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
A14 | 獨眼香江 | 金針集 | 2013-07-05
新界東北突變天林鄭嘴硬骨頭軟
經過三個階段的諮詢,發展局昨日終於公布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正式方案,面對村民的強烈反對,政府不但沒有改善方案,更沒有正面回應他們的訴求;更甚者,新方案似乎還有倒退的迹象!
根據昨天公布的最新文件,古洞北及粉嶺北發展區的就業機會,將會由本來的合共3.7 萬個,增加至4.2 萬個,驟眼看好像是一個進步;不過,兩個地區的預期居住人口,也由本來的13.4萬個大增至17.5萬個。
換言之,假如所有居民都在當區就業,則實際的當區就業率其實是由27.6% 減至24%。再者,新方案並沒有在交通方面作明顯改善,而發展區附近只有本來已經逼爆的港鐵可以提供大型運輸服務,何況未來隨着沙中線落成,港鐵東鐵線的列車卡數更會減少四分之一,試問當區居民如何方便地每天跨區上班?
說到底,原來經過9 個月的研究時間,政府得出的方案反而加大了居民就業的難度,實在令人無言以對。
此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就表示,新界東北是將來香港重要的房屋供應來源,彷彿沒有了新界東北,未來港人就無地方住了。但其實根據梁振英的第一份施政報告,由今年至2017年,每年的公屋單位供應是1.5萬個,直至2018 年起,每年的公屋供應最少有2 萬個。
換言之,按照這個建屋數量,直至2031 年的公屋供應量應為33.5 萬個,而反觀新界東北計劃,原來直至2031 年,新發展區可以提供的房屋只有6.07 萬個,當中的公屋及居屋更只有3.6 萬個,即使假設3.6 萬全為公屋,也不過是未來公屋供應量的10.7%!原來這個「非發展不可」、「中長期規劃」的「主要土地來源」新界東北,只能滿足10.7%的公屋供應量。
而其實這個新方案也狠狠地摑了林鄭月娥一巴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表示,政府不會全面徵地,反而會容許私人發展商在私樓用地和商業用地上,以原址換地的方式發展土地。
換言之,就是接受公私營發展的模式,實有「益咗地產商」之嫌。
然而,查去年6 月28 日,時任發展局局長的林鄭月娥回應新界東北時,就曾斬釘截鐵地表示,政府將採取傳統新市鎮模式,以公帑向地主收地,原因是公眾往往將公私營合作聯想至利益輸送,尤其有數個發展商在區內囤積大量土地,因此政府將自行收地。
然則前後明明只相差一年,為何政府的政策可以完全逆轉?再者,林太現時官拜政務司司長,但陳茂波「竟然」也敢推翻前朝的說法,可見「好打得」的林鄭其實也非「唔惹得」。
事實上,外界對林鄭「好打得」之觀感,背後未必有很多事例支持。例如其中一件令人覺得林鄭「好打得」的新界僭建風波,就似乎以「好吹得」來形容更為適合。話說當年6 月,發展局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規定不向政府申報的僭建村屋將會被拆,引發後來有近1500 名新界原居民在鄉議局大樓外抗議,並焚燒「林門鄭氏」紙棺材, 「威嚇」感十足。
然而,林太其後卻毫無懼色,強調從未考慮特赦僭建物,更指自己的施政作風是「速戰速決」,立場非常強硬!不過,原來這種強硬只限於嘴巴上,因為事實上,當局首先將申報期限由去年9 月延長至12 月,然後整個問責團隊近乎不再評論此事,直至上月在立法會質詢下,當局才表示截至今年5 月,只是發出130張清拆令,當中只有4張遵從命令。
必須指出,同文紀曉風就曾分析指,新界起碼有3 萬間僭建村屋,130 張清拆令只佔0.4%。再者,筆者翻查政府文件,發現截至去年9 月,屋宇署已發出111 張清拆令。換言之,經過9 個月後,當局只是多發了19 張清拆令,而且至今未對任何違法個案提出檢控。
所謂的「速戰速決」和「好打得」,原來僅此而已。
至於2010 年馬頭圍道發生塌樓慘劇後,林鄭月娥曾表示會嚴打劏房問題,可惜到現在也不見有具阻嚇性的立法工作。筆者認真想過,似乎說來說去,林鄭「好打得」的就是2007 年,她隻身到皇后碼頭「單挑」一眾保育人士,雖然的確是勇氣可嘉,但其實後來皇后碼頭也逃不過被清拆的命運,也不見得政府自此化解了和保育團體間的衝突。因此,與其繼續稱讚她「好打得」,不如大家加強監察政府,確保她「好做得」更好吧!
僭建物申報計劃 在 八鄉朱凱廸 Chu Hoi Dick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留意!「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限延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發展局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六日)表示,為回應鄉議局及眾鄉事委員會所表達對延長「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計劃」)申報期限的訴求,當局在仔細考慮鄉議局所提的意見和計劃實施的進度後,決定接納鄉議局的建議,把「申報計劃」的期限延長三個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發言人說:「屋宇署收到的申報個案數字自四月一日『申報計劃』展開至八月二十四日期間平均每星期約二十宗,大幅增加至八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二十五日期間平均每星期接近九百宗。當局認為隨着村民對『申報計劃』有更深入的了解,他們會更踴躍參與申報,而當局亦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發言人表示,當局理解新界村民提出需要較長時間,以充分了解「申報計劃」的詳情和安排申報僭建物,尤其是在「申報計劃」實施初期,村民可能會被廣泛流傳的失實信息所混淆。延長申報期可給予村民更充裕的時間作出申報,亦反映當局的既定政策,以合法、合理和合情的態度來處理村屋僭建問題。
當局歡迎鄉議局承諾在延長申報期限的同時,採取積極措施,配合「申報計劃」的推行,並鼓勵村民踴躍參與申報。當局會與鄉議局保持溝通,攜手合作,使執法政策能有效地推行。
自本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落實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新執法政策。當局在依法辦事和保障公衆及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以「分類規管、按序處理」的手法,務實地處理新界村屋的僭建問題。
就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首輪目標僭建物(主要是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屋宇署已率先揀選九條目標鄉村展開執法工作。屋宇署委聘的顧問已完成巡查工作,該署亦已陸續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截至九月二十五日止,屋宇署已就首輪目標僭建物發出一百一十一張清拆令。
對其他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村屋僭建物,屋宇署由四月一日起推行「申報計劃」,已申報的僭建物在證明安全後,可獲暫緩執法。申報期限原訂至九月三十日止。截至九月二十五日,屋宇署共接獲超過四千五百宗僭建物申報。
發言人說:「『申報計劃』並不適用於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首輪目標僭建物,故此,延長『申報計劃』的申報期限,並不影響屋宇署對首輪目標僭建物的執法工作。」
「『申報計劃』原訂的申報期已長達六個月,申報表格亦簡單易填,現時把申報期再延長三個月,我們希望村民好好把握最後三個月的時間盡快登記。當局亦會盡量協助村民申報及解釋登記安排。」
完
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