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看到資深媒體人趙少康臉書上這樣說:
「蔡政府昨天向紐西蘭送件,台灣正式申請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時機的選擇明顯跟大陸有關。
其中最被關注的是,為了換取日本開綠燈,我們很可能要被迫開放核食進口,蔡政府問過台灣人的意見嗎?
而即使在蔡政府執政的此時,還是沿用國民黨時「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稱申請加入CPTPP,奇怪了,不是一天到晚搞「台灣正名」,力拚駐美代表處改名「台灣代表處」?正值日本擔任輪值主席,真有機會展現「愛台灣」的實力時,又放棄以台灣為名,過去痛批國民黨「自我矮化」的氣焰怎麼不見了?」
.
看到這些內容我真是氣到xx都要彈出來。(我說食指)
我知道你們應該都跟我一樣,
可以一眼看出這樣的言論各種邏輯不通之處。
但是偏偏昨天我的IG就收到一則私訊,
這位讀者問我:
「敏迪,台灣現在才申請加入CPTPP,是不是慢半拍啊?會不會是看到中國有動作,才會去申請?」
當我看到這則訊息時,我就知道不能坐視不管。
我必須要針對「台灣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申請加入CPTPP」做個解析。
要不然輿論真的會被帶著走,搞得明明一件喜事卻被當笑話唱衰。
.
#為什麼不用台灣申請
首先,我們先來回應名稱問題。
你知道現在台灣唯一一個以「正式成員」身分加入的大型國際組織是哪一個嗎?
答案是世界貿易組織WTO。
那你知道台灣是用什麼身分加入的嗎?
答案是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是的,就這麼哀桑。
台灣唯一一個正式加入的國際組織,使用的還不是國名或台灣,
正是趙先生調侃執政黨的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為什麼只能用這個名字,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
就是因為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原則,
不可能在單一組織內同時存在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 和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
所以在各國都不願意承認我們的ROC名稱下,
我們從1992年開始就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繞道而行。
.
不這樣做,就無法突破封鎖。
.
所以你說這個名字是我們自己願意使用的嗎?
怎麼可能。
正是因為我們成功實驗出了「WTO模式」,
知道唯有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才能成功,
不得已只能繼續這樣運行著。
就像胖虎每天都在大雄上學的路上堵他,
大雄不得已只好改一條比較遠的路只求順利上學,
然後你現在反而笑大雄愚蠢喜歡繞遠路?
所以趙先生這番話簡直是本末倒置,
他是沒有東西可以批評了,才用名稱大作文章。
.
#真的是被中國趕鴨子上架嗎
再來是「送件時間點」的疑慮,也一併回覆這位讀者。
加入CPTPP不是你們新聞上看到「送個申請表」就可以的。
中華經濟研究院說,
加入CPTPP總共有四個程序:
Step 1:完成事前諮商、
Step 2:正式遞交申請、
Step 3:成立工作小組、
Step 4:執委會通過。
所以申請只是第二步驟,
前面必須要先和所有現有成員進行個別諮商,以爭取支持。
簡單來說就是先拜碼頭啦,拜託現有大老讓我們加入,
大老們說好,我們才可以「提出」申請。
所以難道台灣政府是「看到中國提出申請」,才在這一週趕緊填寫報名表送出的嗎?
你以為是報名多益考試嗎?
能夠提出申請,就代表前面已經積極和個別大老打過照面,完成協商程序了。
我隨手一查就看到去年12月的新聞:
【台灣加入CPTPP至今沒有進展?王美花曝真實進度】
中央社2020-12-28 11:20
「經濟部長王美花強調,都在積極與CPTPP會員國進行非正式諮商,待時機成熟就會正式遞件申請。」
.
也就是說,我們一直都有在進行CPTPP的申請,
只是前面協商階段道阻且長,也沒什麼新聞點,就無法大聲宣揚我們正在申請。
但沒新聞,不代表沒做事。
再次強調,外交就是鴨子划水。
我們看到的「成立台灣辦事處」、「台美經濟論壇」、「捷克議長來台」,
這些通通是無數個外交官在外拚搏好幾月好幾年的成果,
背後需要付出的時間和努力比我們看到的新聞畫面多太多倍了。
.
而為什麼台灣會在中國宣布後發出申請呢?
