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直播重點整理來了♡ 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EP23重點整理】 台澎小堅果
時間:7/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同盟國是什麼?
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
1. 同盟國是什麼?
同盟國當初怎麼出現的?扮演什麼角色?但因為它的中文翻譯有個「國」、讓人以為是法人,這其實都是文字造成的誤解。同盟國的英文是 Allied Powers,這個 s 是複數,意指由很多國家組成的軍事同盟。
在1941年,針對法西斯主義(納粹德國)以及軍國主義(義大利、日本帝國)等等的侵略,一開始是由26個國家集合起來合作簽署這份聯合國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這些簽署多邊國家條約的國家彼此之間達成協議,在軍事上合作約定來對抗共同敵人。
同盟國只是軍事政治結盟並不是國際組織喔!也不是法人喔!也沒有組織架構!
聯合國則是二戰結束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聯合國憲章就是組織章程,加入的成員必須簽署並遵守組織章程。
同盟國成員基於法律上平等原則共同建立軍事同盟,彼此地位平等,這些國家建立起來的軍事同盟,這之中不一定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中還有大英國協的自治領喔!例如加拿大、澳洲等。
我們在看到同盟國的行動時,要知道這是所有成員的行動集合。每一個成員都有其獨立性,是基於共同目標進行軍事合作。關於戰區分配、軍事戰略合作等等就是彼此一起協調,達成合意後而作出共同決定。
那什麼是盟軍?只要是加入同盟國的這些成員(國家或政治實體),他們的軍隊在執行與軍事同盟目的有關的軍事行動任務時,就是盟軍、同盟國軍隊。
「同盟國軍隊」指的是參與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的各個成員的軍隊。盟軍成員的軍隊必須聽命於各盟軍成員。
本質上這些軍隊仍舊是參與同盟國成員的軍隊,只是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取得盟軍的身分。像美軍在二戰執行同盟國的任務時,它的身分會是美軍也同時會是盟軍身分。
這些盟軍成員的軍隊彼此基於聯合國家宣言互相協助,並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同時多了盟軍身分。
任何以軍事同盟名義執行的行動,本質是參與同盟國的各個成員行動的集合。就像二戰美軍執行同盟國任務打日本時,這個過程中美國軍事行動跟策略,法律上的效力會向上延伸到所有同盟國成員。
原則上,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要對所有盟軍的行為負責,而加入同盟國的所有成員也要為此負責,但在責任追究上,最終仍舊會回歸到實際做出該行動的成員身上。
所以才會說每一個參與成員的獨立性是存在的,同盟國的行動是所有成員行動的集結。如果同盟國是法人,責任會規屬於該法人。一旦法人解散了,就找不到對象可以負責。但情況不是這樣。由於同盟國不是法人,如果有哪個盟軍成員出問題,追究責任時不會「只是」停留在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上,而是可以追究到實際發生問題的成員身上。
同盟國要執行哪些任務,原則上也必須是經由相關成員討論好才會執行,所以每個成員當然多多少少要對任務造成的結果負些責任,但最終責任還是由實際造成結果的成員負責。
➖➖➖➖➖➖➖➖➖➖➖➖➖➖➖➖➖
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同盟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是以蔣介石為首的ROC政權。
軸心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則是汪精衛在中國南京成立的ROC政權。
在國際法上,蔣介石這個ROC政權才會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
而1937年日本把中國南京拿下來還佔領下來,日本扶持的汪精衛這個ROC政權本身是由佔領者在佔領地扶植成立的政權,在法律定性上會認定傀儡政權。在國際法上是不會得到承認的,因為傀儡政府沒辦法展現一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的獨立自主性。
這張圖說明了「同盟國(軍事同盟)」、「盟軍成員(軍事同盟參與者)」、「盟佔代管(軍事同盟參與者共同授權特定對象代全體參與者實施的佔領及管理)」之間的關係。
蔣介石代表的ROC政權就是當時同盟國軍事同盟中所有成員認定的中國合法政府。當日本投降,舊金山和約還沒簽時,1945.9.2《降伏文書》簽署當天,盟軍總部發布《指令第一號》裡面的附件《一般命令第一號》有指派蔣介石的ROC政權代表盟軍全體來台受降並軍事占領台澎。
《一般命令第一號》寫得很清楚就是同盟國分區佔領日本的軍事安排。
ROC政權履行盟軍的任務,在1945.10.25在台北辦受降典禮,同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這一天開始運作。提醒大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中的「台灣省」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像是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中的內部組織。但它其實是為了執行盟佔代管任務所成立的機構,所行使的權限是同盟國所有成員所授予的權限,並不是中國自己的權限,有權佔領戰敗國日本領土的是同盟國所有成員。任何為了佔領成立的機構,無論是那個國家、編制如何,這個機構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盟佔機構。
換句話說,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職權是獨立於ROC政權代表的中國之外的。ROC政權就是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人」的身分,即使它故意將成立的機構名稱裡加上「台灣省」也沒辦法改變盟佔代管機構的本質。
補充聖峰在社群提過的:
蔣介石(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被指派代表盟軍到台澎受降,之後在台澎成立軍事佔領機構A實施軍事佔領,這個軍事佔領機構A在實施軍事佔領時,可以運用同盟國任何一個成員的軍隊,只是因為蔣介石是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所以蔣介石使用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真正具有佔領權限的單位,是蔣介石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在台澎成立的「為盟軍全體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軍事佔領機構A,而不是蔣介石所屬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所以假設:
1.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政變另立軍事政府,與ROC執政黨對立,則此新的軍事政府/組織還有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的權力嗎?
