的代工型態,太多加工的半成品,體積根本不適合長途運輸,大概只有像是電路板,高雄的楠梓電會下單給樹林的晟鈦去做,畢竟表面處理之後,板子還是薄薄一片,體積小裝載密度大而且單價高。然後你去看表面處理後的上件廠,幾乎無一例外都離港口較近,想想就知道為什麼,還是不懂的想一下塑膠射出廠,新北跟台南一樣叫做塑膠射出,做的東西一樣嗎,多想想會想通的。
簡單說,大型工業區的出現是政府規劃,給大型工廠進駐用的,但是一家大工廠很難有全製程的能力,多半都得要發包出去給其他廠代工。若此產品有運輸跟勞工成本的問題,那麼不意外的中小型的代工聚落,就會出現在交流道附近,或離人口密集區不會太遠的地方。這些地方,也早就因為人口擴張需要住宅,農地被蓋的亂七八糟,各位知道新莊輔大附近一圈的加工廠嗎?當年響應謝東閔「家庭即工廠」口號,三層透天厝一樓變身為小工廠,後來成長為三層代工廠的有幾間?這些都是蓋在原本的農地上喔,現在你經過新莊,會知道這邊原先全是良田嗎?
另外,政府的推估現行違規工廠大概有38,000家,我個人了解應該多個兩成跑不掉。每一家的平均雇用人數,小間的應該落在7~10人上下,產業聚落中大一點的大約30-50人,也就是說扣掉老闆,大概有約保守估計近100萬的就業人口,而且這些勞工平均都算是學經歷較弱勢的。
這些勞工,我不客氣說都是過去被政府放生的,年輕朋友可能不知道,我們當年有分A、B段班的年代,多少B段甚至是被稱為放牛班的同學,學校完全是放置不理,畢業後跑去你聽都沒聽過的高職高工就讀,三年下來也沒學到什麼技能,人生的出發點就是活在這種被放棄的環境,他能幹嘛?幾乎都到這種工廠去,男生當學徒,女生當行政跟倉管,三十年過去熬成主管,他們對政府的信任度是非常之低。
也就是說,今天你把這些工廠全部都關掉,先不提經濟上的損失,瞬間有幾十萬的失業人口,而且都是弱勢勞工,沒有學歷也沒證照,技能只能因應這一行。我想很多人對這類人的認知不夠清楚,弱勢勞工的能力真的不好,但花時間熬出的經驗,至少在這一行可以混的下去。見過那種到水果攤幫忙削水果,時薪有夠低,還要天天被老闆罵的那種嗎?因為真的連削皮的技巧都學很慢,十年前金融海嘯掃到一堆工業區的低層勞工,有些連開計程車的能力都沒有,世界上是有這種人存在的。
更不要提,其中不少工廠,老闆跟勞工之間是一路拚上來的戰友關係,也許才十幾個人,常常要在大廠之間被砍價,但至少在產業鏈上有一個位子,接單養活員工一家老小沒問題。對這些老闆來說,員工不僅是下屬更是親友,年輕朋友的同學就不少這種家庭出身,父母拚了一輩子買了房子,把小孩拱去大學,房貸還沒清,小孩還有學貸,老闆不是不知道員工的辛苦,但自己也不是慈善事業,你真的逼到他要賠本經營,幾乎都是收掉不幹。
那些還有貸款要繳的員工呢?各位,你們真的認為50歲失業,還有10年以上貸款要繳的勞工,有多少能力接受轉業訓練?訓練了,就有與年輕20歲的少年仔同等競爭力?別鬧了,真的別天真了。
另外,這些違規工廠,其實肩負台灣代工大國的重責大任。產業聚落的意義我就不提了,不理解產業聚落的優勢者,跟他講再多都沒用。這邊要說的是,許多代工是大廠轉單小廠,一層一層的轉包出去,把多餘的產能吸收掉,有些甚至會轉到很偏僻的小廠。若沒有這些鐵皮小工廠,很可能有連鎖效應,小廠會因為產能不足,接不了大廠的臨時單,景氣很好的時候就罷了,不景氣時利潤很多都靠這種急單來撐。
此外,各位可能不知道的是,這些所謂農地蓋違規的工廠,該繳的稅都有繳。已經形成產業聚落的,政府其實是裝死不管,因為不同的用地跟需求,能申請到的電就不一樣。怎麼解決?一種辦法,把三四塊農地合成一塊,中間蓋一棟工廠,等於把電集合起來使用,但這也不能裝置太高用電的設備;另一種是當初申請時就以輕工廠的名義,不然電根本不夠用,也就是說這都限制的工廠的營業種類跟規模,想像的那種超高汙染工業,很難出現在這種地方。
