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歐制中」策略成型 白宮:考慮與習近平直接對話 】
✏️美國總統拜登結束訪問歐洲行程,在「聯歐制中」的政策上取得多項具體成果。
✏️中國則以譴責、向台海出動軍機、香港大抓捕等方式應對國際壓力。
✏️白宮17日證實,下一步將規劃拜登與習近平直接對話。
▫️報導全文: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junshiwaijiao/jt-06172021101459.html
▪️白宮:「拜習會」或於近期舉行
在美國總統拜登16日結束訪歐行程,返回華盛頓後,白宮國安顧問沙利文(Jake Sullivan)在17日證實,拜登政府將計劃在「未來幾個月」與中國領導人直接對話,形式及時間未定。
「很快地,我們會坐下來為兩位領導人確認接觸的方式,可能是電話,也可能是在國際會議期間或其他形式。」 沙利文說,「雖然尚未作出任何決定,但拜登總統可能在未來幾個月與習近平主席接觸,並以某種方式評估我們的關係,確保我們進行直接溝通,這在昨天拜登與普京總統的會面中也顯示出是很有價值的。」
沙利文在白宮電話簡報中告訴記者,可能的時間點之一是今年十月在意大利舉行的20國集團峰會。
拜登與習近平上一次公開通話的記錄是在今年2月11日,兩人在拜登上任一個月後才首次通上電話,時間長達兩小時。拜登向習近平表達對中國人權、台海議題、新疆、香港局勢的擔憂。
▪️拜登歐洲之行取得應對中國的四大成果
這次出訪歐洲的行程是拜登就任總統以來首次出訪。從七國集團領導人會議、北約峰會、美歐峰會到與普京的會面,法國賽爾奇·巴黎大學教授張倫告訴本台,歐洲國家對於拜登出訪的評價非常正面。
「這是重建跟歐洲盟友關係之旅,也是重建美國影響力的出訪。基本此行都達到目的,歐洲對美國的配合、表現出整體的和諧及尋找共識的狀態,比我預估的還要好。」張倫分析,主要原因是西方國家樂見美國重回多邊國際政策,另外也是歐洲在面臨從氣侯、科技、中國崛起的壓力與危機中的「理性選擇。」
沙利文在17日的白宮電話簡報中也回顧,拜登此行最大的成果之一,就是自信地展現自由世界領袖的風貌、堅定捍衛美國尊重人權的價值觀,並且使得民主國家在對中國的立場上趨於一致。
沙利文舉了四個例子,首先是七國集團推出「高標準、高透明度、且保護氣候」的全球基礎建設倡議,他說這將成為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替代方案。
其次,是北約聲明中首次提到應對中國帶來的系統性挑戰及應對中國的戰略構想。第三是在美歐峰會上啓動了美歐貿易和技術委員會(Trad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TTC),重點放在消除貿易壁壘、制定全球標準和促進關鍵技術的聯合創新上,「應對中國非市場經濟手段對美歐市場造成的損害。」
最後,他提到美國和歐盟結束長達16年、世貿歷史上耗時最長、成本最高的波音和空客爭端,「美國和歐盟將共同努力,保護美歐的就業和技術免受中國掠奪性行為的影響。」
▪️三場峰會的隱形主角: 中國
此次的七國集團領導人峰會,主辦方還邀請了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和南非四國領導人參加G7+會議。七國集團在會後聲明中罕見地提及中國人權、疫情及台海問題。北約峰會的公報也首次將中國列為「系統性挑戰」。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亞洲法中心中國法研究員趙思樂告訴本台,雖然兩份聲明都提到中國,但是避開了「威脅」(threat)、「譴責」( condemn)等較強硬的字詞,顯示背後還是有美歐間的外交政策辯論。
「從兩份聲明可以看到,有一個(與中國關係)定位跟(對華)外交政策拉鋸。美國是向一個更有對抗性、甚至對立的方向在拉;歐洲在這方面還是比較猶豫的。這就會非常視乎於中國在未來幾年的表現。」趙思樂說。「歐洲如果到了一個覺得中國是不能再容忍的威脅,有可能進一步靠近美國;另一方面,也要看美國(對抗中國)的決心到什麼程度。」
趙思樂認為,對中國來說最大的警訊是拜登與普京的美俄領導人峰會。
「拜登選擇(上任)非常早期、在國內壓力比較大的情況下就跟普京碰面,其實有向‘聯俄制中’的方向走,這對中國是很大的警訊。雖然跟媒體公開的部份沒有什麼與中國相關的內容,但在美俄台上或台下的接觸中,中國是一個隱形的第三方。」
▪️中國如何接招? 譴責、軍機、抓人、發火箭
中國官方對兩份公報提及中國反應激烈,除了在官方表態中批評西方世界延續冷戰思維,也在15日派出28架軍機進入台灣西南空域,創下史上之最。此外,中國官方還在16日大舉逮捕香港壹傳媒五名主管。
17日上午,中國神舟十二號載人飛船成功點火升空,前往太空與天和號核心艙對接,開啓了中國航天員常駐太空的時代。
張倫分析,面對外部壓力,中共的政策哲學及習近平的執政風格就是「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
