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着成績表的爸爸]
瘦削的少年,一頭濃密黑髮,梳了時下韓星流行的「中分」髮型(前額留海中間分界)。身上穿着窄身深藍色西裝,裡面的白色襯衣鈕扣的深藍色,和西裝外套顏色一樣,吊腳褲子下搭配了一對啡色綁帶紳士鞋,刻意地沒露出袜子,腳眼配合潮流低調地裸露着。
他要面對三名年紀比他最少大一倍的成年男士查問。有人穿着帶波點煲呔,有人頭髮花白背微佝僂,有人不住托着自己的眼鏡。少年說話清晰,刻意安排停逗位置,句與句之間有足夠的沉默,讓大家有足夠時間抄筆記。
少年那對細小的眼睛,留心地捕捉看着成熟男人抄寫的速度,待對方停筆,眼光從桌子上抬起,他才繼續說下去。即使說到緊湊的內容,他也刻意把語速放慢:「我個人所知_通常_第一_萬用刀有好多地方買到_野外用品_店鋪_有得買既_第二,我自己的用途_同其他人…」
成熟男人問:「你怎知道其他人呢?只能講你自己。」
少年接招應對:「sorry,我自己就只用在野外活動_萬用刀上都是微型工具_用途好普通_係開罐頭剪野既用途。」
***
房間異常安靜,卻坐滿了人,有穿了格仔裙校服的女同學,也有少年人父母。父母穿搭得體,母親腳踏斯文裸色女裝皮鞋,父親剪了乾淨髮型搭配格仔上衣,兒子讀的是區內頗有名氣的直資中學。答問持續兩小時,即使來支持的友好都忍不住打瞌睡,父母仍緊張地伸長脖子探頭張望。
這個場景,和把子女送去心儀學校的面試場景何其相似:一批穿着西裝的大人,輪流向少年查問,看少年人應對如何,穿得過於早熟的少年小心翼翼地回應,背後是一對肉緊的父母。
但這個少年人面對的是審訊。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於鰂魚涌被捕,於其袋中搜出一把萬用刀,被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意圖作非法使用罪」。
11月11日早上,西灣河發生警員槍擊男學生事件。不久,警員在附近康怡一帶,從警車下來追截一班在行人路上奔跑的年青人。少年被噴中胡椒噴霧,警員作供指稱學生承認自己堵路,並在他身上搜出手套、游泳鏡、望遠鏡、黑色口罩等,但案中關鍵那個「非法用途工具」,是一個放在背包裡面暗格底部已摺起的萬用刀。
少年於1月15日選擇在法庭上自辯。他解釋,那天早上,他從借宿的女友家離開,穿黑衣是因為準備參加位於自己入讀的小西灣中學的罷課活動。當他和同校女友準備搭地鐵上學,怎知遇上交通塞擠,聯絡同學後決定回路面匯合,再計劃回校。在路上才知道較早時西灣河發生槍擊事件,怎知道在路上就遇到「奔跑而來的警察」,有人嗌「快啲跑!」他們受驚就跑,再被噴射胡椒噴霧、制服及被捕。
代表少年的辯方律師,呈上一本小冊子,證明少年在學校有參與童軍活動,是故袋中的萬用刀和望遠鏡,是在一個月前,在學校作為童軍領袖要使用的工具,少年稱平常沒有收拾袋子習慣。
少年人指着證物相片,詳細解釋多功能萬用刀:「這套萬用刀主要用途,只有五至六種。第一個用途是開瓶器;第二個是小剪刀;左下角那個『一字鈚』用來開電器上的電芯蓋,例如露營燈;上面那個細鈎就是用來開啤酒蓋;右面細那個刀仔,好鈍的,我用來在外活動處理食物和包裝;右邊『一字鈚』更細小,也用開小電器螺絲;最裡面鈎型東西,是罐頭刀。」
法官問:「你是逆時針方向去解釋?」
少年答:「對。」
控方追問:「小刀你說比較鈍,鈍的『定義』是甚麼?」
少年答:「只會用來處理食物或切包裝,不會用來切比較硬的東西。」
法官追問:「甚麼叫作『處理食物』甚麼叫『切包裝』?實在點告訴我嘛。」
少年補充:「例如我去露營時,會用這小刀來切午餐肉,切腸仔,(開)雞蛋的包裝盒。」