這也是有外交手腕的考量。
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台灣問題專家宋文笛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說:
「台灣知道自己處境艱難,所以很多時候會盡量以體貼其他合作夥伴的角度出發來選擇時間。減少讓他們被迫表態的情況。
歐洲最近剛剛提出他們的印太戰略,要加強和台灣的關係。澳洲最近也在聯邦議會有一系列的聽證會,討論台灣是否應該加入CPTPP成為新成員。
當然,這個禮拜還有聯合國大會,在這個重要的會議期間提出來,外在的大條件成熟了,在此期間提出也有提高議題能見度的作用。」
.
所以說,挑選一個大家都對我們比較友好的時間點提出申請,才是聰明之道。
結果這個時間點反而被反對黨說是「被中國趕鴨子上架」,
這就是明顯的顛倒黑白了。
.
#真的要用毒食物換門票嗎
最後一點,就是反核食議題。
趙先生原文這樣寫道:
「反核食公投在2018年過關,當時對日本核食進口投下反對票的人數高達779萬,雖然公投的2年效期過了,但是不代表民意隨之轉變。」
第一點,公投效期過了就是過了,
如果效期過了政府還不能因應國際格局有所對策,
那我們設定這個兩年效期要幹嘛?
要不要說以前的人認為裹小腳很美,雖然現在不在清朝了,但不代
表民意隨之轉變?
第二點,當初的反核食通投題目就是錯的。
對,我很少用這麼絕對的詞,
但這次我要說要是要說,反核食公投題目就是在混淆大眾。
當時的題目其實是定義「核災附近地區」的食物不要進來,
而不是「食物內的銫含量高於某一標準」的食物不要進來。
也就是說,我們是擋下那地區的「所有食物」,管你食物裡有沒有毒,通通不要進來。
這根本是不論是非對錯的一個做法,
難道你去日本旅行,你會每一頓飯都問餐廳有沒有用核災地區的食物嗎?
所以當出這個題目被提案者塑造成「我們不要吃有毒的食物」,
完全就是在操弄,就是在誤導。
而且我跟你說,不只是題目讓民眾混亂,就連「公投」這件事也是。
我的朋友曾經在2018年九合一公投時跟我大抱怨:
「到底為什麼有這麼多公投題目,然後每個題目的句子都拐彎抹角的,這個政府是不是在整人民?」
對,你聽了覺得荒唐,
但就是有人以為所有公投題目都是政府提出來的,
而且我相信這樣的人不少。
所以你覺得三年前的反核食公投真的有展現出民意嗎?
.
#請認真看待你的民主投票權
「敏迪選讀」會開始,正是因為2018年那場「反核食公投」。
老實說,當時我也不太懂。
所以在公投之後,我開始用每天1500字,寫我覺得重要、會影響台灣的國際新聞。
一方面讓自己搞懂這些事,
二方面把新聞用的有趣點,讓身邊朋友對國際新聞感興趣,跟著我一起讀。
我希望身邊的親友在投下每一張票、做每個決策、傳遞每一段話之前,
都充分理解自己正在做的決定,而這個決定又會怎麼影響台灣。
所以這次台灣申請加入CPTPP,
如果你還看到一些唱衰、笑話的言論,
請你務必告訴他們,事實並非如此。
我們一起把正確資訊傳遞出去,
這才是對台灣最好的方式。
.
全文放於敏迪選讀官網
https://www.mindiworldnews.com/20210924-2/
---我是工商線---
敏迪我推出了一個商品叫國際觀察曆
一年365天,帶你認識全世界所有國家
而且還介紹什麼是什葉派遜尼派、CPTPP是誰發起的、左右派怎麼分
現在正在集資中,預計10月底就會結束集資了
想要和我一起在2022年認識全世界
歡迎參觀選購~
https://bit.ly/3kevH87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壹、風雨操場 教育部在107-108年度擴大推動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並且以鳳翔國中當示範案例向全國推廣。鳳翔國中確實是目前看到品質良好的光電風雨球場,但其他案例並不是都這麼美好,有些甚至是災難。 【一、賺了一座球場,但也失去很多】 學校與太陽能廠商傳統的合作模式,是讓廠商在學校屋頂建置太陽...
