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唔知點解市民要負責去舉證。
但因為個女仔如果報警俾警察射盲,
即係佢當日响現場。
即係佢有可能俾人反告另一啲罪名。
夠離譜了嗎?
我都唔知自己為乜做啲噉嘅fact check :(
由頭到尾睇少女爆眼嘅發生過程,我大概係用盡晒available嘅片段同相片。(有好多記者應該未發佈啲相同片段)
---先講結論 tldr---
1)出事一刻暫時係冇任何記錄(中槍一刻)
2)警方保護警署而有用布袋彈呢個消息係verified (警方自己承認)
3) 有人喺出事巴士站附近用丫叉射鋼珠係冇任何片段記錄。
3b) 不過有人喺警署示威期間用丫叉係有片段記錄。
4)少女除眼罩一刻布袋彈係有兩段獨立嘅片段影到(蘋果 & Now),另外亦有一張較高清相片影到(蘋果)
5) I-cable影到冇布袋彈似乎係事件較後期嘅片,而且未能夠confirm時間。
---以下事件全部可以用你對眼去證實,我列明咗啲片段同timestamp---
[19:23:49]
片段1: 立場直播 1 (38:16)
立場記者啱啱望轉身望向北面(佐敦方向),見巴士站本來充滿人群。
[19:23:50]
片段1:有線直播
當時有線記者身處Parklane近警署位置,影到附近記者仍未向巴士站移動。即係少女仍未中槍。
[19:23:56]
片段1: 立場直播 1 (38:23)
聽到較突出「嘭」一聲,但未知係因為催淚彈/開槍定其他原因。
[現場不斷澎澎聲,因為有人敲擊物件,所以聲音頗混亂。]
[19:24:02]
片段1: 立場直播 1 (38:29)
有人大嗌,記者開始跑向巴士站。少女應該喺呢一刻已中槍,群眾已有反應。
---小結---
少女中槍應該於19:23:50-19:24:02 呢12秒內。
---小結---
[19:24:13]
片段1:有線直播
記者本身面向西面,影住痞喺地下(近Parklane)嘅抗爭者。大概19:24:13跟大隊望向北面(佐敦方向),即係當時少女已中槍。
[19:24:15]
片段1:now直播
記者本來向Parklane Lavengi商店方向望,於19:24:15轉身望向北面(佐敦方向),見到唔少記者衝𡁵去巴士站。即係話呢刻之前少女已經中槍。
---分隔---
[19:24:23] 少女倒地
片段1:now直播(冇打格嗰條直播片)-唔係最清楚,但似有布袋彈
直播片段分咗兩個鏡頭,所以畫面較細,由19:24:23至19:24:29,總共六秒。片段一開始少女已倒地,起身嗰吓留意眼罩會見到類似布袋彈物體。最後佢指自己眼受傷。
片段2:蘋果片段A - 較清楚,有布袋彈
冇寫時間幾時影,但影到嘅影象同now直播一樣,只係影嘅角度有輕微唔同。蘋果段片拍得比較清楚,1:02 - 1:22,中間有慢鏡重播。最初係記者跑去傷者,影到除眼罩一刻,同埋最後醫護嘗試處理傷口。
蘋果段片開頭應該比Now段片早幾秒。佢中間cut咗一cut片,下一刻就係少女指住眼。而Now片段於19:24:29少女指眼。六秒前(即19:24:23)時少女攤喺地,當時身旁已有人痞低扶住。但蘋果片段開頭則顯示扶住佢嗰位尚未痞低。估計蘋果片段開頭係大概19:24:20
相片1:蘋果幅圖 - 非常清楚,有布袋彈
---小結---
最重要:喺少女仲戴住眼罩時,起碼有兩個source係影到有布袋彈。而仲有一幅相片更係影得非常清晰
//
假設少女最遲於19:24:02中槍(其實應該更早),暫時最早一段片影到少女大概係19:24:20(蘋果片段A)。當中有近20秒相差。由少女中槍至二十秒後發生咩事,暫時係未有記錄。
有人話少女訓低嘅地方有巴士廣告幕,故子彈要轉彎先打到佢。但少女中槍後,未有失去意識,因adrenaline行去隔籬有保護嘅屏障先瞓低,係非常有可能。
---小結---
[19:24:30]
片段1: 有線旁述話有示威者痞低拎住丫叉,但其實係講𡁵之前喺Parklane影到嗰位抗爭者(19:23:28)。
(呢一句會令人誤會巴士站附近有影到有人用丫叉。巴士站附近有冇人用丫叉係冇人知,可能有可能冇,但暫時冇verified source影到有。)
