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許是最暖的一款改邪歸正】
看過歐·亨利短篇作品的朋友,肯定都知道他的故事最愛在結尾來個反轉,我們往往也都會期待他如何製造最後的反轉。
但這篇應該是少數,小編看到一半就很擔心結尾會反轉的故事。一個關於改邪歸正的故事。
來看看這部有趣的短篇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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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做人 / 歐·亨利
看守來到監獄制鞋工廠,吉米·瓦倫汀正在那裡勤勤懇懇地縫著鞋幫。看守把他領到前樓辦公室。典獄長把當天早晨州長簽署的赦免狀結了吉米。吉米接過來時有幾分厭煩的神氣。他被判四年徒刑,蹲了將近十個月。他原以為最多三個月就能恢復自由。像吉米·瓦倫汀這樣在外面有許多朋友的人,進了監獄連頭髮都不必剃光。
「喂,瓦倫汀,」典獄長說,「你明天早晨可以出去啦。振作起來,重新做人。你心眼並不壞。以後別砸保險箱了,老老實實地過日子吧。」
「我嗎?」吉米詫異地說。「哎,我生平沒有砸過一個保險箱。」
「哦,沒有嗎,」典獄長笑了,「當然沒有。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你是怎麼由於斯普林菲爾德的那件案子給送進來的?是不是因為你怕牽連某一個社會地位很高的人,故意不提出當時不在出事現場的證據?還是僅僅因為不仗義的陪審團虧待了你?你們這些自稱清白的罪犯總是要找藉口的。」
「我嗎?」吉米還是露出無辜的樣子斬釘截鐵地說。「哎,典獄長,我生平沒有到過斯普林菲爾德!」
「帶他回去吧,克羅寧,」典獄長微笑著說,「替他準備好出去的衣服。明天早晨七點鐘放他出去,讓他先到大房間裡來。你最好多考慮考慮我的勸告,瓦倫汀。」
第二天早晨七點一刻,吉米已經站在典獄長的大辦公室裡。他穿著一套極不稱身的現成衣服和一雙不舒服的吱吱發響的皮鞋,那身打扮是政府釋放強行挽留的客人時免費供給的。
辦事員給他一張火車票和一張五元的鈔票,法律指望他靠這筆錢來重新做人,成為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典獄長請他抽了一支雪茄,同他握手告別。瓦倫汀,九七六二號,檔案上注明「州長赦免」。詹姆斯·瓦倫汀先生走進了外面陽光燦爛的世界。
吉米不去理會鳥兒的歌唱,綠樹的婆婆和花草的芬芳,徑直朝一家飯館走去。在那裡,他嘗到了久違的自由的歡樂,吃了一隻烤雞,喝了一瓶白酒;最後再來一支比典獄長給他的要高出一檔的雪茄。他從飯館出來,悠閒地走向車站。他扔了一枚兩毛五分的銀幣給一個坐在門口,捧著帽子行乞的盲人,然後上了火車。三小時後,火車把他帶到州境附近的一個小鎮上。他到了麥克·多蘭的咖啡館,同麥克握了手。當時只有麥克一個人在酒吧後面。
「真對不起,吉米老弟,我們沒有把這件事早些辦妥。」麥克說。「我們要對付斯普林菲爾德提出的反對,州長幾乎撒手不幹了。你好嗎?」
「很好。」吉米說。「我的鑰匙還在嗎?」
