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更新,補資方回應)
#最新【勞資協商破局 長榮空服員工會1600起展開罷工】
文/嚴文廷 設計/黃禹禛 攝影/吳逸驊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取得罷工權後,今天(20日)與長榮航空雙方首度同意勞資協商開放媒體直播,但經歷70分鐘,在第一項調高日支費就卡關,工會宣布經歷多次協商會議,資方提出的方案一模一樣毫無退讓,認為協商已經毫無實質意義,宣布終止協商並於今天下午4時起開始罷工,已經簡訊通知所有會員罷工。
由於長榮空服員工會涵蓋長榮航空與立榮航空,將會衝擊國際線與國內線航班,交通部民航局統計,今天下午4時以後,長榮與立榮航空國際與兩岸航線共有33架次。
交通部表示,因應長榮空服員罷工,目前人在國外訪問的部長林佳龍指示,由政務次長王國材擔任指揮官即刻啟動應變機制,要求民航局、觀光局、機場公司、長榮及立榮、華航及華信、客運業者依應變計畫啟動因應整備,另建請國防部軍機備援協助馬祖聯外交通,以及衛福部依「緊急醫療空中轉診後送計畫」預作因應準備。空服員工會補充說明,目前長榮仍有1,000名空服員未參與罷工,離島國內航線仍足以調度,如果人力不足,工會也願意協調提供人力。
今天的勞資協商是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正式取得罷工權後首次公開協商,由勞動部次長劉士豪主持,長榮推薦的專精航空法律師柯莉娟與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協同主持,空服員工會提出的八大訴求中,第一點提高外站津貼從現行的90元/小時提高至150元/小時,並要求提高外站津貼必須禁搭便車。
長榮航空總經理孫嘉明對此指出,2006至2008年都虧損,但依舊發給員工1到3個月的年終,如果要講數字,這些都是公開資訊,但也強調,工會訴求的第一項提高日支費,希望可以進入到逐條討論。長榮空服本部副協理馮美莉強調,空服員日支費每小時可以額外領90元,以台北飛洛杉磯四天班,空服員可以領到5000多元,符合業界標準,希望工會可以提出為何要增加至150元的計算基準怎麼來的?
但勞方代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指出,今天資方提出的內容和幾個月來提出的協商內容一模一樣,並無任何進展,現階段協商已經無任何實質意義,宣布即刻起終止協商,並於今天下午4時起展開罷工行動,已經簡訊通知所有會員前往南崁航運大樓罷工,並繳交護照、台胞證與員工證,周聖凱強調,倘若長榮航空公司拿出實質誠意,提出具體的相對應方案,工會願意隨時重啟罷工後的第一場協商。
長榮航空總經理孫嘉明指出,對於空服員工會突襲式的啟動罷工感到遺憾,將以降低旅客不便為優先考量,仍呼籲空服員避免兩敗俱傷,能回到工作崗位,並以負責任的態度面對罷工,更不會畏懼任何挑戰與威脅。
對於今天第一條未達共識就談判破裂,孫嘉明強調,過去協商都有提出,#只要工會願意放棄禁搭便車條款,對於待遇的部分願意酌往上加,站在公司的立場不能做差別待遇,很遺憾的是這部分一直沒有被工會所接受。
至於罷工對旅客所產生的衝擊,長榮航空表示,今晚8時至9時將在官網罷工專區 (www.evaair.com) 公布明天受影響航班,明天早上公布14:00後影響的航班,目前長榮航空一天平均80班左右,將會盡力盤點人力後做最大的運用,至於已經購買機票的旅客,可洽購票的旅行社或公司客服,如有因罷工衍生的食宿或改搭其他航空公司,請保留收據與登機證上傳補助專區,上限250美元,受理後將會主動與旅客聯繫。
航班異動將隨時更新公佈於長榮航空罷工專區網頁 、手機APP或臉書,旅客也可撥打至長榮航空服務中心02-2501-1999 查詢相關訊息。
#延伸閱讀
★關於罷工你該知道的10件事
http://bit.ly/2GBLcEJ
★0604空服員上街爭勞權 長榮:不會因罷工威脅屈服
http://bit.ly/2FlxMLE
★真的假的?你阿祖比你還會搞罷工?
http://bit.ly/2Y8vQ0B
#長榮航空 #空服員 #罷工 #報導者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勞資會議代表異動 在 台灣共識 台灣成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勞基法舊制/新制比較表》為正義發聲 敬請大力轉發
聽說原作者被某黨網軍惡意檢舉到停權了
顏平楚製表 /撰文
https://goo.gl/X5AJQh
好久沒發文了,原本不想管一例一休修正案民進黨死活的,但因為歷史性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居然三讀通過了!讓我不得不豎起大拇指啊!所以就花點時間來【比較】一下舊版勞基法、一例一休版勞基法跟一例一休修正版勞基法,看看民進黨是否真是十惡不赦,被稱倒退30年。
基本上有個懶人包蠻紅的,但它只比較了一例一休版勞基法跟一例一休修正版勞基法,沒把舊版勞基法放進去,而且省略了很多字跟關鍵並且還玩標題殺人法,搞得人心惶惶,民進黨好像國民黨翻版。但真的是這樣嗎?
