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廿多年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美夢成真,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糖衣,媒體大亨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媒改像是一面照妖鏡,掌權者若執意修法,必須付出代價,最後終將被打回原形。>
#民進黨 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超過廿年,但新版 #公共電視法 修法,一旦「#公共電視」和「#國家電視」模糊界線,公共電視恐變 #官方電視。
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九十八年,至今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公視法當年是在藍綠高度政治角力下的特殊產物,當時主張是基於老三台的舊年代,為了彌補商業運作不足和黨政軍掌控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如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原本強勢的老三台成為相對弱勢,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更取代當年黨國一體的國民黨,公視法固然該修,但片面修法恐埋下三大隱憂:
一、國家化迷思:哲學巨擘哈伯瑪斯對公共領域定義,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此空間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換句話說,國家化不等於公共化,公共媒體的價值在於獨立性,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超然性將蕩然無存。
二、彈性化錯誤:為了提高公視董事會組成和運作的機會,文化部打算彈性下修公視董事席次至十一人,更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問題是文化部有無反求諸己,到底是門檻太高還是人選太綠?如果因為人選問題而去調降門檻,恐是本末倒置。
三、政治化危機:根據民進黨的媒體藍圖,公廣集團將成為全台第一大媒體,不僅可以行政院長欽點公廣集團董事長,還有華視進駐五十二台、每年十億元預算的國際影音平台,還有中央社、央廣如虎添翼,影視音全包,完全執政到完全官派,問題是民進黨能否永保執政,否則朝野輪替將是另一番大洗牌。公廣集團若為執政當權者服務,絕非立法初衷,更非社會之福。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10407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管碧玲提案修正公共電視法修法,管碧玲所提版本關注讓公廣集團能更排除政府政治掌控、納入更多元的族群文化與弱勢階級、穩定的人事與財源、本國自製原創節目之保障,管碧玲期許在公共電視法修正後,台灣公廣集團能成為立足於全球的獨立媒體,並成為社會理性的典範。...
公共電視法修法 在 聯合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公共電視都不公共了!
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
公共電視法修法 在 ETtoday新聞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林為洲:若民進黨強行通過修法,等於是再一次打臉自己 (#嘴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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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法修法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10407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管碧玲提案修正公共電視法修法,管碧玲所提版本關注讓公廣集團能更排除政府政治掌控、納入更多元的族群文化與弱勢階級、穩定的人事與財源、本國自製原創節目之保障,管碧玲期許在公共電視法修正後,台灣公廣集團能成為立足於全球的獨立媒體,並成為社會理性的典範。
公共電視法修法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10310針對行政院通過新聞局所提公共電視法草案內容荒謬,管碧玲痛批這是馬政府要以公共電視法修法的手段,落實與延伸兩年來公共電視的內部鬥爭,刻意拖延僵局,且整個修法提案毫無公共利益可言,令人完全無法接受。管碧玲也批判全球中央雜誌刊登中央社董事長撰文,以錯誤的法律見解,否定行政院對菲律賓人犯事件的定調,竟認為台灣要求嫌犯應遣返台灣要付出代價,非常令人遺憾。
公共電視法修法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10310針對行政院通過新聞局所提公共電視法草案內容荒謬,管碧玲痛批這是馬政府要以公共電視法修法的手段,落實與延伸兩年來公共電視的內部鬥爭,刻意拖延僵局,且整個修法提案毫無公共利益可言,令人完全無法接受。管碧玲也批判全球中央雜誌刊登中央社董事長撰文,以錯誤的法律見解,否定行政院對菲律賓人犯事件的定調,竟認為台灣要求嫌犯應遣返台灣要付出代價,非常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