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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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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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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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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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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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堅持反共,何來紀念八二三砲戰?】
🇨🇳⚔️🇹🇼
今天是八二三砲戰63周年紀念。在這一天,大家共同紀念為了抵禦中共,犧牲性命的國軍與民眾。面對共軍進逼,國軍不只是守住了金門,更讓冷戰態勢中的中共,未能突破「第一島鏈」,對台澎金馬的命運影響深遠。
八二三砲戰,作為一個歷史事件,理應成為凝聚全體國人共識的契機,不分黨派、團結軍民。
可惜的是,最近國民黨主席選舉即將到來,為了爭取「深藍」黨員票,對於八二三砲戰相繼出現光怪陸離、走偏鋒的言論,令人婉惜。
例如朱立倫說:「用鮮血保衛台灣的都是國軍、國民黨員」。這顯然是以偏概全的說法,而且當時因戒嚴實施黨禁,不允許成立其他政黨,所以強調國民黨員身分,沒有任何意義。
🌊【砲戰中的馬祖 單打雙不打的漫長歲月】
戰火下的犧牲奉獻,不分軍人與民眾。
以馬祖為例,雖然馬祖不是直接承受最強烈的砲擊,卻因為共軍「佯攻馬祖」的策略,以馬祖周遭的海戰及空戰,揭開八二三砲戰的前奏。到了10月,金門戰火趨緩,又開啟了連續20年金門、馬祖兩地的「單打雙不打」,直到1979年才結束。
在這段漫長的日子中,除了軍人殉職,不少無辜的人民遭到砲擊而逝世,是許多金馬長輩一輩子的傷痛。
🌊【超越黨派觀點 全民的八二三砲戰與戰地歲月】
如果放大格局,八二三砲戰不僅僅是屬於金門、馬祖軍民的歷史,更是屬於全體台灣人民的歷史。
時隔多年,中共持續對我們的家園形成威脅。從守護主權的觀點出發,要感謝當年駐守前線的軍人和一般民眾的犧牲奉獻,避免台澎金馬遭到中共侵犯。
跟當年不同的是,我們的國家在數十年間,發展出民主自由體制,人民也更珍惜現有的生活方式。但正因為民主的環境,讓我們學習歷史的全貌,提醒我們反省戰爭體制下,對一般民眾的所產生的不公與壓迫。不論是台籍充員兵的角色、金門、馬祖基層民眾受到戰爭的衝擊,歷史的種種面向,都應更完整呈現。
🌊【國民黨如果不反共,紀念八二三的價值為何?】
另一方面,國民黨紀念八二三砲戰時,也必須回答一個核心的問題:八二三當年是一場抵禦共產黨侵略的戰爭,如果當年反共的國民黨,現在卻標榜跟共產黨合作,那國民黨在八二三這一天,到底在紀念什麼?
如果國民黨不再堅持反共,是否愧對在八二三砲戰中犧牲的前輩?
如果當年視為神聖的國家主權可以擱置,國民黨現在所珍惜的價值,又是什麼?
我想這是不論誰擔任國民黨主席,都要回答的問題。
#八二三砲戰全民的記憶
#台澎金馬團結一心
台灣人成立的第一個政黨為何是誰成立的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議會】國民黨歹戲拖棚,又來了~
台灣的歷史不是從中國國民黨來才開始!🔥
為何國民黨如此恐懼論辯、面對真相?🤣
前情提要1:https://v.gd/JUAIaP(#南島語族)
前情提要2:https://v.gd/xbUw8c
前情提要3:https://v.gd/2Ddr3B
下午繼續審議昨天未審議完畢之客委會預算案;起因中國國民黨的 #劉德林 自己搞錯預算內容又亂罵,惱羞成怒下不了台便杯葛議事。
不料今天流會又是他!!!
會議一開始接著就對「#美濃區黑川老師紀念碑景觀建置工程」提擱置;儘管議場內有諸多議員支持預算、反對擱置,議長仍敲槌通過擱置。接著審議「龍肚敬字亭」預算,邱于軒發表完,劉德林又舉手,接著開始鬼扯八二三砲戰、批評台灣史觀。
閔琳也舉手發言表示,能在議場內開始論辯「不同史觀」、不同意識型態、文化歷史甚至哲學等更深層次的議題是高雄市議會作為地方議會進步的象徵。而這也是 #自由台灣 與共產黨極權統治的 #中國 最大的不同。
接著閔琳嚴厲譴責譴責劉德林,自己不做功課被戳破就亂擱置預算,把預算審查當兒戲;更強調「請中國國民黨承認自己戰敗的歷史,提升自己狹隘的歷史觀點;並請尊重台灣不同階段的歷史歷程,也請尊重不同多元的文化認同。」
高閔琳:#台灣的歷史不是1949年才開始!
會議在無黨籍議員朱信強發言和議長說明後本要落幕,不料劉德林始終過不了「惱羞成怒」這一關,繼續不甘示弱對本人的發言進行扭曲、並頻頻發表與預算內容無關的人身言詞攻擊(我只好走到他旁邊靜靜看著他,聽他還要鬼扯什麼)⋯⋯最後又提清點人數導致流會。
沒錯!整個議會都是劉德林在講!連續發言三次!別人都沒得講!期間 #黃捷、#簡煥宗、#邱俊憲 議員,頻頻舉手也通通沒有發言機會!🔥
我才發言一次!劉德林三次!我沒指名道姓罵人,劉德林這偏激老不休一直謾罵!
