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與未來](六之三)
國安法第一審唐英傑案,專家證人解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作供進入了一個新階段。控方專家作供後,辯方向自家邀請的學者提出問題。今天較後時間,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向辯方專家學者提出盤問,雙方攻防火花四起,加上法官們的提問,法庭裡關於歷史、學術、法理辯論,討論層面甚廣。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早上較後時間,開始向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提問。周天行戴着金屬框眼鏡,右手長期拿着原子筆,在擱在木架上的滿有螢光筆筆跡的文件上做筆記。每問畢一條問題,就會動手在文件上寫一點東西。
港大教授李詠怡(Eliza)這天穿了灰色線衫上衣,在上面加穿黑色西裝外套,她表情不多,語調大部份時間平穩,但有些時候,還是會表現出驚訝的語氣。
法庭是個講究用字精準的地方,然而當周天行以司法常用英語詞彙向社會科學背景的Eliza發問,雙方已經就問題的用詞爭辯起來。
周:「光時口號,梁天琦是創作者(creator)?」Eliza強調, “creator”只適用於聖經形容創造天地的上帝,但漠視了梁天琦參選之前,『光復」二字已經在社會上有人使用,故她認為應稱梁為 “improviser”(有二次創作的意思,或在前人的根基上再創作的含意)。
周:「Does slogans represent political agenda?」(口號是否代背後有政治議程?) Political Agenda可解作一些潛在政治訴求。
Eliza追問:「甚麼叫represent?」周天行於是提出兩個詞語代替represent. “regarded” “considered”. Eliza有點莫名奇妙,她回應道:「口號是口號,政治議程是政治議程,兩件事是不同的。」這個問題最後不了了之。
在重點主題上,雙方糾纏良久。例如有一段,討論到「主權Regime」這個主題。周天行前請Eliza回答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Eliza答是。
周專員再追問:「若我問妳,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去光復主權,是否代表必然要推翻政權?(To reclaim the sovereignty from the PRC, does it necessarily mean to overthrow the Regime?)」
三位法官之中兩位,陳嘉信和杜麗冰均追問周專員:「那一個政權(Which Regime)?」周專員垂頭找文件約六秒,再說:「香港的政權。」
Eliza回答道:「這條問題很混淆,香港從來都不是獨立國家,何來主權?又何以光復?而且Regime在政治學上不只解作政體,也可用在經濟或貿易概念上。你問的『光復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兩回事,我不知道怎樣把兩者放一起。」
周專員用十二秒再找筆記,改為問,即是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Eliza回答:「『推翻政權』又和『分裂香港出來』是兩回事。香港從來都不是主權國,怎樣去恢復其主權呢?實在有點荒謬(absurd).」
Eliza說:「我有點被混淆,這裡有不一致之處。『光復』是關於『過去』,想回到一個舊的狀態;而『港獨』是『未來式』,我不知道如何把兩者放在一起。」
周再指,若說話的人從來不接受香港是中國一部份呢?Eliza指:「這裡要涉及太多假設,才達致你所說的總結,對我來說 doesn’t make sense。」
過去,將來,今天的審訊,又再把法庭變成時光機,從1360年的元朝,再拉到近代中國史的文革,再提及到香港殖民地時代,再回到近年香港社會運動的脈絡。
上周五,辯方報告裡提及元順帝因為想花費修建皇宮,被臣子勸阻,稱要「光復祖宗之業」,Eliza指,元順帝說此話時仍在帝位,故認為「光復」不一定涉及推翻政權。
周專員今天追問Eliza,知否元順帝說這話的背景,正是元朝「紅巾軍」把蒙古皇宮燒毁,元順帝覺得失去了「上都」(今內蒙古多倫西北,其中一個首都)感到羞辱,故「光復」是涉及祖宗國土之爭。
Eliza則認為,陳祖仁作為臣子寫此段文字,一直讀下去,並不是談及實質國土的失去,「業、大業、功業,不只是關於國土和政權,而是古時皇帝與皇朝如何看待皇帝正當性,就是作為天道承繼者,那個授權不只是談及土地,而是那個皇帝做了甚麼事跡。」Eliza說,她看了整篇古典,認為很清楚文中不「只是」談國土喪失。