答:佔領台澎的權限在軍事佔領機構A,不在派員運作軍事佔領機構A的同盟國成員X的政府,所以即使同盟國成員X內部出現有別於原中央政府a的其他政權b,政權b也不會因此取得佔領台澎的權力。
2.ROC將軍隊裁撤,ROC政權可以代表盟軍佔領台澎嗎?
答: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運用任何盟軍成員的軍隊,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裁撤,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使用同盟國成員Y的軍隊。
「軍事佔領是幹嘛用的、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是國際社會長期運作之下形成的慣例規則,不是由英國內閣的報告來決定,也不是由美國國務院的發言來決定。
這就好比我說:在台澎殺人(依照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規定)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時,之所以在台澎殺人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因為「我」這麼說,而是因為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如此規定。
同理,美國國務院提到ROC政權在代表盟軍受降之後合法治理台澎,英國內閣提到軍事佔領要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才結束、就只是相關國家在闡述「(依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軍事佔領會以什麼方式開始、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而不是因為他們這麼說,軍事佔領才有這樣的作用、才會那樣結束。
「軍事佔領的作用,是在戰爭正式結束,戰後相關處置確定前,維持被佔領地區的正常運作」,這是國際社會數百年來進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次的戰爭所形成的規則、慣例。
所以,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軍事佔領不會結束。
另外,由於軍事佔領本來就只是「最終處置確定前,維持相關地區在正常運作狀態」的「手段」,所以,規範軍事佔領要如何進行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然不會有決定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的效果。
至於佔領何時會結束,取決於最後處置何時確定。
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本來就不會特別寫何時結束,因為在下命令的當下沒有人知道最終處置何時才能確定。
因此,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一定都是有開始時點,沒有結束時點的命令。
至於《舊金山和約》第六條指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日本』的軍事佔領」該怎麼結束,由於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一部份,規範《舊金山和約》生效時的「日本」的軍事佔領何時結束的《舊金山和約》第六條,與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台澎的軍事佔領該怎麼處理無關。
➖➖➖➖➖➖➖➖➖➖➖➖➖➖➖➖
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盟佔代管機構即使一開始是由ROC政權成立的,由於盟佔代管機構是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成立的單位,法律上是有別於ROC政權而獨立存在,所以不會被ROC政權發生的任何事情改變。
假設如果真的發現ROC政權消失了,沒人運作盟佔代管機構,那同盟國成員中就會有人接手了。在所有盟軍成員中,與台灣距離最近的就是美國了,美軍在沖繩有部署。萬一ROC政權說要跟PRC政權合併,那當然同盟國成員之一美國就會出手。
但我們要強調,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己願他力或要等到別的同盟國成員接手。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由台澎住民以身為原日本殖民地駐民及其後代的身分趕快來行使去殖民化住民自決權決定未來,這時候就會確定台澎的戰後最終處置,那這個盟佔代管就可以終止了,因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到此也算確定了。
➖➖➖➖➖以下進階思考➖➖➖➖➖
#進階思考:分享社群中聖峰曾說過的
盟佔的實際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政權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來改制為台灣省政府),這個單位雖然在組織架構上列在中華民國政權的組織內,但實際法律上屬性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與中國國家政府是誰無關的盟軍機構」。
這個盟軍佔領機構是「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設立,並「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派自身人員實際運作」。而目前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實質凍結「省」這個層級,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可以說已經沒有派自身人員運作這個盟軍佔領機構,而是把這個盟軍佔領機構的工作移轉到中華民國政權其他單位來執行。
在中華民國政權因自主宣布解散,或因選擇與PRC政權合併而消滅的場合,由於盟軍佔領機構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若在法律上消滅,這個「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並不會跟著消滅。機構仍舊存在,只是沒有人實際運作。此時,二戰盟軍成員可直接派員到台澎接手運作該機構。由於這個盟軍機構當初成立時所依附的中華民國政權已經不存在,到台澎接手的盟軍成員自然會將其名稱做適當的修改。
另外,PRC政權並不會因為ROC政權消滅或併入該政權而取得派員接管的資格。講白了,二戰盟軍成員本來就沒有打算讓PRC政權接管台澎。
其實,大多數二戰成員早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對大多數二戰成員來說,「中國主權國家『早就』是由PRC 政權代表」。英國在 1950 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美國也在1979年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它們從來就不曾考量過要將台澎的代管權限移交給他們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
總之,ROC政權之所以能夠佔領代管台澎,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中國代表政府,而是因為盟軍授權它來台澎受降、讓它成立並運作盟軍佔領代管機構。這個盟軍代管機構在法律上是盟軍機構,不是ROC政權的內部單位。只是因為這是ROC在盟軍授權下成立的,裡面的人員又是以ROC政權的人為主,所以被ROC政權塞進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當然,ROC政權為了把「台灣光復」的戲演下去,也必然會將這個盟佔機構放在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但無論ROC政權把盟佔機構放在自身組織內部的哪個地方、叫什麼名字,盟佔機構始終就是一個獨立於ROC政權的存在。
所以就算ROC政權解散了,當初它為了執行盟佔任務所成立的盟佔機構「在法律上」仍舊存在,即使沒有人運作,這個盟佔機構仍舊存在。而任何在後來得到二戰盟軍成員任命接手的單位,都可以直接讓這個盟佔機構復活,並發揮所有的作用。
事實上,二戰盟軍成員在任命接手者這件事情上,享有極高的自由度。它們可以任命任何可以履行法律責任、承擔法律上義務的法律上行為主體來接手。因此,任何國家政府、任何國際組織,乃至於任何個人,都可以被任命來接手運作盟佔機構。
《舊金山和約》的未定安排就是將台澎戰後最終安排「留待日後處置」。
在這情況下,因為盟軍成員是將本來該在和約中處理的事留到日後才處理,佔領當然「必須」要繼續。
如果《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最終處置沒確定的台澎的佔領就結束了,那日後要回來處理的時候,如果台澎被其他沒得到授權的單位強佔,盟軍成員豈不是要先打一仗奪回控制權才能處理?