(詳細請看圖表比較,這邊只寫小幫手畫重點的部分)
我們用那懶人包的順序來談:
1.首先看「休息日工作給薪」的算法,舊版勞基法根本沒有休息日,休息日是一例一休制度才生出來的概念,除了原有例假日,再新增一休息日,所以休息日需發給加倍工資已經是過去(2017年以前)所沒有的。即便是修正版,都比舊版勞基法多出許多加班費。
2.「特休假」,一例一休版與修正版的特休假皆比舊版勞基法的特休假多(詳細日數請見表列),而修正版終於可以積假,我覺得對有出國打算(可以長假期的蜜月或是跑歐洲旅遊)、計畫短期進修者更有幫助。我自己覺得這很棒!
3.「輪班間隔時數」,舊版勞基法根本沒明訂時間,只有一句「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就帶過。而一例一休版跟修正版則都是明訂11小時,修正版是除非「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才能改為8小時。
除非你公司的工會是資方走狗,不然要改成8小時是需要你的同意的,勞資會議更不用說。但如果你公司的工會是走狗,那員工也該團結一下清除走狗吧。
4.「一週七日怎麼休」,那懶人包蠻賤的故意只講例假日而忽略休息日,誤導人修正後14天要連續上班12天。除舊版本外一例一休版跟修正版都是每七日有二日休息。(舊版勞基法是說至少七休一而已)而修正版則是特定行業在透過勞資協議後的例假日可彈性調整。
例假日可彈性調整後對某些行業勞工是會比較有利的,例如百貨專櫃人員可配合百貨的折扣期調整自己的例假(折扣期可大賺業績獎金)。
5.「一個月加班上限」,需注意的是,這點在一例一休制中跟舊版是沒異動的,但由於多了休息日的概念後,在休息日工作也是加班(並且有更加倍薪資),變成比以往有更多工作時間可被定義為是加班,我認為這只是一個一例一休才產生的bug被debug而已。
6.「傳說中的七天假」,在一例一休版之後因減少每週工作時數的關係,換算起來等於一年減少12個工作天,扣掉7天假,其實還是多5天假。(詳細計算請看表列)
有些中產階級勞工感覺較虧(因有些企業公司可能本來就多給是週休2日),而基層勞工工作時數做滿的,修法後會較感受到假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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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修正版的確是比較有彈性,而且這彈性其實是對基層勞工比較有利。題外話一下,不要用中產階級勞工的眼鏡看世界,中產階級的吃飽飯足想要多休一點不為過,但不代表基層的勞工就不想多加班賺生活費,出社會工作十幾年,也看了不少人,其實很多較低薪的人,是靠假日加班賺加班費來貼補家用的。學生沒社會歷練、而中產階級被左膠誤導在電腦前憤恨不平,不代表時間都拿去賺錢養家的人沒時間出聲就跟你們想法一樣。法規能彈性一點反而是中產跟基層勞工才能雙贏。
另外,我認同這次修正版並不代表我覺得台灣勞工問題都解決了。台灣的勞工處境目前一週工作40小時,我之前在法國念書時法國工時才35小時超羨慕的,但我知道台灣跟法國還有許多產業現實上的落差,沒辦法一下就衝到一週只工作35小時。
況且,台灣的勞動環境一直以來主要的問題不是在「法」,而是在許多不肖資方「不守法」,以及台灣的勞工多是媽寶勞工總是期待別人幫他解決,而不自己團結組工會,跟歐洲先進國家根本沒得比,所以才會有資方要求勞工配合做假工作時數、扣你加班費不給錢、莫名其妙的責任制拗你,這些都是吃定勞工自己不敢檢舉又不敢團結反抗。
也別說我只會靠杯,我也可以舉個實際辦法來改變勞動環境,期待台灣人改變性格工會滿地開花我是不敢想啦,所以簡單一點的做法是,公司違反勞基法就處以高額罰款,並且讓檢舉員工可獲得其罰款的高額占比當獎金,並且保障員工若因檢舉而被記恨開除,可要求公司必須付比平常更高額的資遣費,並且政府提供更長時間的失業補助金。以往員工不敢檢舉是因為沒多大好處又可能丟掉工作,只要依照台灣人愛錢的性格,重賞之下必出勇夫,拜託如果大家檢舉一個就可獲得一兩年薪水甚至更多的獎金、外加超額的資遣費、更長時間的失業補助金讓你可以出國玩透透,保證檢舉到翻掉,大家搶著檢舉,沒有公司敢再違法啦。
好了,繼續潛水去,有任何留言,我通通不回應,大家請當自己家玩,不好意思啦。一樣老規矩要轉自己轉,通通無所謂,也不用標註從我這邊出來,我都沒差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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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仔補:
做出《勞基法》國民黨版舊制/民進黨版一例一休新制/一例一休微調版的三者比較表,並詳細解釋的作者,他的臉書被檢舉到停權,現在看不見了。我其實之前就有預感,每當發生講出真話撼動到國民黨的政治佈局,戳破網軍帶風向的文章,就會被網軍攻擊/盜帳號/檢舉導致停權。因此大家看到這樣的文章都要記得備份。
這裡是我剛看到其他網友備份的圖表,我也幫忙備份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