然而,周專員曾經挑戰Eliza對中國歷史的理解。Eliza說,她在中學有讀中史科,但在大學副修世界歷史。周專員堅持要問:「妳有無正統的中國歷史訓練。」
Eliza反駁:「如果你想說,我只有中三程度的中史學識,我不會同意你的說法。作為學者,特別是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我們常要去參考中國歷史,因為香港很多的發展和中史有緊密關連。我懂得看寫中文亦會讀文言文,作為學者我有能力去理解中史。」
周堅持要問:「我問正統的中史訓練。」Eliza如此回應:「如果你硬要這樣問(If that’s how you like to put it.)我沒有教過中國歷史科,我博士研究也不是中國歷史,你可以說我『正規中史訓練是到中三』」。
而作為控方專家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天打了紫藍色的間條領呔,整天坐在控方律師後,聽到他同意的觀點,有幾次認同地點頭。
劉智鵬曾經在他的報告中提及「革命」可以參考「文化大革命」之使用,是「文革」與「政治層面」有關聯的例證。然而Eliza卻反駁,「文化大革命不涉及政權更替,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推翻或被取代。」
專員此時拿出一份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的文件。文件名為《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件於1981年公佈,為內地官方對文革定性的文件。
周專員把文件較後幾處,談及文革三個階段節錄,以英語讀出。文件內容節錄為:「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央文革小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林彪反革命集團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策動反革命武裝變的事件。這是『文化大革命』推翻黨的一系列基本原則的結果,客觀上宣告了『文革』理論的實踐的失敗。毛澤東、周恩來同志機智地粉碎了這次叛變。」
周專員繼續以英語朗讀:「在發現江青等人借機進行篡權活動以後,對他們作了嚴厲批評,宣佈他們是『四人幫』;1976年毛澤東同志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十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團,結束了『文革』這場災難。」
「煽動」、「內戰」、「奪取最高權力」、「叛變」、「篡權」等英文翻譯,由周專員讀了出來,在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庭空氣中飄揚。
周專員讀畢,問,這份文件,與如何理解「革命」這詞,有關聯嗎?
Eliza深呼吸了一口氣,慢慢回答:「你知道關於『文革』這課題,曾經有多少人出版了多少本專門的書籍,有多少人研究過?我認為要小心使用這資料。」
周追問下去:「這份資料有相關性嗎?」糾纏一會,Eliza答,「我不會改變我原來的看法(關於文革不是關於政權更替)。周再追問下去:「那妳認為文件那一部份不合乎事實或不準確?」
此時,法官彭寶琴插嘴:「周先生,你要再修正你的問題。」法官杜麗冰接下去:「李教授(即Eliza)沒機會從頭到尾看全份文件,她怎回答你?」彭寶琴再說:「她這方面的意見也不太有相關性。」關於文革的討論,就此打住。
另一個有火花的議題,就是關於在光復社區示威中,有示威者拿着殖民時代的港英旗揮舞。Eliza指出,她沒有訪問過拿旗的人,不能知道每個人心裡想甚麼,但以她的閱讀(decoding),揮旗的人對香港2010年初的狀態不太滿意,想把香港恢復到以前的社會秩序。
杜麗冰法官追問:「回到殖民時期統治?」Eliza回應:「或許是那種生活方式。」杜官接着問:「那是一樣的(統治和生活方式),想回到殖民地的生活,和回到英屬殖民地是一樣的。」
Eliza說,她不同意。「我猜測,人們對殖民地時代一些東西懷念,或許是經濟結構,文化符號,我不知道。例如1997年7月1日,香港由殖民地變成香港特區,在社會、文化、經濟上,不是突然產生巨變。」
Eliza以社科學者概念再重申:「想回復英治殖民地,和香港獨立是兩個不能共容的概念。」
陳官追問:「恢復殖民地不是必然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出來嗎?」劉智鵬專家此時在座上點頭。陳官再說,即使他同意Eliza所說,但邏輯上不是不通嗎?