盟佔不結束就是要確保盟軍成員之後處理時控制權仍在手上。
《一般命令第一號》就是二戰後所有對日軍事佔領、讓日軍繳械的法律根據(甚至包括駐日本本土的盟軍總部在內),當然非常重要。
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實施的軍事佔領,必須遇到具有可以結束戰爭關係的法律效力,且對相關地區的戰後安排有辦法做出最終決定的文件或動作出現才會結束。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法律根據是48個盟軍成員跟日本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所有盟軍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法律上根據。
另外,請注意一件事: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對日本及全體盟軍成員都具有效力的軍事命令,是只用幾個字就能指示數百萬軍人的行動,影響上千萬人權利義務關係的軍事命令。
請對這份命令給予應有的尊重。
-
其實基本原則就只有一個而已:只有在法律上具有適當權限的主體,採取足以產生法律上效果的行動,才有可能改變法律上的狀態。
要解決「在國際法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問題,只能透過在國際法中可以確立領土歸屬的方式來進行:由具有領土主權歸屬決定權的法律上主體來決定。
要結束「台澎的盟佔狀態」,只能透過讓「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的理由」消失來進行: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讓台澎戰後領土主權歸屬確定。
所以,只要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盟佔就不會結束。
而要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確定,兩條線:
1.盟軍全體成員聚在一起決議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或議定一個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的程序,然後依據該程序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
2.直接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讓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住民,行使在國際法架構下得到認可的自決權直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盟軍成員身為戰爭勝利者所具有的「戰勝者決定戰敗者領土(台澎)未來」的權利,跟曾受日本殖民的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殖民地住民決定殖民地(台澎)未來』的權利兩者相互獨立,在法律上存在「競合」狀態。
任何一個權利行使之後,都能夠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也都能夠產生「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進而使盟軍佔領狀態結束的效果。
至於ROC政權跟PRC政權之間,不管怎麼私相授受,或甚至是讓PRC政權派解放軍來掌控台澎,都無法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盟軍佔領地」的法律狀態。
這就好比你的房子,被從某黑幫被趕出來的黑幫前幫主佔據,然後這個前幫主某天跑回自己的黑幫,然後跟現任幫主講好,說要讓現任幫主用你家的房子。
來,請問你家的房子會因為這樣就變成黑幫的財產嗎?
不管黑幫前幫主、現任幫主住多久、用多久,你的房子,始終是你的房子。
ROC政權具有兩個身分:
可以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流亡)政權跟盟軍佔領任務的執行者。
中國政權身分讓它能以中國政府的身分合法治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甚至可以處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讓它可以成立、運作佔領機構來合法治理台澎,但這個身分只能治理台澎,而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所以,就算它掩飾自己身為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始終以中國政權的身分示人,還扯「台灣光復」說台澎領土主權屬於自己要代表的國家,它在台澎,仍舊是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它也仍舊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今天你在公司委託下管理公司車,就算你平常都開著公司車在外面跑,還很無恥地說這台車是自己花多少錢買的,甚至還將這台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進行改裝,公司車仍舊是公司車。
你不會因為把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改裝、你的街訪鄰居親友都「相信」這台車是你的,就能把這台公司車轉手賣給你的混帳兄弟。
這樣應該就可以瞭解為什麼法理建國派會一再強調並說明「台灣地位未定/盟佔」狀態持續至今了吧?