高汙染往往等於高耗電,新聞上趁颱風天亂排廢水的工廠,幾乎都在工業區,農地上蓋一間電鍍廠,然後亂排重金屬廢水到田間?你開玩笑喔,一甲地給你併用都不夠電啦,還排廢水勒。跟文青想像的完全不同,高汙染工業的廢棄物,經過處理設施後通常剩下很小一桶,只要處理廠不要黑心拿去山裡面挖洞埋了,高毒性廢棄物沒那麼多。反倒是低汙染工業甚至就是農業,汙染物毒性低但是量很大,處理起來才夭壽麻煩,只是因為不會偷排一次整條溪變紫色,才會覺得好像沒汙染,這一塊納管後才能想辦法。
至於,違規工廠怎麼繳稅?就十家工廠共同租用一間商辦啊,接單出貨跟會計都在這一層樓,國稅局才不會管你工廠在哪,只看你註冊地以及營業額來收。換句話說,幾十年來政府都是放任不管,但該收的稅都要收,有些微妙的法規邊緣地帶,甚至是黑白道尋租的空間。要解決?好啊,以後收稅用工廠所在地收,違法不違法公務員親眼見到,沒有裝死空間,超棒的。但台北市稅收剩下三成不到,如何?(那種已經變成產業聚落的,就是大家都裝死啦,假裝沒看到一起踩在農地上)
這還不提,查緝工作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中央只是設置法規,並沒有多少辦法直接干預。你選了一個不會查的首長跟議員,再來靠么政府都不管,會不會太機車?不然就下次大選,堅持合法的民眾,請逼議員表態,我們來看最後得票數如何。國民黨是知道這爛掉了,根本上就不想管,反正裝死沒看到,出事再去表態查緝就好,民進黨從賴清德開始,一路堅持要推工輔法,對幹黨內左膠覺青到1124翻船,直到蘇上來還繼續到完成,為的是什麼,只為了要讓非法變合法?
經濟部的公開說帖,太過冠冕堂皇,但雖不中亦不遠矣。
不用擔心合法工廠權益受損,因為比例上低的可以,理論上違法但實際上跟合法沒兩樣的工廠一大堆。真正因為違規可以降低成本的,反倒會因為合法化後墊高成本,降低原先的競爭力。合法的工廠,也會因為產業鏈全線都合法可查後,列入生產履歷跟碳足跡,未來要銷售到歐洲之類的機車國家,難度也會比較低。
除此之外還會有受益的產業。
法條修正的第一個受惠產業,就是顧問業。
不用懷疑,這些工廠老闆並不是想一輩子違法下去,很多人是真的不曉得怎樣合法,因為當年就是「大家都這樣做,我也這樣做」,然後政府裝死沒管,就跟中國這十幾年的狀況一樣。幾十年後的今天,有機會合法的話,多數是願意的,最大的門檻是在「不知道怎樣去合法」。
也就是相關文件跟工廠需要改善的點,大部分老闆是不清楚,就算政府講了,細則部分也需要人去盯。地方政府只需要提供資料,顧問業者就會去把輔導合法的工作做到好了。
第二個受惠產業,是被創造出的環保商機。畢竟大部分這些違規工廠,最多的汙染就是廢水跟粉塵,因為工廠規模不大,高價的環保設備買不起,低價的拼裝版效能沒有很好,所以輔導轉型的這幾年,應該會有不少小型或是微型的污染處理器,甚至是回收業者都會獲利。(跟貸款有關)
第三個受惠的,是這些輔導轉型的工廠跟金融業,從非法轉為合法,有一個最大的重點,卻沒人提到的,叫做「銀行貸款」。合法才能跟一般銀行,或是政府提供的專案去申貸,這是多數人都沒想到的一點。這些老闆不見得是不願意出錢,而是因為工廠非法的狀態下,想去貸款購置新的機器或是汙染處理設備,都是不可能的。以往只有面臨倒閉危機,才有去二胎或是地下錢莊冒險的機會。
提供數千到數萬家業者,有合法申貸的機會,才能讓他們申請到足夠添置新的機具跟污染處理設備的經費,不管是要後續的擴張還是發展,這都至關重要。
你說,違法的關掉就好,多找一些人去檢查不就得了?
