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重大交通違規,就應該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
如果非重大交通違規,就應該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
如果非重大交通違規,就應該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
「為了方便,我稍微臨停一下,沒關係吧!」、「路上沒人,我闖一下紅燈,沒關係吧~」、「對向沒有車,我違規迴轉,沒關係吧?」。
你常常有這樣的想法嗎? #李義祥就是這樣養成的
先不論其他交通違規,僅算因為違規停車而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新聞隨便搜尋出來都好幾件!
2017年 一名計程車司機貪圖方便,把計程車停在公車停靠區,而後一輛公車因無法開入公車停靠區,將公車並排停放在計程車左側,公車後方的機車騎士因閃避公車切換至隔壁車道,因與貨車距離過近發生碰撞,後座乘客捲入貨車後輪,傷重身亡。
2020年 一輛小貨車違停機車優先道上,後方機車直行碰撞到小貨車後倒地,遭同向遊覽車輾壓,傷重身亡。
2020年 小吃店老闆違規停車在自家店門口卸貨,一名腳踏車騎士為了閃避,被後方重機追撞,傷重身亡。
2020年 一輛汽車違規停在路邊並且未注意後方就打開車門,與騎車經過的一名騎士發生碰撞,騎士往左側摔,遭同向行駛在中間車道的公車輾過,傷重身亡。
2020年 小貨車司機因尿急將車違規臨停,一名騎士經過時,可能因為天色昏暗而未注意,當場撞上,傷重身亡。
2020年 貨運公司的貨車違停在公車停靠區,後方騎士為了閃避擦撞後摔車,遭後方大貨車輾過,傷重身亡。
2020年 一名騎士調違規併排停車的貨車阻擋,在切換車道的時候遭後方小貨車撞上,傷重身亡。
2021年 貨車違停在車道,並未注意後方就開啟車門,騎腳踏車經過的少年閃避不及,摔落地面,遭後方小客車輾過,傷重身亡。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資料,2020年全台 #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事件高達36萬、死亡人數近2千、受傷人數48萬!(詳細表格放在留言處)
如果真的要給這些抱持僥倖心態的人一次又一次的機會,那誰來給這些早已失去生命的人機會?
#民之所欲長在又新
#奶爸律師
#陳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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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女騎士當場人車倒地,失去生命跡象....命危送醫中!(#虎妞編)
#蘆洲 #環堤大道 #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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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Josh Su
前陣子小尾教練和我聊到近期的幾場車禍,我對這些意外事件的看法。
簡單的說就是: #防禦性駕駛不是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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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會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腦部發展遲緩或根本沒有腦的酸民在嗆騎慢一點就不會出事,還是會說為什麼綠燈過路口沒有防禦駕駛觀念要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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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說出這些話的人,真心替人類的未來感到擔憂,因為這個社會竟然演化到了人類無腦還能存活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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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防禦性駕駛是一種觀念,不是一種技術。你人只要出生腳踏到了這世界來,哪怕只是0.00000001%的機率,也可能會讓你碰到小隕石墜落打死你的事情,所以講白了,沒有人是100%的安全的活在這個世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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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需要防禦性駕駛的原因在於,你可以隨著自己的經驗與路況的判斷,選擇對自己風險較低的方式去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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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先撇除掉交通規則這件事,綠燈或紅燈,正常的人都知道綠燈通過路口的存活率絕對大於紅燈,所以都會選擇在綠燈時通過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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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不代表你綠燈通過路口就是100%平安不會出意外的,因為你可能碰上闖紅燈的,碰上酒駕的,碰上違規如野狗一樣的行人等等狀況;那你闖紅燈通過路口也不代表保證你就一定會被人撞死,很有可能你就那麼運氣好從車流中間穿過沒有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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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機率選擇上,你綠燈通過路口的存活率可能是95%,紅燈通過是5%,所以我們如果腦袋正常的話當然會選擇95%存活率的那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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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防禦性駕駛的真正意義
#就是一種讓自己選擇存活性較高機率的觀念
#但不代表你能真的完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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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交通為何會這麼亂?