法理建國派之所以會一再強調「盟佔狀態」持續至今,
就是因為至今都不曾發生過可以改變/終結「盟佔狀態」的事件。
法理建國派提出來的,是「法律上的狀態」。
-
法律上的狀態(應然)與現實上的狀況(實然)未必是一致的。
但這並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法律上的狀態不存在」,也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現實上的狀態不存在」。
應然與實然之間如果出現差距,連結出來的是兩個行動方向: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
舉例來說:
某甲偷偷開著只能用於公務的公司車A上下班,親朋好友也都以為那台車是他的
應然:公司車A屬於公司,且只能用於公務。
實然:某甲將公司車A當成自己的車用於私務,親朋好友也認為那台車是他的。
此時,讓應然與實然一致的方法有兩個方向,至於要朝哪個方向走,自然要做利弊評估: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變成某甲的車,能自由使用於私務。
做法:某甲跟公司把公司車A買下來,自此取得該車所有權。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維持公司車狀態,只能使用於公務。
做法:某甲停止將公司車A用於私務,並老實告訴親朋好友那台車是公司的,不是自己的。
回到台澎的狀態:
法律上,應然面: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政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
現實上,實然面:中華民國政權不斷宣稱自己所代表的國家擁有台澎領土主權,並把台澎當自己的領土在利用。
若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代表的國家(中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主張自己繼承ROC政權的PRC政權可以合法主張統一台澎。
若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承認自己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台澎還不是國家」的法律狀態被清楚認知,此時,希望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人就會去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程序,讓台澎成為國家。
存在不等於真理。
一個現實狀況存在,不代表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本身合理、但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一定有它的理由。至於這個理由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
類比到台澎的狀況:
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這個威脅雖然存在,但它存在並不表示這個威脅是合理的。
而這個威脅的存在,確實有它的理由:
因為ROC政權主張它已經為自己代表的國家(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而PRC政權主張它繼承ROC政權的中國代表政府身分,所以PRC政權主張身為中國代表政府的它可以行使武力為擁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掌控台彭。
所以,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確實有理由。但這個理由合不合理呢?史實跟國際法告訴我們,不合理。
-
雖然資料裡面都講過了ROC政權可以主動終止代管了,
不過我想順便藉這個機會「法普」一下,講一下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在基本法律關係中,有個關係稱之為「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該法律行為則對本人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產生如同本人自己親自做這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而在基本契約關係中,有種契約稱為「委任/託」:當事人A(委任/託人)與當事人B(受任/託人)間約定,由當事人B為當事人A完成一定事務。這就是委任/託。
由於委任/託關係是由雙方「合意」所形成的「契約」關係,所以在概念上,契約任何一方都可以結束這個關係。
如果今天有兩個人約定成立一個「委任/託」契約,而契約的內容,是由委託人A(本人)請受託人B(代理人)以委託人A的名義去完成一定行為,而且這個行為對委託人A產生法律效力,這個關係就是所謂的「代理委託關係」。也由於「代理委託關係」是一個委託契約,所以,委託人A(本人)跟受託人B(代理人)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在「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這件事來說,盟軍全體成員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就是代理委託關係:
盟軍全體成員(本人)委託ROC政權(代理人)以盟軍全體成員的名義去佔領、管理台澎。
由於是代理委託關係,所以無論是做出這項委託的盟軍全體成員,還是接受委託的ROC政權,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因此,ROC政權當然可以終止自己被委託交付的代管任務。
但在這裡要注意的是,
「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的結束」跟「盟軍全體成員跟ROC政權之間代理委託關係的終止」是兩回事。