大學 被當 標準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喜歡 Whyte -?te壞特的分享,我覺得斜槓跟專一都有它的好處,最重要的是…學弟妹們一定要早早找到自己的興趣啊!這也是我常常去演講常告訴學弟妹們,培養第二專長好重要‼️了解自己、了解自己興趣是什麼?真的好重要💪
以下是whyte她的分享:
大~~家~~冷~~靜~~啊~~
先澄清一下😂
—我念了九年的大學(休學一年,延畢一年)
—感謝母校國防醫學院❤️
—目前剛畢業還剩最後一階段國考還沒考
所以還沒有拿到執照喔🙏🏻
謝謝老師的建議 李錫錕 POWER☺️
我覺得斜槓或專心做一件事都是很厲害的事
原本我有要試著過著斜槓人生,在大七的最後一年嘗試著要兼顧學業及音樂,還是不小心有三個科目被當掉😂
於是大二休學一年,大七延畢一年,大學加起來讀了九年!想用九年的大學經歷告訴同學們,越早發現自己的興趣越好啊😭
像我從小唸書是為了考前三名會被誇獎,為了拿獎學金或學雜費減半,清明節親戚不會只關注兒子而會問起一個會唸書的女兒,不斷的埋頭苦讀想追著社會所謂成功的標準,我沒有想過探索自己,就算認真思考了也很常聽到這樣的回應
「你要做音樂?有幾個能靠這吃飯?」
「你要玩運動?有幾個能像戴資穎? 」
「把醫生當主業,音樂當興趣就好」
於是到了大學我才真正有機會思考我要做什麼,我到底喜歡什麼,我活著有什麼意義,我快樂嗎? 看著身邊的人不斷繼續苦讀考試前進著,這是我要的嗎?
我20歲休學了,但我什麼都不會
列了個想做的清單到處打工
那一年幾乎沒有回家
因為我感到休學不符合大家期待
於是我躲起來在台北當打工仔飄啊飄
這九年間一直不敢大聲說我想做音樂
因為
對ㄧ個傳統的家庭
對這樣充滿學術氛圍的醫學環境
做音樂是不符合期待的
於是我跟製作人說我希望分開這兩個身份
也才有了壞特不露臉的設定
從徬徨20歲到現在過了七年
還真的得到一個金曲獎😭
終於有機會跟大家分享
謝謝你們❤️
大學 被當 標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避不開的一本書,一些事】
Cathy Park Hong《Minor Feelings》
也不是說有意避開,就是知道了很久,沒拿起這書來讀。本書在2020年初出版,作者是一位美國韓裔著名詩人,這是她的第一本非詩集/非小說作品,書的副題是"A reckoning on race and the Asian condition":「種族和亞裔處境的反思」,隨著全球疫情後出現的反華情緒,和特別在美國發生襲擊亞裔人士個案數目大幅上升,令亞裔美國人身分認同成為熱門話題,而這書在今年初推出了 paperback,過去只讀沉悶的政經書籍的我,本來近期集中睇小說,但 Hong 的這書,再也避不開。
本書名列去年多個年終書評十大名單中,只不過是短短二百多頁、七篇文章,有什麼特別?作者以自己第二代韓裔美國人的身分和個人經歷,包括自己和一些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的故事,探討了種族、結構性種族歧視,和在白人社會主導下成長的影響等題目,也因為她是詩人和藝術家,特別討論了小時學習英文為第二語言,從而讓她對這語言有更敏感了體會和應用,和一些在藝術社群中亞裔面對的問題。
Hong 成長家庭環境中上,住在白人居住地區,甚至家有私家泳池,但不忘提醒讀者小時候住在洛杉磯Koreatown的「基層」地區,不過在1992年當地發生的黑人與韓裔種族衝突前,父親生意有成,已經搬走。與我之前介紹美國越南裔詩人/作家 Ocean Vuong 不同的,是後者以難民身分移居美國,在單親家庭中長大,一直貧苦地工讀,Hong 讀的是私立大學,但二人對英文為第二語言的體會,在他們作品中,可見相似的地方。
尋找一起走過的經歷
兩人相似的經歷,還有是一個刻苦、堅強但對子女十分嚴厲的母親,就像我們在流行文化中阿信再加「虎媽」的印象。Hong 提及,小時到白人孩子朋友家中玩,覺得很和平和安寧,父母慈祥,小狗可愛,但回到自己家中,父母總是吵吵鬧鬧,沒有寵物,但老人家總有些古古怪怪的習慣(像祖母親用咖啡罐裝自己的尿去後花園種蔥),我想如果拍成電視處境喜劇,應該嚇壞白人,但反過來,只會令他們對小數族裔 stereotyping 的印象定型,更根深柢固。
Hong 的文章中,帶出很多重要的問題,例如,她作為藝術家,作品是否被困在白人社會對亞裔的印象的框框內,要遷就他們怎看我們,才能有機會出版?甚至她透過於1982年在紐約姦殺被害的美國韓裔女詩人 Theresa Hak Kyung Cha 的事跡,質問為何媒體甚至她的藝術界同僚和朋友,分別都淡化報導或低調處理,難道亞裔面對的暴力,白人社會都不想提,不想知道太多,亞裔在他們眼中,最好是隱形?這狀況,也與黑人面對的問題和歧視,有所異同。
Hong 所提出的問題,未必有答案,卻能另我們反思自己的經驗。無論在那裡生活,或曾經在那裡生活,在「自己的國家」抑或「別人的國家」,是多數是少數,不要說沒有歧視,要是這樣說,肯定只是視而不見而已,包括在中國和香港。我也想,我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打工十多年,回到香港,種族上少數分子變回多數,但身分認同又在種族層面上增加變數,回歸後香港身分在國家全面管治下又不一樣了。但至少回想自己十多年在美國的經驗,究竟當時是怎樣的?