Eliza再表示:「在狹義上及技術上可以說是,但法理上甚麼是分離主義,並不是我的專長範圍。我會問,香港要回到殖民統治,現實上可能性是零,故此我認為,揮旗者是要表達他們對現況的不滿。」
三位法官,此時先後兩次把座椅退後商議。陳官表示他要「收回『同意李教授』言論的說話,而且這句話,亦不代表我們三名法官的看法。」然而不久,三官表示要休庭20分鐘。休庭後,陳官澄清他對Eliza證供的理解,並請她再詳細解釋。
Eliza表示:「這裡涉及三件事。一。殖民地時代的生活方式;二。殖民時代的政體;三。追求港獨。而我認為,二。和三。基本上有矛盾。」意思是,兩個訴求是不能同時並行的。
Eliza亦補充,控方專家劉教授曾指「香港自治運動」是「港獨運動」,她想澄清,「以我所知,香港自治運動是受到曾任嶺大助理教授的陳雲著作《香港城邦論》啟發,陳雲一度為該組織做過advisor,後來離開了,但他們不是追求港獨,而是追求保護香港的政治、經濟、文化,支持『一國兩制』框架和原則,追求高度自治,只是覺得一國兩制實踐起來不及他們期望。」
盤問到了最後,周天行專員花了長時間,追問在光復行動中,一些示威者拿着或喊過的口號,例如「驅逐支那罪犯」「大陸人番大陸」等。周專員指,示威活動中,明顯有「反中共」及「支持港獨」成份,問Eliza是否認同「光復」二字意思,要參考這些「客觀事實」。
Eliza說:「我要強調,這些活動中的確出現了很敵意的行為,對內地遊客和水貨客,而水貨客亦不只有內地人,也有香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示威裡,有語言暴力(verbally abusive),很強敵意(very hostile),我認為這些口號很不恰當,富侮辱性,甚至涉及歧視(racist)。」
Eliza指,但示威遊行裡,參加的人多樣。她舉例七一遊行,每年遊行有不同訴求的人在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性小眾,宗教團體,甚至乎外傭,示威者之間的訴求不必然一樣,甚至可以有矛盾。故此,她堅持認為,社區的光復行動,主要訴求是關於公共空間秩序問題。
陳官追問,照片裡有人舉起「恢復英港。建立港人政府」口號,如何解讀?
Eliza答:「字面可解作『恢復英治時代香港』,但我們要問,這句不夠具體,『港人政府』究竟是指,『香港人由香港人去領導』(government led by Hong Kong people),還是『香港人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HK people)?」
Eliza說:「如此這般,表達意思不明。而很多示威者都有點『詞不達意』(not coherent), 他們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甚麼,但他們憤懣很大,就弄一點東西出來表達一下。」
周專員沒有放棄去追問,為何光復社區的示威者要舉港英旗幟。他問Eliza:「妳說示威者有不滿,所以去舉旗。但他們為何一定要舉旗,他們可以找渠道去投訴呀,例如向立法會議員申訴。」此時,旁聽席爆出笑聲。
Eliza再解釋:「示威的作用,就是向政府發放訊息,表達民間訴求,他們為何不向立法會議員求助,我不知道。」
經過了2019年和2020年,香港的街道,示威活動幾近絕跡;而立法會選舉,民主派議員亦在DQ潮下集體請辭,多個議員相継被控及入獄,而立法會選舉辦法亦大幅修改,按中央及港府宣傳,這是「完善選舉制度」。明天李詠怡教授會繼續作供。
***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10137115741348/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29321820489544/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37523026336090/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0215429400183/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3328702422189/
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https://www.facebook.com/wwviviantam/photos/a.1435553239866430/4245860505502342/