他拿了鑰匙,上樓打開後房的房門。一切都同他離開時一樣。當他們用武力逮捕他時,那位著名的偵探本·普賴斯的襯衫上給扯下了一顆鈕扣,如今鈕扣還在地板上。
吉米把貼牆的折床放下來,推開牆壁上一塊暗板,取出一個蒙著灰塵的手提箱。他打開箱子,喜愛地望著那套東部最好的盜竊工具。那是一套樣式俱全,用特種硬鋼製造的,最新式的工具,有鑽頭、沖孔器、搖鑽、螺絲鑽和兩三件吉米自己設計,並引以自豪的新玩意兒。這是他花了九百多元在一個專門打造這類東西的地方訂做的。
過了半小時,吉米下樓來,穿過咖啡館。他已經換了一套雅致稱身的衣服,手裡提著那個抹拭乾淨的箱子。
「有苗頭嗎?」麥克·多蘭親切地問道。
「我嗎?」吉米用困惑的聲調說。「我不明白。我現在是紐約餅乾麥片聯合公司的推銷員。」
這句話叫麥克聽了非常高興,以至吉米不得不留下來喝一杯牛奶蘇打。他從不碰烈性飲料。
在瓦倫汀——九七六二號釋放了一星期之後,印第安那州裡上發生了一件保險箱盜竊案,案子做得乾淨俐落,毫無線索可循。一共失竊了為數不多的八百元。兩星期後,洛根斯波特有一個新式防盜保險箱給輕而易舉地打開了,失竊一千五百元現款,證券和銀器沒有損失。警局開始注意了。接著,傑斐遜城一個老式銀行保險箱出了毛病,損失了五千元現款。如今失竊的數字相當高了,本·普賴斯不得不插手干預。經過比較,他發現盜竊的方法驚人地相似。本·普賴斯調查了失竊現場,宣佈說:「那是『花花公子』吉米·瓦倫汀的手法。他又恢復營業了。瞧那個暗碼盤,像潮濕天氣的蘿蔔那般輕易地拔了出來。只有他的鉗子才幹得了。再瞧這些發條給削得多麼俐落!吉米一向只鑽一個洞就行了。哎,我想我得逮住瓦倫汀先生。下次可不能有什麼減刑或者赦免的蠢事,他得蹲滿刑期才行。」
本·普賴斯瞭解吉米的習慣。他經手處理斯普林菲爾德那件案子時就摸熟了吉米的脾氣。跑得遠,脫身快,不找搭檔,喜歡交上流社會的朋友;這些情況讓瓦倫汀贏得了難得失風的名聲。本·普賴斯將已在追蹤這個開保險箱好手的消息透露了出去,有防盜保險箱的人比較安心一些了。
一天下午,吉米·瓦倫江帶著他的手提箱搭了郵車來到艾爾摩爾。艾爾摩爾是阿肯色州黑槲地帶的一個小鎮,離鐵路線有五英里。吉米活像是一個從學校回家來的結實年輕的大學四年級學生,他在寬闊的人行道上向旅館走去。
一位年輕姑娘穿過街道,在拐角那裡打他身邊經過,走進一詞掛著「艾爾摩爾銀行」招牌的門。吉米·瓦倫汀直勾勾地瞅著她,忘了自己是誰,仿佛成了另一個人。她垂下眼睛,臉上泛起一陣紅暈。有吉米這種氣質和外表的年輕人在艾爾摩爾是不多見的。
銀行門口臺階上有個男孩,仿佛是股東老闆似地在遊蕩,吉米便纏住他,開始打聽這個小鎮的情況,不時給他幾枚銀幣。沒多久,那位姑娘出來了,裝著根本沒有見到這個提箱子的年輕人,大模大樣地自顧自走路。
「那位年輕姑娘是不是波利·辛普森小姐?」吉米裝得老實,其實很狡黠地問道。
「不。」小孩說。「她是安娜貝爾·亞當斯。這家銀行就是她爸爸開的。你到艾爾摩爾來幹嗎?那錶鏈是不是金的?我就要有一條叭兒狗了。還有銀角子嗎?」
吉米到了農場主旅館,用拉爾夫·迪·斯潘塞的姓名登了記,租了一個房間。他靠在櫃檯上,把自己的來意告訴了那個旅館職員。他說他來艾爾摩爾是想找個地方做些買賣。這個小鎮做鞋子行業怎麼樣?他想到了鞋子行業。有沒有機會?