誰是「亞裔美國人」?
近年使用的「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一詞,原來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美國反越戰和民權運動示威浪潮最火紅的加州柏克萊(Berkeley)所創作出來的,今天最「建制」的形容詞,當年卻已是最「前衛」的。即使在八十年代我在美國讀大學時,對亞洲人的形容詞,很多人仍然以 "Oriental"(東方人)這個顯然極為殖民主義的詞語稱之。至近年,如果要向一些美國機構有需要填表,在種族一欄往往會以「亞裔美國人及太平洋島民」(Asian American and Pacific Islander)統稱,我都會不禁想,亞裔都夠包羅萬有了,怎麼把太平洋島民都打成一片?
反觀英國,近年在這些回應表格分類,都變得比較仔細了,會分為「中國人」、「華裔英國人」或甚至「香港人」,當然也有些「混血」、「其他」或「不想或選擇不回應」給選擇,始終,說是種族但其實也是身分認同的選擇問題。然而,是否美國人就是比較懶惰,還是白人主導思想下分不開,不想分?他們分不開華人、日本人、韓國人、越南人等等,這都罷了,就是兩個東亞裔人的不同面孔,都總是分不開,我們分辨白人面孔卻沒這問題,是否我們看荷里活電影太多,他們看亞洲片太少?
自去年起,亞裔在美國因種族歧視遭受襲擊個案大增,亞裔美國人團體因而加強聯繫,作出回應,我曾經聽過當中他們舉辦的數個網上論壇,華日韓越還有印度、菲律賓等主要社群的參與都有,他們都會指出,一般美國人社會和白人主導的理解,甚至在不同亞裔之間,其實都未必完全了解「亞裔美國人」所包含的複雜性,不同的種族、文化、背景、語言,分隔了他們的互相了解,還有不同國家之間的政治和歷史的紛爭、新仇舊恨,在美出生的日韓中/港/台人後代,可能感受不深,但如果是新移民或者留學生,不幸地可能根本互相敵視,另一方面,新移民與否、教育程度、社會階層不同,對種族歧視的體會也不一樣。
我比較深刻印象的,是有一位講者曾經提出過,在媒體甚至官方的描述,不宜再簡化地以"China"或"Chinese"形容中國政府或官方的事宜或行為,中國餐說是"Chinese food"沒問題,但如果是政府的行為,就應該在內容和標題說明是"Chinese government",的確,任何政府也不能代表所有人,批評一個政府不應把不滿投射都該國的人民,這個建議,可圈可點!