呃,勞基法那時候也是一樣的講法,完全昧於現實。你要關掉一家違規工廠,可不是去開張條子,人家就乖乖的關門大吉。你得要有常設人力,緊盯關廠進度,甚至是拆除時也得要人盯著。你有看過就曉得,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搞定的,出動三五個人,費時十天八天,才可能弄好一家。請人搬家到合法的工業區,時程也是一兩個月起跳,絕對沒有鐵皮工廠三天蓋好這種事。(還不包括遇到黑道,需要找警察來一起處理的狀況)
推估超過三萬家的工廠,想要一兩年內就全部幹掉,想也知道你不可能有足夠人力,也不會有夠多經費去增聘。再說,兩年後全部取締完畢,多餘人力怎麼辦,開除?做之前麻煩想一下後果。
我是覺得,後面的關鍵在於經濟部、環保署相關單位,能不能對低汙染有個明確的定義,因為標準訂出來,後面的環保產業才會知道該怎麼做,學術單位也才曉得怎樣幫忙把機器小型化。
以往對污染的定義不夠清楚,一般人在意的都是金屬類的廢棄物與紡織類廢水汙染,但各位知道像是食品加工的有機廢棄物,以及小型金屬表面處理工廠的廢水,看似無害其實蠻高的,但要處理也不需要太高價的設備。眼見不見得為真,請相信專業,但這就是下一次的法案攻防了,在意環保的覺青請去注意這一塊,一個污染標準沒列好,後患才是無窮盡。
另一個重點,就是要儘速納管,這樣才能讓工廠有合法去貸款的空間,想要轉型合法經營的老闆,才有動力去改善自家的環境。把這三萬多家工廠的老闆,都看成只想破壞地球賺錢的王八蛋,無助解決現狀問題。
其實到頭來,就是一個怎樣具體解決的老問題。
我也知道違規就抓啊,但你看違章建築拆了幾棟?台北市當初信誓旦旦講了那麼久,現在誰還記得這些事?你訂了一個不可能做到的高標準,弄了一堆理論上很棒的措施,但全部是逼人走絕路,他們一定在政治上懲罰你。
順便說,去年1124執政黨大敗的主因之一,就是賴院長想要處理這塊,但一堆小清新進步派堅決反對。等到選舉崩掉,檢討原因之後,蘇院長上台才去忽略這些反對意見,堅持要納管再說。
有實務經驗的執政者,很清楚政府解決問題就兩種。一種是直接依法抄掉,另一種是納管輔導。違章工廠這個超大的歷史問題,第一種絕對沒有用,有用早就做了。你只剩下納管輔導轉型這條路,在我們可以做的範圍內,慢慢去轉變,反正現在這種不告不理不管的狀況,也不會更糟了。
當然你有第三種選擇:繼續擺著,吵著不可能做到的全部抄掉,每天詛咒這個世界沒有照自己想的運轉。
申請農用證明應備文件 在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用途及✍️應備 ... 的推薦與評價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用途及✍️應備文件 #屏東市公所建設課08-7560101轉311.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