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於軍管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民國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7日),軍方未經法律及程序取得物權,為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
#協調會時間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上午十時
#地點金門縣議會
一、金門於軍管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民國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7日),軍方未經法定程序取得物權,包括土地及房屋轉移為國有,現由軍方管理者。當年軍方便宜行事,假軍政之威權與暴力,縣政府及所屬地政機關在唯命是從、不得不為的情况下完成了諸多物權之移轉,百姓哀苦無告。這是威權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不法行為與結果,民選之政府理因為民作主。
二、蔡英文總統金門的競選政見第四項,實現「土地正義」:針對戰地政務時期國家以非法取得人民土地,推動「戰地政務時期不當徵收佔用民眾土地返還補償條例」特別立法,加速還地於民,實現土地正義。
令人遺憾地,過去二十年藍綠政府關注的轉型正義及其平反工程,主要聚焦於「二二八事件」與後續的白色恐怖。
對於金馬戒嚴歷史及其所遺留的轉型正義問題,政府的態度與作為著實消極,迄今為止,也沒有一句遲來的道歉,金馬人民不知轉型何在?正義何在?
三、立法院制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經總統公布施行,為落實法治之精神與實踐,地方政府秉承上揭法律之實施,理因有相應之具體作為。為人民作主,能依其條例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讓轉型正義真正普及於全體國人。
四、離島建設條例頒行已於二十多年之久,並不能平復民怨或滿足人民的期待,陳情訴願者比比皆是,今天的協調會希望立法委員、縣政府、地政機關,能找到釜底抽薪有效的方式解決問題。
1.請縣政府公布登錄在軍方名下管理的財產、取得方式及過程的事實,讓人民明白並尋求符合民意的方式解決問題。
2.請縣政府、地政機關,本於職權依據存檔之地籍資料,經逐筆稽核後給予塗銷,並恢復為原權利人所有。
Search
協調會時間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上午十時 在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協調會時間中華民國110年7月30日上午十時 · #地點金門縣議會 一、金門於軍管暨戰地政務實施期間(民國34年8月15日至81年11月7日),軍方未經法定程序取得物權,包括土地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