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包含七個環評委員、環保局、都發局、交通局、水利處、大地處、衛工處、士林區公所、地政局土開總隊的代表,都來到平常杳無人煙的陽明山 #保變住六之六 重劃區,大陣仗出馬,就是為了重劃會提送環差報告,而進行現場會勘。
這個行程來的很趕,但是去完之後發覺,還好我有去,也還好現場還有立法委員 陳椒華、 方儉-六十耳不順、草山生態文史聯盟、Wild at Heart Taiwan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朋友一起監督市府,不然這次現勘根本就只是過個程序,完全看不到保變住六之六的真實樣貌。
沒參加過環評現勘,真的不知道原來環評現勘可以走的這麼隨便、可以看的那麼不仔細。
❌問題一:#走馬看花的現勘
大陣仗邀集了七個環評委員與八個局處,結果現勘只安排了四個點、幾乎每個點都 #草草走過,更因為步道沒有除草的關係,不讓大家走下去看原先污水處理場的預定地,不禁讓人滿頭問號,這樣到底是要讓環評委員看什麼。
❌問題二:#該提供的資料沒提供
再者,保變住六之六開發案的一大爭議,就是 #土石方挖填量爆增的問題。
明明最初環評書中挖填土石方量是25萬立方公尺、水土保持計畫中寫的卻變成58萬立方公尺,當時環保局僅要求開發單位提出變更內容對照表重審、就讓它就地合法,結果被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撤銷 變更內容對照表,也就是說不能只憑變更內容對照表就草草過關,要求開發單位重提環差報告重審。
要進行環差報告的審查,最重要的是要知道,最一開始通過環評的計畫,跟後來超挖的土石方量差異多大、多挖的土石方是挖在哪、 #對周遭環境生態會有什麼影響。
而要能比較出這些癥結點,相關的等高線對照圖是基礎資料,但卻是我在現勘時詢問,才發現 #環評委員根本沒有這些資料。
請問,沒有這些客觀資料來研究分析,要怎麼就事論事討論、要怎麼進行審議?
❌問題三: #就地合法成為柯市府的慣例?
違法超挖土石方的狀況已經發生,如果沒有相關的環境影響報告,確保相關的開發行為不會危害到位於陽明山下的住宅區,那要如何說服市民沒有公安疑慮?
如果明知開發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擅自動工,而市府卻只能在事後走程序讓相關工程就地合法,那要法律規定有什麼用?市政府 #不應該就地合法成習慣,大巨蛋已是如此、保變住六之六不能重蹈覆轍。
像昨天這樣走馬看花的現勘,是絕對不夠的。我已經要求環保局要把相關資料準備齊全、提供完整的等高線圖等資料給環評委員、確實安排現勘地點,再來 #重新辦理現勘,不要只是隨便過個程序、就大開綠燈放行開發案。
台北市民值得更好的環境保護,而不是草率的得過且過。
柯文哲市長曾說,他常拿「如果重來一遍,如何做得更好?」這句話來問自己。希望市政府這一次能做好把關,不要讓周遭的居民活在擔心之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撤銷 在 新台灣加油廖筱君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7/9
今晚8點55分,鎖定CH54三立新聞台,由廖筱君主持的新台灣加油節目,也歡迎大家一起加入臉書的討論
上任不到五個月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累了嗎?昨天傳出江宜樺上月兩度向馬英九表達辭意,第一次是因《會計法》覆議案,第二次則是堅持十二年國教要排富。算起來,馬總統5年來的任期,已經換了4個閣揆,哪邊出了問題?台灣當前危機,該換的是閣揆?還是總統?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去年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撤銷環評、停止開發定讞,但台東縣政府不理會,今年二月以附條件通過環評准許復工,當地居民不滿縣府蠻橫作法,提行政官司要求撤銷該處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裁定停工!另外,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恐造成逾一萬五千名居民面臨被迫拆遷,恐成「大埔第二」?圈地運動在台灣到底變成什麼樣一個情形?詳細內容鎖定今晚2100新台灣加油。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撤銷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TS )
PNN Justin.tv頻道 ( http://zh-tw.justin.tv/pnnpts )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這是去年八月,中科三期又再度復工的畫面。?訟已久的中科三期開發案,在去年一月,被台北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要求停工停產,但環保署在去年八月底,通過新的環評審查,中科三因此再度復工,環團和農民再度告上法院,要求撤銷新環評結論、和國科會核發的開發許可.台北高等行政院法院最新裁定,在行政訴訟判決確定前,包括營運中的旭能光電,以及興建中的友達光電等,都必須停止執行。
環保團體委任律師林三加強調,這個裁定,代表環保署的新環評結論,和國科會對廠商的開發許可,都必須暫停,否則將出現行政機關曲解司法判決的憲政危機。對此,國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項裁定,讓中科三期又回到爭議的原點,也就是在新環評未通過完整的第2階段審查前,國科會應該停止中科三的施工、營運等開發行為。不過,國科會是不是會再度把停止執行詮釋成""停工不停產"",恐怕又將引發一場司法論戰。"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應撤銷 在 台灣創新法律協會- ⭕️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判字第377號判決... 的推薦與評價
據此,於撤銷訴訟,當事人主張其受有行政處分之事實,雖經他造自認或不予爭執,行政法院仍應依職權調查該行政處分是否存在及其內容。 本件情形: 然查遍觀本件全卷,包含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