黑暗的歷史
另外,他們在討論中提出的典型應對,必定包括在美國教育中加強亞裔在美過去面對的歧視歷史,由美國內戰結束後,失去了黑人勞動力後,美國於1860年代輸入數而萬計的中國勞工以參與興建鐵路,可說是美國鐵路尤其是開發大西部的,當初都是以中國人的血汗,甚至用上平均每公里幾條中國人命搭建出來的,但美國政府「打完齋唔要和尚」,之後卻因恐怕大量亞洲移民,通過了「排斥華人法例」(Chinese Exclusion Act 1882),中國人甚至其他亞洲人,甚至包括前美國殖民地的菲律賓人,都難以移民美國,直到1960年代才真正開始改變。
今天亞裔美國人提出應該放進中小學歷史教材的,當然還有二次大戰時的日裔美國人的遭遇,他們無辜地被視為間諜,財產土地被充公,失去自由,年輕男丁卻被徵上戰場,保衛美國這「家園」,其他家人就關押在集中營多年,直到戰後才放出來,這段黑暗歷史。至於韓國和越南人,無論是否同意美國當年應否介入他們國家的內戰,阻止共產主義擴張,大概都會同意,美國接收不少來自兩國的難民或移民,多少都為贖罪。
然而,在今天美國的本土政治環境,種族主義反而更為抬頭,在部分州政府出現共和黨人大力打壓黑人投票權利和鼓吹白人至上主義,要提出亞裔美國人歷史觀,把這些美國帝國主義的黑暗歷史,放進教科書,談何容易!反過來說,政權用作政治宣傳教育的話不算,就是過去在華人社會和教材又有多少談論「賣豬仔」和美國反華移民法案?就是我這一代香港人,對這些事的印象,只有「華英雄」和黃飛鴻電影(但這些故事內容卻反而只較多描述中國人自己人打自己人多於受白人的歧視),難道這歷史連中國人自己都不想再提?
種族暴力未停止過
這兩年在美國發生多宗亞裔面臨種族暴力事件,特別在三藩市灣區和紐約市等地,以及在今年三月發生的亞特蘭大按摩院槍擊案中的受害者,回想我接觸這些仇恨罪案(hate crime)的報導,始於1982年的陳果仁案。案發於我入讀美國大學前的幾個月,案件和之後數年關於的審判的報導,在我讀大學時訂閱的星島日報(記住當年未有蘋果甚至world-wide web!),應該一直看到這案件的發展。
陳果仁在中國廣東於1955年出生,六歲被被同來自廣東的養父母從孤兒院收養,帶到美國長大,於1982年二十八歲之齡,在美國底特律一家脫衣舞會所與朋友慶祝八日後將舉行的婚禮時,與在場人士起爭執,後來被兩名白種人追打,以棒球棍擊至腦死亡,四日後正式離世。這是否種族仇恨罪案?有證人表示,聽到兇徒曾經說:「都係因為你班XXXX令我哋無工做」(It's because of you little motherfuckers that we're out of work.),兩名被告當然否認說過。
歷史背景,當年美國因日本經濟起飛,尤其美國汽車業面對日本進口車競爭,節節敗退,三大汽車廠大量裁員,而底特律正是美國汽車業傳統重鎮,失業情況嚴重,雖然陳果仁是華人,相信很可能是被錯誤當作為日本人而被害。然而,州政府的審判,竟然輕判兩名兇徒罰款三千美元,守行為三年了事,華人團體說,等同公告天下,三千大元可以買起一條中國人命。
之後,有華人律師和記者介入,根據侵犯死者公民權利把案件推上聯邦法庭,原本把兇徒當中一人成功入罪判監廿五年,另一人就脫罪,但在兩年後上訴判決,兩人獲無罪釋放。最終,家人僅能以民事訴訟控告兇徒,獲判約一百五十萬美元,還要分期每月幾百元地給被告慢慢還,慢慢玩!因此,今年的亞特蘭大槍擊案,社會爭論是否應該以種族仇恨罪行控告兇徒,但歷史告訴我們,在美國,要如此入罪,十分困難,結果,恐怕又是不了了之。
當然,與當年中國人被當作日本人不同,這兩年如果說有人因疫情而仇視華人,但不少在美國街頭被襲擊的,卻是其他族裔的亞裔人士,可謂諷刺,並且,這也不是因為認錯,不少襲擊者顯然沒打算再理會他們是華人或是其他亞洲人,就是發洩要叫他們「滾回家」,即使他們不少根本是土生土長美國人。可幸的是當年陳果仁案只有美國華人稍為關心,今天可能因為所有其他亞裔都一同受害,亦相信因為社會始終有少許進步,不同族裔的亞裔人士總算更大程度地合作起來。
選擇忘記的歧視?