法官抄寫時重覆呢喃着:「嗯……切午餐肉,腸仔。」
彷彿像一場中文科閱讀理解課堂活動,又像一場辯論比賽。那個證物萬用刀,放在膠袋裡,再放入紙箱裡,靠在法庭的牆邊,隨時準備翻出來讓大家有需要時檢閱。
控辯雙方,曾就「萬用刀」的威力,各執一詞。較早時,法官更曾在庭上測試,用那把萬用刀切開一張白紙。辯方指出,萬用刀「合法用途達一萬種」,切紙都要力氣,沒證據可以用來堵路。法官則指出:「測試過能夠切紙,難不難是另話,但係切到。」
萬用刀威力爭辯過,少年「童軍」的資格亦一度被爭議。
控方白髮大狀,微胖的他佝僂着身子,他質疑地問少年,他的童軍紀錄本,更新日期在2015年之後便沒有,言下之意,近期未必是童軍。
少年則反駁,自小學三至四年級已領有童軍紀錄本,升上中學後,由於是以「學會」形式運作,故執行程序沒有那麼嚴謹,才沒有每年更新,堅持至今仍是童軍總會的會員。控方追問:「有沒有更可信文件?」少年答:「學校的成績表……(也可證明)。」
語音未落,此時,旁聽席發出微微聲響,少年的父親壓抑着想衝出去的欲望,其太太提點丈夫說:「(把文件)交給律師吧!」原來少年爸爸在目睹兒子自辯,一直緊緊握着一堆兒子的文件,聽到控方挑戰兒子的「童軍資格」,想把多一點文件交出來,證明參與過童軍活動。
此時,父親躡手躡腳地走到辯護律師旁邊,把成績表交出來,希望幫上一把。當爸爸回到坐位上,庭上的討論已轉移到其他焦點。忽然,旁聽席上,少年的父親鼻頭抽搐了幾下,哽咽的聲音傳出。坐在他前面的記者,感覺到這對父母,面對着巨大壓力。
被多方質疑,父親都忍不住哽咽,但少年人仍在語氣平緩地,一板一眼地回應一個又一個問題。
控方:「你見到警察點解要走?」
少年:「當時社會環境,例如那幾個月,警方經常拘捕我們年輕人,更傳出傳聞,說會給人毆打,新聞都會見到這情況,所以見到幾個警察衝過來,自然會驚。」
控方:「我向你指出,你的裝束是黑衣人,所以你驚。」
少年:「我不認同,(和我一同)被拘捕的十來個人,不是全部黑色衫,而且不少人都不是,其中一兩位是匯合一起的同學,直情是穿着校服的。」
辯方大狀總結陳詞時不忘指出,其中一名拘捕少年的警員曾在口供中被問及「是否學生就可疑?」當時這位警員表示:「當然是的,有甚麼問題?」。大狀指出,在2019年11月,學生就被標籤為可疑,學生就被理解為示威者。
答辯過程裡,控方律師一度因為組織不了自己的問題,被法官教訓了一頓。在裁判法院的小小房間裡,大家都要按遊戲規則運作。而小心翼翼的少年,每一刻都維持着比他年紀更成熟的平和語氣,直至一處,才顯露一點點稚氣。
控方:「萬用刀可以用在堵路的過程裡?」
少年:「我不同意,我不會這樣用,我不同意……囉~!」那個短促而沒有尾音的輕輕的「囉」字,輕飄飄的。即使穿着整套西服的裝束下,在唇槍舌劍的對答之中,少年人只有那麼一剎那流露了一點點孩子氣。在那個初秋,背包裡被發現一把小型萬用刀,被噴了一臉胡椒噴霧的他,被拘捕時年齡才17歲。
(案件前日判決,裁判官指,少年打算參加罷課,是故沒有帶上課用品,故認為他曾整理過背囊,沒可能沒有發現裡面有萬用刀。裁判官亦認為,少年背囊被搜出的物件,是堵路常見裝備,涉案萬用刀可作鬆脫地磚及剪開物件。裁判官亦認為警員口供可靠,而警員指拘捕時少年曾招認自己堵路,判處少年罪名成立,需還押至農曆年後,等候報告及判刑。和他同案的另一被告,因為警員搜證出錯而脫罪。
後續:2月19日法庭判處少年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在還押21天後可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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