趙思樂也預估,「中國國內的議程,很難因為外交不利因素的加強或議程(改變)而做出調整,即使調整也是邊緣性的。」
她說,下一階段可觀察中國在北約聲明中點出的幾個面向,比如台海、東海、南海以及中國核武庫發展上是否做出一些局部調整。另外,也值得觀察西方民主國家對於這些「相當於已是中國囊中物」的香港、新疆議題的重視程度。
▫️G7峰會公報 (6/13)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6/13/carbis-bay-g7-summit-communique/
▫️北約峰會聯合公報 (6/14)
https://www.nato.int/cps/en/natohq/news_185000.htm
▫️美歐峰會聲明 (6/15)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6/15/u-s-eu-summit-statement/
▫️美俄領導人聲明(6/16)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1/06/16/u-s-russia-presidential-joint-statement-on-strategic-stability/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
內部控制 會議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眾維新」
日本的「#明治維新」運動是將日本推向世界強國的重大舉措。而台灣民眾黨的柯文哲主席亦多次提到台灣政壇需要像「明治維新」的創新改革。台灣民眾黨初創之期篳路藍縷碰到的很多問題,而我們現在最需要的是#眾人之力「#民眾維新」,把民眾黨之經營組織正常化丶制度化丶系統化,成為的典範。
柯主席曾說「政治落實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我們要做政治正常化的模範,現在就讓我們從黨務革新開始。為了下一代的希望,我們更應該站出來!
「#方向不對努力白費;#方向正確事半功倍」
博宇誠懇徵求#全國黨代表聯署與投票,讓有心為黨付出服務的候選人,建立創新制度。提出以下幾點政見,懇請各位黨員支持,讓我們以實際行動,讓台灣民眾黨能成長茁壯,創新政治走向國際。
🔴「#民眾維新」政見:
1️⃣「#黨部經營數位化」
#黨部數位App的創新服務📳,建立可包括黨員快速查詢個人資訊、線上繳黨費、捐款、地方即時選服及陳情、地方輿情回饋、黨政宣傳、活動宣達、全國各地黨部服務據點及特約商家,提供創新數位化服務。
2️⃣「#黨員回覆即時化」
台灣民眾黨官網及光譜論壇丶黨政疑慮及黨員提出的合理問題,應有效率及限期回覆:ex:7天內。
3️⃣「#黨務分工制度化」
中央黨部、立院黨團、地方黨部專業分工制度化建立效率化。#權責分工:是指黨部根據其地方區域經營戰略、特點、組織結構的設置和內部控制要求等,建立黨務分工崗位責任制是保證中央及地方黨部良好運轉的基礎制度,#以利垂直整合橫向溝通,以打造分權分責的民眾黨。
4️⃣「#黨職培訓稽核化」
中央及地方黨職人員之錄用及培訓系統化,可採「#OKR」方法進行目標管理有效的系統,能夠將目標管理自上而下貫穿到基層,上行下效的雙考核丶培訓制度,可減少冗員和不要經費支出,建立法遵主管制度、風險管理、機制、定期內部稽核及自行考核制度。
5️⃣「#地方組織在地化」
黨政經營就像「#企業永續經營」一樣,須深入地方組織經營/分公司,發掘栽培在地潛在人才及民眾黨員,增強區域黨員直接聯繫以及溝通協調。
6️⃣「#公開透明無紙化」
導入遠距會議及採用雲端電子數位簽核系統加快行政丶財簽流程,黨務採#無紙化、環保化系統,以處理達到SDGs永續經營.。會議內容、數位內容採「#分級公開」公告。
7️⃣「#財務透明公開化」
中央黨部及地方黨部服務處,應定期提出公開「#財務季報及半年報」。
財務透明度是財政管理最重要方面,但財務透明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促進效率、保障黨務和執行人員負起責任的方法,財務透明化的核心在於藉由財政資訊的公開和財政品質的控制,加強黨務監督的執行效益。
8️⃣「#政策發展永續化」
永續發展近年來已成為各國政府的施政重點與追求目標,過去以經濟發展為首要目標的作法,已經造成許多嚴重的環境問題及社會問題,台灣民眾黨提出的政策更應注重「#台灣永續發展」:符合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及人本精神。
9️⃣「#建議增設」
建議增設青年部、婦女部、國際發展委員會、性平委員會、民眾產經研究會(每年舉辦全球企業界甄選培訓及論壇/四天三夜,全球每年一期甄選企業30-100人,為各期研究會)
#希望,改革為了下一代,你我必須站出來!