---分隔---
[19:24:37]
片段1:蘋果片段B開始 (deduced by synchronization, for refernce)
[19:25:02] (For synchronization: 用有線直播嚟估算蘋果片段B開始時間)
片段1: 蘋果片段B (00:31)- 救護員痞低一刻
片段2: 有線直播(19:24:02)-救護員痞低一刻
[19:25:24]
片段1:有線直播右邊見到頭盔(19:25:24)
[19:26:21] (For synchronization: 用嚟同步有線直播同立場直播,因立場直播冇顯示時間 2)
有線直播(19:26:21)-有人嗌死黑警
立場直播(40:48)-有人嗌死黑警
[19:25:30]
片段1:蘋果片段B (00:58)
見到有人拎走/移開頭盔。
[19:27:40]
片段1: 立場直播(42:07)
立場記者相機影一影過地下,畫面中地上已見唔到眼罩同頭盔。
[19:27:55]
片段1: 立場直播(42:22)
少女被抬離現場
[19:28:33]
片段1: 立場直播(43:00)
少女被送上救護車
---小結---
為少女急救期間,眼罩同頭盔係被人郁過(都正常,因為當時當務之急係急救,所以拎開啲嘢)。期間眼罩甚至係喺冇一段片度出現過。
---小結---
[19:29] 地上眼罩
相片1:香港恒生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HSUSU) - 影到地上眼罩有布袋彈
HSUSU放相上Facebook時間係19:32。據有線報導,HSUSU約19:29影幅相。
19:29呢個時間係由HSUSU self-report而得。
(但冇咩理由覺得呢個時間係老作,因為講得好specific,而且符合timeline。)
---小結---
HSUSU喺大概少女被抬走後約一分鐘影低相片。
但地點唔清楚,因為只係影到塊地。
HSUSU幅相冇影到個頭盔,但係左上影到條黑帶。嗰條黑帶同護目鏡條黑帶紋理唔同,故可相信係個頭盔。因此頭盔同護目鏡係放埋一齊。
---小結---
[19:35] 地上眼罩
相片1:SocREC 社會記錄頻道 - 影到地上眼罩有布袋彈,同HSUSU幅相一樣
---小結---
SocRec幅相影到頭盔同護目鏡。護目鏡嘅形態同HSUSU幅相一模一樣。布袋彈同地下張紙巾都有一樣摺痕,所以估計係冇郁過。另外頭盔條帶嘅位置亦相近。可以相信兩幅圖所影到嘅情況係一樣,即係冇人郁過兩樣嘢。
而SocREC自稱19:35影幅相。如果屬實,即係有近6分鐘個頭盔同護目鏡係冇人郁過。
---小結---
[約19:30???] 地上眼罩
片段1:有線片段A指「大概七點半再到巴士站,由另一角度望唔到布袋彈,但係唔肯定中間有冇人移動過。」唔知大概七半即係幾時
---小結---
呢段片係最難解。
佢話約七點半,從另一角度睇望唔到布袋彈。
1)有就有,冇就冇,咩係「另一角度」?係影唔得清楚定真係冇?
2)約七點半係幾時?
列出幾個可能性
a)佢早過HSUSU幅相 (before 19:29)
冇可能,HSUSU喺少女被抬走(19:27:55)後約一分鐘內已影咗幅相。當時大部份記者跟咗去救護車影佢被抬上車(19:28:33)。如果有線記者有跟上去,佢應該至少19:29或之後先返到,噉就係下面case b。如果有線記者冇跟上去,就唔存在「再到巴士站」。如果話佢行咗幾步立即折返,一嚟唔太合理,二嚟唔會話自己「約七點半再到巴士站」。
b)佢遲過HSUSU,但早過SocRec (In between 19:29 - 19:35[?])
無論SocRec係咪19:35都好,正因為HSUSU同SocRec幅相幾乎冇郁過,所以有線冇可能喺呢個時候影到幅「冇布袋彈」相。因為要喺呢個時間影到幅「冇布袋彈」,必定有人manipulate過證據。但啱先講過,HSUSU同SocRec兩幅相幾乎係冇郁過。
c) 遲過SocRec (after 19:35[?])