旅館職員被吉米的衣著和風度打動了。他本人也可以算是文爾摩爾那些還不夠格的時髦青年之一,但是現在看到了已明白差距。他一面揣摩吉米的領結是怎麼打的,一面懇切地提供了情況。
是啊,鞋子行業應該有很好的機會。當地沒有專門的鞋店,綢緞和百貨商店兼做鞋子生意。各行各業的買賣都相當好。希望斯潘塞先生能打定主意在艾爾摩爾安頓下來。他將發現住在這個小鎮上是很愉快的,居民都很好客。
斯潘塞先生認為不妨在鎮上逗留幾天,看看情形再說。不,不必叫小廝了。他自己把手提箱帶上去:箱子相當沉。
一陣突如其來的愛情之火把吉米·瓦倫汀燒成了灰燼,從灰燼中重生的鳳凰拉爾夫·斯潘塞先生在艾爾摩爾安頓下來,一帆風順。他開了一家鞋店,買賣很興隆。
在社交上,他也獲得了成功,交了許多朋友。他的願望也達到了。他結識了安娜貝爾·亞當斯小姐,越來越為她的魅力所傾倒。
一年後,拉爾夫·斯潘塞先生的情況是這樣的:他贏得了當地人士的尊敬,他的鞋店很發達,他和安娜貝爾已經決定在兩星期後結婚。亞當斯先生是個典型的、勤懇的鄉間銀行家,他很器重斯潘塞。安娜貝爾非但愛他,並且為他驕傲。他在亞當斯一家和安娜貝爾的已經出嫁的姊姊家裡都很受歡迎,仿佛他已是他們家的成員了。
一天,吉米坐在他的房間裡寫了如下的一封信,寄往他在聖路易斯的一個老朋友的可靠的位址。
親愛的老朋友:
我希望你在下星期三晚上九點鐘到小石城沙利文那裡去。我請你幫我料理一些小事。同時我想把我那套工具送給你。我知道你一定樂於接受的;複製一套的話,花一千元都不夠.喂,比利,我已經不幹那一行啦;一年前歇手的。我開了一家很好的店鋪。如今我老老實實地過活,兩星期後,我將同世界上最好的姑娘結婚。這才是生活,比利,正直的生活。現在即使給我一百萬,我也不會去碰人家的一塊錢了。結婚後,我打算把鋪子盤掉,到西部去,那裡被翻舊帳的危險比較少。我告訴你,比利,她簡直是個天使。她相信我;我怎麼也不會再幹不光明的事了。千萬到沙利文那裡去,我非見你不可,工具我隨身帶去。
你的老朋友
吉米
吉米發出這封信之後的星期一晚上,本·普賴斯乘了一輛租來的馬車悄悄到了艾爾摩爾。他不聲不響地在鎮上閒逛,終於打聽到他要知道的事情。他在斯潘塞鞋店對面的藥房裡看清了拉爾夫·迪·斯潘塞。
「你快同銀行老闆的女兒結婚了嗎,吉米?」本輕輕地自言自語說。「嘿,我還不知道呢!」
第二天早晨,吉米在亞當斯家裡吃早飯。他那天要到小石城去訂購結婚禮服,再替安娜貝爾買些好東西。那是他到艾爾摩爾後的第一次出門。自從他幹了那些專業「工作」以來,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他認為出門一次不會有什麼問題。
早飯後,家裡的人浩浩蕩蕩地一起到商業區去;亞當斯先生、安娜貝爾、吉米、安娜貝爾已出嫁的姊姊和她的兩個女兒,一個五歲,一個九歲。他們路過吉米仍舊寄住的旅館,吉米上樓到他的房間裡去拿手提箱。之後他們便去銀行。吉米的馬車停在那裡,等一會兒由多爾夫吉布森趕車送他去火車站。
大夥走進銀行營業室的雕花橡木的高柵欄裡;吉米也進去了,因為亞當斯未來的女婿是到處都受歡迎的。職員們都樂於接近那位將同安娜貝爾小姐結婚的,漂亮可親的年輕人。吉米放下手提箱。安娜貝爾充滿了幸福感和青春活潑,她戴上吉米的帽子,拎起手提箱。「我像不像一個旅行推銷員?」安娜貝爾說。「哎呀!拉爾夫,多麼沉呀!裡面好像裝滿了金磚。」
「裝著許多包鎳的鞋楦,」吉米淡淡地說,「我準備還給別人,我自己帶著,可以省掉行李費。我近來太節儉了。」
艾爾摩爾銀行最近安裝了一個新保險庫。亞當斯先生非常得意,堅持要大家見識見識。保險庫不大,但是有一扇新式的門。門上裝有一個定時鎖和三道用一個把手同時開關的鋼閂。亞當斯先生得意揚揚地把它的構造解釋給斯潘塞先生聽,斯潘塞彬彬有禮地聽著,但好像不很感興趣。那兩個小女孩,梅和愛葛莎,見了閃閃發亮的金屬以及古怪的時鐘裝置和把手,非常高興。
這時候,本·普賴斯逛了進來,胳臂肘支在櫃檯上,有意無意地向柵欄裡瞥去。他對出納員說他不要什麼,只是等一個熟人。
突然間,女人當中發出了一聲尖叫,亂成一團。在大人們沒有注意的時候,九歲的梅好奇地把愛葛莎關進保險庫,學著亞當斯先生的樣子,關上了鋼閂,扭動了暗碼盤。
老銀行家跳上前去,扳動著把手。「門打不開了。」他呻喚著說。「定時鎖沒有上,暗碼也沒有對準。」