由於「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盟軍全體成員都會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因此,就算ROC政權自己主動宣布終止與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委託關係,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尚未確定」,盟軍全體成員仍舊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如果要舉例的話,就好比:
父母在法律上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要子女成年,父母身為法定代理人的權責才會結束。
假設某對父母需要離開自己的小孩到海外工作,於是委託友人甲代行其法定代理人職務,
然後友人甲覺得這對父母的小孩一天到晚搞事,不想管了,於是跟他們的父母表示自己不願意繼續當代理人了。
此時,雖然父母與友人甲之間的代理委託關係因為友人甲終止契約而終止,但父母的法定代理人權責仍舊存在。
所以,父母可以另行委託友人乙代替自己行使、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權責。
另外,法律上的關係並不會因為實際執行者的主觀認知而改變。
這就好比,我今天叫你去開「我的車子」,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這台車子也不會因為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就變成你的車子啊。
在盟佔任務的執行上,中華民國政權是依照它本身的運作規則,運用自己的人去「執行這項任務」。所以不管它主觀上怎麼想,總之任務是被執行了。
這就好比你今天委託某個工匠為你做一個雕像,這個工匠用他手邊的工具、叫他的學徒來雕刻這個雕像,然後這個工匠把這個雕像當成為自己製作的那樣來雕刻。但無論如何工匠在過程中使用多少工具、找了多少人來幫忙、投注了多少感情,那個工匠始終只是在為你製作雕像。
-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ROC政權在執行佔領代管台澎這項任務時,所運用的人員、工具、規則(憲法、法律、命令)及手段,只有在符合國際法中關於軍事佔領所形成的規則與慣例的範圍裏面,才能合法產生法律效果。如果是超出或違反相關規則慣例的行為,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要追究ROC政權在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基本上要在自決建國之後才有辦法有效追究。
舉例來說,在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中,佔領者可以「『有償』徵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來應付佔領管理之需。如果佔領者今天訂了一個規定說可以「『無償』取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這個規定違反佔領規則,不會被認定是合法的管理措施。佔領者依據這個規定無償取用的財產都是非法取得、非法使用,並會因此產生返還徵用物並支付使用費,或支付收購徵用物費用的法律責任。雖然在仍處於佔領狀態下去要求佔領者面對錯誤給予賠償並不是不可能,但成功機率不高。現實上,這類法律責任的追究,基本上要等到在法律上可以合法代表佔領地人民的單位出現之後,才能有效向佔領者追究責任。
最後一點要提的是,對盟軍全體成員來說,ROC政權在佔領代管台澎過程中所做的一切違反國際法中佔領規則及慣例的行為,都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
盟軍全體成員確實「可能」會因為明知ROC政權違規,卻還放任它這麼做而必須負上連帶責任,但最終仍舊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而ROC政權的繼承者,則必須繼承它的法律上責任。
舉例來說,
你委託自己的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A,結果朋友甲在做例行保養的時候,用了劣質的產品導致車子引擎受損,朋友甲因此必須負責將車子A的引擎修好。
後來你在甲修好車子之前就把它賣給朋友乙,因為甲的責任是把車子A的引擎修好,誰擁有車子A就能要求某甲把車修好,所以乙可以要求甲將車子引擎修好。
後來某甲不小心因為吃麻糬噎死,他的兒子小甲身為他的繼承人,就必須擔下將車子A引擎修好的責任。
另外,朋友乙當然也可以要求賣車給他的你跟甲一起負責把引擎修好,但因為把引擎弄壞的是甲,所以即使你幫忙把引擎修好,最終也會向甲/小甲追討修理費用。
在上例中,委託人是委託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
在盟佔的例子中,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的台澎,雖然在法律上並不是盟軍全體成員的領土,但盟軍全體成員在法律上可以決定台澎領土要歸屬給誰,所以雖然不是「台澎領土主權的法律上擁有者」,但在法律上具有的權利,與「台澎領土主權擁有者『相當』」。
所以,「委託他人照顧自己的車子」的例子雖然與「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台澎」在「所有權」的角度上不一致,但在「決定所有權歸屬的權利」這點,在法律上是一致的。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在8號的下午,破獲了一件針對密西根州長惠特梅爾( Gretchen Whitmer )的本土陰謀。嫌犯意圖在11月3號的大選前,綁架這位民主黨籍的州長,並且這個極端組織還曾經規劃爆破密西根的高速公路,還有武裝攻佔密西根州政府的總部。在破案記者會上,惠特梅爾公開譴責總統川普蓄意縱...
法西斯主義納粹 在 Dse歷史科資源網站 - K.W.HO_Histor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發問
問:
你好呀,我係今年升中五既學生,以下有一題題目想問下你可唔可以做係sba。
題目係比較德國納粹主義及日本軍國主義的異同及對世界的影響。我已經係圖書館搵左小小資料,但我唔係好肯定呢條題目做唔做得過同埋可唔可以指點下小女題目上有咩可以改善既地方?其實日本軍國主義同納粹主義的相同及對世界既影響其實多唔多?唔該曬你呀!!
另外,我係網上見到有一條HKCEE既題目係話比較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及共產主義的異同,如果我sba既題目係做比較共產主義及納粹主義的異同係咪唔係幾好?但係我真係好迷茫呀請你指點一下小女,無限感激!