假設SocRec真係喺19:35影相,噉基於否定咗a)同b),相信有線新聞「再到巴士站」應該係19:35之後?噉即係話有線段片係最後先出現。
即係
19:24:23 - 有布袋彈 (now & apple)
19:29 - 有布袋彈 (hsusu)
19:35 - 有布袋彈 (socrec)
19:35之後 - 冇布袋彈?? (icable)
噉有線段片睇到嘅係咪被其他人manipulate過後嘅證據?定係純粹角度影得唔好?
3)你見段片右邊有條黃線,似係馬路單黃線。即係頭盔同護目鏡唔知幾時放咗出馬路。唔知HSUSU同SocRec幅相喺邊度影到。(not implying anything, just mentioning the fact)
4)[會唔會有線係喺19:35再過多一段時間先影?]
假設係19:35之後,其實有線得好短時間影到段片。首先,SocRec假設19:35影到嗰幅相(「有布袋彈」),唔會同一時間有線可以影到相反嘅嘢,即係話,至少可能係要19:35過多一陣先開始影。但另一邊廂,19:36警察開始反攻,記者唔會企到喺巴士站拍片,而且警察有步操呼喝聲,但有線段片冇。
即係有線影嗰段片係由19:35-19:36之間嗰一分鐘拍到段片?定係其實根本就係再之後先影-即係啲警察反攻完先影?噉嘅話,就係近乎19:38之後。
---小結---
[19:36:25]
片段1: 有線直播(19:36:25)
警隊反攻時,記者隨行,好似影到有一位記者喺巴士站痞低影相
[19:37:19]
片段1: Now直播(19:37:19)
警隊反攻時,記者隨行,好似影到有一位記者喺巴士站痞低影相
---recap---
1)出事一刻暫時係冇任何記錄(中槍一刻)
2)警方保護警署而有用布袋彈呢個消息係verified (警方自己承應)
3) 有人喺出事巴士站附近用丫叉射鋼珠係冇任何片段記錄。
3b) 不過有人喺警署示威期間用丫叉係有片段記錄。
4)少女除眼罩一刻布袋彈係有兩段獨立嘅片段影到(蘋果 & Now),另外亦有一張較高清相片影到(蘋果)
5) I-cable影到冇布袋彈似乎係事件較後期嘅片,而且未能夠confirm時間。
-------
[some additional info]
-蘋果直播冇影到事發前,只係由傷者訓喺擔架床開始影。
-RTHK直播好似冇尖沙咀。有一短片影到送走傷者後地上情況。唔見眼罩頭盔。
-------
都未講丫叉鋼珠根本冇咁易射爛3M護眼,莫講話射穿完失去咁多energy仲可以傷得咁嚴重。
有啲誇張文話抗爭者有M320榴彈發射器。未有證據,at least 呢件事入面冇證據。
-------
立場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582462538951738/
Now 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now.comNews/videos/2312171988890627/
有線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801759646963762/
蘋果相片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190813/20748064
蘋果片段A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190813/59925313
蘋果片段B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article/20190812/59922249
HSUSU相片
https://www.facebook.com/…/pcb.220698376…/2206983652757281/…
SocRec相片
https://www.facebook.com/…/pcb.292979917…/2929799120380333/…
有線片段A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2318673321583884/?v=2318673321583884
RTHK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69748777044683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疫情減緩,高雄觀光被報復了嗎? 新冠疫情不能出國,國外觀光客也不能來。今年8月來臺旅客只有1萬8,536人次,其中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者只有645人次。疫情減緩後使,國內報復性旅遊興盛,許多縣市耕耘多年有全國知名度的景區和活動都吸引大批人潮前往,結果觀光人潮反而比去年還要多 。和其他縣市比起來,連臨近...
單黃線 左 轉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疫情減緩,高雄觀光被報復了嗎?
新冠疫情不能出國,國外觀光客也不能來。今年8月來臺旅客只有1萬8,536人次,其中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者只有645人次。疫情減緩後使,國內報復性旅遊興盛,許多縣市耕耘多年有全國知名度的景區和活動都吸引大批人潮前往,結果觀光人潮反而比去年還要多 。和其他縣市比起來,連臨近的台南尖山埤都成長76%,高雄8月和去年相比卻出現衰退,並沒有搶到報復性旅遊的觀光財。從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資料可以看出,除了壽山動物園,英國領事館、蓮池潭、旗津,甚至連駁二、佛光山都出現了衰退。高雄的觀光吸引力為何就是建立不起來?面對未來,觀光局到底要辦哪些活動,推哪些政策,才能真正打造高雄的觀光魅力?