回望我在美國生活的那些年,究竟有沒有受到種族歧視?要說出具體例子的話,我說不出來,但說沒有遇上,我可以肯定地說,一定有。小的事情地方,面對過的白眼,服務上當我隱形,言語上的欺凌,必定有,但很奇怪,雖然說已經過了廿多年,是真的完全記不起來,還是我潛意識要忘記這些事、那些人?相反,像 Hong 書中形容,美國人對亞裔有些既定形象、行為模式,作為「乖乖」的「模範少數族裔」,我們只要「fit」進這些模式,自然大體上「相安無事」。當時,不自覺下,受害者也成為了種族歧視的幫凶。
我的大學處於中西部非常保守的印第安納州(Indiana),白人絕對佔最多,黑人也少,不過,可能因為屬於理工科目較强的學校,來自分布大量不同國家的留學生算多,我大學第一年時,宿舍同房被分派了一個美國人,他來自本州的中型城市,從未踏足外國,甚至連美國本土可能只去過少數鄰近的州分,我這個香港仔同房,對他可能已算是個衝擊。我們相處不錯,但我相信他也覺得,他潛意識下覺得自己是主,我是客,他是大,我是細,而我都是用最典型的亞裔方式,用學科成績證明自己的實力,得回多些尊重,尤其因為我們主修科目一樣。不過,不自覺下,這也許又已墮進「模範少數族裔」的stereotype 了。反而我有印象的,是他初時常笑我寫中文信給家人朋友(我1993年在入學第二學期才拿到電腦戶口,學識用互聯網和電郵,減少了手寫信),寫的中文字是"chicken scratch",如果以今天標準來說,算是有點歧視成分了,不過,當年,算了。
與 Hong 描述她的大學生活比較(我比她約早十年入大學),我們都是在中西部的保守州分(她在艾奧瓦州 Iowa),不過她讀藝術,我讀的是工程,也許在亞裔的模範形象中,數學、理科能力較佳,讀這些科目的話白人接受,問題較少,只要是繼續在這些方面發展,可謂各取所需,當年就算是畢業後要在當地找工作,拿工作簽證留在美國,入籍,都不困難。後來我碩士畢業後進入大型電腦公司,先後在東西岸,前後兩家公司工作,回想起來,都是走不出這亞裔模範形象。
我在美國的第一份工作,聘請我的是一位台灣人,從一開始,我真的有想過,他是不是因為我是華人而挑選了我?結果我都沒有問過他,當時組中除了我倆沒有其他華人,而我們也從沒有在工作內外講國語。當年我讀的是電腦工程,但第一份工作卻是在電腦公司生產硬碟的製造工程部門寫相關控制機械的程式,老實說,並不十分「夾」,大學學的都不一樣,要重新學過,而硬件製造可說是比較「悶」,結果兩年後在公司轉職到西岸矽谷的前線部門,才擔上較接近軟件顧問和諮詢的工作。矽谷在科技人才上即使當年已經是個大溶爐,我的同事幾乎來自世界各地,說什麼種族歧視?雖然最終大老闆,基本上全是白種人。
後來我在1994年返回香港工作後,無論是朋友討論或是媒體訪問,問及我為何回流,我的答案都會說,在香港可以更快踏上更高的職位,事業發展更好。當然,也許在一刻是那樣,不過,我也會補充說,如果留在矽谷多一會,等及互聯網 dotcom 泡沫吹起,留在美國也許發展更好也說不定。不過,當時在美國大公司所見的,的確是即使科技行業也有這個玻璃天花(glass ceiling),上面的職位望得到,但不會能上到去。我沒有詳細數據,但即使至今,大家印象中仍會覺得,除非自己創業,在美國大型科技企業的最高層,華人等亞裔的不多,除了印度人。
Minor Feelings
Hong 書中說的 minor feelings,是指當「美國式樂觀主義被置於你的身上,與自己種族實況面對呈現矛盾,導致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人家告訴你,一切在改善中,自己卻覺得,都是一樣;人家說,亞裔多成功,自己卻感覺失敗。」相反,當我們覺得,「受夠了」,要對自己誠實一些,即使要令其他人覺得「難相處」,卻會被視為「敵意、忘恩負義、妒忌、令人沮喪、好戰」,就像白人社會覺得我們走出模範樣式,出了軌。
想起來,當年離開美國,的確有點兒這些感受。不過,奇怪的是,今天在香港,如果嘗試把種族部分,自己選擇用一樣你感受到的東西代替,這「認知失調」和「被當作出了軌」的感覺,同樣出現。這,又是什麼?