#誠摯的請托#全國黨員連署票11/17-19及#新北市黨員投票12/5,博宇&惠如由衷感謝大家支持和很多黨員鼓勵站出來!
#政見比圖片重要,上行下效的改革,全面性檢討才能讓黨走得更遠,#邊餵奶邊打政見真的有夠累
內部控制 會議 在 公民不健忘-台灣主權和平獨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意見書】2020年10月26日召開「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換發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聽證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作為鑑定人之意見書
意見書主筆: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會長 沈伯洋
利益揭露:本會有其他執行委員以個人名義擔任NCC廣電諮詢委員,特此揭露,以昭公信。
依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以下簡稱換照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評分基準有各種不同之項目。本鑑定意見以其中兩項目作為審查基準如下。
▌頻道規劃的多元保障
本鑑定意見認為,新聞自由需受保障,因此重點不在於報導內容是否親近特定國家,而是處理與編排新聞之方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新聞報導有事實與意見兩個面向,關於事實有查核原則之限制,關於意見亦有公平原則之限制,此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明訂。
關於事實查核一事較無爭議,因為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相同,皆有追求真理、保障多元文化、促進民主等目的,此亦為我國大法官所肯認,而新聞自由亦為達到言論自由的重要工具。因此,在違反目的的情況之下,新聞與言論自由仍須受到管制,例如惡意的誹謗言論即不在保障範圍之內,甚至需受到法律懲罰。
至於意見之自由,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多元、如何取得平衡,則有不同見解。本鑑定意見闡述如下。
以保障多元觀點與促進民主出發,乃屬於換照辦法十一條「頻道規劃」之範圍。亦即,頻道規劃若能保障多元觀點,則符合新聞與言論自由保障之目的。所謂多元觀點,可包含弱勢族群保障(不同語言與民族的加入)、人權侵害的討論、環境污染與破壞等等。
論者可能援引單一的聲音可以藉由其他電視台的競爭而緩和,進入「意見自由競爭」,然而,意見市場的自由競爭,最後將會造成以財力作為言論自由的界線,因為有資本才能進入言論自由的市場,弱勢族群不具備此一條件。如此一來,所謂「不同頻道各持不同觀點」的競爭,無助於保障多元觀點,此亦為代理人理論與民主理論所肯認(促進民主);反之,真正有助於多元觀點之方式,應為各電視台在內部節目規劃上置入多元觀點,方能達到新聞自由追求之目的[1]。
綜觀歷年電視台的頻道規劃,顯然較為缺少多元觀點[2];而前期獨立審查人之條件不履行亦惡化此一現況。近年假新聞崛起之時,亦不見與中立查核單位合作訓練,或與各人權團體之對話,相關的員工訓練,例如107年7月26日員工訓練內容為新聞報導與個資保護;7月31日員工訓練內容是兒少保護,結果107年8月18日新聞內容即被裁罰兒少個資洩漏。108年2月21日員工訓練為新聞查證,過五天,2月25日即出現「韓流助攻最佳動畫短片包子奪回小金人」,2月28日「星國大使忙碌低頭回報」的新聞因為違反查證義務裁罰60萬,3月8日因為柚農新聞裁罰100萬,3月14日被發函改進聳動標題;3月27日即因誤導民眾中天因為關西機場被處罰,裁罰80萬;28日也因為誤導民眾以為中天因為報導韓國瑜而被受罰,違反事實查證,裁罰80萬,同日亦出現農漁產滯銷新聞被裁罰違反事實查證,內控機制似需加強。
