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帝穎
媒體報導,日前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因案被新北檢調搜索,當天就從桃園市住處跳樓自殺。媒體進一步指出,警方發現王聖文在住處留下一封遺書,遺書上提及兩個人的名字,稱「我沒有拿某某某、某某某的錢」,究竟是以死明志或畏罪自殺,真正死亡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然而,公務員「沒收錢」,還是可能被判刑,暫且不論圖利罪不以公務員自己獲得利益的特別犯罪型態,目前司法人員浮濫的自由心證,仍可能讓沒收錢的公務員被判刑!王聖文的遺書雖稱沒收錢,但如其仍存活,恐難逃後續刑事責任,這也凸顯司法人員「自由心證」的濫權問題。
最明顯的案例,就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案,就算檢察官查無所謂「行賄」的兩萬美元,僅憑汙點證人前後矛盾的「茶葉罐」證詞起訴貪污,導致「沒收錢」的郭瑤琪在歷經一、二審判決無罪後,仍被最高法院和高院更審翻案,重判八年徒刑,入獄服刑後罹癌,現正化療中。
郭瑤琪案件中,法官並未以贓款或其他直接證據為基礎,只憑證人的供述證詞,即認定郭前部長收賄,且這份證詞也有前後不一,甚至是竄改筆錄等問題,法官卻未對相關爭議點妥適審酌、善盡調查義務,這樣的判決除了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外,更與「無罪推定原則」的法治國基本精神相違背。社會質疑,難道政治色彩影響法官的審判標準?
高院更審認定郭瑤琪收賄廠商兩萬美元,因此逆轉原一、二審的無罪判決,改依「收賄罪」判刑八年,但郭究竟有沒有收錢,並無直接證據,因此檢察官對廠商的「行賄」,早已為不起訴處分。另就郭前部長是否有收受賄賂之合意,法院判決以所謂「不確定合意」認定其同意協助南仁湖公司掌握投標資訊、降低整建規劃成本。
但此判決理由嚴重違反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顯於法不符,刑法僅有行為人個人主觀上之「不確定故意」,並無二人間之不確定合意之概念。簡單的說,雙方是否有達成協議,只是「有」或「無」的問題,根本沒有所謂「不確定合意」概念,法院荒謬論理,顯見入人於罪。
再者,法院判定郭前部長收受二萬美金的理由,主要係於證人李清波、李宗賢…等人證詞為據,但李宗賢對於如何將美金放入茶葉罐,究竟為一罐、或二罐,以及美金包裝之方式,前後論述不一,其證詞即有瑕疵而不得做為證據;又證人李清波之監聽譯文內容僅為個人片面之陳述,並不足以證明郭前部長確有收受賄款,但法院仍將此前後矛盾的證詞,當成定罪郭瑤琪的基礎,踐踏證據法則。
基此,司法實務上,就算公務員沒收錢,不代表不會被判刑,完全端看偵查的檢察官與承審的法官自由心證而定,而這樣的草率認定貪污,卻無有效救濟機制,郭瑤琪非常上訴被駁回就是一例。
筆者希望民主法治的台灣,能建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司法環境,讓人民權利皆能獲得救濟,而有相對客觀的標準可依循,更希望不是當前難料又折騰人的司法程序,逼得人民只能以「遺書」聲明「沒收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的網紅李翁月娥,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蘆洲分局結構堪憂 相中千坪拖吊場改建」專題報告 🔶阿娥在去年3月25日接到員警及所長們的反應! 蘆洲分局在921震災過後基礎結構受損以及103年被鑑定為海砂屋,已經傾斜42分之1鑑定為危樓,請求阿娥議員協助! 👉阿娥在第一時間找到,南港子重劃區內唯一的公有地(拖吊場)在 長榮路156之6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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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司法一天不改革,還在受牢獄之災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以及日前跳樓自盡的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就絕對不會是最後的受難者!