(圖為辯方專家證人之一的港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離開高等法院)
割席分坐文言文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抗爭一年.評論系列】社運變形記
2020/6/8 — 10:17
Ovid 是古羅馬三大詩人之一,全名是 Publius Ovidius Naso,公元八年五十嵗的時候被羅馬帝國始皇帝奧古斯都流放到黑海之濱,在那裏終老,原因一説是因爲揭露了皇帝的私隱。2017 年,羅馬市議會替他平反。他的最重要著作是神話史詩 The Metamorphoses,中譯《變形記》,全詩五六百頁,我大學畢業之後那年讀過一半長的簡本,印象深刻。中文維基這樣介紹:
「全詩共十五卷,取材於古希臘羅馬神話。根據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的『靈魂轉回』理論,變形,即人由於某種原因被變成動物、植物、星星、石頭等。這一線索貫穿全書,是古希臘羅馬神話的大匯集。故事按照時間順序敘述,由宇宙的創立、大地的形成、人類的出現開始,直至羅馬的建立,凱撒遇刺變為星辰和奧古斯都建立統治為止。」
今年世界醖釀巨變,去年下半年在香港發生的事乃不可忽略的元素,香港成爲了二次世界冷戰的 ground zero,而這座名城裏的人,也在經歷著意識板塊潛移。格局如此宏大的現世史,非我這支禿筆可以描述萬一,我只能懷著對詩人的敬意寫下一點心得。
2019 年香港的抗爭史無前例,社運脫胎換骨,一如《聖經》所説,年輕人憧憬異象、老者做新鮮的夢,儘管槍林彈雨血肉模糊硝烟吹滿城,還有那處惶恐與勇毅之間的九千手足正在思考著坐穿牢獄的心理準備。
然而運動最令我驚詫的,除了那每一震撼人心的無數細節本身,就是所有那些細節共合衍生出的一種前所未見的浪漫,從 6.12 占領立法會「去罩示真身」那一幕到後期理大留守戰飛索求生,那一筆一筆濃烈超現實,都是香港近四十年民主運動裏從來未有過,不是在文學藝術裏創成而是自生活本身釋出,並不需要巧匠加工。分析這浪漫的出現,對比一直以來的缺無,或者是理解這場運動的一個有效切入點。
我大膽地指稱,之前三十多年的民主運動基本上不是内在產生、即不是在香港人文化 DNA 裏孕育成;而是個別先行者從外國經驗和理論裏學習得,加上來自中國的專制主義外力造成民衆心中的恐懼與排距,兩者於是結合,生成了八十年代至本世紀一十年代的代議民主運動。這個民主運動予以自己的使命,就是尋求《基本法》似有若無地許諾了的真民主雙普選。然而,就是連《基本法》這部讓民主運動元老領導及參與者安身立命數十年的文件,也是外來的;香港人當時要求的「三腳櫈」並未能實現。
上世紀八十年代香港文化意識兩大來源 - 中國傳統文化和英國殖民文化,儘管包含這些那些好東西,卻幾乎都沒有民主成分 。孫文的民主革命活動在香港一掠而過,而且在中國失敗了,只留下淡淡一抹苦澀,再從外面引進因此必要;否則香港人只承襲那兩種舊文化的話,近年的中國專制主義入侵必定勢如破竹。因此,香港民主運動的先行者還是功不可沒。
可是,如此引進而非與生俱來的民主觀念還只是一種理性認知,民衆知道要取得要實現還得付代價,因此會猶疑。這就好比一個小市民心儀一部在櫥窗裏看見的高端凌志,看看叫價,就會覺得自己的老爺豐田還不錯,便是有問題,修補一下還可以多用幾年。況且,文化引進還有一個水土問題,便是有普世價值的東西,也不可能 plug and play。當年流行歐美的肯德基初度來港銷售卻鍛羽而還,因爲接受它的文化條件不具備;烤鷄如此,況乎民主。
因此,在量的方面,香港人對單純民主的需求有限度,加上中國的專制主義本性並不願意給予太多讓步,這個供求關係決定了在歷次香港選舉投票中觀察到的「六四黃金分割率」,而這個比率平衡,前幾年還因中國國力上升等因素而有輕微下降。在質的方面,老一輩的民主追求止於付出體力和時間參與大體平和的靜坐與游行。這種質與量的民主訴求,顯然生不出多少浪漫。
