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意思是甚麼?簡單來說,一棟正準備要蓋的大樓,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類危險工作場所,就需要危評,否則不能開工。現在放寬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類,才需要危評。
80公尺是甚麼概念?差不多是23層樓以上的大樓,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目前沒有一棟樓超過80公尺,通通不算丁類危險場所,通通不需要經過危險評估。
自此之後,工人走進23層樓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業主的良心對賭。贏了沒有獎金,輸了只有銀紙。
為幫慣老闆省錢,不把工人的命當命!看完這份函釋他怒吼:他們拿了建商多少錢?
http://www.storm.mg/lifestyle/369331
晚上我在PTT看到一篇文章,說勞動部偷偷減少建案危險評估的適用範圍。(https://goo.gl/NFaiD3)因為這涉及到專業法規適用,一時無暇細查。到了半夜,我把這份勞動函釋跟相關法規、研究報告看了一次,差點沒氣到中風。(現在打字手還在抖。)
我們的勞動部,竟然可以不把工人的命當一回事。
這份勞職授字10602052702,減少了丁類危評的適用。
簡單來說,有些比較危險的工地,需要經過危險評估的審查(書審為主,偶爾會實地檢查。)才能夠讓工人進入案場工作,不然業主或是工地負責人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危評需要填寫一連串複雜的表格,要附上各式各樣的施工圖說,並且由安全衛生人員、工地負責人、各層主管跟監督人員簽名,還要有專業技師簽證。
這些表格,主要的功能是用來「自我提醒」,裡頭非常多工程安全的細節,例如:
「移動式或臨時施工架之架設是否符合規定,並有設置安全上下設備及護欄?」
「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是否以架設施工架等方法設置工作台?」
乍看之下,這種以書面審查為主的安全評估,沒有實地檢查,可能會有建商心存僥倖造假。但是從2009到2013年,每年平均有300多件申請,審查合格率只有67.93%。
意思是,這個書審為主的危評,至少可以擋掉三分之一的不及格工地,不是毫無作用。
光是今年新聞有報導的,就有多起工人從鷹架上摔落死亡。依據勞動部歷年檢查年報之統計數據顯示,營造業職業災害率差不多是全產業的兩倍,每年因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占全產業半數以上。
危險評估作不好,工人進去工地,就是在賭命。
一個人命的背後,是一個家庭。
大多數工人認份,樂天,知命。出了事,怨天不尤人。
但我們會知道一棟棟大樓的興起,是建商地主的利益,是投資客的利益,是代銷房仲的利益。賺錢並不髒,髒的是用他人生命風險來賺錢的人。
我們的勞動部,應該是為勞工把關,不是幫資方省錢。
結果呢?函釋中,四項丁類危評範圍縮減。
一、建築物高度在80公尺以上之建築工程(原本是50公尺。)
二、單垮橋梁之橋墩跨距在75公尺以上或多跨橋梁支橋墩跨距在50公尺以上之橋梁工程(原本是跨距50公尺不分單跨多跨。)
三、開挖深度18公尺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之工程(原本是15公尺以上或地下室四層樓以上。)
四、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330平方公尺以上者(原本是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支撐面積超過60%以上者。)
修法對照表(https://goo.gl/d3FgGU)
這意思是甚麼?簡單來說,一棟正準備要蓋的大樓,原本50公尺以上就算是丁類危險工作場所,就需要危評,否則不能開工。現在放寬到80公尺以上才算丁類,才需要危評。
80公尺是甚麼概念?差不多是23層樓以上的大樓,才有80公尺。像是彰化、苗栗、南投、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目前沒有一棟樓超過80公尺,通通不算丁類危險場所,通通不需要經過危險評估。
自此之後,工人走進23層樓以下的工地,就是拿命跟業主的良心對賭。贏了沒有獎金,輸了只有銀紙。
你覺得很奇怪,這個函釋怎麼跑出來的?我查了一下,發現在2014年,有一份勞動部的研究計畫。(https://goo.gl/uXGkhw)
仔細看這份研究報告,差點沒暈倒。
這份報告的主要論點是:營造業安全問題很多,死傷很多人,危評審查很複雜,勞動單位審查人手不足……
看到這裡,我只會想到:「人手不足,那就增加預算,強化審查跟輔導機制啊。」
如果你跟我想得一樣,那就跟我一起錯了。這份報告的建議之一是:縮減適用範圍。
因為審查人力不夠,所以刪減適用案源。
哇靠,這不就是「因為警察人力不足,所以不辦重傷害罪,只辦殺人罪。」的邏輯?
我再仔細看下去,真是傻眼。
一、這份報告的建議,來自於十一名產、官、學界的訪談。這些人是誰?能不能代表勞工?會不會一味幫資方說話?抱歉,我們完全不知道這十一個人的身份。
神秘的十一人。
二、這份報告開頭就寫:「本研究報告公開予各單位參考,惟不代表勞動部政策立場。」
那你民進黨的勞動部,拿馬英九時期的一份不代表勞動部立場的報告來做函釋?
三、這份報告的放寬建議是,高度從50公尺放寬到70公尺;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的,面積放寬到200平方公尺。
結果現在的勞動部,要五毛給一塊,50米放寬到80米;面積放寬到300平方公尺。
減少丁類危險場所的效益評估報告是甚麼?