thank you!!!
答:
Halo,你個條SBA嘅題目其實幾難,因為你要做比較納粹主義及軍國主義的異同及對世界影響。首先講第一part,比較德國納粹主義同日本軍國主義嘅異同呢個部分需要唔係太難,因為簡單從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已經可以比較到。加上比較納粹主義同軍國主義嘅異同係屬於直述式比較題,即係單單比較異同,唔需要比較立場,所以如果你要做呢個部分就唔會太難,而你亦都可以好課程內好容易搵到好多資料。
但係比較日本軍國主義同德國納粹主義對世界的影響方面,難度之處在於兩者主要都係政治、軍事同經濟方面影響世界,而且主要影響嘅途徑都係因為戰爭,所以你討論起來會比較窄狹。再者,你自己要諗下如果討論納粹主義同軍國主義對於世界影響嘅話,可能仲要講到現今,例如軍國主義係咪於現今日本復甦?因為如果係嘅話,會唔會又係關當時日本軍國主義嘅事呢?加上呢個部分你係課程內比較難搵資料,所以你做嘅時候會比較困難,我就唔係太建議你做呢一個部分。
即使做返考評局過往CE或AL或DSE嘅Past Paper題目都無咩所謂。而做SBA嘅話,記得要做自己能力範圍以內嘅題目,因為假如太難嘅話,會影響表現,反而分數會低D。其實如果單單比較軍國主義同納粹主義其實都可以,最緊要真係要自己比較熟,要有信心可以做得好。如果你想要其他靈感嘅話,你亦都可以考慮做比較兩次大戰的影響、凡爾賽條約同希特拉上台嘅關係、比較德國納粹主義同意大利法西斯主義上台的原因。呢D都係一D容易D去處理,而且比較容易做得好嘅題目。
法西斯主義納粹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在8號的下午,破獲了一件針對密西根州長惠特梅爾( Gretchen Whitmer )的本土陰謀。嫌犯意圖在11月3號的大選前,綁架這位民主黨籍的州長,並且這個極端組織還曾經規劃爆破密西根的高速公路,還有武裝攻佔密西根州政府的總部。在破案記者會上,惠特梅爾公開譴責總統川普蓄意縱容右派極端組織,煽動人民之間的仇恨。
根據報導主謀的這個Adam Fox因為不滿州政府防疫封鎖的政策,覺得憲法給予他的自由被剝奪,才會憤而採取行動。那是工作窮到要破產了,所以才這麼生氣嗎?其實也不是,新聞是說,他最早開始生氣是因為常去的健身房因為防疫被關閉,所以才會開始計畫要抗爭。
如果健身房被關閉就要綁架州長,那被裁員是不是就要發動內戰了?我猜是後來跟一些一樣不滿的人聚在一起,越討論越不爽才會變得這麼激動吧。而且他好像還組了一個臉書社團,號召大家一起來反抗這樣。
不過臉書社團很容易被被發現,所以FBI也早早就接到線報啦,說欸有個組織叫做「 Wolverine Watchmen 」,這個「 Wolverine Watchmen 」可不是金剛狼守護者,Wolverine其實是狼獾啦,而狼獾則是密西根的吉祥物,人家是狼獾守護者。FBI一接到線報,然後馬上就派人進去臥底,還在人家密會的時候直接錄音,完全是罪證確鑿,閃都閃不掉。這一次有六個人被逮捕,最高好像可以求處到無期徒刑。
可以判到無期徒刑的程度,看來他們可不是在塗鴉牆上罵一罵而已,據說他們這個組織還一直積極的跟一些武裝團體接觸,到處收購槍枝、爆裂物,還有跑到郊外測試炸彈。完全就是認真要來硬的。所以被針對的密西根州長惠特梅爾才會這麼不爽,她說川普一直放縱這些極右派團體,這些人才會越來越猖狂。
密西根州長惠特梅爾說的放縱是什麼意思?川普有出錢贊助還是什麼聲援之類的嗎?其實這就是之前左派媒體常常講的嘛,說川普都不願意公開譴責這些團體,都裝作沒看到,這樣就算放縱啦。不過要說川普沒有譴責激進團體,其實是錯的,川普其實也有譴責激進團體,只是可能跟她想像的那種,「這些激進分子都是邪惡大魔王!」不太一樣,但是他有說這些人的行為不值得學習、不應該被鼓勵。
不過之前總統大選辯論會的時候,新聞都還報說川普講的話幾乎就是在刺激跟鼓勵這些極右派團體嗎?當時主持人就有問川普說,你願不願意現場譴責白人至上主義的民兵和組織,拜登就直接舉例:proud boys。結果川普在辯論會上,叫他們stand back and stand by,只有前一句還可以說在譴責,加上後面那一句,突然就變成好像是在指使他們耶。
雖然當場川普這樣講是有疑慮,但是其實第二天在他接受福斯電視台專訪的時候,還是有說他譴責這樣的行為,還有說他其實不太知道proud boys是在幹嘛的。不過這種事情左派媒體就也輕描淡寫帶過。不過川普其實後面都會加一句說,左派的激進團體也要有人處理一下。結果大家就只會把重點放在這裡,說他在批評左派團體,忽視右派組織的問題。
但左派媒體就也不能說川普對右派團體「都」不表態,「都」默許人家亂搞吧?他其實也是有說不應該、不支持有暴力行為,但是左派媒體就只會抓著這個猛打說,川普沒有按照左派媒體想要的批判方式批判。其實不只左派的媒體啦,右派的媒體也是。一模一樣的情形交換立場也是有在發生,因為左派也有激進的團體啊。右派媒體也說拜登都放縱左派激進組織啊。
的確美國左派也是有很多激進組織,比如Antifa,他們就是激進的反法西斯組織,其實他們反很多東西啦,反法西斯、反納粹、反白人至上、反資本主義,有的人甚至會支持無政府主義,除了反法西斯之外其實沒有很明確的主軸。這個Antifa也是有發生過很多暴力衝突,他們就直接說「暴力是合理的自衛方式」。有在川普的就職典禮破壞公物啊、去年也有在波特蘭跟右派團體起衝突,好像就是proud boys,是沒有動到槍啦,不過兩邊都有拿武器械鬥這樣。之前還有發生過有極右派的名嘴要去柏克萊大學演講,結果被Antifa的人丟汽油彈,演講直接取消。川普在5月底的時候也在推特上說要把他們歸類在恐怖分子,就是一個真的很激進的組織。
所以我要說的是,右派媒體也會說拜登都對這種團體視而不見,縱容暴力橫行。但其實根本就也是有,其實拜登有很多次都在譴責暴力行為,說凡是會危及性命、波及商家和社區安危的都是錯誤行為,也有說譴責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無論極左或極右都一樣"。不過這種事情右派媒體,比如說福斯,也是會輕輕帶過啊。
現在美國兩邊的媒體其實都很偏頗。都只報有利自己立場的內容。不過屏除政治,美國的媒體整體來說還是有很高的標準的。重點是媒體閱聽人也要隨時要保留自己的判斷。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法西斯主義納粹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們已經討論過美國這個川普到底算不算是法西斯,接下來我們就要來討論,台灣隔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又算不算是法西斯主義呢?