然而,深刻的轉變大約在五六年前首先在戰後第三代香港人當中出現了。這新生代有第二代無意中爲他們種下的前世命定、與生俱來的香港人認同,很快擺脫了先輩單薄無所恃的地球村觀念和那遠看很優美、愈近愈恐怖的大中華主義。這種籠統地稱作「本土」的意識,也同時把外來的民主觀念本土化、感性化。
本土化了的各種政治訴求,已經不限於那其實處處隱藏殺機的外來《基本法》。港人治港和真民主雙普選並不需要什麽法源,更不是什麽中央恩賜、剩餘權力,而是不正自成的,所有須要法源和恩賜的東西都是假的;先輩要經歷三四十年生聚教訓才得出的結論,在新生代中凴直覺取得。繞過《基本法》達至民主,唯有通過自決、獨立。這種認知是感性的。
本土意識是發自内的、防守性的,比先輩的進取性拿來主義的民主訴求性質不一樣。你向北京要時間,北京給你五十年;你向北京要民主,北京不給你哀怨,卻僅止於哀怨。但新生代不這樣:你要來奪走我的 birthright,我就跟你拼命。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前世命定、與生俱來,所以不知所起。去年的運動,原原本本就是這種先前以爲只在文學藝術裏才有的浪漫。但它不生於文學藝術,而源自新生代抗爭者的生活和生命本身,因此連他們的口語和想象也都是浪漫的。
他們以「手足」互稱,這個先輩們只會在文言文學裏碰到才不覺得生硬的詞語,他們卻是那麽自然而然地用上;但是,那些在前綫電光火石之間以自己的軀體抵擋警棍和子彈的抗爭者,除了用這個詞語互稱,沒有更合適的。這個用法,已經超越先輩們的生活經驗。前綫不願「送頭」,卻欣然「攬炒」,突破了先輩們的語言習慣、抗爭道德和安全底綫。他們願意捐棄生命,卻堅持要勝利、要幸福,為互勉而創造出「煲底相認」的童話,悲涼凄美艷麗盡在其中,更不是我們這些乾癟得早已滲不出荷爾蒙的老一輩能夠想象出。「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香港的新生代要跟民主自由戀愛,反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上演了自己編譜的《牡丹亭》,湯顯祖那兩句話,卻恰好是新老民主運動的分野。
方法論
去年的運動期間,還有一個常用詞:「進化」。這個詞既指抗爭路綫觀念上的轉化,特別指和勇結合、新派不駡老派,老派支持新派,起碼不割席、不語「鬼」,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但用得更多更頻繁的,是在抗爭的手段方面,包括宏觀與微觀。
第一代民主派的抗爭方法論師承共產黨馬列毛,教頭是司徒華。華叔在七十年代的教師工會抗爭中,取得成績;其後他有份領導的民主運動,戰績卻未如理想。這套方法論强調統一領導,分清主次矛盾,訂定階段性目標,搞統一戰綫,團結一大片打擊一小撮,注意有理有利有節的運動節奏,靈活交替使用和平的群衆運動和武裝鬥爭(最後這招華叔當然沒有使出)。
毛的方法論,在一個訊息高度流通、兩極化歸邊完全明顯而且已經達至相當穩定平衡的系統内部很難有所作爲。要大幅改變六四黃金分割率,必須强力衝擊改變影響這個平衡的某些關鍵因子,這點過去十多二十年的實踐證明做不到。但是,就算做得到,也是無效的了,因爲如果單純玩選舉游戲,中國使出 DQ,民主派便是支持度大幅增加,也是徒勞。
因此,在選舉游戲以外實力懸殊有利中國的情況底下,民主派唯一出路便是作不對稱抗爭。其一表現,便是以無臺博弈政權的超大臺,在抗爭期間發展出以 autonomous cluster為單位的分散式動員。這種動員和運作方式特別有利於試錯和進化。誠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民衆起碼爭取到某程度的主動權。E 世代的抗爭方式顯然不必和以往的一樣。
毛的抗爭方法論在他那個時代可謂登峰造極,但有兩個原因不能適用於香港的群衆運動。其一是徒弟打不過師傅,任憑你華叔的《矛盾論》讀得怎樣通,人家對你的思路和招數瞭如指掌,打壓用的資源卻比你多強無限倍,你怎麽可能不被對方壓倒?其二是施展毛的那一套需要搞三刀兩面;統一戰綫裏的「同路人」,一早認定是最終要一刀幹掉的。毛在 49 年後説過一句有名的話:「以我的估計,鲁迅如果活到今天,要麽是関在牢裏還要寫,要麽是識大體不做聲。」能夠玩這樣的手段,需要特別骯髒的人格。年輕世代連世故也未懂,以其少艾純真的德性,怎能夠接受那種鬥爭方式?