沒錯,按議事規則我是社政委員會的,理應禮讓其他委員會議員發言。但第一,我舉手當時沒人一直舉手要發言(其實也是大家禮讓我回擊劉德林),而且也是議長點名自己要讓我發言。第二,我支持預算、並無發表與委員會不同之意見,這也完全也符合議事規則。
反倒是議長自己不懂議事規則,不會主持會議,後面國民黨發新聞稿反扯是我不懂?誰在跟你不懂啦!
(議事規則和會議規範這種東西,我小時候在台大學生代表大會有練過!台大第一屆議事規則營還是我辦的!)
我認為曾麗燕議長明顯偏袒劉德林個人,讓辯論輸人慘慘的劉德林連續發言三次,而且都針對我個人謾罵;還接劉的話鬼扯說我攻擊劉德林、批評我,這叫什麼議長主持應有公正超然之地位?這議事規則議長不懂嗎?還不讓包括我在內支持預算的其他議員發言?
從頭到尾胡說八道,主持議事不公!
國民黨席次過半就是一直鴨霸欺負席次少的政黨!國民黨不尊重多元族群、歷史認同、攻擊謾罵其他議員不說,說我不尊重說我攻擊劉?顛倒是非、邏輯狗屁不通!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前後矛盾!
笑死人了,衷心感謝有議會直播這種東西,拜託大家有空看一看國民黨們究竟是有多荒謬!有多愛說謊又有多愛硬拗!
議場直播:https://youtu.be/kpnekM05K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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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議場心得:
我真的覺得為中國國國民黨感到非常的不堪;也非常不解,甚至還覺得有點好笑。
國民黨始終講不清楚從「#國共不兩立」、「#反攻大陸」,到現在整組變成「#舔共集團」到底是怎麼回事?
如稍早所言,一大早中國國民黨一個偌大的百年政黨,竟然為了我一個小小的議員昨天的發言特地發了新聞稿來謾罵硬拗、針對我個人來攻擊?
據聞,劉德林也表示「只要高閔琳今天在現議場,就要提擱置預算或清點人數」,試圖來杯葛議事⋯⋯?
太可笑了吧!
堂堂的百年政黨,竟對一個民進黨議員提出的理性論述無力招架,只好發表可笑內容的新聞來自欺欺人?
為什麼如此懼怕在議場碰到我這個七年級的民進黨議員、這麼害怕與我公開論辯呢?
為什麼明明是搞不清楚預算在審啥的劉德林自己出糗,國民黨卻發新聞稿叫我辭議員?該辭職的是亂審預算又愛演的劉德林吧?😂
以及,為什麼中國國民黨要這麼笨,自家其中一位議員劉德林出糗惱羞下不了台階的問題,偏偏要拖累整個政黨所有議員一起下來承擔「#杯葛議事」的罪名?我看明明也有國民黨議員支持該筆預算不是嗎?
(聽說又有國民黨議員晚一點要發稿?)
(來,攏來,我沒差 ~~~🤷🏻♀️)
(誠摯奉勸各位,沒完沒了歹戲拖棚,只會夏夕夏景,落得自己難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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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歷史的部分 #多讀書共勉之
#切莫低估台灣人民的智商
有些政黨戰敗逃難不敢承認、歷史不好又愛硬坳,我最後幫大家還原一下史實。
國民黨和劉德林的發言內容及新聞稿中,扯「八二三炮戰」如何英勇又台灣該感謝國民黨、「76年前日本戰敗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國民政府光復台灣」?
事實是,中國國民黨因為一直打輸中共,引以為傲的「八二三砲戰」打中共,卻是在1949年蔣中正聘僱拜託日本人(白團)來幫忙打的!
當時的日本帝國特別成立軍事顧問組織「#白團」來台灣,就是要幫助「中華民國」抵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侵略。後來日本的白團和1951年成立的 #美軍顧問團、1963年 #德國軍事顧問團,成為中國國民黨對外求救的大哥。
簡單說,這就是一個「葛格,他打我~嗚嗚哭哭~」之「外來政權戰敗逃到臺灣,然後自己又無能抵抗中共,找了一堆國家來幫忙打中共」的故事。
然後國民黨現在篡改歷史,說是自己好厲害、台灣人民要感謝他的保護?呃呃~🤔你沒逃來台灣,台灣不要好心收留你,我們現在會被中共追殺、整天欺壓想要併吞嗎?
至於「76年前日本戰敗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國民政府光復台灣」這說法就更可笑了!
欸欸!什麼時候日本有向中華民國投降過啊!
明明是美國在廣島、長崎投入兩顆原子彈後,日本正式宣佈投降吧!中華民國、中國國民黨從來都沒治理過台灣,啊是在光復什麼啊!講「終戰」還比較正確吧!
中國國國民黨沒有宏觀的視野、缺乏對台灣本土的認同也就算了;如此竄改歷史、自欺欺人⋯⋯真的是太低估台灣人民智商了!
本篇寫到最後我真的笑了。
我只能說,腦部如果有某種症頭,無藥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