那我們之前提到了五個法西斯主義的特色,那就這個定義來看,中國算是法西斯主義嗎?或許有人會覺得為什麼要討論這個問題,中國是不是法西斯主義有什麼差別嗎?就算多扣中國政府一個法西斯的帽子,中國政府自己又不 care 。這有什麼好討論的?但是法西斯現在正在擴散,二次大戰就是為了對抗法西斯主義擴散才打的,死了七千萬人,所以檢視中國到底算不算是很重要的。
那我們來檢視五個法西斯主義的特色,第一個是種族主義?這個絕對有吧?中國政府很常說什麼要中國人站起來了。也很常看到只要是海外華人隨便講個政府就會被罵數典忘祖之類的,背叛中華人民。
第二個是神化領袖,塑造強人形象。強人形像當然有,像小熊維尼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小熊維尼這麼無害也不行,之前甚至有個旅居歐洲的中國音樂家劉克清,只是因為太像習近平,結果因為「形象違規」抖音的帳號就被封鎖。這個規定絕對是為了避諱長得像神;而且中國也不能公開發表批評習近平的言論。
第三個是挑起對立,創造敵人。這個也有吧?遇到什麼事情,通通都是美帝的陰謀。這應該也是沒什麼爭議一定算。
第四個是反對自由民主,對於揭露真相的人跟真相本身都會大力攻擊。這個也有,現在那些披露水災災情的人,都會被批評在造謠。劉樂妍的新聞就很慘啊,她不只被罵說在造謠、添亂耶,還被說「希望妳作為公眾人物不要大驚小怪,被人拿去做文章」,所以第四項也 check 。
那第五項是:推崇暴力鎮壓行為,剷除異己。這一項也很容易判斷啊,香港、新疆,還有西藏,還有動不動就威脅要對台灣動武。都是不聽中國政府的話就要被打。所以中國也是全部都符合耶,中國政府就真的是在走法西斯主義的路線。
不過拿法西斯主義來比喻中國會不會太客氣?剛剛我們說了五項特色。但是很多地方,中國政府根本比這些項目都還超過。比如說攻擊真相,中國政府根本就是全面控制媒體,根本就是「製造真相」,這不是「攻擊」就可以形容的?
之前美聯社還有一篇報導,就說中國在新疆除了再教育營之外,還直接強迫維吾爾族的人節育或是絕育。生小孩超過數量要被罰款,不然就要被關進再教育營。還有強迫人民裝避孕器,這根本就是針對特定種族的強迫性節育,根本不只法西斯主義而已。
現在中國還有很多科技可以拿來用,之前法西斯主義這個詞出現的時候,沒有什麼天網系統、AI 監控。中國還不只自己用,還輸出監控技術到全球60幾個國家,這個絕對比法西斯主義還厲害吧?要說中國的什麼比法西斯弱的話,大概就是中國沒有祕密警察吧?不過想想看美國有CIA,俄國有KGB,但中國是?完全沒有人知道他們叫什麼,妳看有多秘密。他們這個是中國特色式的法西斯主義,乾脆叫做法東斯主義,或是法中斯主義。反正中國政府的行為就是這樣,我覺得叫什麼都沒差。
另有學者指出,法西斯有一個特點就是很喜歡大型動員,把群眾集合起來揮舞國旗喊號那種,川普就很喜歡,但習近平的中國我不是很確定,另外,法西斯主義是極右派的代表之一,但是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又是極左派的路線之一。最早以前中國共產黨是會拿「反法西斯」當做主要路線在宣傳的耶,在國內會舉行反法西斯的遊行,週年慶之類的時候還會有相關的慶典。
但是有個學者叫Matt Stoller,他說中國共產黨結合了軍事政治跟商業於一身,用龐大的市場來脅迫西方世界出售科技,甚至用偷的,這都是三零年代的法西斯常用的伎倆。在Matt的看法,中國比二戰時代的納粹還要危險,因為它更有錢,科技更強,西方對它依頼很深。
不過金融時報著名專欄作家Edward Luce就不贊成,他認為Matt的說法忽略了現在中國在跟美國在競爭老大的這個事實,他認為比較好的比喻是一戰前的新興勢力「德意志帝國」,美國就是當時的老大大英帝國。也就是說中國現在很多舉措,其實是因為要跟美國競爭的結果。
最橫提醒大家,我們非常歡迎大家來一起討論,但不要只有謾罵。不是怕罵,而是只有謾罵,但是不談議題,就會完全失去討論的意義。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
法西斯主義納粹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美國總統大選已經進入最後倒數100日衝刺階段了,雖然我人在台灣,但是一定會郵寄投票,投票是公民的義務,其實不是,是因為我很賭爛。好啦,這裡還是強調一下好了,投賭爛票是不好的行為,我們要選賢與能,OK?這不過,這個川貴人一定是知道我有這種想法,先前已經好幾次批評郵寄投票,說這樣會造成選舉舞弊啦、選票會被搞丟啦,真的嗎?
美國時間7月30日晚間,川普乾脆直接在推特上呼籲,延後總統大選!他推文說:「在全國實施郵寄投票,將使2020總統選舉,成為史上最不精確且最多弊端的一場選舉,將給美國帶來極大尷尬,不如延後總統大選,直到民眾可以正常、安全的投票?」,哇聽起來好貼心,擔心選民因為疫情而無法好好投票,你當我們是白痴啊?你現在民調落後那麼多,是擔心自己選不上吧?還是擔心選輸了,要賴皮不承認選舉結果鋪路啊?消息一出當然是幾億人都驚呆了,哇靠!還有這一招?
