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肺,今天過得好嗎?】
#花東的朋友很好 #西半部的朋友普通 #法律白話文透過環保署關心您的肺
▌代誌係安內
聽說台中最近空汙又很嚴重了,作為想要逃開返鄉投票車潮的有帶身分證的北七青年,今天決定來會會台中的空氣(對不起不是谷關的)。天很藍,沒有霾,hen好,是一個迎接莘莘學子回家的好天氣,唯一懷疑了一下,這麼不冷真的是冬天嗎><
–
雖然錯過前幾天空汙很嚴重的日子,不過作為「前」長期居住在台中的台中市民,對霾害一點也不陌生。盧秀燕不久前才廢止了中火兩機組的許可證,為已經討論熱烈的空汙問題,再次增添了一把柴火!這種我們俗稱火上添油。
–
每到選舉全台灣最關心環境相關議題的一定不會少了台中,但盧媽媽撤掉許可證這件事,really禁得起考驗嗎?(PS看台電新聞稿覺得很可愛:「即便處分違法,但台電是守法的國營事業,一定會遵照規定。」)
▌中火許可證的出生到死亡
中火有10台燃煤發電機組,是 #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4條 所謂的 #固定汙染源,並且要取得政府的 #操作許可 跟 #燃料使用許可,拿到 #許可證 才可以運轉。而且為了確保拿到許可的人會乖,這個許可是會有期限的,期限到了依照 #第30條 要申請 #展延,讓政府看看你是不是有一樣乖,只要你沒有不乖,原則上政府要繼續給你這個許可,通常是給3~5年。(2018年6月修法前有關展延的部分是規定在第29條,那時候規定是不得超過5年)
–
中火的情況是除了9號機,其他機組的許可都在2018年2月到期,本來過去一直都是給五年的展延,但是台中市就覺得他要加強管理,5年才檢查一次這傢伙乖不乖太久了,所以就把期限改成2年,然後註記說:「總許可量限制為1600萬公噸。」
–
讓我們先回到2016年1月26日,台中市通過了 #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這個條例當初訂定的時候也是有很大的爭議,就先認為這個條例有效好了,其中他在第3條第4項後段就說「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
但問題就出在減量的基準到底是什麼?是近年最高使用量?還是許可總量?台中市政府一直沒有給答案,直到去年後半年才說是1104萬噸(有發現嗎?其實就又快到展延期限了,其實台電根本也很難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調整改變)。但依照自治條例訂立的時候,中火的總許可量是2100萬噸,算下來應該是1260萬噸才對(數學好難Q),也就是說,1104萬噸很可能是用近年最高使用量算出來的。
–
咦?那台電在不爽什麼?
–
台中市政府到底是用什麼來罰?如果說是自治條例的話,台中市政府你不要忘了,當初是因為自治條例裡面沒有罰則的規定所以不需要經過中央核定,只需要備查就好,那沒有罰則是要怎麼罰!那如果是依照許可證上面的註記去連結回空汙法的處罰,你台中市政府之前明明許可的就是1600萬噸欸!不是你環保局在去年11月底說:「啊我寫錯了啦!」就改成「2020年起要減煤四成」可以解決的吧!這樣的瑕疵是 #行政程序法第101條 規定的「顯然錯誤」而可以隨時更正嗎?感覺有點牽強。
–
這裡當然還有 #信賴保護 的問題可以討論,但想講的是即使不要空汙、#能源轉型 是大家的共識,政府也要按照應有的程序去減量,不要忘記程序的正義放在哪裡都應該要被重視,如果連法規都不能好好完善、落實,要如何讓人民相信政府有下定決心要好好解決空氣汙染的問題呢?
#本來還想講別的 #想不到這個講一下 #就這麼多內容了 #卡
▌一鍵激活大腦的環保細胞!
李濬勳|環保理由百百種,相關規範究竟保護的是「人」還是「環境」?
https://buff.ly/2YAgnHx
吳玟嶸|環評修法修什麼?先認識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吧!
https://buff.ly/35uzWTq
《抗爭-從街頭到法院的十個環境運動》書摘 :一本台灣環境訴訟史
https://buff.ly/39TZ9u6
李濬勳|二氧化碳排入大海的「減碳」迷思:海洋酸化有法可管嗎?
https://buff.ly/33mAlYk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sXUeaK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