尤有甚者,新聞亦出現了多次的誤導事件(如誤導民眾以為中天因為報導韓國瑜而受罰)此種報導方式無異會加深仇恨與對立。意見自由競爭在社群媒體的同溫層效應下,會造成彼此更不容易溝通之現象,而意見自由競爭支持者並未考慮網路時代的問題。如果在頻道中保有多元觀點,則受眾即使意見不同、意識形態不同,都能夠輕易地保留瞭解對方與對話的空間。
以新聞自由為名,卻侵害了多元保護的人權發展,新聞自由即不可無限上綱;此時新聞自由應有一定之限制,問題僅在於需要形式限制[3],還是實質限制(針對內容審查)。
本鑑定意見認為,新聞自由乃重要之權利,內容審查將形成寒蟬效應,但是至少需有形式之審查(例如節目本身的配置、報導本身的比例等等),方可保障多元自由之發展。否則當新聞自由幾乎沒有成本可言,則容易變成攻擊之工具,形成以自由之名,反對自由之實的結果。
故,所謂言論市場的極大化,需要讓各種聲音有場所與時間表達,並兼顧多元觀點。若依賴自由競爭,無異於將言論市場的公共性私有化,將新聞自由變成財團之禁臠。對此,長期多元觀點的缺乏,應為換照審查「頻道規劃」時需考量之重要因素。對此,此一標準亦應為未來其他頻道換照之考量。
▌組織內部的制度保障
協助公民監督政府是媒體的責任,其非代表財團立場,而需代表公眾的言論立場。然而不能忽視的是,現今媒體背後多為財團,因此如何以內部設計,一方面達到前述之多元保障,一方面保護新聞從業者的責任不受干擾,即為重要之課題。此亦與第十一條「內部控管與內容編審」一項息息相關。雖可不涉及內容的實質審查(除非違反查證),但至少應有形式的制度保障。
即便具備前述多元觀點之限制,仍無法解決資金與言論自由的矛盾,對財團而言,賺錢的自由凌駕於言論自由時,新聞自由的目的即無從企及。唯有組織內部適當的設計(例如編審不受控制等等),方能保障新聞自由。前述節目的配置與規劃,乃為外部限制;而所謂組織內部之制度,乃內部限制;而其目的均相同,乃保障多元並預防言論市場的單一化。而釋字509所課予的亦非絕對查證之義務,而是相對查證之程序。確保程序不受干擾,是組織內部制度保障所必須。
從組織內部設計看來,2014年審查換照時將獨立審查人之觀念導入,並要求增加1名專職編審人員,僅僅是以程序之要求保障新聞自由。然而在執行上,獨立審查人遲至2019才納聘,而編審問題亦遲遲未解決。若以程序保障一事難以達成,更遑論實質保障新聞自由一事。
獨立審查人若要對新聞有審查能量,其亦需專職專責,並且即時監看;但目前之獨立審查人業務極為繁忙,僅為兼職,以資料看來亦無法得知其意見被採納之程度,或者開會之時程等等。亦即,即使有獨立審查之形,NCC亦應審查有無獨立審查之實。
另從組織架構看來,集團以法人代表入主董事會,隨時可以撤換之下,從上到下的意志即難以有結構性的抵擋;亦即,若新聞從業形成了一個容易上命下從的結構,再搭配財團本身的立場,則無異於更進一步形成前述之禁臠。若有惡意國家之介入,則將更進一步惡化問題。例如,人權在特定國家被迫害之情形,即屬多元保障之範疇,但目前的組織結構卻讓此種保障方式消失於無形。
媒體自律之要求,首重結構上的保障,否則自律即難以形成。以本鑑定人自己蒐集之案例為例,電視台即曾經將中國製造之爭議訊息,直接複製中國官方與農場標題作為新聞標題,如2019年6月5日,中國評論網先是從香港發出「在最壞情況下,台灣會成唯一輸家」的內容後,海峽飛虹等做成農場標題:「美:台灣會成唯一輸家」,電視台即隨即跟進,直接變成直播新聞下的大標題,但主播的內容卻跟標題沒有直接連結。本問題並不在於中國訊息報導之疑慮,因為在新聞自由之下,將中國觀點加以報導也在保障範圍,問題在於直接抄襲農場標題,亦未引用,表示在新聞倫理上的不遵守已經變成慣習。而這種不遵守在並非特例的情況下,媒體即變成一個單純的傳聲筒,失去了協助公民監督的意義。
其他的一些內部控制機制亦有令人不解之處,例如,關於客服與申訴的問題,電視台主張2019年申訴僅有164件,不知計算基礎為何?是否是將民眾申訴改列為意見反應?由於申訴數據與外界之觀察有嚴重落差。而此亦為換照應考量之因素。至於事後的監督,以108年倫理委員會的會議記錄看來,亦處於十分被動的狀況,前述問題大多存而不論。
所謂的制度設計,一方面是讓員工有遵循之依據,一方面是以揭露取代內容之審查:讓上下其手的情形無所遁形。如果在程序上的設計與揭露都無法達成,則遑論實質對員工之保障。
