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照過來!🍌
把握時間投保顧蕉情, #香蕉收入保險 延長至5月14日!還有(three)天!
農民朋友們最怕 #天然災害 及 #市場價跌,為了讓大家無論災損或價格崩盤都有保障,政府開發了「香蕉收入保險」
每公頃保費補助上限為三萬元,除了中央政府補助50%、#屏東縣政府 再補助25% ,加碼再加碼,就是要跟蕉農一起守護 #屏東蕉情 !
📌投保資訊看這裡
種植面積:0.1公頃以上
耕作土地:合法使用農地
栽培方式:種植密度符合當地慣性栽培(不得間作、混作)
香蕉植株:可於保險期間內採收且田間存活率達90%
投保資料:自有土地者攜帶 #土地所有權文件;非自有土地者攜帶 #土地租約、#土地使用同意書、#實際耕作證明文件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人員區分:技工
官職等:技工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4/22~110/05/03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一般行政庶務工作。
(二)協助辦理測量、監造及重劃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南區第二開發隊 高雄市鳥松 區北平路27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dm3@mail.lceb.gov.tw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5,365元~34,375元(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報名日期:請於110年5月3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寄送本處(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處電子郵件信箱)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聯絡人電話:(04)22524985分機2905,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4樓,電子郵件信箱:adm3@mail.lceb.gov.tw。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在 新北市議員白珮茹(汐止金山萬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請能源局立即停止風電廠商圈「海」為王亂象
📌最近開始有離岸風電廠商頻頻至新北、基隆、宜蘭等地方招開說明會,希望地方可以同意讓他們設置離岸風電大型機組,早已引起地方許多質疑,但是這個議題在不明原因下遲遲沒有引起全國或者新北市地方媒體的高度關注,真的令我非常憂心。
我們作為世界一份子,面對環境變遷劇烈追求更低汙染更永續能源發展如離岸風電是必要作為,本人與許多民意代表也都十分支持目前的我國離岸風電發展計畫中第一階段的「示範獎勵」或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發展,但堅決反對在毫無完整海域空間規劃下,貿然將海域全面開放且由開發商自由選址,如此一來台灣海域將淪為各開發商無政府式的圈海為王,台灣海域完整性及漁民生計恐蕩然無存。
早在2015年能源局就公布全台36處離岸風電潛力場址,當時能源局畫設時就已先排除限制區位和敏感區位,雖然我國海洋相關圖資仍十分匱乏,但在客觀資料初步篩選下仍保持一定的完整考量,當初各家廠商選址也幾乎都在這些能源局畫設的潛力範圍內,能源局竟然打算在第二階段自己規劃的潛力場址仍有剩餘區位的情況下,就貿然開放第三階段讓廠商於潛力場止外毫無限制的自行選址,不僅違背當初自己劃設潛力場址的原意,更凸顯能源局面對各家廠商的競爭毫無管制與約束能力,只能任由廠商予取予求,這樣的情形誰都不能坐視不管。
而在第三階段「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域規劃申請作業中」,廠商僅需取得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礦業權、漁業權等相關主管機關不反對意見書,就可以在該海域先圈先贏。如果一地區同時有多個廠商有意願進駐,該區由各廠商招開的說明會或公聽會可能永遠開不完,居民每次開公聽會就必須去抗爭和表達反對,否則就會被認為「不反對」,能源局不僅卸責又擾民。
根據草案內容,如果同一地有兩件以上備查案,哪個廠商先取得風力發電離岸系統設置同意證明文件,其他被查申請案就立即失效,完全沒有考量原本以此賴以維生的漁民;猶如中古世紀歐洲的圈地運動,不斷大量圈佔土地先佔先贏、強迫小農讓出土地並把大量公地私有化,最後直接引發農民叛亂,希望五百年後且民主機制完善的台灣,不要重蹈過去歷史的覆轍。
本人沉痛呼籲在第二階段風電潛力場域仍有閒置的情況,且第二階段風電開發績效與環境影響尚未明朗前,不應該貿然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階段,就算開放能源局也不應該直接放手讓各廠商在自身利益優先的前題下圈海為王、先佔先贏。
發展風電是全民共識,但政府不應該主動放棄海域利用規劃與管制的公權力,更不應該讓廠商擅自選擇「非潛力區域」開發,如此來犧牲的不僅是漁民的生計,更葬送了台灣好不容易萌芽的海洋立國大計。
📍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28837
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0709民視快新聞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請慎思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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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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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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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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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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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 在 【國有財產署】國有土地提供開發辦理方式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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