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操作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或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的作業人員熟悉相關安全操作規範,以有效降低職災風險,新北市勞工局所屬勞動檢查處將在11月28日於林口工業區服務中心(桃園縣龜山鄉文化路1段53號)辦理「荷重1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並在12月4日於新北產業區服務中心(新北市新莊區五工五路95號)辦理「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上述課程完全免費,完訓後將核發學習證明。歡迎轄內相關操作人員均能踴躍報名參加。
依照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擔任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或3公噸以上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人員,應每3年施以至少3小時之在職訓練,以強化其勞安意識。本課程全程參與者,勞檢處將依規定發予3小時學習證明,轄內事業單位如有訓練需求者,可直接派員報名參加。
勞工局提醒,欲參加上述課程訓練者,請於11月26日前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循下列方式完成報名。傳真報名:(02)22600626(報名表下載請見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網站公告http://www.lsio.ntpc.gov.tw/web/AB)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呼吸防護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規定,雇主應採取呼吸防護措施,並規範勞工人數達200人以上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在有害環境下各單位要做的事情包括:(一) 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 防護具之選擇。 (三) 防護具之使用。 (四) 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呼吸防護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規定,雇主應採取呼吸防護措施,並規範勞工人數達200人以上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在有害環境下各單位要做的事情包括:(一) 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 防護具之選擇。 (三) 防護具之使用。 (四) 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五) 呼吸防護教育訓練。 (六) 成效評估及改善。
在上一屆立法院持續推動下,我們樂見勞動部職安署對於呼吸防護計畫的努力,近幾年積極制定相關指引、技術參考手冊等,也有許多宣傳資料在協助需要呼吸防護的相關職種中,也在網站架設專區。
這些計畫主要針對職場的危害,比如粉塵、有機溶劑等等,希望保護工作者在職場上的安全。不少專家學者反應,表示有幾個層面可以再加強:第一就是能力的培養要加強,具體包括製作教材、呼吸防護計畫訓練、訓練影片製作等。而牙醫師公會在實務面碰到的狀況,覺得牙科從業人員的部分,著力比較不夠,他們自己很希望能夠加入這個計畫,因此我建議行政單位,可以參考一下這樣的需求,是否能針對工會或行業來協助,像是市場管理面、學術研究面、宣傳的方式等等,能透過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單位,繼續推動呼吸防護計劃。
相關單位回覆我,目前訂的呼吸防護具是以工業用口罩為優先,醫療防護具在CAS有另外的規定,然衛福部也有分級管理跟查驗的規定,那上面提到的狀況,會再跟衛福部進一步來做研商,另外再深一層針對醫療用的部分、或牙科部分的防護具,會再做一些精進。
我提醒相關單位,計畫宣布出去,當然大家理所當然覺得就認為,不管是工業用還是醫療用,就應該是齊備了,但目前他們實務的感覺就是還沒被照顧到,希望相關單位能留意這樣的狀況。
促進職場身心健康
第二個部分,我想關心勞工朋友的心理狀態、心理衛生,我在外交國防委員會也很重視心理輔導這部分。我留意到勞動部,目前有幾個方案,比如「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及「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實務碰到的問題
我想提供給相關單位兩個方向,第一是員工的協助方案,因為對企業來說,若要在內部事業體設置心理輔導單位,常會面臨層級問題,比如說這單位若比較低階,那經理要來找他,可能會有我要跟薪水比較低的人來講我的心事,我不太敢講。那倘若層級太高,企業主可能會覺得是不是有這個開銷的必要?如果是外包,外包可能又不見得了解事業體本身的狀況,這是企業實務層面遇到的問題。
我們可以多做些什麼?
那以個人層面來看,就像上面的例子,比我高階或比我低階?我講這個不知道會不會被人考核?我可能沒辦法信任我面前這個幫我做心理輔導的人。所以這些問題,我們應進一步積極以勞動部的高度,來研究怎麼輔導企業,要求企業設立這些單位,以真正達成全民心理衛生健康的計畫。
另外,與其要讓一個單位看起來像老師,一天到晚像醫生在看病,不如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守門人,每個人都可以發現徵兆,可以願意主動傾聽、回應,並將資源介入,比如轉介去外面或在企業內輔導。希望能看到勞動部針對事業團體具體的計畫,3Q!
2020-11-25,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勞動部 許銘春部長,職安署 鄒子廉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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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的質詢有 2 個主軸,職護 & 颱風假
在職護的部分,《職業安全衛生法》將在明年 1 月 1 日擴大適用範圍至 100~199 人規模的企業,預計將有約 4000 家企業需要再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對此阿春部長表示,勞動部已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訂做好上路準備,符合資格的醫師與護理師人數,#都遠高於明年企業需要再僱用或特約的醫護人力,且台灣職業健康護理學會也有成立網路平台,來做培訓與媒合的部分。
乍看之下,似乎人力與硬體都已做好充足準備,但其實我們都知道,符合資格的醫護人力與實際上有在提供服務的醫護人力有著非常大的落差‼ 最大的問題就在於,#職護的執業環境很差,有的企業開給職護的缺,要求大學畢業,月薪才 25K,更誇張的是,大部分的職護都還被強迫兼任行政、總務、人資等非專業相關的工作,#明顯違反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在薪水低,還要做非專業相關工作的情況之下,難怪護理人員都不願意進入職護領域!職護的工作是防止職業災害,難道勞工的健康保護,是可以這樣被企業削價競爭的嗎❓ 請勞動部在兩週內提出職護的職業訓練養成及媒合機制,#並清查職護被迫兼任非專職工作的狀況,也謝謝阿春部長在備詢時馬上答應我,要讓職安署加強派員查核。
至於颱風假的部分,#我則請勞動部在一個月內清查颱風天要出勤的行業,並加強宣導雇主提供颱風天出勤工資加給及交通津貼。今年9月12日,我與醫管會的執行長王必勝討論後,已先為所有部立醫院爭取到雙倍時數及交通津貼,#接下來我會繼續突破成大和台大等教育部系列的醫院,以及退輔會的榮總系列醫院💪💪
🔸 職業安全衛生法:https://reurl.cc/GkEKlD
🔸 勞工健康服務醫護專區:https://reurl.cc/RdXW3n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https://reurl.cc/ZnbeKQ
🔸 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https://reurl.cc/Mrkg4
#為職護發聲
#爭取颱風假的出勤權益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在 於新進員工仍要實施「一般安全衛 的推薦與評價
依照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為維護勞工職業安全,建議於開始工作"前"使其接受一般安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