想也知道沒有這種東西。
這麼說好了,如果審查人力不足,那就增加人力。如果勞動預算有限,這個成本應該由資方業主負擔。書面審查沒有複不複雜的問題,只有建商要不要花錢請專人處理的問題。只有書面審查是不夠的,更要強化實地稽查。
如果要依據危險程度,做更細膩的分級,危險程度低的,有比較簡化的審查標準,以達到更有效率的危險審查。那麼,應該是要先建立完善分級制度,而不是直接減少丁類危險場所的適用。
簡言之,在我看來,建案的營造成本可以上升1-3%,工人的生命安全無價。
最後還是想問一句:民進黨啊,你拿了建商多少錢,可以不要把人民當白痴嗎?可以嚴肅看待工人的生命嗎?
施工架 標準 圖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又出事了!! 台電大林火力發電廠發生工安事故,五十三米高的鷹架突然倒塌,造成七人傷亡!!! (05/29/2016 中央社、聯合報)
台電大林廠工地今天鷹架倒塌造成2死5傷,台電總經理朱文成、榮工公司幹部晚間率員南下高雄,致贈死傷員工家屬慰問金,明天上午將實地查看工安意外現場並進行內部檢討。
大林廠鷹架倒塌 哀號聲四起
(中央社 高雄29日電)台電大林廠工地今天鷹架倒塌造成2死5傷,意外發生時,上面的工人紛紛隨鷹架落地,現場一片混亂,受傷工人哀號聲四起。
現場工作人員說,台電大林廠興建中的一座桶式儲煤槽,轟隆一聲不知何故儲煤槽鷹架突然倒塌,工人紛紛落地。
警消據報趕到,將受困工人一一救出,現場7名工人從50公尺高鷹架跌落,全身多處擦傷並多有骨折;其中47歲的黃姓工人當場被壓死,另一名25歲的黃姓工人也沒有呼吸心跳,經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另5名工人分別在阮綜合醫院、建佑醫院及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治療中。
死者隨後運往高雄市立殯儀館,等待檢方驗屍;家屬接到噩耗,莫不神色哀戚。
高雄市勞工局職災個案管理員分赴醫院慰問受傷工人及家屬,也協助兩名不幸死亡的黃姓工人家屬善後,提供家屬公司補償責任及勞保相關權益事項。
勞檢處到場調查工安意外原因初步研判,現場施工鷹架搭設時與煤倉連結的壁連座,未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施作,造成施工架下沉支撐不足而倒塌。
勞檢處說,查明施工架倒塌原因後,將追究相關單位業務過失責任,並追究台電及榮工承攬管理責任,目前裁處至少新台幣12萬元。
意外發生後,雄檢即令警方封鎖意外現場,並指派檢察官至工安意外現場實地勘察,查明職災原因,並釐清責任歸屬。
鷹架倒塌2死5傷 台電高層慰問家屬 並將進行內部檢討
( 中央社 高雄29日電)台電大林廠工地今天鷹架倒塌造成2死5傷,台電總經理朱文成、榮工公司幹部晚間率員南下高雄,致贈死傷員工家屬慰問金,明天上午將實地查看工安意外現場並進行內部檢討。
高雄市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晚間約談工地相關人員釐清工安意外責任,這場職災傷亡的工人家屬也到派出所協助製作筆錄。
榮工公司承攬台電大林發電廠筒式煤倉統包工程,其下游再承攬人舜宏工程公司搭設的施工架下午倒塌,造成現場作業工人2死5傷。
朱文成率台電總公司、台電南部施工處、台電大林廠幹部會同榮工公司幹部專程由台北南下到派出所一一致贈家屬慰問金,並表示近日將再另行向家屬詳細說明工安意外始末。
台電南部施工處公關經理黃清全說,台電致贈死者家屬每人新台幣3萬元慰問金,傷者每人1萬元;榮工也有致贈他們慰問金。此舉只是向家屬展現雙方對處理這起工安意外的誠意,朱文成等人並沒有停留太久,也沒有打擾警方辦案。
他又說,朱文成等人明天將實地查看工安意外現場,並進行內部檢討。同時對工安意外造成工程停工導致工程進度延誤,研擬因應對策。
台電大林廠指出,位在廠內的筒式煤倉工程是台電南部施工處發包的工程,大林廠只提供工程土地,並沒有參與工程施作。
台電大林廠鷹架倒塌 勞工局安檢
(聯合報系攝影中心 記者劉學聖╱即時報導)台電大林廠工程今天發生鷹架倒塌意外,造成二死五傷慘劇,高雄市勞工局勞檢處初步調查,認為鷹架下方結構支撐不足,研判當初設計施工時有瑕疵,已要求台電提交施工設計圖,了解是否有嚴重疏失。
勞檢處長周登春指出,經現場檢視,倒塌鷹架僅餘一半還完整,底部卻有如「軟腳蝦」般塌陷,懷疑是下方結構支撐不足,因已造成嚴重傷亡,將調閱台電施工設計圖,若施工設計上確有疏失,將涉及刑責,會將相關人移送法辦。
文章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2/1727150
http://udn.com/news/story/2/172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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