愛葛莎的母親又歇斯底里地尖叫起來。
「噓!」亞當斯先生舉起發抖的手說,「大夥都靜一會兒。愛葛莎!」他儘量大聲地嚷道。「聽我說。」靜下來的時候,他們隱隱約約可以聽到那孩子關在漆黑的保險庫裡嚇得狂叫的聲音。
——「我的小寶貝!」她母親哀叫道。「她會嚇死的!開門!哦,把它打開!你們這些男人不能想些辦法嗎?」
「小石城才有人能打開這扇門。」亞當斯先生聲音顫抖地說。「——老天!斯潘塞,我們該怎麼辦?那孩子,她在裡面待不了多久。裡面空氣不夠,何況她要嚇壞的。」
愛葛莎的母親發瘋似地用手捶打著保險庫的門。有人甚至提議用炸藥。安娜貝爾轉向吉米,她那雙大眼睛裡充滿了焦急,但並沒有絕望的神色。對一個女人來說,她所崇拜的男人彷彿是無所不能的。
「你能想些辦法嗎,拉爾夫。試試看,好嗎?」
他瞅著她,嘴唇上和急切的眼睛裡露出一抹古怪的柔和的笑容。
「安娜貝爾,」他說,「把你戴的那朵玫瑰給我,好不好?」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他的話,但還是從胸襟上取下那朵玫瑰,交到他手裡。吉米把它塞進坎肩口袋,脫去上衣,捲起袖子。這一來,拉爾夫·迪·斯潘塞消失了,代替他的是吉米·瓦倫汀。
「大家從門口閃開。」他簡單地命令說。
他把手提箱往桌子上一放,打了開來。從那一刻開始,他就仿佛沒有意識到周圍的人了。他敏捷而井井有條地把那些閃亮古怪的工具擺出來,一面照他平時幹活的脾氣輕輕地吹著口哨。周圍的人屏聲靜息,一動不動地看著他,似乎都著了魔。
不出一分鐘,吉米的小鋼鑽已經順利地鑽進了鋼門。十分鐘後打破了他自己的盜竊紀錄,他打開鋼閂,拉開了門。
愛葛莎幾乎嚇癱了,但沒有任何損傷,被摟進她媽媽懷裡。
吉米·瓦倫汀穿好上衣,到柵欄外面,向前門走去。半路上,他模模糊糊聽到一個耳熟的聲音喊了一聲「拉爾夫!」但他沒有停下腳步。
門口有一個高大的人幾乎擋住了他的去路。
「喂,本!」吉米說道,臉上還帶著那種古怪的笑容。「你終於來了,是嗎?好吧,我們走。我想現在也無所謂了。」
本·普賴斯的舉動有些古怪。
「你認錯了人吧,斯潘塞先生。」他說。「別以為我認識你。那輛馬車還在等著你呢,不是嗎?」
本·普賴斯轉過身,朝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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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我就不是個會撒嬌的孩子,而且過度獨立自主又叛逆,「很乖卻不聽話」是父母給我的形容,十五歲就合法逃家的我,現在又因為工作的關係,和父親聚少離多。我小時候他在外面奔波,現在我長大了獨當一面了,換我到處東奔西跑,現在連他要找我,都還得透過助理預約時間。儘管如此,我和父親的關係其實是很緊密的。
#大家不知道的老縣長
許多人都非常熟悉我的父親,他是台東人口中讚譽有加的老縣長,但他年輕的時候,職業和志向並不是從政。最早我父親是藥廠的業務員,害羞木納的他,常常得硬著頭皮到大大小小的診所去敲門,因為他的不善言辭,剛開始的時候還曾經在診所外面徘徊久久不敢進去無功而返。
之後父親又從事保險的工作。當時他時常處理原住民的遠洋漁工出意外的理賠,常常需要去跟對方談判,而對方常常是找一些民意代表來,不善言辭的原住民朋友,常常吃了悶虧。也是因為這樣,看見族人的辛苦,希望自己有更大的力量可以幫助族人,於是有了從政來服務族人的念頭,後來也一路打拼從縣議員,省議員,服務不分族群,認真問政,出席率最高的政治模範生,進而成為台東縣得票率超高的第一位、也是至今唯一一位原住民身分的縣長。
#父親與我的小故事
我是家裡的第一個孩子,爸爸超戀我的,那個時候只要出去工作,不管是去高雄.還是去花蓮,或者在台東,當時還是藥廠業務員的他,總是用摩托車戴著才兩三歳的我一起去推銷。每每到診所之後,他總會
把我一個人卸在診所外面等候區的椅子,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想問他:我長得那麼可愛,這樣把我放在外面不怕被人抱走嗎?