所以,我說這書避不開,是因為有些事,有些感覺,是避不開的。《Minor Feelings》最成功之處,最另我覺得是所讀最佳的書之一的原因,是因為它出奇地令讀者反思。不只是共鳴,更加是反思。
#CathyParkHong #MinorFeelings
#和你讀
#光讀書 #書評 #讀書
大學 被當 標準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壹、風雨操場
教育部在107-108年度擴大推動學校設置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並且以鳳翔國中當示範案例向全國推廣。鳳翔國中確實是目前看到品質良好的光電風雨球場,但其他案例並不是都這麼美好,有些甚至是災難。
【一、賺了一座球場,但也失去很多】
學校與太陽能廠商傳統的合作模式,是讓廠商在學校屋頂建置太陽能光電板,以廠商賣出電後的8~10%金額回饋學校作為租金。在傳統收租模式中,鳳翔預估以每年租金回饋10%、租期9年11個月計算,期滿學校預估能收到租約金共590萬。但該校風雨球場的造價就1200萬元,遠大於傳統收租能得到的租約金,因此鳳翔國中決定讓廠商幫學校面費建置球場,球場上放置太陽能板,所賣出的電價只需回饋學校1%,其餘當作建置球場的費用,以達到廠商、學校的雙贏。
學校出借場地方案,不用出錢,還可收每年1%發電回饋(約1-3萬/年)。但也產生諸多問題:
1.光電業者往往不顧校園美學和樹木綠地,導致綠地樹木毀滅。
2.讓球場不合規定,兒童運動不符合球場規範與安全,原本的比賽球場都被降級為練習場。
3. 中間的回饋金遠低於行情,也導致財務回饋不合理的問題。
【二、種電怕樹遮陰,所以就要樹斷頭?】
一般的風雨球場可以與樹為臨,但光電怕大樹遮住,所以以興仁國中的案例,就把樹斷頭。同時為了追求發電面積極大化,遮棚更超出了球場範圍,殺死綠地,周邊的樹只要超過6米高,就一律要斷頭處理。像正興球場就害死了十幾棵樹,正在建置的小港中山國中也發生為挪出建置空間,而對老樹下手進行斷頭修剪的動作。
【三、強壓在棚下,樹能長得好?】
另一種作法是不砍樹,把樹壓在太陽能板的屋頂下。這樣一來,太陽能接收到陽光,但底下的樹卻照不到了,這樣樹還能長得好嗎?難道不會容易死掉嗎?
【四、網球場高度不夠,不能比賽】
風雨球場不是只有藍球場,也有網球場。光電廠商的目的在取得太陽能發電,他們在乎的是鋪的面積越多越好,高度並不是重點,反而越低越省成本。但球場卻有一定要求,比如網球比賽標準要12米高,但光電網球場高度只有6米,只能練習。
【五、七座興建中球場,如何護樹?】
高雄市目前有七所學校正在建置光電球場,在鳳翔國中被當成全國範例的同時,局長要如何來改善砍樹、高度過低等負面問題?
貳、校園雙機
謝局長一上任就說會全力推動包括雙語教育、全市雙機(冷氣機、空氣清新機)的裝設。行政院長蘇貞昌七月拍板「全國中小學全速推動裝設冷氣,而且要在2年內完成」。
高雄市需裝設冷氣機357所國中小,目前已完成比例為1成5。行政院的錢將在110年、111年執行,電力改善費用預估為5億元、冷氣機安裝費用為6億元、再加上冷氣1年電費,共補助11.5億元。
【跳電問題怎解決?】
但冷氣不是有錢裝就好,學校電力系統也要改良,如果老舊電力系統不堪負荷,就發生跳電問題。很多學校裝冷氣很久了,就算夏天熱得要命,學生只能望冷氣興嘆,家長都開玩笑說:「高雄市學校的冷氣是裝來看的,而不是裝來吹的!」高雄市勝利國小裝了冷氣不能吹,使校內的老師和學生都有點「火大」。
跳電問題到底是學校設備老舊?還是台電有問題?局長知道問題所在嗎?要如何解決?
【電費、維修費以後中央年年補助?】
中央政府的冷氣政策絕不能僅補助各校設置冷氣,卻對後續電費、維修費用不聞不問,不然學校將因無力編列冷氣電費與維護費用,陷入有冷氣卻不敢開的窘境。
局長知道以後電費與維護費用會由中央年年補助嗎?如果中央不補助,以後電費與維護費每年要花多少?
