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特赦」讓原住民族獵人從此不再是罪人嗎?】
五月初,司法院大法官針對王光祿等族人【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利釋憲案】作成結果宣示,在五二〇總統就職紀念這天,蔡英文總統發布特赦令,讓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免除刑之執行」。
「特赦」消息一出,原民團體、聲援團體和許多族人再次議論紛紛。原本釋憲結果針對爭議問題左躲右閃,讓許多原住民族獵人遭罪判刑的「自製獵槍」要件,仍然被宣告「並不違憲」,甚至在一些大法官的意見書中,其中的用語、描繪,直接乾脆地顯露出:就算是位居大法官,同樣無法擱下捍衛主流文化的心魔。
尤其,司法院釋字第803號解釋意見書,最酷的那一份文末,甚至是特別把Covid-19疫情起源,和釋憲主旨「原住民族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放在一起,意有所指的暗示「原住民,不要再吃野味啦!」恐怕讓很多族人心中是滿滿的「我就問!?」把這種沒有科學實證、將社會大眾對疫病的恐慌嫁接到原住民族身上,多看點探索頻道(Discovery)、少講點話,不是很好嗎?不是很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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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米法律教室:總統特赦王光祿
今天, 蔡英文 Tsai Ing-wen 總統行使憲法賦予給她的權力,特赦以土造長槍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 #布農族 人 #王光祿(Talum Suqluman),春米法律教室來跟大家說明一下,什麼是特赦?特赦有什麼效果?為什麼小英總統要特赦王光祿。
憲法第40條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特赦是憲法賦予給總統職權,依照赦免法第3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
布農族人王光祿之前因為持槍獵捕山羌、長鬃山羊保育類動物,被法院判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跟野生動物保育法,合計有期徒刑是3年6月、併科罰金2萬元確定。雖然王光祿跟其他有相類似情形的原住民朋友聲請釋憲,大法官在這個月7號做出803號解釋,但對王光祿涉犯的相關法律包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跟野生動物保育法,大致都是認定合憲,也就是說王光祿的罪刑已經沒有辦法再由司法途徑來救濟。
這個時候唯一能夠免除刑之執行,甚至在情節特殊時,宣告罪刑無效的機會,只剩下憲法賦予總統的赦免權力。由於特赦的效力非常的強大,可以免除司法判決確定的刑罰執行,每一任的總統都很謹慎的行使這個特殊權力。而今天,也是小英總統就任以來,第一次行使特赦權。
至於這次小英總統為什麼會動用她的憲法上權力來免除王光祿的刑,根據總統府發言人Kolas指出,小英總統是考量王光祿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 也經大法官認為屬於 #原住民傳統文化 範疇,情可憫恕。
今天小英總統特赦王光祿,代表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的用心。不管我們來自哪裡,台灣是我們唯一的家,彼此相互尊重、盡可能保護少數文化,是我們共同的願望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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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不等於無罪釋放,扁仍是受刑人! - 保外就醫係基於人道照護原則,對於罹患疾病無法妥善醫治之受刑人,予以監外醫治之處分。因此,受刑人不因保外就醫而免除刑之執行,且於保外就醫期間不得為醫療以外之行為,並須受監獄行刑法、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及保 http://ow.ly/2SZNP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