在我的記憶當中,父親從來沒有買過洋娃娃給我,但是他每一次到外縣市工作的時候,不管我有沒有跟著,他都一定會買一個火柴盒小汽車給我。我對各式各樣的火柴盒小汽車相當著迷,這樣累積下來不下上百台,我應該擁有所有的款式吧。
再說到我和爸爸的相處,我爸爸其實非常疼愛我,但並不是寵溺的那種。他會要求我做家事,而且十分嚴格,例如家裡的地板清掃,必須要先用掃把掃過一次、然後跪在地板上用濕抹布全部擦過一次、最後再用乾抹布擦過才算完成。台東的房子又都比都會區的房子寬敞許多,每次我都擦到腰酸背痛快鐵腿,這樣的訓練可能是養成我不管對自己做事或者對助理的要求,在沒有人看見的時候都一樣要認真工作不偷工減料的習慣。
雖然有嚴格的訓練,但父親也是很柔情的,我國小時的長髮可都是爸爸有如電動按摩椅的手洗的。我還記得,有一次媽媽出差三天,爸爸一個人照顧我,早上得幫我綁馬尾再送我上學。他仔仔細細的用右手拿著梳子將我的頭髮往後梳,再用那笨笨厚厚的左手,抓住我的頭髮,就這樣的動作重複了半個小時,卻連一個簡單的馬尾都紥不起來。而媽媽不在家的那三天,我和弟弟就吃了三天的番茄蛋炒飯,因為那是爸爸唯一會做的,但天曉得當時我有多討厭吃蕃茄炒蛋。
而今天就是父親節了,印象中,我國小到國中,父親節都不是我們買禮物給爸爸,而是爸爸帶我們去買衣服。因為他說,父親節就是要讓爸爸開心,看到我們穿好看的衣服是他最開心的事情。每次爸爸幫我挑得衣服都是格子系列,經典永不退流行,現在拿出來穿說不定也看不出來是幾十年前買的。
後來我出國念音樂,攻讀碩士之後又不聲不響地改了主修樂器為「大鍵琴」,在我拿到全額獎學金之前,父親幫我繳了非常多的學費,一直到我回台灣在國家音樂廳開了演奏會,爸爸才弄清楚,之前繳了那麼多學費讓女兒在國外學的樂器是什麽。
因為我15歲就到外地唸書,每當寒暑假回家,家裡總會傳出有如Domingo般高亢的男高音,因為我回家每天都會練琴,只要我一彈琴,爸爸就會高興的亂「歐搜咧密歐」一通!鄰居就會說:「啊,一定是縣長的女兒回來了。」
#我們的從政之路
說實話,爸爸一開始沒有要從政,即便從政之後,也並沒有特別培養孩子從政,所以今天挑的這張照片,可以說是非常珍貴少有的,我難得為爸爸輔選站台的照片。
爸爸一直有個音樂夢,他的歌聲真的不輸給世界三大男高音,但因為爺爺在我父親八歲的時候就過世了,所以這個天賦並沒有被好好的栽培,他心裡總有個遺憾,也因為如此,在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開始送我去學鋼琴,這可能是一種心裡補償作用吧。
五歲開始學琴要出國專攻音樂的我,跟政治是扯不上邊的,然而從來不跟我談政治的父親,卻在我要拿到博士學位的前夕,把我「召回」投入選舉,當時一方面是爸爸為了要完成阿扁總統交辦的任務,幫民進黨力拼立委席次過半。那一次的戰役,我們完成了總統交辦的任務,也創下了多項的紀錄:民進黨第一席的原住民立委,目前也是唯一的平地原住民席次,也是平原第一位非阿美族的立法委員。
雖然有戰功,也創下了這麼多的紀錄,但非戰之罪,在當時沒有隸屬任何派系的支持之下,我也是民進黨第一位摔出安全名單的原住民不分區候選人(民進黨第一次沒有第八屆原住民不分區的立法委員)。
當年因為父親幫民進黨輔選,而受到國民黨的圍剿,也被一位受恩於父親的選民造假咬了一口,官司纏身八年含冤入獄。他很害怕我受傷,所以