除了考照制度根本如同虛設之外,更大的原因在於無法落實所謂的『#絕對路權』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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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絕對路權?就是當我們行駛在屬於自己路權的道路上,例如車道直行或綠燈過路口,在這個狀況下你絕對就是擁有所謂的絕對路權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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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一點,如果這個觀念能落實,那就算你綠燈通過看到闖紅燈的人把他撞下去法律上也會判定是你100%贏,因為對方違規且侵犯到了你的絕對路權。有這樣子的觀念才能有效嚇阻別人侵犯他人路權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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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台灣並不會這樣做
#別人闖紅燈你如果把他幹下去還會先檢討你是不是有時間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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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最常被人拿來說嘴的『超速』這件事,它是違規無誤,但它並沒有侵犯到其他人的路權。除非你是嚴重超速到其他用路人無法反應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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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最常看到導致機車騎士死傷的原因,超速永遠不是主因,主因都是有人違規迴轉、闖紅燈等『直接侵犯他人合法絕對路權』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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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是因為他超速才撞上?那如果他今天騎快一點就能閃過這個三寶,或是因為騎慢才正好碰上那個違規的三寶被撞上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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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發生就是一種機率性的問題,不是你速度快或慢的問題。你可能速度快閃過這次危險,也可能因為速度慢而發生這種危險,在一切追根究底的狀態下我們就能清楚看見『違規侵犯他人路權』的人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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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回過頭來看,那些只會酸叫人騎慢一點,或是過路口就是要減速注意的人, #其實那些人就是心中默認自己違規行為, #但又假掰以為自己高道德所以自我感覺良好誤認自己是正義魔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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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綠燈為什麼要減速?啊不闖紅燈不就是最合理的嗎?你說台灣就是會有闖紅燈的人來撞你, #這不就是最明顯證明你認同闖紅燈是合理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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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意思酸別人?你晚上睡覺早上醒來沒有代謝性酸中毒身亡或口中的牙沒全蛀光就已經是上帝對你的恩惠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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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回過頭來,教士也是要勸世幾句,我敢和大家說我絕對不是什麼優良駕駛,有在路上碰到我的人都會知道我也是個飆仔,塞車停紅燈一定會鑽到前面,能騎快的地方我一定會超速。但為什麼我還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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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怕死
#所以該慢的地方我絕對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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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在街道或山道上無法克制自己的人,麻煩一下,請不要讓自己太勇敢好嗎?在街道與山道勇敢就是可能是對其他人路權侵犯或被人害死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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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享受不被速限限制的感覺,那就是必須負出比其他用路人更多的心思去觀察路況,越勇敢、越不怕死的人,絕對就會是比別人死的更快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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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快的地方快,該慢的地方、該尊重其他用路人的地方,就請克制自己對速度的衝動。忍這一時,後面人生還會有很寬很廣的路讓你去追求速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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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最後,還是要和大家說,防禦性駕駛不是每個用路人的義務,所以不要用你們那可悲的眼光去看待每一個被他人侵犯路權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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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思考一下
#防禦性駕駛如果是義務的話那違規豈不就成了一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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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就是這樣。
希望大家出門都能平安,也希望那些常逆向的機車、汽車都能碰到砂石車,然後那些會逼人車的大車駕駛通通掉下山谷不會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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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
機車撞上迴轉汽車 在 回轉被機車撞上後方、求解?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回轉被機車撞上後方、求解? - 請問各位我回轉已經轉到對面車道了、結果被直行的機車撞到後方、爾且他撞到我的點以經在對面車道了、責任歸屬道底是誰 ... ... <看更多>
機車撞上迴轉汽車 在 汽車在內側打左轉燈準備迴轉,被機車追撞駕駛門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此道路內線禁行機車,現場車況只有肇事的這兩台車沒有其他車佔用外車道並且有行車記錄器拍到駕駛有打方向燈的聲音,及準備轉彎時機車撞上的畫面因當下 ... ... <看更多>
機車撞上迴轉汽車 在 [車禍] 機車撞上雙黃線迴轉汽車-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3.02.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下巴撕裂傷 進行縫合手術21針
對方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都沒有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現場圖:
我方是B 對方是A。
由於當天是下雨天 視線不好,
而且對方未打方向燈 突然急速迴轉 未發現我方直行車
當下有想要閃車頭以及剎車
但剎車不及 撞道他左前車門(有小凹陷)
六、問題:
1.未打方向燈以及突然衝出來這部分 當時做筆錄時 未提到。
朋友在一旁詢問我時 回答不清楚。
這樣是否會影響到事後打官司部分?
2.上禮拜已去調解,但對方未出面。打算直接告刑事以及民事。
據我了解的是刑事部分可以請承辦人員幫我轉
但民事是要我自己去法院寫訴狀?
有需要在訴狀上寫好賠償金嗎?
3.責任比例部分,我是知道自己應該會有部分責任。
因為在做筆錄時,有提到當時距離汽車5。6公尺,這樣會變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想要了解這樣的話,原則上比例分配大概會是多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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