以比例原則而言,此乃典型限期改善之事項,然而,六年的限期改善若無法落實,則應該更進一步考慮其他的行政處分,否則前述之處分將變的毫無意義。
對此,詳加考慮未盡程序與實質結構性保障一事,並參酌比例原則之考量,本鑑定建議不予換照。
[1] 所謂的second order diversity也並不會揚棄first order diversity,亦即,不同頻道完全持有不同觀點一事,必須建立在每個頻道仍保障少數立場。另外,當diversity是在宣傳一個更有力、更大的資本擁有者之意識形態時,更難援引所謂的second order diversity作為理論依據。
[2] 此觀點並非內容上的觀點多元,而是發言權的多元。言論自由本身跟平等權有所衝突時,即應有此考量。
[3] 例如刑事中新聞自由與名譽衝突時,要求更高的查證義務,而在行政規制中,新聞自由與其他利益衝突時,要求更高的新聞倫理。
https://www.tahr.org.tw/news/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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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 會議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獨董月領18萬未屢行監督之責】常董草率決策,高雄市議會函請高銀究責!
慶富案調查專案小組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1次土地會勘、1次法律諮詢顧問會議、1次調閱資料協商會議、1次訪談總稽核、2次現閱資料後,終於在今天正式提出專案調查報告!作為小組召集人,感謝小組成員、法律顧問律師與所有相關人士在調查過程中提供的協助。
高雄銀行在放貸給慶富集團共41.76億元的過程中,有許多疏漏都顯示了董事會未盡治理監督、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義務,以17.46億元的獵雷艦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例,沒有銀行敢借,兆豐、京城、台銀、土銀都不要,結果高銀從徵信到放款,竟然只花了4天!
高雄銀行從2013年海科館聯貸案起,陸續貸款給慶陽海洋、慶峯水產、慶富造船、慶洋投資等慶富集團公司共41.76億元,因為無法收回貸款造成損失光在2018年度核銷呆帳就達7.6億,損失慘重。我們調查小組一一審視各案放貸過程,並且親自前往高雄銀行現閱董事會會議紀錄與錄音,發現許多不合理之處:
【慶富】
❌ 短期授信、多次續約或借新還舊,實質上達到中期授信,卻規避提供擔保品
【慶陽】
❌ 海科館聯貸案約定BOT案建物、設備為擔保品,無實質擔保品
❌ 原保證人陳慶男長子陳偉郎被票交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後,保證人改為已負6.5億從債務的次子陳偉志,償債能力有疑,高銀卻未要求加提擔保
【慶峯】
❌ 同意以21年船齡漁船作為加強擔保,違反財政部公告與高銀內規
❌ 高銀稱慶峯暫結自2015年10月之損益已由虧轉盈,但獲利僅74.5萬元,相較3億高額貸款,清償能力大有疑義
❌ 高銀未按照原貸款條件、還款期限直接辦理拍賣擔保品或要求保證人逕負連帶清償責任,反而還同意展延、寬限還款
❌ 2016年慶峯變更公司登記,擔保人陳慶男成為0持股董事,預為安排規避清償責任,高銀未積極應對
【慶洋】
❌ 違反財政部函示中期授信以擔保授信為原則
❌ 會計師函早已揭露慶洋轉投資各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對損益採保留意見,常務董事卻未理會
本次之新事證包括:
❌ 2015/3/12通過之8.3億元放貸程序,在授信審核及授信契據簽訂過程中,有提早偷跑的情況
❌ 在2014/11/6聯貸案履約保證金17.46億元的常董會議上,當時的總經理王進安做出不符事實的案件背景陳述
❌ 多次的董事會議中,針對放貸案並未做出明確決議,但於會議紀錄中記載「照案通過」
這些都顯現高銀在決策過程中的草率!
