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翼粉專與網軍:「防疫視同作戰,面對中國來的病毒是特別時期要什麼平時的法律、講什麼人權?就是你們這些無用的法律人在拖累國家!」
(↑87分喔!就算是戰時也要依照軍法來阿!大腦很好用,#少看梗圖,多動腦啦!)
「防疫作戰國家存亡應置於一切之上。」
(↑像不像 #中共的口號?)
(所以說,台灣人一方面高喊自己和中共不一樣,但很多人骨血裡就是充滿奴性、崇拜帝王(英雄)的華式思想。)
容我們提醒一下健忘的台灣人:
在 #納粹時期,希特勒也是說那是特別時期,所以有病的、「基因骯髒」的人,通通都該死,大量德國人被驅逐出境或被迫害而逃亡海外、滯留國外有家歸不得。
不說外國,說說台灣歷史好了,
幾十年前, #國民黨撤退到台灣時,也是說那是「戰時」,不能用「平時」的法律,不但戒嚴,還搞出動員戡亂條款,解嚴後繼續任由行政命令禁止本國籍的留學生(因為留學生們長期旅居國外吸收太多歐美先進知識所以可以推定「對國家不忠誠」)與不同意見人士返台,這就是 #大法官釋字第558號的由來。大法官跳出來說違憲,捍衛了旅外台籍「少數」人民的人權。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如今的執政黨應該謹記「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58號」之所以誕生的原因。因為這是 #台灣前人在對抗極權、#爭取人權史上充滿傷痛的一頁。
遺憾的是,如今的執政黨,好像忘了那個慘痛的歷史記憶。
而側翼粉專也忘記了國家的組成要素是人民、民主自由的意義,竟然集體變成法盲為權力濫權而護航。
你們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釋字558號: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為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第12條:
「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不得無理褫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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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風、逆時鐘討論 #旅外本國人的基本人權】:https://bit.ly/36U6dG8
【一紙行政命令送到航空公司】:https://bit.ly/36Vib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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