參、空大游泳池
空中大學將校園內的用地,以BOT的方式改建成五星級的高雄國際會館,附近的原小港游泳池則規劃興建為健身休閒中心,來提供城市學習、休閒、住宿,暨高雄臨海工業區會展、會議等之機能。原契約規範興建期程2年,第二期時原小港游泳池興建因逾期違約,民間公司雙方朝合意解約方向進行。這案子完工部份營運績效良好,每年都有權利金收入挹注財政收入,不少國際旅客得以入住,也有許多學生該飯店實習,使原本閒置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但沒完工部分至今仍荒廢,雖然就在附近,但隔幾十公尺,形成天壤之別。
我們都知道很少BOT案以成功收場,大部分都是完工後負債累累,還需要政府的挹注如高鐵、高捷。高雄國際會館案例成功,興健身休閒中心就不被看好而引發這些糾紛。現在雙方在109年6月15日召開爭議協調委員會,雙方同意終止履行第二期興建營運移轉(BOT)之相關約定。
大學 被當 標準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16)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上,林佳龍委員首先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關於高級中等學校建校合作及建校生權益保障等相關問題,並提醒蔣育部的主政目標應是讓教育資源成為國民的機會,拉近階級之間差距,而非是負擔,甚至造成階級偏差等反重分配的現象。
林佳龍委員詢問蔣部長是否知道《職業學校法》,蔣部長表示知道該法,卻不知其制定時間。林佳龍委員指出該法早已於民國65年立法,其中第8條規定「職業學校的課程標準、設備標準及實習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林佳龍質問蔣部長,教育部是否已訂出實習辦法?蔣部長答覆辦法尚未出爐,林佳龍委員認為該法自民國65年立法迄今卻未據以訂定辦法,這是行政怠惰及嚴重失職,今日議程所討論建校合作的保障法,其關鍵的部分本該列於職業學校法中依法行政,然該辦法至今卻付之闕如。林佳龍要求教育部必須於今年內訂定相關辦法,蔣部長連忙表示會積極改善,並承諾會盡力達成。
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大專院校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工的情形非常普遍,教育部應一併研擬《大專校院實習實施及實習生權益保障法》。林佳龍曾接獲學生陳情,台北大學運動休閒管理系規定學生畢業前須至少專業實習500小時,98學年度後的入學生在實習過程不得支領薪資,但酌予補助津貼,如保險、交通、製裝、誤餐費,金額經呈報及導師同意後才可支領,若違反此規定之實習,該時數不予採記。
不僅如此,校方所安排的實習機構有部分竟是品質不佳的飯店、休閒農場或旅行社,學生前500小時屬於義務勞動,之後的300小時僅獲取廉價補貼,實習生的工作內容比照一般職員,必須洗床單,也沒有專業技能訓練,更無法累積經驗,與其所學根本無關;許多家境辛苦的學生必須靠打工維持生計,還被剝削勞動500小時,這種假實習之名,行剝削學生勞力之實,形同變相規避勞基法相關規定的情形非常嚴重,林佳龍詢問蔣部長是否聽聞上述狀況,蔣部長表示曾聽過其他的案例,將根據林委員提供資訊進一步去了解情況。蔣部長則回應在《大專院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規定,學校要成立校級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負責實習機構的選定等相關規劃,若有不足之處會加強規範。林佳龍強調因普設大學,目前大學已有高中職化的傾向,大學生實習的情形愈見普遍,教育部仍應著手研擬大專院校實習生的權益保障法等法源基礎,才能確實保護學生的權利。
林佳龍委員指出院版草案中第11條規定,在學生進入建校合作機構接受職業技能訓練前,學校須舉辦說明會向建校生及其家長說明受訓之內容及權利義務。而學校往往將說明會安排在九月開學前的暑假進行,一位剛滿15歲、剛由國中升高中的學生,一來他可能得靠打工負擔學費,二來也不夠成熟足以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說明會辦理的時間和流程太過匆促,致職前訓練的效果不彰。林佳龍委員認為應於開學後再辦理說明會,避免學生還未正式入學便被當作廉價勞工,違背建校合作的精神,蔣部長對於林委員的提議表達認同,建校合作是學習的一環和歷程,也需具有學習的效果,並承諾會納入檢討說明會。
另草案中第22條提到「建校合作機構應依建校生訓練契約,給付建校生生活津貼,並提供其生活津貼明細表」,林佳龍建議教育部應訂定生活津貼給付基準,要求合作機構給付不得低於此一基準,並定期檢討給付基準,保留其彈性調整空間,以保障學生權益。蔣部長表示生活津貼可因地域和產業的差異訂出給付標準,在今日逐條討論時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