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市場最低價!!
市面上很多KF94韓版立體口罩
通常一盒10入都賣199元
然後大多都不是醫療口罩
這款是有衛福部字號的醫療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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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皆為素面
上面的圖案是香氛片
#口罩上的香氛片也有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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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合法】
藥商名稱:創意鬍整合行銷
北市衛藥販(正)字第620118S790號
可合法於門市/網路 陳列販售
醫療口罩/酒精/乙類成藥/醫療器材
本公司的藥商執照
是有合法申請網路販售
每一筆交易都有開立發票,一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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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心鬍鬍,重現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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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研發「清冠1號 」獲衛福部緊急授權,最快本週有藥可用!👍
去年疫情開始都沒有人注意到「中醫藥」在防疫上可以扮演的角色,所以去年3/18、4/15、5/11我多次在委員會質詢,苦口婆心要求防疫不分中西醫,更提案要求衛福部編列經費辦理「新型冠狀病毒中醫臨床防治計畫」,讓接受中西醫共同診治的民眾不用自費負擔中藥的藥費。
去年「清冠1號」在三總、台中榮總及一些醫院雖有治療成功案例,但礙於國內法規及國內疫情趨緩,所以無法在台使用。
幾經波折衛福部中醫藥司同意只願意核發外銷許可證,讓清冠1號外銷,就這樣一個台灣研發的防疫藥品卻無法在台使用。
「清冠1號」在國外許多國家是定義爲「膳食補充品」,在防疫上有很大幫助,大放異彩。
所以今年3 /25我特別以衛環召委身分,再次安排清冠1號專報,目的是要讓大家瞭解台灣已自行研發出抗疫的相關藥品,希望衛福部能正視,專報當天多位委員都希望衛福部應該要專案來處理,也提供相關法規建議,但並未得到善意的回應。
日前3/29我再次質詢陳時中部長,依藥事法48-2條的緊急授權條款,加上食藥署早也緊急授權多樣防疫物資,請部長能同意依藥事法48-2條來研議讓清冠1號專案核准製造販售,終於獲得部長正面的回應,4/23衛福部也發文。
今天有好消息 真的很欣慰,但我仍要呼籲防疫不分中西醫。現在只有兩家藥廠在本週應該會拿到緊急授權,但有8家藥廠都已經取得專利授權, 期許衛福部應全力協助藥廠取得緊急授權,儘速生產,不要造成藥價被哄抬。
另外,去年使用中醫共同診治的病患原本是要自費的,因爲我的提案,才用計畫來處理中藥的費用。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第二項規定: 「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施行隔離治療者,其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請衛福部應立即思考相關問題,研議相關解套方式,不要再讓確診者增加負擔。
最後提醒大家注意認清楚是「清冠1號」近日網路平台傳台灣「冠清一號」,專治任何新冠病毒,是一個山寨版惡意的錯誤訊息❗
👉「抗疫中藥來了!清冠一號獲衛福部緊急授權」新聞連結:
https://ctee.com.tw/news/biotech/461601.html
成藥網路販售 在 鄭在說健康鄭藥師- 【網紅網路上賣藥恐吃500萬罰鍰!? 】 網 ... 的推薦與評價
相同的,身為消費者,也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藥物, 衛生福利部目前僅開放「藥局、藥商、雜貨店、百貨店及餐旅服務業」可在網路販售「乙類成藥」, 以上販售業者應檢附 ... ... <看更多>
成藥網路販售 在 [新聞] 455項乙類成藥解禁小護士,綠油精可網購- 看板pharmacist 的推薦與評價
455項乙類成藥解禁 小護士、綠油精可網購
https://m.nownews.com/n/2015/07/03/1737002
記者陳如頤/台北報導
2015/07/03 13:35:09
小 中 大
即日起 ,綠油精、薄荷棒、「小護士」曼秀雷敦軟膏等常用成藥都可上網購買。衛生福利
部食藥署最新公告,即日起,包括藥局、藥商、百貨店、雜貨店以及餐旅服務商等商家,可
在網路上販售455項乙類成藥。
網路販售這些成藥,必須附上相關資料及許可證,否則視同
「無照」販售,最高可開罰15萬元。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張馨文說明,開放網路販賣的455項乙類成藥中,329項是中藥、126項是
西藥,中藥以鹿茸酒、參茸藥酒、五加皮藥酒等藥酒占最大宗,西藥則是以綠油精、薄荷棒
等清涼劑、外用軟膏為主。
張馨文表示,這次開放考量乙類成藥含藥成分低,較偏向一般商品,同時因應國際趨勢及民
眾消費習慣改變,提供更便利的藥品購買方式。不過,業者販售乙類成藥時,須附產品照片
、仿單(藥品說明書)及業者工商業登記證或藥商、藥局許可證,否則視同「無照」販售,
最高可開罰15萬元。
張馨文指出,目前僅開放藥局、藥商、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等五大業者可在網路上
販售,且藥局、藥商販售必須檢附執業執照,其餘三類業者需要檢附工商登記證。
網路買藥,最怕買到假藥。張馨文提醒,民眾上網購買乙類成藥時,不論是在業者官網或購
物、拍賣網站,應注意業者是否檢附藥品照片及仿單,還要在網站明顯處提供業者執照或工
商登記證。
張馨文說,成藥可分為甲類、乙類,乙類可在百貨店、雜貨店和餐飲業購買,至於乙類以外
的甲類成藥,仍僅限領有藥商許可證的商店販賣。若業者未依規定販售,或販售產品與網路
上所提供的資訊不符,一經查獲,將依照藥事法第24條,開罰3萬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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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97.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35980072.A.649.html
※ 編輯: johnnyjaiu (61.230.197.194), 07/04/2015 11:21:45
※ 編輯: johnnyjaiu (61.230.197.194), 07/04/2015 1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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