林園缐2年動工,選前騙票秀?
陳其邁市長說2年後林園捷運就要動工,捷運要動工,要完成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施工前基本及細部設計三階段。照以前大小工程的進度,每個階段最少2年,最多拖十年以上的都有。尤其綜合規劃又有環評、都市計畫變更兩大難關,不是施工單位說快就能快的。林園捷運就更誇張了,連可行性評估都還沒過關,就喊出2年動工的口號,這不是在欺騙市民,就是做了「假動工」的打算。
進度最快,捷運黃缐反而慢動工?
捷運黃線在108 年 5月就獲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報告書,今年8月就送綜合規劃報告給交通部,現在已經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作業,預定11 月底前提送中央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
林園線還沒完成可行性評估,岡山二階目前還沒有完成環評、綜合規畫、都市計畫變更。而捷運黃線進度甚至比起岡山二階都還要快,然而陳市長只說林園線和岡山二階在2年內動工,捷運黃線反而不在2年內動工範圍內,這是為什麼?黃線地方要負擔 636.8 億元,這筆錢捷運局能從捷運開發基金籌多少出來?還是全數由市庫舉債來因應?
捷運旗津線要加速期程
捷運旗津線已經納入捷運局報告裡,去年1月開始做可行性研究,預定今年109年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期末報告,並且提送交通部審議。
旗津本來要設第二過港隧道,但是交通部現在認為旗津的貨物運輸沒有成長,所以只打算做過港隧道的改善「延壽」工程。這個政策如果成定局,那麼旗津線就更有必要,更不能等。希望局長能克服困難,盡快完成可行性評估、啟動相關作業,否則15年後還做不起來的話,旗津真的會發展不起來。
尤其旗津線沿西臨港線鐵路,經過港隧道之引道段,以地下型式轉入旗津二路佈設引道段,在廟前路口以新闢輕軌過港隧道連接新濱碼頭。如果新闢的輕軌過港隧道能同時共構汽車道,這多少能取代不建新過港隧道的運能。
高鐵南延應建請中央採小港潮州線
去年蘇貞昌院長拍板,高鐵南延屏東決定採造價最低的左營方案,這個決定雖然最省成本,也是最沒效益的。因為外縣市民眾到屏東大多是要去更南邊的東港、墾丁,而不是到屏東市區。此外,屏東市區離高雄市區根本沒有多遠,從高雄火車站到墾丁跟從屏東火車站到墾丁,時間距離根本差不多,因此高鐵如果要發揮南延的經濟效應,應該直接南延到潮州或是東港。
從這個角度可以看出,高鐵南延4方案中應該是「小港潮州案」最有效益,也就是從左營高鐵站穿過高雄市區至「小港機場高鐵站」,再穿過高屏溪進入屏東。這樣一來,南部民眾能最方便到達小港機場,機場利用率會大幅提昇,這是對高雄、屏東都有利的方案。
有關高鐵南延案,在做決定前有沒有問過地方意見?交通局給了中央哪些建議?未來還有沒有翻案空間?
單黃線 左 轉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單黃線 左 轉 在 蔡文旭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的紅線不得臨時停車。」
中央噴水圓環到國華街距離有100公尺全部畫成紅線,因此有郵差、麵粉雞蛋司機、計程車司機、買飲料媽媽,連晚上11點買牛肉麵的小姐也被開紅單。警方資料統計,3月份中山路開出960件紅單、4月份432件,合計1,392件,紅線停車罰900元、併排停車罰2400元,人民荷包失血超過126萬元。這兩個月來,連停一下黃線也開單,搞得店家抱怨連連,受罰市民都說以後不來中山路了!
文旭建議,此路段除了路口兩端10公尺、斑馬線與無障礙斜坡道保持紅線外,其餘50米應該可以改畫為「黃線」,方便鄉親臨時上下車。交通處說,考量這路段因為年節交通流量大及中山路汽車左轉進入國華街的道路空間不足,因此才全部畫紅線。然而年節加總起來只有15天,年節期間其實可以擺上「三角錐和申縮横桿」來標示「禁止停車」,如此才不會因小失大,扼殺店家的生意。
警方私下表示,黃線比較有彈性,保持「隨時可開走」的狀態,方便鄉親臨時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