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黨團盡速簽字同意「醫療法」協商結論,
讓「財團醫院」回歸到「財團法人醫院」的「公益」路上。】
今日完成有關醫療財團法人公益性「醫療法」修法協商,
目前靜待各黨團簽字同意後,就可排入院會完成三讀程序。
這對於醫療財團法人治理是突破性的改變,
以長庚醫院董事會為例,
董事會不再是家族私相授受必須對社會負責,
主動公開董事、監察人應主動揭露的資訊及利益迴避規範,
還有社福金之救濟辦法、服務內容、補助基準與成果。
長庚醫院董事會必須有 #員工選舉產生的員工董事和社會公益董事一起參與決策,
不分醫院規模,
衛福部將 #派駐公益監察人監督醫院運作;
#衛福部應會同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對於長庚的收支結餘、稅務、教研金、社福金 #進行專案檢查。
以及 #增設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醫院稅後盈餘5%,
優先改善醫護勞動條件;
董事會還必須 #設立醫療公益委員會落實社福金的運用。
醫療財團法人如違反醫療法法規,除了按次處罰外,
#衛福部亦會公布違法法人名稱與代表人姓名以供社會監督。
明日已是本會期最後一天,
該法自5月17日完成委員會審查,
已歷經7個月協商期,
呼籲各黨黨團幹部盡速簽字,
以落實醫院財團法人之醫療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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