總結調查內容後,我們在最後一次專案小組會議(11/25)中討論得出報告結論,將函請高市府對相關董事與未善盡監察責任獨立董事提起民事求償,並函請高市府對違反銀行法、證交法相關董事與人員提起背信罪刑事告訴,本報告與新事證同時函送地檢署偵辦,並函送金管會,由該會重新審視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內部控制 會議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報告」質詢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近年來部分私立大專校院陸續爆發重大掏空校產及財務危機等情事,但馬英九上任後相關監督預算卻逐年下降,政策反映在預算上,不可能「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教育部要對私校弊案負起責任,蔣偉寧則回應,會審慎檢討評估多編預算!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報告」質詢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近年來部分私立大專校院陸續爆發重大掏空校產及財務危機等情事,但馬英九上任後相關監督預算卻逐年下降,政策反映在預算上,不可能「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教育部要對私校弊案負起責任,蔣偉寧則回應,會審慎檢討評估多編預算!
林佳龍表示,從2001年景文技術學院、2002年中國海專、2006年經國管理及健康學院、2008年中華醫事科技大學、2010年高苑科技大學及真理大學等,校產遭掏空數百萬元至數億元不等,近日更傳出屏東永達技術學院發不出薪水事件,然而,從預算上卻反映出教育部不重視此事,依私校法53條規定,教育部每年編列「委請會計師檢查私立大專校院帳冊憑證、內部控制及資金管理」預算,但預算從97年度的2,467萬6千元,100年度剩下1335萬7千元,到103年度僅剩948萬9千元,相關經費逐年下降,教育部對私立大專校院監督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功能不彰之責,最後權益受損的就的是全國師生,部長理應負起責任。
林佳龍指出,教育部青發署103年度編列的歲出預算從今年的2億4,185萬增至4億4,185萬,預算暴增近7成,然而,該署總預算雖增加,但卻未重視扶弱業務,幫助真正的弱勢族群。
林佳龍說,今年組改後青輔會正式併入教育部,其中一項重要業務「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也跟著併入新設的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去年在立院質詢蔣偉寧跟前青輔會主委陳以真時,就擔憂改組過程中看不到完整銜接,幫助失學少年的預算逐年遞減,輔導人數也逐年下降,蔣偉寧跟陳以真當時承諾,會努力爭取更多預算,輔導人數也會增加,未料人數逐年減少,預算也未見顯著增加,該計畫預算從100年的4,989萬,降到101年的3,871萬2千,102度變為青發署後的預算,更只剩下3,150萬,今年微幅提升至3500萬,僅略增1成,但跟青發署整體預算提升7成,仍然差很大,教育部顯然不重視此業務。
林佳龍表示,全國國中畢業後未升學的孩子數千人人,加上就讀高中職時因故輟學的青少年,數字恐上萬,他們甚至連領22K薪水的機會都沒有,這群失學青少年非常需要政府幫助,林佳龍說,「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計畫」該計畫與社團體合作,輔導失學孩子就學或就業,應該要擴大辦理,但從實際到訓人數來看,97至98年度每年實際人數600餘人,99年及100年剩400餘人,101年度300餘人,到了今年到訓人數更僅剩247人,實際結訓人數更不知道會剩下多少人,教育部口口聲聲說「扶弱」是核心價值,所做所為卻背道而馳。
另外,針對即將上路的十二年國教,林佳龍也指出,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規定:「申請免試入學人數超過各該主管機關核定之名額者,其錄取方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商就學區內各校主管機關訂定,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教育部僅有備查的權,而非核定權,亦即除非違法,不能擅自更改各就學區的決定。
然而,林佳龍接獲台中地區高中職校長們陳情,7/31教育部召開「高中高職入學審議小組第8次會議」時,主席教育部官員將中投區「連續選填該校不同科別者皆為同一志願級分」修正為「該志願序校群同分」,中投區代表在場表達應該尊重中投區原決議,但教育部卻在會議中由次長陳益興擅自修改中投區決議,林佳龍質疑,如果教育部認為志願序同校同分有違十二年國教政策,為什麼只敢改中投區,而不敢改基北跟高雄,林佳龍要求,教育部退回原決議,讓中投區重新審查,要給中投免試入學區校長、家長及學生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