眾議院議長裴洛西,直接搬出憲法打臉川普,說只有美國國會有權決定大選日期,甚至連共和黨自家人都與這個不知道哪邊冒出來的創意保持社交距離,朝野兩黨異口同聲反對,逼得川貴人沒多久就改口。隨便川普怎麼說,反正美國總統的權力沒有大到可以延後選舉。根據現有制度,就算川普祭出他最愛用的行政命令,也沒辦法取消或延後選舉。美國《憲法第二條》說得很清楚,美國大選的時間日期,由國會決定;而1845年制定的聯邦法律,確定了大選每4年在11月的第一個星期二舉行,例如今年就是11月3日,如果要更改大選日期,就等於要修改聯邦法律,整個過程曠日費時!目前不論由民主黨佔優勢的眾議院,或是共和黨多數的參議院,兩黨都沒打算給自己找這種等級的麻煩。
就算真的大家都願意配合川普,按照規矩延後大選,但延到哪一天其實也沒多少彈性,因為美國憲法規定新國會必須在1月3日宣誓就職,新總統的任期必須在1月20日開始,這些也都不是能透過常規立法就輕易更改的。也就是說,就算要延也得在11月3日後的兩個月內挑一天,美國疫情被你搞得那麼嚴重,難道再給兩個月,病毒就會自動消失嗎?這個提議雖然馬上被制度擋了下來,但還是引發輿論抨擊,痛批川普「法西斯」!
過去「白人至上」的川普,從四年前初次參選時,就有一堆專家在分析他的言行,根本就是法西斯代表墨索里尼的化身,川普甚至引述過墨索里尼的名言,這一次延後大選事件,也讓法西斯再度成為熱門關鍵字。其實不是只有川普被罵是法西斯,網路上動不動就能看到網友拿法西斯來罵人,連小英總統都曾經被罵過搞獨裁,根本是法西斯、希特勒,但法西斯到底是什麼呢?有這麼萬用嗎?我們今天就來看看什麼是法西斯。
法西斯是義大利獨裁者「墨索里尼」,在1919年發明的概念。我們可以引述紐約大學歷史學家(Ruth Ben-Ghiat)的定義:法西斯政府只有一個政黨,由獨裁者領導,該獨裁者透過暴力消除所有反對派,包括司法、新聞界和「國家的敵人」。很多國家其實都有法西斯的影子,我們可以從法西斯的特徵,看看川普到底是不是個法西斯主義者。
法西斯第一個特徵就是「種族主義」,以民族團結、復興、強大和擴張為目標,重返昔日榮耀,看看川普一直掛在嘴邊的競選口號。這根本是跟中國外交部比賽複製貼上吧?口號喊了四年,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具體做法不知道,但真的一堆選民買帳。
第二法西斯領袖通常自命不凡,會幫自己塑造一個父權強人形象,強調自己就是超人,這世界沒有他的話,整個系統整個體制會崩潰瓦解。
第三:法西斯主義者永遠需要一個敵人,非常擅長製造對立,很喜歡說「我們」怎樣怎樣,跟他們怎樣怎樣。「我們」最正統,他們都是邪門歪道。「我們」的所有問題和苦難,統統都是「他們」造成的,人民一旦被分化,就比較容易受到操控。例如納粹vs.猶太人,印度人vs.穆斯林,羅興亞人被緬甸視為強暴犯和罪犯,這個描述墨西哥人應該聽到想吐了。川普四年前的主要政見就是蓋長城「抵禦」墨西哥偷渡客,上任後又頒布行政命令,把來自七個穆斯林國家的人擋在門外,甚至連國內的非洲裔美國人都被他批評為愚笨。當然他現在的眼中釘中國人也有事,聽過功夫病毒吧?
第四:法西斯主義者反對民主自由,所以特別愛攻擊真相,因為「真相」是自由民主的核心,川普一天到晚抨擊反對他的媒體,說那些都是假新聞,只有他說的才是真的。這幾年在川普支持者中,還會看到「Q」標語,這是個在網路上走紅的陰謀論標誌,代表deep state深層政府(暗勢力)正努力要把川普拉下台,還會衍生出懷疑知識的「反智主義」(anti-intellectualism),欸,不要笑,看看美國一堆人認為戴口罩會害死人就知道。最後在真相被攻擊,謊言、陰謀論滿天飛的情況下,就沒有人敢肯定什麼是真相了。
第五:法西斯主義者熱衷控制社會、鎮壓異己、剝奪人民的自由,對暴力和流血手段無比尊崇,經常赤裸裸地宣揚暴力行為。美國5月底爆發「佛洛伊德事件」引發各地爭平權示威潮,但川普頻頻放話要鎮壓群眾,甚至直接在推特上說:「當搶劫開始,槍擊就會開始。」(When the looting starts, the shooting starts.)後來又發生「白宮暴力清場聖經擺拍事件」,而最近在波特蘭「黑人的命也是命」抗議活動,演變成警民衝突,結果川普竟然擅自派遣「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與「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混合特遣隊,在未經地方政府的邀請下進駐波特蘭市,波特蘭的地方首長當然氣炸,譴責川普侵犯自治權,而且這群重裝上陣的「川普聯邦特工」,不但沒有配帶識別證,還以無牌警車抓捕示威者,跟黑警沒兩樣!
我們回過頭來看看法西斯政府的定義:美國目前兩黨互相制衡,不只一個政黨;川普是獨裁者嗎?他想得美!美國的國父們早就想到,會有這種人出現,所以在制度裡就設計了很多制衡機制,像我們剛剛講的延後選舉就一定要國會同意才行。但川普正在全力消除與他為敵的人民、媒體和政敵。雖然距離真正的法西斯還有一段距離,但是專家仍警告,民眾必須對這些訊號有所警覺,萬一法西斯的意識形態蔓延,人民恐怕會像溫水煮青蛙一樣,不知不覺掉入法西斯陷阱中。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川普法西斯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8點55分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