歸根到底,方法論不是 value-free 的,什麽樣的道德體系就會發展出什麽樣的方法論與之匹配。去年的抗爭方式,與老一輩民主派的認識南轅北轍。當時,一位民主派老朋友見抗爭完全不按毛當年證實有效的章法,擔心會吃虧,我就以這兩點給他解釋。
殺機條款
《基本法》是中國法律,基本上不可信賴,裏頭隱藏的殺機太多 - 幾乎每一則看似開明的條款,都有起碼一則相應的殺機條款。舉例說,第 22 條第一款申明中央和其他中國的政府機構不能干預香港内部事務,但第二款馬上說,如果中央政府有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經...中央政府批准便可。還不止此。這樣寫成的一部法律,條文有爭拗,作最終解釋的是人大常委會;殺手鐧不夠用的話,還有附件三。
如此危險的一部法律,視之爲定海神針,而且豪無準備當北京露出真面目、合法地動用那些殺機條款打壓香港的時候該怎麽對應,是民主派先行者的一個失誤。這個失誤,直接導致一衆同情香港的西方國家至今也視《基本法》為寶典,要求中國尊重它,真是一大諷刺。
導致這個失誤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以爲中國不懂法律,輕視了四千年的中國式法治傳統,未曾深刻認識到中國沿著這個專制法治軌跡慣性運行乃無可避免的事。大家知道,中國歷史上的法家,一開始就説明白了是為專制君主服務的,代表人物韓非子論法、術、勢,其中的術,就是帝皇術,專門保護君主對付心謀不軌的臣子;其所謂法,則是對付人民的,説白了就是鎮壓機器。西漢自武帝以降,實行的管治是「儒表法裏」,只有宋朝的某些皇帝表現好一些,卻被中國史家譏為積弱。文革後期搞「儒法鬥爭」,法家更上層樓。《基本法》就是這個專制的法治傳統主導下的產物。
民主派先行者的第二個失誤是以爲九七之後的一段時間裏英殖時期的法律實踐大體上得以延續乃《基本法》發揮威力,殊不知那不過是中國的韜晦計加上國際大形勢底下的產物。這個錯誤看法加深了部分香港人和很多外國政要對《基本法》的美麗誤會,以致遲遲未能瞭解到在這部中國法律的控制之下,香港的危機早已深植不明白原來裏頭的開明條款非常脆弱,最後不堪一擊,而香港在法律層面基本上無險可守,要靠其他非常困難、代價非常大的辦法。如果早一點明白《基本法》的終歸不濟事,民主運動的策略和抗爭手法會有早一點的進化。幸好,去年的矛盾爆發,終於暴露了這個真相,不僅香港人知道,全世界也知道了。
上面三段文字,分別從情、理、法三方面回望去年的香港,所發生的事,其影響所及,俯拾即是,上周六四悼念表現出的質變,便是其中之一。面對中國的步步壓迫,香港的社運,從爭取民主向追求獨立的更根本層次進化、變形。那是民主派自己無意也無法做到的,習縂、林鄭和他們的高官黑警勞苦功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