非常不願意我繼續參選,甚至要我退出政壇,但從小就不聽話的我怎麼可能乖乖就範。所以父親說:「要選舉可以,但是家裡不會給你任何一毛錢,自己想辦法!」
其實父親並不明白,我對政治真的沒有興趣,也對那些政客的現實和嘴臉非常不屑!我想要繼續參選,不是我放不下立法委員的頭銜,而是我想為爸爸所受的冤屈出一口氣。這麼多年來他幫助了多少人,一步一腳印,正直善良,實實在在的服務,這樣紮實的累積,實在是不需要用買的。我們做的所有的事情,以後蓋棺論定面對神接受神的審判,而不是「人」,更不是羊!再者,從爺爺一直到父親,都是一直在幫助族人,這好像就是一個甩不掉的使命,讓我沒有辦法做一個無憂無慮的音樂人,而是傳承父親的正義和使命,背負族人的苦難,繼續往前走一直到老天爺說我可以休息為止。
不顧爸爸的反對,離開立法院四年後一切從零開始,自己到處張羅,再一次投入立委選戰,而那一次的選舉,票數足足比我第一次出來成長了兩倍!
接下來的選舉也一樣都自己張羅,而父親也因為我投入選舉的關係又重新站起來,神采飛揚忘記傷痛。
我輾轉從長輩的口中得知,從小不會讚美我的爸爸,這幾年總是很得意的跟老朋友還有老部屬細數著自己女兒是如何如何的比父親還優秀。終於被父親誇獎的我,還一下子很不習慣呢!
#世代傳承的耕元盃
再說到耕元盃,其實那是三十多年前,爸爸為了紀念爺爺陳耕元(電影KANO裡的第三棒)而辦的。我的爺爺以前是農校校長,對於教育充滿熱忱、尤其希望培養原住民的孩子,甚至身為校長的他,還會挨家挨戶到原住民孩子的家中,拜託他們的父母同意送孩子到學校念書。曾是優秀棒球選手的他,也親自教孩子棒球、對於體育人才的栽培不遺餘力。其中最特別的是楊傳廣,楊傳廣本來也是練棒球的,有球速但控球不佳。有一次在走廊調皮搗蛋助跑從背後跳越過老師之後,便被叫到校長室,身為校長的爺爺發現這個孩子實在是身手矯健,就以鼓勵代替了體罰,進而造就了一代的「亞洲鐵人」。
爸爸曾經也被爺爺訓練打棒球,由於爸爸是左撇子的關係,所以爺爺還特別準備了一個右手專用的小手套給爸爸練習。戰後很多的棒球前輩,也都是爺爺一手訓練出來的。在爺爺過世後,許多人都很感念他的栽培,爸爸於是決定以爺爺的名字舉辦 #耕元盃 青少棒球賽。爸爸擔任縣長時,也是台東棒球最興盛的時候,少棒隊就有一百多隊!但之後辦了五屆,因為種種因素停辦了。直到我擔任台東縣棒委會主委後,也因為自己本身也是球迷,決定在2016年復辦,中間足足隔了27年,除了紀念爺爺,也是傳承爸爸的努力和精神。
因為自己不會撒嬌也不會說好聽的話給爸爸聽,但我總是很努力做一個可以讓他值得驕傲的女兒,就像他一直是讓我值得驕傲的父親。雖然他沒有留給我很多的財富,但是他積了很多的福氣和好名聲給我,所以我會繼續讓這樣的正能量循環。
祝您父親節快樂!
也祝全天下所有的爸爸們父親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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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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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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