#司法不公 #自由心證? #草率認定 #有罪推定 #證據法則
公務員「沒收錢」,還是可能被判刑,完全端看偵查的檢察官與承審的法官自由心證而定,而這樣的草率認定貪污,卻無有效救濟機制,郭瑤琪非常上訴被駁回就是一例。而王聖文的遺書雖稱沒收錢,但如其仍存活,恐難逃後續刑事責任,這也凸顯司法人員「自由心證」的濫權問題。
自由廣場》王聖文 郭瑤琪 沒收錢 還是可能被判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80681
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王聖文 郭瑤琪 沒收錢 還是可能被判刑
作者: 黃帝穎(律師、永社副理事長)
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日前因案被新北檢調搜索後,當天就從桃園市住處跳樓自殺。媒體報導,警方發現王聖文在住處留下一封遺書,遺書上提及兩個人的名字,稱「我沒有拿某某某、某某某的錢」,究竟是以死明志或畏罪自殺,真正死亡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但公務員「沒收錢」,還是可能被判刑,暫且不論圖利罪不以公務員自己獲得利益的特別犯罪型態判定,目前司法人員浮濫的自由心證,仍可能讓沒收錢的公務員被判刑!
王聖文的遺書雖稱沒收錢,但如其仍存活,恐難逃後續刑事責任,這也凸顯司法人員「自由心證」的濫權問題。最明顯的案例,就是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案,就算檢察官查無所謂「行賄」的兩萬美元,僅憑汙點證人前後矛盾的「茶葉罐」證詞起訴貪污,導致「沒收錢」的郭瑤琪在歷經一、二審判決無罪後,仍被最高法院和高院更審翻案,重判八年徒刑,入獄服刑後罹癌,現正化療中。
司法實務上,就算公務員沒收錢,不代表不會被判刑,完全端看偵查的檢察官與承審的法官自由心證而定,而這樣的草率認定貪污,卻無有效救濟機制,郭瑤琪非常上訴被駁回就是一例。
筆者希望民主法治的台灣,能建構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司法環境,讓人民權利皆能獲得救濟,而有相對客觀的標準可依循,更希望不是當前難料又折騰人的司法程序,逼得人民只能以「遺書」聲明「沒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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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分局結構堪憂 相中千坪拖吊場改建」專題報告
🔶阿娥在去年3月25日接到員警及所長們的反應!
蘆洲分局在921震災過後基礎結構受損以及103年被鑑定為海砂屋,已經傾斜42分之1鑑定為危樓,請求阿娥議員協助!
👉阿娥在第一時間找到,南港子重劃區內唯一的公有地(拖吊場)在 長榮路156之6號有25米寬,並要求工務局、城鄉局、地政局、警察局到現場會勘,並請求 朱立倫 市長 要以專案來處理!
朱市長馬上點頭交代同意,先 ”地目變更” 再 ”開始規劃” ,
預定明年6月動工規劃,地上8層地下2層的蘆洲都會型的分局!
讓最辛苦 為人民治安及生命財產把關的員警來使用!
今日邀請各單位,一起向大眾報告,目前此案的進度,謝謝。
☑新北市警察局蘆洲分局 王文澤 分局長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詹榮鋒 處長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 汪禮國 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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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 在 [新聞] 檢調約談完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竟自殺了 的推薦與評價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檢調約談完 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竟自殺了!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21日被檢方約談後於半夜在桃園
家中自殺,家人發現送醫急救無效,消息傳至地政局,同仁均感震驚,局長康秋桂至表哀
痛,另一位副局長李素蘭說,調查單位昨天同步請局方提供近年處理的開發案,但還在進
一步了解針對那一件案子。
王聖文52歲,從台北縣政府時期就進入地政局服務,一路從基層做到主秘,副局長,平常
工作認真,待人不錯。
據了解,檢方昨天約談王聖文,並同步派員到市府,會同政風處向地政局調卷,由地政局
提供近年包括泰山塭仔圳,金山及新店中央新村北側等開發區的設計規畫及區域徵收作業
及抵價地等資料,李素蘭說,地政局相關作業都是依法公開招標採購,目前尚不知道問題
出在哪裡,以及王聖文輕生原因。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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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很震驚,但案情可能不單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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