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09年填下第一志願到泰武國小服務,不到一個星期遇上八八風災,從此,我就與「永久屋」結下不解之緣。校長時,試著解決小難題;原民處長時,試著解決中難題;立法委員,試著來解決大難題。
打一開始接受陳情,我就建議大家朝檢討永久屋政策陳請,若不是當天立法院甲動,我原本就表示也會陪同到縣府陳情。(真的,我要再申明一次,若不是發生自焚事件,我不會那麼憤怒!)
按原定計劃,今天下午我召集了營建署、原民會共同研商永久屋族人的相關訴求。非常感謝二部會的傾囊相授,#今日已為各種訴求找到解方如下:
#一、關於住宅、產業用地不足問題
請地方政府依現行法規變更永久屋開發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內容,經專責審議小組審議,核定變更許可後,即可依計畫執行使用。
#二、關於永久屋「加蓋」衍生違建問題(不是新建)
請地方政府依現行法規變更永久屋開發計畫,調整建蔽率、容積率,經專責審議小組審議,核定變更許可後,即可依計畫執行使用。
#三、關於返回原居地
得由地方政府確認地質安全無虞後(國土計畫法營建署有做地質安全鑑定),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例如檢討三方契約、縣國土計畫通盤檢討調整國土功能分區)。
#四、關於永久屋土地取得
請原民會將重建家園土地納為原保地(立委質詢行政院或由原轉會提案報行政院處理)
#五、關於永久屋基地用地不足
請原民會研擬擴編用地可行方案,二週內提出。
#六、關於石板屋成為合法建築物(這條是為了實現 #撒古流老師的期待)
地方政府可依據建築法第99條第六項於建築管理規則中許可定之。
#七、關於永久屋舍修繕(這是之前吾拉魯滋曾大衛的陳情)
本席已於之前要求,原民會已完成調查各縣市需求戶數,並已於前瞻計畫編列,預定110年開始申請。
#Saidai說到做到
原民處長任內已完成的有:
✅永久屋納入民宿合法化
✅修訂自治條例釋出備災用地提供族人自費興建
✅爭取修訂災防法,明定永久屋不得成為法拍標的物。
✅爭取好茶國賠案敗訴裁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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