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在餐廳大撒蟑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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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台北市的某間餐廳,被人潑灑上千隻蟑螂。
在進一步釐清事實前,我們針對媒體報導所得到的資訊來判斷當事人可能犯的刑法法條(就先不討論組織犯罪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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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危安罪?
刑法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類的事情恐嚇他人(法律上叫做「惡害通知」),而且讓對方感到害怕。
過去曾經發生過有人對鄰居丟死蟑螂並罵「最好不要出門否則殺你全家」,被法院判決成立恐嚇罪(但重點是後面那句死全家,丟蟑螂只是輔助)。
跟蟑螂有關的恐嚇行為還有,某個人對鄰居說「我刀準備好了,下來我就給你死」,但後來卻在法院抗辯他其實是在跟蟑螂說「給你死」,法院當然不相信有人會對著蟑螂自言自語卻不殺死蟑螂,所以判決成立恐嚇罪。
丟活體動物的話,實務上比較常出現的其實是毒蛇,通常是為了討債,而行為人也都成立恐嚇罪(哇靠被丟毒蛇的話我一定嚇到烙賽)。
不過從過去來看,丟蟑螂似乎不會成立惡害通知,畢竟雖然上千隻蟑螂會讓人嚇到烙賽,但距離類似要你去死的恐嚇還有一段距離,恐嚇罪恐怕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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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暴暴辱?
有人認為,這會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
2020 年,唷如恩為了討債,跑到債務人家丟雞蛋、排泄物和蟑螂,法院認為,丟雞蛋、蟑螂、排泄物算是對被害人使用強制力,而藉這個手段進行侮辱,因此成立刑法上的強暴侮辱罪。
當然還是要看當事人怎麼想的,但如果照這個案例來看,強暴侮辱罪滿有可能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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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罪?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丟蟑螂導致餐廳無法營業,也妨害他人行使權利。
但這其實也很難成立,當事人如果是要弄裡面的警察,而不是餐廳的話,很難成立強制罪的故意。
如果是要搞餐廳的話,當事人看起來比較像是要強暴侮辱,成立強制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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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
有人提到,因為當時是警察的聚餐,所以對警察丟蟑螂可能犯了妨害公務罪。
不過,妨害公務罪的前提是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假設你看到一個下班後在家裡附近遛狗的警察而揍他,因為他這時候並不是在依法執行職務,所以只會成立單純的傷害罪。
同樣的道理,聚餐中的警察應該不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所以對他們丟蟑螂並不會有妨害公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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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想用聽的嗎?最新一集法客電台聊了這件事。
另外母親節要到了,台南一名 58 歲的母親,聲稱患有關節病變、憂鬱症等病無法工作,還得扶養高齡 90 歲的媽媽,要求前婚姻所生的子女支付扶養費,不過子女主張該名母親對其子女不聞不問 29 年沒有盡扶養義務。
在法律上,什麼情況子女不需要對母親負扶養義務嗎?若未盡扶養義務,會被告遺棄罪嗎?
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app 聽這一集:https://reurl.cc/qmEr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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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精彩重點】
✓ 潑蟑螂犯什麼罪?
✓ 和蟑螂有關的判決,司法蟑螂?蟑螂律師?
✓ 司法黃牛是什麼?沒有律師執照可以幫別人辯護嗎?
✓ 關於扶養義務及遺棄罪
✓ 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因而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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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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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條」的推薦目錄:
刑法法條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先來看看上榜同學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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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這位上榜同學提到的,準備一試大科的選擇題就是「狂刷考古題」+「看詳解」!
那哪裡有詳盡的解析?當然是讀享出版 #這是一本選擇題系列!!
周易老師也有貢獻其中一本,叫「#這是一本刑法選擇題」,最近也改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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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刑法法條很不熟,或是分不清楚哪些是實務見解、哪些是學說見解的話,那拜託你要買這本選擇題書籍好好練習!畢竟沒有通過一試,也不會有二試,不然你辛苦努力了一年,就敗在一試,那不是很可惜嗎?
再來,一試要提早開始準備。現在是民國110年,請回頭看看過去到底有幾年份的考古題要練習⋯⋯超級霹靂無敵多的啊!!難道要等到七月才開始練題目?來得及嗎?
老師建議可以先買選擇題書籍練習,打好條文和實務見解的底子。而且就老師的選擇題書籍而言,已經幫各位收錄我覺得重要的考題了,練好練滿、多練幾遍,我覺得刑法選擇題就不用怕了!共勉之~~大家加油💪🏻
周易老師
刑法法條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對人噴灑體液不只是「惡作劇」、「性騷擾」,更可能是「公然猥褻」】
日前有位女大生上網發文控訴自己在圖書館自習,有人趁她趴下短暫休息時,在她的外套撒上精液,事後向學校通報,校方卻想息事寧人,稱該行為只是惡作劇。
這名學生做出的舉動其實並不像學校所說的「只是單純惡作劇」,除了可能會是性騷擾行外,更有可能觸犯《刑法》。法條中猥褻二字所指的是除了性交以外,足以興奮、滿足性慾的色情行為:
#性騷擾 #刑法 #公然猥褻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刑法法條 在 飆悍館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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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條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歡迎光臨臺灣吧 #法律吧 #法官
如何決定一個罪刑的處罰?
一直以來都是個很困難的問題☹️
中華民國刑法殺人罪271條,
量刑由10年到無期徒刑、死刑不等,
那誰該被判10年?20年?
誰該被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回到糖果屋的故事,
把巫婆殺死的兩個小孩🔪
法官到底該判多少年的刑期呢?
而實際上又有那些因素該考量?
讓我們到 法律吧EP3【糖果屋血案】了解法官的心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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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從心認識司法」系列影片|https://www.judicial.gov.tw/judicial_film
🔹司法院監修《這不是死了一個人的問題》戶外實境遊戲|https://www.clubon.space/play/q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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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法條 在 周復興律師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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